进出口合同的履行流程讲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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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此,每批进口货物,在收到国外装船通知后,将 船名.提单号,开航日期,商品名称,数量,装运港, 目的港等项内容通知保险公司,即为投保.
四.审单和付款
在信用证项下,当中国银行收到国外受 益人寄来的汇票和全套装运单据后,交 给外贸经营单位,由外贸经营单位依据 中国银行开出的信用证副本审查汇票和 全套单据,经审查无误后,通知中国银 行对外付款.
10.海关放行后,外贸运输公司依据装货单向码 头仓库进货或装船;
11.装船后船长或大副签发提单或将收据交给 我进出口公司.
12.我进出口公司缮制提单,发票,汇票等连同 商检证明书,保险单等单句交议付行办理议付 和结汇;
13.议付银行收帐后向我进出口公司转帐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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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进口合同的履行
(二).审证
是指对国外进口 人通过银行开来的信用证 内容进行全面的审查,以确定是否接受或需 要做哪些修改.
1.信用证与买卖合同的关系
买卖合同是开证申请人向开证银行申请开 立信用证的基础.
国际商会<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第3条 规定“信用证就其性质而言,信用证与可 能作为其依据的销售合同或其他合同,是 相互独立的交易,即使信用证中提及该合 同,银行亦与该合同无关,且不受其约 束.”
2.国外受益人要求修改信用证时,应慎重考 虑,特别是要求延长装运期时,外贸经营单位 应与订货单位共同商量,防止影响正常生产.
二.租船定舱和催装
1.按FOB交货条件成交的进口合同,应有我 方负责租船或定舱.
目前我进口货物的租船或定舱工作同意委托外 运公司办理.
2.卖方交货前一段时间应将预计装运日期通知 买方,买方接到通知后去办理运输,然后将期限, 船名及船期告诉对方.
3.货物包装:对货物的包装根据合同或信用证 认真核对包装材料,充填物,形状,重量(或数量) 等是否相符.
4.货物的唛头:如合同和信用证已作规定,应 在联系单中准确列出.(货物运输标志)
(二).报验 <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规定:
一切进出口商品都必须经过检验.检验内容包 括商品质量,重量和包装. 填制”出口报关单”,向商检局办理申请报验 手续. 只有取得商检局发给的合格的检验证书,海关 才准放行.
卖方在装船前,须及时向保险公司办理投保 手续,填制投保单.即保险单日期早与装船日 期.
(四).发出装船通知
在货物装船后,应在信用证规定的时间内, 一般用电报按信用证规定的内容向买方发 出装船通知.
四.信用证项下制单结汇
(一)信用证条件下制单结汇的三种做法 1.收妥结汇 指信用证议付行收到出口企业的出口单据后,
3.对于法定检验的进口货物,必须向卸货 地或到达地的商检机构报验,未经检验的 货物不准投产,销售和使用;
4.如进口货物经商检机构检验,发现有残 损,应凭商检机构出具的证书对外索赔.
(二)办理拨交手续
1.用货单位在卸港所在地,则就近转交货 物
2.用货单位不在卸港地区,委托货运代理 转运内地并转交给订货或用货单位.
2.审证的内容
在实际业务中,银行和进出口公司应共同承 担审核信用证的义务.
银行着重审核信用证的真实性,开证行的政 治背景,资信能力,付款责任和索汇路线等方 面的内容.
出口商则着重审核信用证内容与买卖合同是 否一致.
进出口公司审查信用证的内容包括信用证的 种类,货物名称,规格,包装,麦头,数 量,合同号,单价,金额,装运期,有效 期,失效地点,溢短装条款,佣金,折扣 以及条款和限制性条款等.
一.备货,报验 (一)备货 指根据出口合同或信用证的规定,按时,按质,按
量准备好应交付的货物,以保证按时出运. 1.货物品质: 我进出口公司根据合同和信用证的规定,向生
产,加工及仓储部门下达联系单.按照联系单的 规定,对货物的名称,品质,规格,花色搭配等应认 真核对,如有不符应立即更换. 2.货物数量:对货物的数量,要与合同规定数量 和信用证规定数量吻合.
(三).改证
1.在审证中发现不符合我国对外贸易方 针政策,影响合同履行和安全收汇等情 况,我们必须要求国外客户通过开证行 进行修改,并坚持在收到银行修改信用 证通知后才能装运,避免发生货物已装 出,信用证的内容未改,造成银行拒付 的后果.
2.信用证规定的装运期和有效期是约束 受益人按时装运和向银行交单议付的限 期,如果受益人在履约时不能按信用证 规定的装运期交货或有效期内办理议付 时,需要求国外开证人通过开证行办理 展证手续,展证工作也属于改证的范 围.
第十章 进出口合同的履行
出口合同履行的环节:备货,报验,催证,审 证,改证,租船定舱,投保,报关,装运,制单和 结汇.
出口合同的履行,是指出口人按照合同的 规定履行交货一系列义务,直至收回货款 的整个过程.
出口合同履行的工作环节主要是货,证,船, 单,款等五大环节.
第一节 出口合同履行
经审查无误,将单据寄交国外付款行索取货款 的结汇做法. 做法:议付行都是待收到付款行的货款后,即从 国外付款行收到该行帐户的贷记通知书时,才 按当日外汇牌价,按照出口企业的指示,将货款 折成人民币拨入出口企业的帐户.
2.押汇
指议付行在审单无误情况下,按信用证条 款贴现受益人(出口公司)的汇票或者以 一定的折扣买入信用证项下的货运单据, 从票面金额中扣除从议付日但估计收到 票款之日的利息,将余款按议付日外汇牌 价折成人民币,拨给出口企业.
运输标志. 9.装运港,目的港和装运期;
10.分批装运和转船:是否允许分批装运和转 船;
11.机器设备制造工厂名称;
12.包装条件;
13.特殊要求与声明:如不能接受第三者为发 货人等.
(三)申请开立信用证和修改信用证应注意的 问题
1.如果合同规定在卖方确定交货期后开证时, 我们应收到卖方上述通知后再办理申请开证手 续.
第三节 主要进出口单据
一.主要进出口操作单据 (一)报检单 1.含义:根据我国<商检法>规定,针对法
定的进出口货物向指定商检机关填制和 申报货物检验的申请单. 2.检验申请单内容:品名,规格,数量(重 量),包装,产地等项.
(二)报关单
1.含义:是向海关申报进出口货物,供海关验 关放行的法定单据.
二.催证,审证和改证
在出口合同中买卖双方约定采用信用证 支付货款时,一般都有催证,审证和改证等 项工作.
(一).催证
1.含义:是指当进口人未按合同规定时间 开来信用证,或出口人根据货源和运输情 况可能提前装运时,通过信函,电报,电传 或其他方式催促进口人迅速开出信用证.
2.合同中对买方开证时间应做规定,买方 按时开证是卖方正常履约的前提.
是国家对限制进口的商品或其他原因加征的税 种.
公式: 进口调节税=CIF价格*进口调节税税率
六.接货,验收和拨交
(一)验收货物
1.发现短缺,应及时填制”短卸报告”交由船方 签认,并根据短缺情况向船方提出保留索赔权 的书面声明;
2.卸货时发现残损,货物应存放于海关指定仓库, 待保险公司会同商检机构检验后作出处理.
2.分类:<出口货物报关单><进口货物报关 单>
3.内容:经营单位,贸易性质,贸易国别(地区), 原产国别(地区),货名,规格及货号,成交价格, 数量等.
(三)投保单
1.含义:进出口企业向保险公司对运输货物进行投保 的申请书.
2.内容:货物名称,运输标志,包装及数量,保险金额,保 险险别,运输工具,开航日期,提单号等.
(二).报关:各进出口公司在货物装船前, 必须填写“出口货物报关单”,连同其他 必要的单证交海关申报.放行后,才可以 装船.
(三).投保:按照CIF贸易术语成交的出 口合同,在装船之前有我进出口公司及时 向中国人民保险公司办理海洋货物运输保 险手续.
办理投保手续应按信用证规定的保险条款, 险别,保险金额和投保加成办理.
为了给出口企业提供资金融通的便利,有 利于加速出口企业的资金周转.
3.定期结汇
指议付行根据向国外付款行索偿所需时 间,预先确定一个固定的结汇期限,并与出 口企业约定该期限到期后,无论是否已经 收到国外付款行的货款,都主动将票款金 额折成人民币.
出口合同履行程序图(以CIF,信用证付款为例)
进口关税税额=CIF价格*关税税率
(2).产品税,增值税和工商同一税(地方附加税)
如果是三资企业的进口货物,征收工商统一税,并 按工商统一税税额征收1%的地方附加税.如果是 属于初级产品的货物,则征收产品税.进口经加工 或多次加工的产品,征收增值税,其中多数的机电 仪产品征收增值税.
公式:应纳税额=完税价格*税率 完税价格=(CIF价格+关税)/(1-税率) 3.进口调节税
五.报关和纳税
(一)报关 填制”进口货物报关单”,货证经海关查验无
误,才能放行. (二)纳税 1.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口税则>的规定,
对进口货物计征进口税
2.种类 关税,产品税,增值税,工商统一税及地方附加税
等.
(1).关税
进口关税是货物在进口环节由海关征收的一个基 本税种.进口关税的计算是以CIF价为基数计算.如 果是FOB价格进口,还要加上国外运费和保险费. 其公式为:
(二)申请开立信用证的内容 1.信用证性质:不可撤消的跟单信用证; 2.信用证号码,有效期及信用证失效地点; 3.受益人:国外出口人; 4.转递银行:出口人当地银行; 5.开证申请人:外贸经营单位; 6.信用证总值; 7.单据要求; 8.装运说明和依据:支付费用的分项说明,合同号和
一.对外开立信用证 凡是进口合同规定采用信用证支付,由外贸或
经营进口业务的单位,按合同规定填写“开立 不可撤消跟单信用证申请书”,向中国银行办 理申请开立信用证手续. (一)开证申请人的保证 1.开证申请人首先应明确要求中国银行开立信 用证的种类和方式. 2.申请人保证向中国银行提供偿付该证下货款, 手续费,其他费用及利息等所需外汇.
(四)货物托运单
1.含义:出口企业填写托运单做为定舱依据.
指托运人(发货人)根据买卖合同或信用证条款内容 填写的向承运人(货运服务机构,船公司或装运港的 船方代理人)办理货物托运的单证.
2.承运人在托运单签章,留存一份,退回托运人 一份,这时运输合同即告成立.
4.商品检验局检验后出具商品检验证明书;
5.我进出口公司委托外贸运输公司租船订舱;
6.我进出口公司办理保险;
7.保险公司出具保险单;
8.我进出口公司填写出口货物报关单,并提供 装货单,商检证书,出口许可证或合同副本等向 海关申报;
9.海关检验货,单,证无误,在装货单上盖章放行;
3.对同意修改通知中的修改内容不允许 部分接受,因而,部分接受修改内容当属于
三.办理货运,报关和投保
(一).租船订舱和装船
按照CIF或CFR贸易术语成交的出口合同,租 船定舱由出口人负责办理.
在我国出口业务中,除了成交数量较大货物需要整 船装运而由中国对外贸易运输公司办理租船手续外, 其余成交数量不大的货物都由外运公司负责订舱运 输,班轮订舱运输.
商品检验 机构
8 海关
保险公司
3 4
进口人
2
1
12 我进出口公司(出口人)
9 6
7
5
13
外贸运输公司
11
10
码头仓库
通知银行 议付银行
轮船
1.通知银行收到国外来证审查无误后交给我 进出口公司(出口人);
2.我进出口公司审查信用证发现与合同不符, 要求修改信用证;
3.我进出口公司备货和向商品检验机构申请 检验;
3.注意催装.
三.保险
1.按FOB和CFR贸易术语成交的进口合同, 由我方办理保险.
海运进口货物的保险有我进出口公司委托外运 公司统一办理,并由外运公司同中保财产有限 公司签定预约保险合同,其中对各种货物应投 保的险别做了具体规定.
按预约保险合同,凡按FOB和CFR贸易术语进 口贸易的保险都由中保财产有限公司承保.
四.审单和付款
在信用证项下,当中国银行收到国外受 益人寄来的汇票和全套装运单据后,交 给外贸经营单位,由外贸经营单位依据 中国银行开出的信用证副本审查汇票和 全套单据,经审查无误后,通知中国银 行对外付款.
10.海关放行后,外贸运输公司依据装货单向码 头仓库进货或装船;
11.装船后船长或大副签发提单或将收据交给 我进出口公司.
12.我进出口公司缮制提单,发票,汇票等连同 商检证明书,保险单等单句交议付行办理议付 和结汇;
13.议付银行收帐后向我进出口公司转帐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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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进口合同的履行
(二).审证
是指对国外进口 人通过银行开来的信用证 内容进行全面的审查,以确定是否接受或需 要做哪些修改.
1.信用证与买卖合同的关系
买卖合同是开证申请人向开证银行申请开 立信用证的基础.
国际商会<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第3条 规定“信用证就其性质而言,信用证与可 能作为其依据的销售合同或其他合同,是 相互独立的交易,即使信用证中提及该合 同,银行亦与该合同无关,且不受其约 束.”
2.国外受益人要求修改信用证时,应慎重考 虑,特别是要求延长装运期时,外贸经营单位 应与订货单位共同商量,防止影响正常生产.
二.租船定舱和催装
1.按FOB交货条件成交的进口合同,应有我 方负责租船或定舱.
目前我进口货物的租船或定舱工作同意委托外 运公司办理.
2.卖方交货前一段时间应将预计装运日期通知 买方,买方接到通知后去办理运输,然后将期限, 船名及船期告诉对方.
3.货物包装:对货物的包装根据合同或信用证 认真核对包装材料,充填物,形状,重量(或数量) 等是否相符.
4.货物的唛头:如合同和信用证已作规定,应 在联系单中准确列出.(货物运输标志)
(二).报验 <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规定:
一切进出口商品都必须经过检验.检验内容包 括商品质量,重量和包装. 填制”出口报关单”,向商检局办理申请报验 手续. 只有取得商检局发给的合格的检验证书,海关 才准放行.
卖方在装船前,须及时向保险公司办理投保 手续,填制投保单.即保险单日期早与装船日 期.
(四).发出装船通知
在货物装船后,应在信用证规定的时间内, 一般用电报按信用证规定的内容向买方发 出装船通知.
四.信用证项下制单结汇
(一)信用证条件下制单结汇的三种做法 1.收妥结汇 指信用证议付行收到出口企业的出口单据后,
3.对于法定检验的进口货物,必须向卸货 地或到达地的商检机构报验,未经检验的 货物不准投产,销售和使用;
4.如进口货物经商检机构检验,发现有残 损,应凭商检机构出具的证书对外索赔.
(二)办理拨交手续
1.用货单位在卸港所在地,则就近转交货 物
2.用货单位不在卸港地区,委托货运代理 转运内地并转交给订货或用货单位.
2.审证的内容
在实际业务中,银行和进出口公司应共同承 担审核信用证的义务.
银行着重审核信用证的真实性,开证行的政 治背景,资信能力,付款责任和索汇路线等方 面的内容.
出口商则着重审核信用证内容与买卖合同是 否一致.
进出口公司审查信用证的内容包括信用证的 种类,货物名称,规格,包装,麦头,数 量,合同号,单价,金额,装运期,有效 期,失效地点,溢短装条款,佣金,折扣 以及条款和限制性条款等.
一.备货,报验 (一)备货 指根据出口合同或信用证的规定,按时,按质,按
量准备好应交付的货物,以保证按时出运. 1.货物品质: 我进出口公司根据合同和信用证的规定,向生
产,加工及仓储部门下达联系单.按照联系单的 规定,对货物的名称,品质,规格,花色搭配等应认 真核对,如有不符应立即更换. 2.货物数量:对货物的数量,要与合同规定数量 和信用证规定数量吻合.
(三).改证
1.在审证中发现不符合我国对外贸易方 针政策,影响合同履行和安全收汇等情 况,我们必须要求国外客户通过开证行 进行修改,并坚持在收到银行修改信用 证通知后才能装运,避免发生货物已装 出,信用证的内容未改,造成银行拒付 的后果.
2.信用证规定的装运期和有效期是约束 受益人按时装运和向银行交单议付的限 期,如果受益人在履约时不能按信用证 规定的装运期交货或有效期内办理议付 时,需要求国外开证人通过开证行办理 展证手续,展证工作也属于改证的范 围.
第十章 进出口合同的履行
出口合同履行的环节:备货,报验,催证,审 证,改证,租船定舱,投保,报关,装运,制单和 结汇.
出口合同的履行,是指出口人按照合同的 规定履行交货一系列义务,直至收回货款 的整个过程.
出口合同履行的工作环节主要是货,证,船, 单,款等五大环节.
第一节 出口合同履行
经审查无误,将单据寄交国外付款行索取货款 的结汇做法. 做法:议付行都是待收到付款行的货款后,即从 国外付款行收到该行帐户的贷记通知书时,才 按当日外汇牌价,按照出口企业的指示,将货款 折成人民币拨入出口企业的帐户.
2.押汇
指议付行在审单无误情况下,按信用证条 款贴现受益人(出口公司)的汇票或者以 一定的折扣买入信用证项下的货运单据, 从票面金额中扣除从议付日但估计收到 票款之日的利息,将余款按议付日外汇牌 价折成人民币,拨给出口企业.
运输标志. 9.装运港,目的港和装运期;
10.分批装运和转船:是否允许分批装运和转 船;
11.机器设备制造工厂名称;
12.包装条件;
13.特殊要求与声明:如不能接受第三者为发 货人等.
(三)申请开立信用证和修改信用证应注意的 问题
1.如果合同规定在卖方确定交货期后开证时, 我们应收到卖方上述通知后再办理申请开证手 续.
第三节 主要进出口单据
一.主要进出口操作单据 (一)报检单 1.含义:根据我国<商检法>规定,针对法
定的进出口货物向指定商检机关填制和 申报货物检验的申请单. 2.检验申请单内容:品名,规格,数量(重 量),包装,产地等项.
(二)报关单
1.含义:是向海关申报进出口货物,供海关验 关放行的法定单据.
二.催证,审证和改证
在出口合同中买卖双方约定采用信用证 支付货款时,一般都有催证,审证和改证等 项工作.
(一).催证
1.含义:是指当进口人未按合同规定时间 开来信用证,或出口人根据货源和运输情 况可能提前装运时,通过信函,电报,电传 或其他方式催促进口人迅速开出信用证.
2.合同中对买方开证时间应做规定,买方 按时开证是卖方正常履约的前提.
是国家对限制进口的商品或其他原因加征的税 种.
公式: 进口调节税=CIF价格*进口调节税税率
六.接货,验收和拨交
(一)验收货物
1.发现短缺,应及时填制”短卸报告”交由船方 签认,并根据短缺情况向船方提出保留索赔权 的书面声明;
2.卸货时发现残损,货物应存放于海关指定仓库, 待保险公司会同商检机构检验后作出处理.
2.分类:<出口货物报关单><进口货物报关 单>
3.内容:经营单位,贸易性质,贸易国别(地区), 原产国别(地区),货名,规格及货号,成交价格, 数量等.
(三)投保单
1.含义:进出口企业向保险公司对运输货物进行投保 的申请书.
2.内容:货物名称,运输标志,包装及数量,保险金额,保 险险别,运输工具,开航日期,提单号等.
(二).报关:各进出口公司在货物装船前, 必须填写“出口货物报关单”,连同其他 必要的单证交海关申报.放行后,才可以 装船.
(三).投保:按照CIF贸易术语成交的出 口合同,在装船之前有我进出口公司及时 向中国人民保险公司办理海洋货物运输保 险手续.
办理投保手续应按信用证规定的保险条款, 险别,保险金额和投保加成办理.
为了给出口企业提供资金融通的便利,有 利于加速出口企业的资金周转.
3.定期结汇
指议付行根据向国外付款行索偿所需时 间,预先确定一个固定的结汇期限,并与出 口企业约定该期限到期后,无论是否已经 收到国外付款行的货款,都主动将票款金 额折成人民币.
出口合同履行程序图(以CIF,信用证付款为例)
进口关税税额=CIF价格*关税税率
(2).产品税,增值税和工商同一税(地方附加税)
如果是三资企业的进口货物,征收工商统一税,并 按工商统一税税额征收1%的地方附加税.如果是 属于初级产品的货物,则征收产品税.进口经加工 或多次加工的产品,征收增值税,其中多数的机电 仪产品征收增值税.
公式:应纳税额=完税价格*税率 完税价格=(CIF价格+关税)/(1-税率) 3.进口调节税
五.报关和纳税
(一)报关 填制”进口货物报关单”,货证经海关查验无
误,才能放行. (二)纳税 1.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口税则>的规定,
对进口货物计征进口税
2.种类 关税,产品税,增值税,工商统一税及地方附加税
等.
(1).关税
进口关税是货物在进口环节由海关征收的一个基 本税种.进口关税的计算是以CIF价为基数计算.如 果是FOB价格进口,还要加上国外运费和保险费. 其公式为:
(二)申请开立信用证的内容 1.信用证性质:不可撤消的跟单信用证; 2.信用证号码,有效期及信用证失效地点; 3.受益人:国外出口人; 4.转递银行:出口人当地银行; 5.开证申请人:外贸经营单位; 6.信用证总值; 7.单据要求; 8.装运说明和依据:支付费用的分项说明,合同号和
一.对外开立信用证 凡是进口合同规定采用信用证支付,由外贸或
经营进口业务的单位,按合同规定填写“开立 不可撤消跟单信用证申请书”,向中国银行办 理申请开立信用证手续. (一)开证申请人的保证 1.开证申请人首先应明确要求中国银行开立信 用证的种类和方式. 2.申请人保证向中国银行提供偿付该证下货款, 手续费,其他费用及利息等所需外汇.
(四)货物托运单
1.含义:出口企业填写托运单做为定舱依据.
指托运人(发货人)根据买卖合同或信用证条款内容 填写的向承运人(货运服务机构,船公司或装运港的 船方代理人)办理货物托运的单证.
2.承运人在托运单签章,留存一份,退回托运人 一份,这时运输合同即告成立.
4.商品检验局检验后出具商品检验证明书;
5.我进出口公司委托外贸运输公司租船订舱;
6.我进出口公司办理保险;
7.保险公司出具保险单;
8.我进出口公司填写出口货物报关单,并提供 装货单,商检证书,出口许可证或合同副本等向 海关申报;
9.海关检验货,单,证无误,在装货单上盖章放行;
3.对同意修改通知中的修改内容不允许 部分接受,因而,部分接受修改内容当属于
三.办理货运,报关和投保
(一).租船订舱和装船
按照CIF或CFR贸易术语成交的出口合同,租 船定舱由出口人负责办理.
在我国出口业务中,除了成交数量较大货物需要整 船装运而由中国对外贸易运输公司办理租船手续外, 其余成交数量不大的货物都由外运公司负责订舱运 输,班轮订舱运输.
商品检验 机构
8 海关
保险公司
3 4
进口人
2
1
12 我进出口公司(出口人)
9 6
7
5
13
外贸运输公司
11
10
码头仓库
通知银行 议付银行
轮船
1.通知银行收到国外来证审查无误后交给我 进出口公司(出口人);
2.我进出口公司审查信用证发现与合同不符, 要求修改信用证;
3.我进出口公司备货和向商品检验机构申请 检验;
3.注意催装.
三.保险
1.按FOB和CFR贸易术语成交的进口合同, 由我方办理保险.
海运进口货物的保险有我进出口公司委托外运 公司统一办理,并由外运公司同中保财产有限 公司签定预约保险合同,其中对各种货物应投 保的险别做了具体规定.
按预约保险合同,凡按FOB和CFR贸易术语进 口贸易的保险都由中保财产有限公司承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