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卫合同(通用11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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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卫合同(通用11篇)
环卫合同篇1
第一章总则
本合同当事人
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
组织名称:
法定代表人:
地址:
联系电话:
受委托方(以下简称乙方):
企业名称:
法定代表人:
注册地址:
联系电话:
为推行黄石市黄石港区胜阳港街道办事处环境卫生作业市场化运作,甲乙双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格守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友好协商,签订本合同。
第二章承包事项
(以各社区环境卫生具体的作业要求进行修改)
一、社区内道路、活动广场进行人工清扫保洁、社区管辖楼栋的屋沿及平台上的空中垃圾的清理、社区内管楼栋垃圾通道及垃圾收集点的清运;社区内绿化带的保洁。
二、社区保洁范围内垃圾箱位置摆放、定期清洗。
三、清扫、保洁、清除的垃圾及时清运至指定的场所。
四、社区内乱堆乱放、野垃圾,及重大事件和自然灾害所造成的集成垃圾的清运。
五、各种重大活动(包括国家、省、市、区大检查)及重大节假日的重点保洁工作。
六、配合做好各级环卫管理部门及招标单位的检查评比工作。
七接受(社区或街道办事处)的委托对沿街店面垃圾处理费的收取(如有的话)。
第三章承包作业服务要求
一、作业形式:指作业时间、采用的方法(包括人工或机械作业方式)、程序、频率等。
二、作业质量标准指应达到的国家、省、市及甲方规定的相关质量标准(根据各社区工作实际制定)。
三、人员、设备投入要求
1、乙方须按招标要求投入人员,投入人员数达不到核定人数的90%的,甲方将按乙方实际用工人数比例拨付承包经费;若乙方一年内连续三个月或满五个月投入人员达不到核定人数的90%的,甲方有权解除承包合同并没收履约保证金。
2、乙方所使用的__(工具名称)和__(设备名称)等,由乙方自行负责。
3、为保证环卫作业机械化水平,甲方将无偿(或有偿)为乙方提供(垃圾运输车)设备,数量:,乙方应做好甲方提供设备的日常维护、保养和保险,并保证按作业要求使用,不得闲置不用。
第四章服务承包期限
服务承包期限为日止。
第五章承包经费
一、本合同总承包金额为万元,按承包期平均,每月承包金额万元。
二、承包总金额实行包干制,包干内容包括环卫员工工资、劳保、社保、医保、风险金、福利奖金、税费、人身意外保险及各种补贴,各种突击性劳动及日常加班费,各种工具、设备维修费及折旧费等,以及合理利润。
第六章双方权利义务
一、甲方权利义务
1、甲方及其上级环卫主管部门和环卫专业管理部门有权组织对乙
方作业质量、文明、安全作业情况进行的定期检查考评,有权进入现场开展检查,但不得干扰乙方的正常作业。
甲方应将每月检查考评情况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检查考评结果作为每月发放给乙方承包费用的依据。
2、因乙方经营管理不善,发生重大质量或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或乙方擅自停业歇业,严重影响社会公共利益,或乙方作业过程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或其他重大、紧急可能危急公共安全行为的,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可以决定由甲方或指派他人临时接管乙方的承包项目。
乙方必须赔偿因自己的责任所造成的经济损失。
事故处理后是否恢复履行合同另议。
3、甲方有权协同劳动监察部门对乙方用工情况进行检查,有权要求乙方按招标要求保障作业人员的福利待遇。
甲方不承担任何由于乙方未办理员工劳动关系由此而产生的纠纷等责任。
4、甲方提供(或出租)给乙方的车辆、设备、工具,应由甲方进行全面检查维修维护,保证车辆、设备、工具交付给乙方时的完好,确保正常使用。
5、遇重大活动或检查突击任务需要时,甲方应及时通知乙方做好重点保洁保障工作。
6、甲方应积极协助乙方解决在承包期内出现的相关问题。
二、乙方权利义务
1、乙方必须依照本合同规定的作业形式、作业质量标准及行业有关作业规范、作业质量标准,按时、保质、保量完成所承包作业项目范围、承包事项的工作。
2、乙方及其雇用的员工应严格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如果乙方及其所雇用的工人违反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所造成的后果由其自行负责,与甲方无关。
3、乙方必须根据国家、省、地方和本市环卫行政主管部门、环卫专业管理部门颁布的各项环卫作业规范、安全规范、质量标准,建立自身的运营管理机制和质量检查机制、实行自查自纠,并定期向甲方管理部门通报执行合同情况;若出现严重的质量问题或安全事故,在采
取措施补救的同时,当日应向甲方及其相关管理部门报告;若出现紧急事故,应在5小时内报告甲方主管部门。
4、乙方必须按国家的劳动法律法规规定与企业员工确立合法的劳资关系,签定用工劳务合同,为企业员工办理养老、医疗等基本社会保险,并为作业人员办理两份有关工伤人身意外保险手续。
乙方与工人签定的用工劳务合同及人身意外保险手续应送甲方备案。
若员工发生事故,必须按有关规定处理,一切经济损失和各项费用由乙方自理。
5、乙方须按时支付作业人员工资,作业人员最低工资标准每人每月不得低于元(至少于本市最低工资持平),乙方不得以压低用工人员工资或加大用工人员工作量以提高企业利润。
6、乙方有义务参加甲方通知的相关作业会议,通报作业情况,完善作业措施,提高作业水平。
7、乙方必须自觉接受甲方及其各级环卫行政主管部门和环卫专业管理部门管理、监督和检查,根据需要提供相关的检查文件和资料,以及作必要的解释和说明,乙方不得阻扰检查人员的检查工作。
如遇突发事件或重大活动的突击任务,乙方须无条件服从甲方的安排。
若不服从安排,甲方可将其作为不良记录记录在案,一年中如不服从安排达三次以上的,甲方将有权解除合同并没收履约保证金。
8、乙方必须对企业员工进行道德教育和工作培训。
教育职工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环卫作业操作规程。
作业人员应经环卫专业培训后方可上岗作业。
9、乙方应不断提高企业管理水平和作业能力,提高企业运营管理实力,保持、提高环卫作业能力。
10、承包期满后,在同等条件下,在乙方无不良作业记录的情况下,通过公开招标,乙方有相应的优先权。
11、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擅自将所承包的合同转变给他人,或肢解分包给他人。
第七章质量考评
承包期内,甲方有权组织考评人员负责对乙方承包范围内的作业质量进行日考评,并结合行政主管部门和市级环卫专业管理部门的考
评、媒体曝光、群众投诉情况综合计算考评分数。
第八章奖罚
一、双方同意,甲方从每月承包金中提取…%作为当月考评奖惩金,并按市级月检查结果进行评定,并给予相应的奖惩。
二、乙方在承包期内出现社区环境卫生月检查连续3个月或累计4个月在全市排名倒数后3名以及在重大活动期间因清扫保洁不到位造成重大恶劣影响的,甲方有权取消其承包资格,解除合同,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
第九章合同的中断与终止
一、由于政策的变化和其它甲乙双方之外的原因使合同不能继续履行,视为合同中断。
合同中断后,乙方应妥善做好承包项目的移交工作,按甲方的要求做好善后清理工作。
甲方应为乙方撤离现场提供必要的条件,同时向政府申请赔偿乙方因合同中断所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退还乙方履约保证金。
二、合同终止:如乙方在承包期内没有发生违约,甲方将在承包期满一个月后,无息退还乙方全部履约保证金。
第十章附则
一、双方约定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天内,根据甲方委托承包事项,办理接管验收手续。
二、双方可对本合同的条款进行补充,以书面形式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合同具有相同等效力。
三、本合同之附件均为合同有效组成部分。
本合同及其附件和补充协议中未规定的事宜,均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执行。
四、本合同正本连同附件页,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及黄石港区环卫行政主管部门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五、本合同执行期间,如遇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应按有关法律规定及时协商处理。
六、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提请市建设局进行协商处理
七、合同期满,本合同自然终止,双方如续订合同,应在该事同期满天前向对方提出书面意见。
八、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
代表人(签字):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
环卫合同篇2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
名称:
法定代表人:
地址:
联系电话: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
姓名:
身份证号码:
家庭住址:
联系电话:
硗碛藏族乡人民政府因环境卫生管理需要,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将硗碛乡清洁卫生承包给(以下简称乙方)。
双方根据“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签定本合同,确立承包关系,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并共同遵守以下约定。
第一条服务承包期限
1、服务承包期限为壹年。
2、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如需续签,一年一签。
第二条承包经费
本合同全年总承包金额为元,承包人责任区域在乡政府(或其他检查单位、暗访)不定期或定期检查中发现有垃圾、杂物、私搭乱建等,一次扣除承包费200元,一年内检查三次不合格或有关单位检查、暗访造成重大后果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承包费以终止时间按月折算
给承包人。
第三条工作内容
1、甲方根据环境卫生管理工作需要,将硗碛乡的清洁卫生承包给
2、乙方应按照甲方要求进行作业,如甲方通知乙方,乙方必须按要求赶到指定地点。
3、乙方的工作内容为
第四条双方权利义务
(一) 甲方权利义务
1、甲方及其上级环卫行政主管部门和环卫专业管理部门有权组织对乙方作业质量、文明、安全作业情况进行的检查考评,但不得干扰乙方的正常作业。
甲方应将每月检查考评乙方,检查考评结果作为发放给乙方承包费用的依据。
2、遇重大活动或检查突击任务需要时,甲方应及时通知乙方做好重点保洁保障工作。
3、甲方应积极协助乙方解决在承包期内出现的相关问题。
(二) 乙方权利义务
1、乙方必须依照本合同规定的作业形式、作业质量标准及行业有关作业规范、作业质量标准,按时、保质、保量完成所承包作业项目范围、承包事项的工作。
2、乙方应严格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村规民约,如果乙方违反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所造成的后果由乙方自行负责,与甲方无关。
3、乙方必须遵守甲方的各项环卫作业规范、安全规范、质量标准。
4、乙方在工作期间要注意自身安全,如出现事故,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5、乙方有义务参加甲方通知的相关作业会议,通报作业情况,完善作业措施,提高作业水平。
6、乙方必须自觉接受甲方及其各级行政主管部门和环卫专业管理部门及劳动监察部门的管理、监督和检查,根据需要提供相关的检查材料,以及作必要的解释和说明,乙方不得阻扰检查人员的检查工作。
如遇突发事件或重大活动的突击任务,乙方须无条件服从甲方的安排。
若不服从安排,甲方可将其作为不良记录,一年中如不服从安排达三次以上的,甲方将有权解除合同并重新发包。
7、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擅自将所承包的合同转变给他人,或肢解分包给他人。
第五条合同的终止
1、合同期满。
2、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
3、乙方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1) 乙方被证明不符合承保条件的;
(2) 严重违反甲方制定的的;
(3) 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甲方利益或形象造成重大损失的;
4、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随时解除本合同:
甲方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承包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终止情形。
第六条本合同期满后,自动解除,经双方协商合同可以续订,也可以终止。
第七条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约定。
国家规定的,按国家规定执行。
合同期内,如所定条款与国家新颁布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不符的,按国家规定执行。
第八条由于政策的变化和其它甲、乙双方之外的原因使合同不能继续履行,视为合同中断。
合同中断后,乙方应妥善做好承包项目的移交工作,按甲方的要求做好善后清理工作。
第九条合同期满,本合同自然终止,乙方如想续签合同,应在该合同期满 30天前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
第十条本合同正本连同附件 5 页,一式两份,甲方两份,乙方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一条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 (盖章):乙方 (签字):
代表人 (签字):
年月日
环卫合同篇3
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强化镇区镇容、镇貌和卫生管理,保证街道干净、整洁、美观。
甲方对镇区的卫生清扫分段面进行发包,乙方自愿承包。
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就卫生清扫保洁工作订立协议如下:
一、清扫位置:
清扫保洁段面:
二、承包金额:
经协商承包金额每月壹仟叁佰元整(¥:1300),年终经甲方考核,可给予500-800元奖励。
三、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必须服从甲方的日常管理,按时作息,每天上班按早、中班轮岗工作制,(夏季4:30-11:00,15:00-18:00;冬季5:00- 11:30,14:30-17:30)并按要求清扫保洁各自承包的段面,确保各自段面干净、整齐、亮丽。
自然月内不按时作息的,第一次扣5元,第二次扣10元,达三次以上的每次扣20元。
2.乙方必须将清扫和转运的垃圾倒在垃圾箱内(建筑垃圾另行计算)不准倒在垃圾箱外面,并保持垃圾箱外无垃圾。
自然月内若检查发现第一次扣承包费5元,第二次扣10元,第三次视同违约。
3.乙方若有事不能出勤,自己请好清扫人员,清扫人员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如不请清扫人员代为清扫,缺一天从承包费用扣除40元,自然月内出现三次视同违约。
4.在各自清扫的范围内,甲方抽查时,发现乙方没清扫干净或未达标(每平方米有三个烟头或包装盒等垃圾、成堆垃圾半小时未清扫、垃圾桶满溢、人行道有杂草),每次每处扣0.5元;自然月内连续三次检查不达标解除承包合同。
5.甲方提供垃圾板车一辆交乙方使用,该车由乙方保管,不准借给他人使用。
若发现一次,从承包费中扣除20元,由于乙方的责任造成垃圾车丢失由乙方赔偿损失1000元。
板车更新及维修由甲方负担,
但每次维修和更新必须请示甲方同意。
6.乙方在保洁清扫段面卫生时应注意安全,必须穿工作服戴工作帽,不得酒后作业;若发现每次扣10元。
无论什么情况出现的安全事故,甲方概不负担经济和法律责任。
7.若遇上级检查需临时安排任务,乙方必须随时到岗到位,并确保责任区干净、卫生,若有一次不能按时到岗扣承包费20元。
8.甲方每月随承包费发放70元作为乙方工作所需的扫把、铁锹、手套、劳保服等作业工具、劳保用品费用。
乙方必须将此款用于以上开支。
9.此合同为劳务承包合同,合同签订后甲方不为乙方买五险一金,今后不再买断工龄。
10.此合同定为一年,乙方在承包期内工作负责,保洁经常,服从安排,乙方在下年可优先承包。
四、违约责任:
此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一份,双方签字即产生法律效力,单方违约罚违约金1000元。
甲方: 乙方:
联系电话:
身份证号:
居住地:
20xx年8月日
环卫合同篇4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20xx年2月24日枝江市城区道路清扫保洁和垃圾收集转运单位采购项目(招标编号:zjcg20xx-008号)招标结果,以及招标文件、乙方的投标文件,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就城东标段的环境卫生作业承包事宜签订如下合同,以便共同信守。
一、承包方式
甲方将城东标段范围内的道路清扫保洁、垃圾收集转运、垃圾收集设施和果皮箱清掏清洗管理等环卫作业发包给乙方(具体要求范围详
见招标文件),实行甲方监督考核下的乙方作业承包制。
二、承包期限
本合同承包期限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三、承包经费
该标段承包经费总额为万元,大写:
四、经费核拨
乙方每月10日前向甲方提供发票和工资明细表,甲方按合同金额按月核拨给乙方,月核拔经费为元。
社会保险费据社保局核定的数据,由甲方据实直付到社保局。
五、双方责任
(一)甲方责任
1、负责对乙方的作业质量按照《枝江市城区道路清扫保洁和垃圾收集转运考核制度》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与当月经费拨付挂钩。
2、接纳乙方收运的垃圾。
3、尽量为乙方生产提供方便。
4、负责乙方承包路段的建筑渣土管理。
5、协助乙方清运突发污染物。
(二) 乙方责任
1、乙方必须与职工签订,合同条款符合劳动部门规定,并在劳动部门和甲方备案。
2、负责所承包范围内的道路清扫保洁和垃圾收集转运(包括无主暴露建筑垃圾),垃圾倾倒地点为甲方指定的垃圾中转站或临时碴土场。
3、负责所承包路段街道两侧垃圾桶、果皮箱清掏清洗打药消毒保管维护;负责所承包范围内的垃圾收集房垃圾仓的清洗打药消毒。
4、必须按甲方制定的任务质量标准进行作业,自觉接受甲方的监督考核。
5、每月向甲方汇报工作情况,责任人保证随时通讯畅通,以便甲方安排突击性工作和及时处理作业质量上出现的问题。
6、负责对承包范围内发生的突发污染及时进行清理。
7、不得以任何理由在所承包范围内收取环境卫生服务费,但必须
协助甲方收取所在标段的环境卫生服务费。
8、严格遵守环卫社会服务承诺条款,任何情况下不得影响生产任务和工作质量。
9、乙方在合同期内独立承担民事及法律责任,一切经营活动必须遵守国家和地方的所有法律法规;一切经营活动所产生的后果都由乙方自行承担,与甲方无关。
10、合同期内应主动接受并完成甲方追加的临时性指令任务;无条件接受《枝江市城区道路清扫保洁和垃圾收集转运考核制度》的修改条款以及公益性约束条款。
11、乙方在聘用员工时,必须接纳环卫作业现有在岗的未达到退休年龄和已参保的人员,超龄人员作为替补。
六、奖罚
甲方按《枝江市城区道路清扫保洁和垃圾收集转运考核制度》对乙方的工作任务、工作质量、行业规范管理进行考核,并将考核结果与乙方承包费用挂钩,考核扣款每月累计从乙方当月承包经费中核减。
乙方作业质量较好时,可享受甲方质量奖励基金。
七、合同终止、变更和其它
1、乙方签订合同时必须向甲方交纳履约保证金元。
2、本合同一经签订,甲乙双方均不得单方修改合同条款。
确因不可抗拒因素或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并另签补充协议。
3、合同期内作业量增减小于该标段的总作业量的2%时,经费不变;超过2%时,超出部分甲方有权据实调整作业经费。
4、合同期内因国家政策因素调整最低工资标准,甲方将据实调增作业经费中的工资部分。
5、乙方的投标文件内容将作为合同期限内甲方对其考核的依据之一。
《枝江市城区道路清扫保洁和垃圾收集转运考核制度》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不退还乙方履约保证金,不赔偿乙方所受任何损失:
①合同签订后,乙方转包给他人的;
②乙方营业执照未年检失效的;
③乙方不按上述条款规定诚信履行本合同;不履行或未全部履行投标文件中的承诺的;
④乙方作业质量连续两个月或全年累计三个月不合格的; ⑤乙方擅自停业歇业,严重影响社会公共利益的;
⑥乙方作业过程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或其他重大、紧急可能危急公共安全行为的。
7、服务合同履约结束后,乙方应给员工结清一切费用,否则,甲方从乙方履约保证金中扣减,付给员工。
余下的履约保证金退还给乙方。
8、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或者发生合同纠纷的,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取诉讼。
本合同一式五份,甲方留存两份,乙方留存一份,鉴证单位一份,市财政局政府采购办备案一份。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代表人(签字):代表人(签字):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鉴证方(盖章):
代表人(签字)
联系电话:
环卫合同篇5
管(简称甲方)
承(简称乙方)
为搞好我镇同建同治管理工作,进一步提高公路养护保洁质量,加强路政管理,保障公路安全畅通,促进农村经济和社会发展,充分发挥公路在镇域社会、经济发展中的作用,使我镇公路养护体制规范化、制度化。
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本着公平、公正、平等、自愿的原则,特制定本合同。
一、政策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湖南省普通公路养护管理办
法》、《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办法》及《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xx]49号文件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省道、县道、镇道日常养护应采取承包制,实行合同管理,计量支付。
二、清扫内容线路名称:保养里程:承包资金: 承包期限:
三、责任划分
1、甲方职责
(1)、根据“统一领导、分段负责、行业指导、科学管养、统分结合、包养到人,依法治路、保障畅通”的办法,我镇公路日常养护和保洁采取公司化运作管理模式,实行分段承包,择优进行日常养护。
县交通运输局、县公路局、镇同建同治办、负责督导检查和技术指导工作,并依照公路养护保洁合同书的要求,根据检查的结果,公路养护保洁费用按月支付给承包单位。
(2)、对镇人民政府对镇公路清扫保洁管理服务公司进行考核监督。
2、乙方职责
1、乙方对抢修区域内的公路产权,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办法》及《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办法》的规定实施管理。
2、乙方在施工作业时要高度注意安全生产,对雷管、炸药必须由专人分开保管,并定期检查,领用手续必须齐全。
爆破物品必须用于公路养护备砂,不准转卖或挪作它用;
3、乙方在施工作业时要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在施工作业地点前后要设置明显的作业警示标志,没有设置标志的不得施工,善自施工的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乙方自己负责,甲方不负任何责任。
4、乙方要主动买第三方责任险。
四、付款方式本经属乡报施镇县工人公路民路段政局清府和扫验县保收交洁并通承按运包监输资督局金权审批后,即由财政局按月支付。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
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过期失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