懈怠行为纠正管理制度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懈怠行为矫正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为提高医院内部管理水平,促进医疗服务质量和工作效率的提升,有效地防止和矫正懈怠行为的发生,特订立本规章制度。
第二章懈怠行为的定义
1.懈怠行为是指任职人员在医院工作过程中显现的怠工、懒
散、不负责任、虚报工时、躲避工作等不履职、怠慢、拖延或懈怠的行为。
2.懈怠行为包含但不限于:
–违规请假或旷工;
–工作时间内私自离开岗位;
–敷衍塞责,不负责任地完成工作任务;
–无理由迟到或早退;
–不按要求参加内部培训和会议等。
第三章监督责任
1.行政管理部门负责对各部门的工作情况进行监督和整改,
及时查处和处理懈怠行为。
2.直属上级负责对下属的工作进行监督和管理,发现懈怠行
为应及时矫正并作出处理。
3.全体员工有责任对同事的懈怠行为提出监督和检举,并有
权向上级或行政管理部门反映。
4.医院将建立懈怠行为举报投诉通道,确保举报人的合法权
益。
第四章处理程序
1.发现懈怠行为后,直属上级应当第一时间记录并进行初步
调查,了解情况和相关证据,并在调查结束后五个工作日内做出处理决议并向行政管理部门报告。
2.行政管理部门应当依据直属上级的报告以及实际情况,依
据本规章制度进行审核,并在五个工作日内做出最终处理决议。
3.最终处理决议应当采取适当的矫正措施,包含但不限于口
头警告、书面警告、记过、降职、解雇等。
具体处理决议将依据违规情节、影响程度和个人表现等因素综合考量。
4.被处理人有权对处理决议提出申诉。
申诉应在接各处理决
议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向行政管理部门提出,并附上申诉理由和相关证据。
5.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在接到申诉后五个工作日内做出申诉处
理决议,并向申诉人进行书面回复。
第五章激励措施
1.医院将建立嘉奖制度,激励员工乐观进取、勤奋工作,并
规定嘉奖标准和评比程序。
2.对无懈怠行为的员工,将在绩效考核和晋升评定中予以优
先考虑。
第六章培训教育
1.医院将定期开展懈怠行为矫正管理制度的宣传和培训,提
高员工对懈怠行为的认得和矫正意识。
2.新入职员工应在入职培训期间接受相关制度培训,并签订
相关承诺书。
第七章法律责任
1.对于严重的懈怠行为,医院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并保存
追诉权利。
2.法律责任包含但不限于民事赔偿、劳动纠纷处理等。
第八章附则
1.本制度自订立之日起执行。
2.本制度解释权归医院行政管理部门全部。
本规章制度自医院行政管理部门批准后生效,医院将严格依照规章制度执行,防止和矫正懈怠行为,确保医疗服务质量和工作效率的提升,为广阔患者供应优质的医疗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