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丘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商丘市服务业“两区”考核评价办法的通知-商政〔2018〕15号

合集下载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商丘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商丘市服务业“两区”考核评价办法的通知
正文:
----------------------------------------------------------------------------------------------------------------------------------------------------
商丘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商丘市服务业“两区”考核评价办法的通知
商政〔2018〕15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
《商丘市服务业“两区”考核评价办法》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商丘市人民政府
2018年8月22日
商丘市服务业“两区”考核评价办法
为进一步完善服务业“两区”考核评价激励机制,推动服务业“两区”加快提质转型发展,根据《河南省产业集聚区考核评价办法》(豫办〔2017〕12号)和参照《2018年度商丘市产业集聚区考核评价办法》(商政〔2018〕12号),结合商丘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考核评价对象
全市省定服务业“两区”。

二、考核内容和方法
(一)指标体系。

从经济总量、集群发展、质量效益等3方面设定9项考核评价指标。

(考核评价指标体系及指标解释详见附件)
(二)综合排序。

对年度考核评价指标进行无量纲化处理,分别计算各服务业“两区”“绝对量指数”和“发展指数”。

其中,按照绝对量指数占50%权重和发展指数占50%权重,综合计算排序,作为年度服务业“两区”发展水平考核评价结果的基础得分。

三、加减分因素
(一)全省评价结果。

对在全省年度综合考评中,获得全省服务业“两区”考核综合排序前20名的服务业“两区”加8分;对在全省服务业“两区”年度综合排序后10名的减2分。

(认定部门:市统计局、市发展改革委)
(二)重大项目建设。

每引进1个3亿元、5亿元、10亿元以上带动能力强的重大标志性、生产性服务业项目分别加2分、4分、6分。

(认定部门:市发展改革委、市商务局)
(三)集群培育。

围绕主导产业新引进培育1家引领型企业或品牌企业加2分。

(认定部门:市发展改革委)
(四)晋位创优。

对新晋入或保持三星级及以上的服务业“两区”加3分;对新晋入或保持二星级的服务业“两区”加2分;对新晋入或保持一星级的服务业“两区”加1分;对没有保持原有星级的服务业“两区”每降一星级减2分。

(认定部门:市发展改革委)
(五)观摩评价。

对全市观摩获得前三名的服务业“两区”分别加3分、2分、1分。

(认定部门:市发展改革委)
四、综合评价
(一)按照绝对量指数和发展指数各占50%的权重,计算各服务业“两区”综合得分,再将各项加(减)分进行累加,得出各服务业“两区”实际总得分,并按得分高低进行综合评价排序。

(二)凡当年发生较大安全生产事故或重特大环境污染事故的服务业“两区”,不得评为先进服务业“两区”(认定部门:较大安全生产事故由市安监局负责认定,重特大环境污染事故由市环保局负责认定)。

五、考核结果运用
(一)对在全市年度综合考评中排序前三名的服务业“两区”,作为全市先进服务业“两区”,由市委、市政府予以表彰,并分别奖励300万元、200万元、100万元,对其所在县(市、区)党政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及服务业“两区”主要负责人分别记二等功。

对在全省年度综合考评中位于全省前20名的服务业“两区”,由市委、市政府予以表彰,对其所在县(市、区)党政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及服务业“两区”主要负责人分别记二等功。

对连续2年保持全省三星级及以上星级的服务业“两区”,由市委、市政府予以表彰,对其所在县(市、区)党政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及服务业“两区”主要负责人分别记二等功。

将以上考评结果向组织部门推荐,作为干部优先提拔使用的重要参考。

(二)对服务业“两区”当年引进落地10亿元以上重大龙头型、基地型、引领型的主导产业项目,且到
位资金和建设进度达到50%,给予所在县(市、区)党政主要领导和项目引进做出突出贡献的主要负责人记二等功。

(三)按照“4233”目标要求,到2021年实现服务业“两区”增加值和税收收入翻一番。

对提前实现增加值和税收收入翻番目标的服务业“两区”,给予所在县(市、区)党政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及服务业“两区”主要负责人分别记二等功。

六、组织实施
(一)市服务业“两区”规划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统筹负责组织实施全市服务业“两区”考核评价工作。

(二)考核评价指标的数据采集、核准、汇总、排序等工作由市统计局牵头负责,各职能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协同组织实施。

有关部门要按照归口统计的原则,对指标数据进行终审、对数据质量负总责,并按要求,每季度末及时向市统计局提供。

对弄虚作假,逾期不报的,一经查实,严肃追究有关人员责任,并取消其考核评先资格。

(认定部门:市统计局、人行商丘市中心支行、商务局、税务局) 附件:1.商丘市服务业“两区”考核评价指标体系
2.商丘市服务业“两区”考核评价指标解释
——结束——。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