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家庭法,自考

合集下载

2023年10月自考05680婚姻家庭法真题及答案

2023年10月自考05680婚姻家庭法真题及答案

05680 婚姻家庭法2023 年10 月真题1、【单选题】“”下列行为中属于虐我国《民法典》规定禁止家庭成员间的虐待和遗弃,“待的是”A: 乙拒绝赡养父母B: 甲经常殴打妻子C: 丙母为收取彩礼强迫丙与丁结婚D: 戊将3岁的女儿独自留在家中导致女儿坠楼身亡答案:B2、【单选题】下列关于亲等的说法错误的是A: 亲等即亲属的等级B: 亲等不适用于配偶C: 寺院法计算直系血亲亲等的方法以间隔一世为一亲等D: “”我国计算亲等的方法是以代计算,计算直系血亲的代数时,相隔一世为一代答案:D3、【单选题】不属于我国《民法典》禁婚亲范围的是A: 直系血亲B: 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C: 姨与外甥D: 拟制的旁系血亲答案:D4、【单选题】甲按当地习俗向女友乙支付结婚彩礼20万元,婚后不久甲提出离婚并要求乙返还彩礼。

关于该彩礼的返还说法正确的是A: 因双方已登记结婚,所以甲不能主张返还B: 甲主张返还彩礼,不以双方离婚为条件C: 已办理结婚登记,但未共同生活,可主张返还彩礼D: 已办理结婚登记,并已共同生活,仍可主张返还答案:C5、【单选题】李某与刘某离婚并达成协议,3岁的儿子李路由母亲刘某抚养,如双方中一方再婚,李路由另一方抚养。

后刘某在李路8岁时再婚,李某要求抚养儿子,刘某不同意。

李某从学校将儿子接回并告知刘某。

为此,双方发生争执。

下列选项中正确的是A: 李某欲行使对李路的抚养权,只能通过诉讼程序解决B: 刘某的行为是违约行为,受合同法调整C: 刘某,李某均为李路的监护人D: 李某、刘某的协议违反法律规定答案:C6、【单选题】我国《民法典》规定,离婚后不满2周岁的子女原则上A: 由母亲抚养B: 由收入较高一方抚养C: 由受教育程度较高一方抚养D: 由父母双方轮流抚养答案:A7、【单选题】王某和赵某婚后不久,王某的父亲去世留下遗嘱,将其所有的一套商品房留给王某,并声明该房屋只归王某一人所有。

下列选项正确的是A: 该房屋经过8年婚后生活即变成夫妻共同财产B: 王某和赵某约定将该房屋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的协议无效C: 王某将该房屋出租后,租金为夫妻共同财产D: 王某将该房屋出租后,租金为王某的个人财产答案:D8、【单选题】受胁迫方行使婚姻撤销请求权的法定期限是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A: 6个月内B: 1年内C: 2年内D: 3年内答案:B9、【单选题】根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夫妻互为A: 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B: 第二顺序法定继承人C: 第三顺序法定继承人D: 第四顺序法定继承人答案:A10、【单选题】我国的法定夫妻财产制是A: 一般共同制B: 婚后所得共同制C: 劳动所得共同制D: 动产及所得共同制答案:B11、【单选题】甲与乙登记结婚,但未同居,也未举行婚礼。

2022年自考婚姻家庭法试题及答案

2022年自考婚姻家庭法试题及答案

2022年自考婚姻家庭法试题及答案一、选择题(每题2分,共40分)1. 婚姻的基本功能是()。

A. 维护一夫一妻制B. 保护妇女和儿童权益C. 约束男女双方的行为D. 保证婚姻关系的延续答案:B2. 下列哪一项不是离婚的主要方式?()A. 协议离婚B. 仲裁离婚C. 诉讼离婚D. 自愿离婚答案:B3. 家庭暴力的主要表现形式包括()。

A. 肢体暴力B. 经济暴力C. 心理暴力D. 上述所有选项答案:D4. 婚前财产合法财产制度强调的是()。

A. 夫妻共同财产制度B. 夫妻独立财产制度C. 个人财产D. 社会共有财产答案:B5. 婚姻法规定,离婚后对方抚养未成年子女的一方是否有权请求对方支付子女抚养费,应该根据()决定。

A. 动态变化原则B. 实际需要原则C. 单一原则D. 长期原则答案:B二、简答题(每题10分,共50分)1. 请简要解释婚姻法中的一夫一妻制。

答案:一夫一妻制是指婚姻关系中只能存在一夫一妻的情况,即一个男人只能与一个女人结为合法夫妻,而且在婚姻关系有效期内,双方不得与他人建立婚姻关系。

一夫一妻制是婚姻制度的一项基本原则,旨在维护婚姻的稳定和家庭的和谐。

这一制度规定了夫妻双方的权益和责任,同时也保障了妇女和子女的权益。

2. 请列举婚姻法中夫妻双方的主要权利和义务。

答案:夫妻在婚姻关系中享有以下主要权利:- 结婚自由权利:自由选择、自愿结婚;- 同居权利:共同生活、相互扶持;- 分工协作的家庭管理权利:共同决策、共同分担家务;- 个人隐私权利:尊重和保护个人隐私;- 财产权利:共同财产、个人财产。

夫妻在婚姻关系中承担以下主要义务:- 忠实义务:忠诚、忠实对待对方;- 扶养义务:共同扶养子女、扶养被抚养人;- 家庭管理义务:共同管理家务、维护家庭利益;- 配偶关系维护义务:相互尊重、理解和支持对方;- 孝敬亲属义务:尊敬、照料婚姻关系双方的直系亲属。

3. 请简要介绍婚姻法对离婚程序的规定。

自考05680婚姻家庭法05

自考05680婚姻家庭法05

第四章夫妻关系一、单项选择题1、家庭关系的核心是()。

A.夫妻关系B.父母子女关系C.祖孙关系D.兄弟姐妹关系2、资产阶级国家的亲属法对夫妻关系的立法多采取()。

A.夫妻同体主义B.夫妻别体主义C.夫妻一体主义D.夫妻平等主义3、夫妻遗产继承权的前提是()。

A.男女之间有婚约B.男女已同居C.男女有合法的配偶身份D.男女已离婚4、赵某(男)钱某(女)办理结婚登记未举行结婚仪式,二人登记后不久,赵某在出差途中遇车祸死亡,则钱某()。

A.可以以配偶的身份继承死者遗产B.不能以配偶的身份继承死者遗产C.经死者父母同意可以继承死者遗产D.经死者单位同意可以继承死者遗产5、甲的父亲于2012年5月出车祸死亡,甲的祖父乙闻讯后因悲伤过度于同年7月死亡(未留遗嘱),在此情况下,甲继承其祖父乙的遗产的身份资格是()。

A.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B.第二顺序法定继承人C.转继承人D.代位继承人6、夫妻家庭地位平等的重要标志是()。

A.夫妻姓名权B.夫妻有人身自由权C.夫妻婚姻住所决定权D.夫妻财产平等权7、关于夫妻忠实义务,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A.在古代社会,仅片面地要求妻子承担贞操义务B.到近代社会,早期资本主义国家立法对贞操义务的要求,是对夫严,对妻宽C.英国1970年修正法,删除了因通奸所生的损害赔偿请求权,仅把一方与他人通奸规定为证明婚姻关系破裂的法定情形之一D.第二次世界大战以来,很多国家不再规定夫妻忠实义务和违反夫妻忠实义务要承担法律责任8、《日本民法典》第761条规定:夫妻一方就日常家事同第三人实施了法律行为时,他方对由此而产生的债务()。

A.负有限责任B.负连带责任C.不负责任D.由男方负责9、婚后除特有财产外,夫妻的全部财产或部分财产归双方共同所有的夫妻财产制是()。

A.分别财产制B.共同财产制C.统一财产制D.剩余共同财产制10、夫妻婚前、婚后所得的财产均归各自所有,各自独立行使管理、使用、收益和处分权,但不排斥妻以契约形式将其个人财产的管理权交付丈夫行使,也不排斥双方拥有一部分共同财产的是()。

婚姻家庭法试题及答案自考

婚姻家庭法试题及答案自考

婚姻家庭法试题及答案自考一、单项选择题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我国实行的婚姻制度是()。

A. 一夫多妻制B. 一夫一妻制C. 事实婚姻制D. 群婚制答案:B2. 下列哪项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A.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工资B.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遗产C. 婚前个人所有的财产D.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知识产权收益答案:C3. 离婚后,关于子女抚养权的处理,以下说法不正确的是()。

A. 哺乳期内的子女,一般随母亲生活B. 父母双方协议,可以由父亲直接抚养C. 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D. 子女的意愿在任何情况下都不应被考虑答案:D二、多项选择题4. 下列哪些情况属于无效婚姻?()A. 重婚B. 直系血亲或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结婚C. 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D. 未达到法定婚龄答案:A B D5. 根据婚姻法,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有互相()的权利。

A. 继承B. 扶养C. 忠诚D. 尊重答案:B C D三、判断题6. 婚姻法规定,禁止家庭成员间的虐待和遗弃。

(对/错)答案:对7. 离婚协议书一旦签订,即具有法律效力,不可更改。

(对/错)答案:错四、简答题8. 简述我国婚姻法规定的结婚条件。

答案:根据我国婚姻法规定,结婚应当符合以下条件:(1)男女双方完全自愿;(2)男方不得早于22周岁,女方不得早于20周岁;(3)符合一夫一妻制;(4)非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5)未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

9. 离婚时,如何处理夫妻共同财产?答案: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的处理应遵循以下原则:(1)协议处理:夫妻双方可以协商共同财产的分割方式;(2)平均分割: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和双方的实际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进行平均分割;(3)债务清偿: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分割共同财产前,应当先清偿共同债务。

2024年4月 婚姻家庭法 05680 自考真题

2024年4月 婚姻家庭法 05680 自考真题

2024年4月婚姻家庭法自考真题课程代码:05680一、单项选择题:本大题共15小题,每小题1分,共15分。

在每小题列出的备选项中只有一项是最符合题目要求的,请将其选出。

1.关于婚姻家庭法调整的财产关系说法错误的是A.从属于人身关系B.在婚姻家庭法的调整对象中占有相当的比重C.反映亲属共同生活和家庭经济功能的要求D.一般为等价、有偿2.借婚姻索取财物是指当事人自愿结婚,但以索取一定财物作为结婚必要条件的行为。

这一行为违反的婚姻家庭法基本原则是A.婚姻自由原则B.一夫一妻原则C.男女平等原则D.保护妇女、儿童和老人合法权益原则3.关于我国古代丧服制度说法错误的是A.五服即斩衰、齐衰、大功、小功、缌麻B.我国古代服制不仅仅以世数为依据,还受到尊卑、性别、名分等因素影响C.我国古代服制能准确表达亲属关系的亲疏远近程度D.服制的效力不仅及于亲属关系,而且及于其他诸多领域4.甲因为儿子乙不孝顺,想要与乙断绝父子关系。

甲就此事咨询律师,下列答复中正确的是A.无法解除父子关系B.可以与乙签订解除父子关系的合约C.登报声明解除父子关系D.通过与妻子丙离婚达到解除父子关系的目的5.下列选项中,有权以未到法定婚龄为由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主体是A.妇联B.未达到法定婚龄者的近亲属C.街道办事处D.派出所6.家庭关系的核心是A.祖孙关系B.父母子女关系C.夫妻关系D.兄弟姐妹关系7.下列关于婚约的表述中,不符合我国实际情况的是A.婚约没有法律约束力B.订婚不是婚约成立的必经程序C.法律对婚约予以保护,但不强制履行D.婚约不是我国婚姻法的调整对象8.西周时期的“六礼”程序中,核心是A.纳采B.问名C.纳征D.亲迎9.下列财产中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是A.夫妻一方所有的婚前财产B.因一方身体受到伤害而获得的医疗费C.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D.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知识产权收益10.夫妻关系的性质和特点,归根结底决定于一定的A.社会法律基础B.社会道德基础C.社会经济基础D.社会文化基础11.关于彩礼返还的请求,人民法院不应支持的是A.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B.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给付人要求离婚C.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给付人要求离婚D.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但未要求离婚12.下列关系父母子女关系的表述正确的是A.我国法律仅允许父或母向法院请求确认或否认亲子关系B.非婚生子女与婚生子女具有同行法律地位C.我国法律仅允许成年子女起诉请求确认亲子关系D.继父或继母不经继子女的生父母同意,可以收养继子女13.根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收养人应满足的年龄条件是A.年满30周岁B.年满35周岁C.年满40周岁D.年满45周岁14.下列关于父母子女之间的扶养说法错误的是A.父母对未成年子女的抚养是无条件的B.父母对成年子女的抚养是有条件的C.成年子女赡养父母是无条件的D.成年子女赡养父母是有条件的15.根据《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的规定,下列关于涉外监护法律适用表述正确的是A.适用监护人与被监护人共同居所地法律B.适用一方当事人经常居所地法律或者国籍国法律中有利于保护被监护人权益的法律C.适用监护人与被监护人协议选择的法律D.适用与监护人有最密切联系的地方的法律二、多项选择题:本大题共10小题,每小题2分,共20分。

婚姻家庭法 自考本科

婚姻家庭法  自考本科

第一章婚姻家庭与社会制度婚姻家庭的一般概念:婚姻,是为当时社会制度所确认的,男女两性互为配偶的结合。

家庭,是以婚姻、血缘关系和共同经济为纽带而组成的亲属团体。

婚姻家庭的法律概念:婚姻,是男女双方以永久共同生活为目的,以夫妻的权利义务为内容的合法结合。

家庭,是共同生活的,共成员间互享法定权利、互负法定义务的亲属团体。

正确理解婚姻家庭概念要注意:第一,要强调婚姻的长期性、稳定性和合法性。

第二,要强调婚姻双方与其他家庭成员间权利义务的一致性,这种权利义务是以个人为本位的。

婚姻家庭的自然属性和社会属性:婚姻家庭的本质只能取决于它的社会属性,而不能取决于它的自然属性。

社会性是人类的根本属性,也是婚姻家庭的根本属性。

婚姻家庭的社会职能:1、实现人口再生产的职能;2、组织经济生活的职能;3、教育职能。

婚姻家庭制度是社会制度的组成部分,属于上层建筑的范畴。

按我国婚姻法学界比较公认的见解,婚姻家庭制度是一定社会中经济基础对婚姻家庭的要求在上层建筑领域集中表现。

经济基础对婚姻家庭制度的决定作用;我们既要肯定经济基础对婚姻家庭制度的决定作用,又要重视上层建筑包括意识形态对婚姻家庭制度的制约和影响。

作为社会制度的组成部分的婚姻家庭制度,是以各种具体的历史形态存在于社会发展的一定阶段的。

总的说来,婚姻家庭制度的历史类型和社会制度的历史类型是一致的,我们通常以经济基础的类型作为划分婚姻家庭制度历史类型的基本依据。

如果在婚姻家庭的概念上持广义说,群婚制的出现标志着婚姻家庭制度的产生,可将婚姻家庭制度分为群婚制、对偶婚制和一夫一妻制三种历史类型。

如果在婚姻家庭的概念上持狭义说,婚姻家庭制度是随着原始社会两性和血缘关系社会形式为一夫一妻制所替代而出现的,可将婚姻家庭制度划分为奴隶制的婚姻家庭制度、封建制的婚姻家庭制度、资本主义的婚姻家庭制度和社会主义的家庭制度。

第二章婚姻家庭法的历史发展整个奴隶制时代,婚姻家庭关系主要由维护宗法制度的礼和为统治阶级所认可的习惯来调整的。

自考《婚姻家庭法》-(2012年教材)-选择题、名词解释题、简答题、论述题(全)

自考《婚姻家庭法》-(2012年教材)-选择题、名词解释题、简答题、论述题(全)

第一章婚姻家庭法概述一单选题1 .婚姻是为当时社会制度所确认的,男女两性互为配偶的结合,这是指()。

A.婚姻的自然属性B.婚姻的社会属性C.婚姻的一般概念D.婚姻的法律概念【答案解析】:所谓婚姻,是指为当时社会制度所确认的、男女两性共同生活互为配偶的结合。

(P51)2 .人类进入阶级社会,______成为主要的、典型的婚姻家庭形态。

()A.对偶婚制B.群婚制C.一夫一妻制D.伙婚制【答案解析】:人类进入阶级社会,一夫一妻制成为主要的、典型的婚姻家庭形态。

(P53)3 . 群婚制的低级形式是()。

A.亚血缘群婚B.非血缘群婚C.血缘群婚D.氏族外群婚【答案解析】:血缘群婚制是群婚制的低级阶段,这一阶段排除了不同辈分之间的两性关系,即只有同辈分的男女才可以结为夫妻。

(P54)4 .按照摩尔根在《古代社会》一书中提出的,后来为恩格斯在《家庭、私有制和国家的起源》一书中加以肯定的婚姻家庭进化模式,群婚制的高级形式是()。

A.血缘群婚B.普那路亚家庭C.杂婚D.交换婚【答案解析】:亚血缘群婚制是群婚制的高级阶段,又称为伙婚制或普那路亚家庭。

(P54)5 . 亚血缘群婚制时期的两性关系是()。

A.直系血亲间的集团婚B.同行辈的集团婚C.同行辈的集团婚中排除了兄弟姐妹D.一男一女的结合但并不牢固【答案解析】:在亚血缘群婚制阶段,两性结合的禁忌进一步扩张,同辈旁系血亲间的同婚被禁止,也就是说,兄弟姐妹之外的同辈男女可结为夫妻。

(P54)6 . 古罗马是高度发达的奴隶制国家,也是同时代的婚姻家庭法制最为完备的国家。

其中罗马家庭是宗法家长制的家庭,关于家长权的规定,最初载于()。

A.《十二铜表法》B.《法学阶梯》C.《萨利克法典》D.《里普里安法典》【答案解析】:古罗马时期,婚姻家庭规范散见于诸多法律文件中,早在公元前五世纪,《十二铜表法》就已经以法律的形式明确肯认了“家父”所享有的权威和利益。

(P56)7 .在罗马法上,只有_____才有主体资格。

自考婚姻家庭法汇总

自考婚姻家庭法汇总

自考婚姻家庭法汇总婚姻家庭法是一门研究婚姻家庭关系的法律学科,旨在规范和保护婚姻家庭关系的正常发展和稳定。

在中国,自考婚姻家庭法是一门重要的法律考试科目。

本文将对自考婚姻家庭法相关内容进行汇总,以帮助考生更好地复习和准备考试。

第一章婚姻基本制度1. 婚姻的含义与基本要件婚姻是指男女因爱情、自愿并依法结合的一种社会关系,具有平等、自主、单一、一夫一妻的特征。

婚姻的基本要件包括男女双方达到法定婚龄、无禁止结婚的情形、进行婚姻登记。

2. 家庭的构成和保护家庭是指由夫妻和子女组成的社会基本组织。

婚姻家庭法保护家庭的完整和幸福,禁止家庭暴力和虐待、遗弃婚姻家庭成员行为。

3. 婚姻的解除婚姻关系的解除可以通过离婚、死亡等方式实现。

婚姻关系解除后,双方可以自由再婚。

第二章夫妻财产关系1. 夫妻财产制度在我国,夫妻财产制度分为婚前财产、婚后财产以及离婚后财产三个阶段。

婚姻家庭法规定了夫妻财产的共同、个人、筹备财产等不同性质及处理方式。

2. 夫妻财产约定夫妻可以在婚前、婚后通过协议等形式对夫妻财产关系进行约定。

但是,夫妻的财产约定不得违背法律法规的规定。

3. 夫妻债务夫妻财产债务是指夫妻结婚后在生活中产生的共同债务。

夫妻在处理债务时应当互相支持协助,共同承担债务责任。

第三章子女权益保护1. 子女的权利保护婚姻家庭法强调保护未成年子女的权益,包括生存权、发展权、受教育权、财产权等。

父母应当履行抚养、教育和保护子女的义务。

2. 父母的抚养及教育义务父母应当承担抚养和教育子女的基本义务,提供必要的物质和精神支持。

父母对子女的抚养应当尊重其人格发展和自主权。

3. 祖父母的探望权祖父母在特殊情况下,可以通过法律手段维护自己对孙辈子女的探望权。

但是,这种权利应当在不损害孩子健康成长的原则下进行行使。

第四章同居关系及其他关系的规制1. 同居关系的权利保护婚姻家庭法对于同居关系产生了一定的保护性规定。

但是相对于婚姻关系,同居关系的法律地位依然较为薄弱。

婚姻家庭法自考重点

婚姻家庭法自考重点

竭诚为您提供优质文档/双击可除婚姻家庭法自考重点篇一:婚姻法自考重点婚姻自由:包括结婚自由和离婚自由。

结婚自由是指当事人有依法缔结婚姻关系的自由,此种自由意味着当事人关于结婚的相关意愿在不违反法律的前提下都应得到尊重。

离婚自由是指夫妻有依法解除婚姻关系的自由,此种自由为当事人提供退出婚姻关系的机制。

遗弃:一种不作为,即行为人有扶养义务,并且有能力履行这一义务而拒不履行。

家庭:以婚姻关系、血缘关系不纽带而形成的、包含一定范围的亲属在内的社会单位。

婚姻家庭法:是指调整婚姻家庭关系的发生和终止,以及由此所产生的特定范围的亲属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和。

对偶婚制:又称“偶婚”。

一个男子与一个女子相对稳定地互为性伴侣的婚姻形态。

产生和存在于原始社会晚期,是从群婚制向一夫一妻制过渡的中间形式。

婚姻家庭制度:是社会制度的组成部分,是一定社会中的经济基础对婚姻家庭的要求在上层建筑领域的集中表现。

是由各种相关的社会规范构成的,起着确认和调整婚姻家庭关系的作用。

家庭暴力:是指行为人以殴打、捆绑、残害、强行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其他手段,给其家庭成员的身体、精神等方面造成一定伤害后果的行为。

07-1-27.借婚姻索取财物:是指当事人自愿结婚但以索取一定财物作为结婚必要条件的行为。

简答14-10-31.如何理解婚姻自由的内涵?答:1.婚姻自由:包括结婚自由和离婚自由。

结婚自由是指当事人有依法缔结婚姻关系的自由,此种自由意味着当事人关于结婚的相关意愿在不违反法律的前提下都应得到尊重。

离婚自由是指夫妻有依法解除婚姻关系的自由,此种自由为当事人提供退出婚姻关系的机制。

2.禁止包办、买卖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

包办婚姻是指婚姻关系之外的第三人(包括父母)违反婚姻自由原则,在完全违背婚姻当事人意愿的情况下,强迫其缔结的婚姻。

买卖婚姻是指婚姻关系以外的第三人(包括父母)以索取大量财物为目的,包办强迫他人缔结的婚姻。

自考“婚姻家庭法”重点汇总[借鉴]

自考“婚姻家庭法”重点汇总[借鉴]

自考“婚姻家庭法”重点汇总[借鉴]《婚姻家庭法》是我国婚姻家庭关系的最高法律规定,其内容涉及到我国婚姻家庭关系的各个方面。

在自考中,该法律规定通常是必学内容。

下面是该法律的重点汇总。

1. 结婚登记与离婚《婚姻家庭法》规定,婚姻登记是保障婚姻的法定程序,只有依法登记的婚姻才有效。

离婚必须经过法律程序,当事人可以自愿离婚或在一方行为严重违反夫妻责任时,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离婚后涉及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等问题也要依法解决。

2. 婚姻财产制度婚姻财产制度分为两种:一种是夫妻共同财产制度,即夫妻共同财产所有制;另一种是夫妻个人财产制度,即夫妻各有各的财产所有权。

我国婚姻财产制度以夫妻共同财产制为基本制度。

夫妻共同财产由夫妻双方共同财产组成,其中夫妻共同财产的范围、份额、管理、处分等方面均有明确的规定。

3. 子女抚养《婚姻家庭法》规定,父母应当共同承担子女的抚养、教育和保护义务。

离婚后子女的抚养也要依法解决,父母一方可以行使子女的抚养权,但必须经过人民法院确认。

4. 家庭暴力《婚姻家庭法》规定,婚姻家庭成员之间不得实施家庭暴力,如果存在家庭暴力行为,受害人有权向公安机关报案或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行政诉讼或刑事诉讼。

相关法律还对保护被害人的权益、惩戒加害人等方面进行了规定。

5. 婚姻家庭纠纷调解《婚姻家庭法》对婚姻家庭纠纷的调解进行了详细的规定,用于化解婚姻家庭矛盾,维护夫妻关系和谐稳定。

婚姻家庭纠纷调解主要包括行政机关、人民调解委员会、公证机关等多种途径。

在进行婚姻家庭纠纷调解时,要根据实际情况合理选择调解方式,确保达成公平合理的协议。

6. 婚姻家庭保障《婚姻家庭法》还规定了婚姻家庭的保障措施,主要包括:(1)保护妇女和儿童的权益和利益;(2)促进家庭文明建设;(3)加强家庭教育和家庭关系的维护;(4)开展家庭咨询和指导服务;(5)维护特殊困难家庭和婚姻家庭关系稳定。

以上就是《婚姻家庭法》的一些重点内容,作为自考学习者要注重细节的理解和记忆,尤其是对一些常见的案例进行分析,有助于更深入地理解该法律。

婚姻家庭法自考题-15

婚姻家庭法自考题-15

婚姻家庭法自考题-15(总分:100.01,做题时间:90分钟)一、{{B}}单项选择题{{/B}}(总题数:15,分数:15.00)1.在我国,婚姻家庭法与民法的关系是______∙ A.并列的法律部门∙ B.婚姻家庭法包含民法∙ C.婚姻家庭法等同于民法∙ D.民法包含婚姻家庭法(分数:1.00)A.B.C.D. √解析:[解析] 婚姻家庭法是民法中具有相对独立性质的组成部分,它与其他民事法律的关系,是同一法律部门中的内部关系。

作为我国的民事基本法,《民法通则》中若干一般性的规定,同样是适用于婚姻家庭关系的,《民法通则》中还有若干直接针对婚姻家庭关系的规定。

答案为D。

2.根据《刑法》第258条的规定,犯重婚罪的,处以______∙ A.2年以下有期徒刑或管制∙ B.2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 C.3年以下有期徒刑∙ D.拘役或管制(分数:1.00)A.B. √C.D.解析:[解析] 《刑法》第258条规定: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处2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答案为B。

3.外甥与姨妈之间为______∙ A.三代以内直系血亲∙ B.三代以内直系姻亲∙ C.三代以内旁系血亲∙ D.三代以内旁系姻亲(分数:1.00)A.B.C. √解析:[解析] 直系血亲指相互间具有直接的血缘联系的血亲。

己身所从出和从己身所出的血亲(包括生育自己的和自己生育的上下各代)均为直系血亲。

而旁系血亲指相互间具有间接的血缘联系的血亲。

例如己身与舅、姨因同源于外祖父母而具有间接血缘联系等。

因此外甥与姨妈是旁系血亲。

计算旁系血亲的代数时以同源关系为依据,一辈为一代。

同源于父母的是两代内旁系血亲,同源于祖父母、外祖父母的,是三代内旁系血亲。

外甥与姨妈同源于外祖父母,因此为三代内旁系血亲。

答案为C。

4.中表亲是否允许结婚,我国《婚姻法》规定______∙ A.可以从习惯∙ B.若男女双方不生育子女的,可以结婚∙ C.若男女双方不同姓的,可以结婚∙ D.禁止结婚(分数:1.00)A.B.C.D. √解析:[解析] 本题考查的知识点为禁婚亲的范围。

自考“婚姻家庭法”重点汇总.

自考“婚姻家庭法”重点汇总.

自考“婚姻家庭法”重点汇总.
婚姻家庭法是一项贯彻实施婚姻家庭制度的法律,目的在于维护家庭稳定、促进家庭和睦、保障妇女儿童权益、实现家庭幸福。

下面是自考“婚姻家庭法”的重点汇总:
一、婚姻法
首先,婚姻法是婚姻家庭法的中心,其规定由婚姻实现了一夫一妻的制度,保护了家庭的稳定。

婚姻是自由结合的、平等的和忠诚的、互相扶持的和尽到义务的经济和法律的联合。

其关注的是婚姻自由、离婚等方面的问题。

二、家庭法
家庭法是婚姻家庭法的重要组成部分,通过规定家庭中各自的权益和义务来保障家庭的和睦。

家庭法的关注点包含家庭财产保护、家庭暴力等方面的问题。

三、继承法
继承法也是婚姻家庭法的一部分,通过规定婚姻家庭成员的继承关系来保障家庭财产交代的顺利进行。

继承法的关注点包括继承顺序、继承权的限制等问题。

四、妇女儿童维护法
妇女儿童维护法也是婚姻家庭法的一部分,其旨在保障妇女儿童权益,规定禁止家庭暴力、妇女和儿童的抚养等问题。

该法规定了妇女和儿童的人身权、知情权、监护权和教育权等。

总的来说,自考“婚姻家庭法”的重点应当包含婚姻、家庭、继承和妇女儿童维护等方面的内容,通过学习这些法律规定,可以更好地了解保障家庭稳定的法律手段,为维护家庭的和谐作出贡献。

婚姻家庭法自考重点

婚姻家庭法自考重点
婚 姻 家 庭 法
(自考要点)
1/40
ห้องสมุดไป่ตู้
目录
第一章 婚姻家庭法概述.....................................................................................................................................................3 第一节 婚姻家庭概述.................................................................................................................................................3 第二节 婚姻家庭法的历史发展.................................................................................................................................4 第三节 婚姻家庭法的概念、特征及渊源................................................................................................................ 6 第四节 婚姻家庭法在我国法律体系中的地位........................................................................................................ 6 第五节 我国婚姻家庭法的基本原则........................................................................................................................ 7 第六节 我国婚姻家庭法的救助措施与法律责任.................................................................................................... 7

2022年自考05680婚姻家庭法核心考点资料

2022年自考05680婚姻家庭法核心考点资料
第二节 婚姻家庭法的历史发展
【多选】罗马亲属法中,市民法婚姻的结婚方式可分为共食婚、买卖婚和时效婚。 【多选】普通法和衡平法在调整英国婚姻家庭事务方面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 【单选】美国婚姻家庭法的特点是以州的立法为本位。 【单选】在中国,比较系统的婚姻家庭立法是从汉代开始的。 【简答、论述】2001 年《婚姻法》修正案中的立法重点。 (1)总则章中的立法重点,是增设了禁止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禁止家庭暴力的规定同时还 对夫妻和家庭成员的共同责任作了原则性的规定。 (2)结婚章中的立法重点,是增设了婚姻无效、婚姻撤销和补办结婚登记等制度。 (3)家庭关系章中的立法重点,是改进了法定夫妻财产制,规范了夫妻财产约定。此外,对 亲子间、祖孙间、兄弟姐妹间权利和义务的规定,也作了若干修改。
第三节 婚姻家庭法的概念、特征及渊源
【名词解释】婚姻家庭法:是指调整婚姻家庭关系的发生和终止,以及由此所产生的特定范围 的亲属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和。 【简答】我国婚姻家庭法调整对象的性质。 我国婚姻家庭法调整对象,按其性质可以分为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 (1)婚姻家庭领域的人身关系,存在于彼此具有特定亲属身份的自然人之间,其本身不具有 经济内容。 (2)婚姻家庭领域的财产关系,具有一定的经济内容。 【简答、多选】我国婚姻家庭法的法律渊源。 (1)宪法和其他法律。 (2)行政法规和国务院所属部门制定的规章。 (3)地方性法规、规章和民族自治地方的变通规定。 (4)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 (5)我国缔结或者参加的国际条约。 除上述诸渊源外,党和国家的婚姻家庭政策,以及为法律认可的、符合社会主义婚姻家庭道德 的习惯,也是我国婚姻家庭法的渊源。
第二节 结婚实质条件
【多选、简答】结婚的必备条件。 根据我国婚姻法的规定,结婚必须具备以下 3 个条件:

婚姻家庭法自考题-33

婚姻家庭法自考题-33

婚姻家庭法自考题-33(总分:50.00,做题时间:90分钟)一、{{B}}单项选择题{{/B}}(总题数:22,分数:22.00)1.大陆法系国家尤其是______承认“婚姻是民事契约”,且在其宪法中宣称:“法律上承认婚姻是一种民事契约。

”∙ A.法国∙ B.英国∙ C.意大利∙ D.德国(分数:1.00)A. √B.C.D.解析:[解析] 大陆法系国家尤其是法国等是承认“婚姻是民事契约”的先锋。

1791年法国宪法郑重宣称:“法律上承认婚姻是一种民事契约。

”答案为A。

2.在我国,婚姻家庭法的立法基础是______∙ A.民事习惯∙ B.国家政策∙ C.《民法通则》中的有关规定∙ D.《宪法》中的有关规定(分数:1.00)A.B.C.D. √解析:[解析] 宪法中的婚姻家庭法规范虽然为数不多,但它们是婚姻家庭法的立法依据,在婚姻家庭法的渊源中具有极为重要的意义。

所以,《宪法》中的相关规定是我国婚姻家庭法的立法基础。

答案为D。

3.王某已婚,因工作关系离开老家,一人长期在甲地工作,在工作中与女同事李某产生感情,从2007年初开始两人以夫妻名义在甲地同居生活。

王某的行为是我国《婚姻法》所禁止的______∙ A.重婚∙ B.事实婚姻∙ C.家庭暴力∙ D.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分数:1.00)A. √B.C.D.解析:[解析] 所谓重婚,是指有配偶者又与他人结婚的行为,即当事人在已存在合法婚姻关系的情况下又与他人缔结婚姻关系。

重婚不仅包括当事人先后通过婚姻登记缔结多个婚姻关系的情形,也包括当事人通过婚姻登记及事实婚姻各种方式缔结多个婚姻关系的情形,比如当事人前婚为登记婚姻,后婚为事实婚姻,也构成重婚。

本题中王某与李某以夫妻名义同居构成事实婚姻,但王某在之前已经结婚,构成重婚。

答案为A。

4.下列哪个法律是中国婚姻家庭法近代化的最初尝试______∙ A.《大清民律草案》∙ B.《大清现行刑律》∙ C.《民律亲属编草案》∙ D.《民律草案》(分数:1.00)A. √B.C.D.解析:[解析] 到近代,清政府于1911起草的《大清民律草案》中有专门的亲属一编,是中国婚姻家庭法近代化的最初尝试。

法律自考婚姻家庭法一简答总结1

法律自考婚姻家庭法一简答总结1

法律自考婚姻家庭法一简答总结1婚姻是人类社会的基本组织形式之一,而婚姻家庭法是社会法律体系中非常重要的一部分。

本文将对法律自考婚姻家庭法一中的简答题进行总结和解析。

1. 简答题一(20分)题目:简述我国婚姻法的立法宗旨和基本原则。

答:我国婚姻法的立法宗旨是维护社会稳定,保障婚姻家庭的健康发展。

基本原则主要包括平等自愿原则、男女一致原则、保护妇女和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原则、宽严相济原则、家庭利益最大化原则等。

2. 简答题二(15分)题目:简述我国婚姻的重要法律意义。

答:我国婚姻的重要法律意义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婚姻法对婚姻关系的成立、终止以及夫妻双方权益的确定等方面进行了明确规定,保障了婚姻关系的稳定与正常发展。

其次,婚姻法对夫妻双方的权利、义务进行了规范,为家庭生活提供了法律依据和保障。

再次,婚姻法规定了对子女的抚养、教育等权利和义务,强调了婚姻家庭对子女的重要性,有利于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

3. 简答题三(25分)题目:简述我国离婚制度的主要内容。

答:我国离婚制度主要包括三类离婚:协议离婚、诉讼离婚和决定离婚。

协议离婚是指夫妻双方达成协议,自愿解除婚姻关系;诉讼离婚是指一方提起诉讼,通过法院判决终止婚姻关系;决定离婚是指婚姻法对某些特殊情况下的离婚进行了规定,如家庭暴力、重大过失等。

此外,离婚制度还包括了对离婚后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问题的解决办法。

4. 简答题四(30分)题目:概述我国婚姻法对夫妻财产制度的规定。

答:我国婚姻法对夫妻财产制度进行了明确的规定,主要包括三种财产制度:个人财产制、共同财产制和约定财产制。

个人财产制是指夫妻双方在婚前已有的财产归各自所有,离婚时保留自己的财产;共同财产制是指夫妻双方在婚后共同取得的财产,离婚时应进行公平分割;约定财产制是指夫妻双方可以通过协议约定自己的财产归属方式。

婚姻法还规定了财产转移、共同财产管理等方面的规定。

5. 简答题五(10分)题目:简述我国婚姻法对家庭暴力的处置原则和方式。

婚姻家庭法自考试题

婚姻家庭法自考试题

婚姻家庭法自考试题一、选择题1. 婚姻家庭法是我国《民法典》的一个组成部分。

()A. 对B. 错2.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有下列哪种情况之一发生的,可以要求对方离婚?A. 严重虐待、遗弃B. 被判刑两年以上的C. 有严重疾病无法治愈的D. 都可以3. 婚前财产应当由哪方所有?A. 丈夫B. 妻子C. 双方共同所有D. 根据夫妻协商决定4. 依照我国婚姻家庭法规定,下列哪种情况下夫妻之间的债务是共同债务?A. 夫妻共同经营的生产经营活动所产生的债务B. 配偶对所需物品、工作服务的需求所欠的债务C. 夫妻共同购买、持有的财产所对应的债务D. 配偶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根据法律、法规维护婚姻家庭财产合法权益所欠的债务5. 离婚后,子女由谁抚养可以根据子女的健康、行为等情况,由父母协议确定?A. 离婚双方B. 受抚养的子女C. 具有监护能力的父母D. 离婚双方的共同意见二、简答题1. 请简述婚姻家庭法中的“双方自愿”原则以及其适用范围。

婚姻家庭法中的“双方自愿”原则是指在婚姻关系的建立和变更中,双方应当基于真实的自愿,自由选择自己的婚姻对象,并自主决定婚姻关系的建立和存续。

这一原则适用于婚姻关系的成立、调解、变更和终止等方面。

在婚姻关系的成立方面,双方应当基于真实的自愿,自由选择对方作为自己的配偶。

任何一方不能被迫或者以欺诈、胁迫等不正当手段强制订立婚姻。

在婚姻关系的终止方面,离婚也必须基于双方的自愿,不能强制分离两个已经建立起了夫妻关系的人。

2. 简述婚姻法中夫妻共同债务的概念及其划分原则。

夫妻共同债务是指夫妻共有的债务。

根据婚姻家庭法的规定,夫妻共同债务主要包括以下几种情况:首先,夫妻共同经营的生产经营活动所产生的债务,包括共同经营的工作单位、农场、合作社等单位产生的债务。

其次,配偶对所需物品、工作服务的需求所欠的债务。

这主要是指一个配偶为了维系家庭生活的正常运转而所产生的债务,如购买日常生活用品、支付家庭生活费等。

婚姻家庭法笔记_____自考法律本科

婚姻家庭法笔记_____自考法律本科

婚姻家庭法第一章绪论 1第二章我国婚姻家庭法概述 9第三章亲属关系原理 15第四章婚姻的成立 19第五章夫妻关系 28第六章亲子关系 35第七章祖孙和兄弟姐妹关系 44第八章收养 45第九章婚姻的终止 52第十章救助措施与法律责任 67第十一章附论 70第一章绪论一、婚姻家庭的概念★婚姻家庭的历史性和社会性历史唯物主义认为,在人类社会发展的长河中,婚姻家庭不是自始存在、永恒不变的。

婚姻家庭是社会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是基于社会发展的客观需要应运而生的。

它是同一定社会中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相适应的人类两性结合和血缘关系的社会形式。

★婚姻一般概念是指为当时社会制度所确认的,男女两性互为配偶的结合。

含义是:1婚姻须为异性结合,同性结合不成其为婚姻。

2婚姻须为具有配偶身份的结合,不具有此等身份的结合不成其为婚姻。

3作为婚姻的结合须为当时的社会制度所确认。

否则,男女双方即使在事实上共同生活也不成其为婚姻。

婚姻的法律概念是男女双方以永久共同生活为目的,以夫妻的权利义务为内容的合法结合。

★家庭一般概念是以婚姻、血缘和共同经济为纽带而形成的亲属团体和生活单位。

1家庭是—个亲属团体;家庭有不同的结构形式,规模和成员不尽一致,但家庭成员总是基于婚姻关系和血缘关系联结在一起的。

此外,收养也是家庭关系的发生途径。

2家庭须有共同经济,如以家庭为单位组织生产、组织消费等,具体情况因不同的时代而异。

迄今为止,家庭历来都是社会中最基本的生活单位。

3家庭既是亲属团体又是生活单位。

同一家庭成员一般均为亲属,而且多为近亲属,但亲属并不都是同一家庭的成员,他们是分属于不同家庭的。

家庭的法律概念是同居一家共同生活,其成员依法互享权利、互负义务的亲属团体。

★在学术研究的领域内,如果作广义的解释,婚姻泛指群婚制出现后的各种两性结合和血缘关系的社会形式,包括群婚制、对偶婚制、一夫一妻制的婚姻和与之相适应的血缘组织和家庭形式。

如果作狭义的解释,婚姻家庭仅指原始社会崩溃以后形成的个体婚和个体家庭。

自考05680 婚姻家庭法精讲

自考05680 婚姻家庭法精讲

第二章亲属制度第三章结婚制度第四章夫妻关系第五章离婚制度第六章亲子关系第七章收养制度第八章扶养制度第九章附论本章重难点分析知识点1婚姻家庭的概念知识点2婚姻家庭的属性12知识点2婚姻家庭的属性12知识点3婚姻家庭的职能123知识点4婚姻家庭形态的历史发展谢谢知识点1西方婚姻家庭法发展历程知识点1西方婚姻家庭法发展历程123知识点1西方婚姻家庭法发展历程123知识点1西方婚姻家庭法发展历程知识点1西方婚姻家庭法发展历程知识点2我国婚姻家庭立法沿革(1(2(3(4知识点2我国婚姻家庭立法沿革119102、19301931年5月5共计7章1713知识点2我国婚姻家庭立法沿革1、1950知识点2我国婚姻家庭立法沿革2、1980较之195019801950知识点2我国婚姻家庭立法沿革20182220周知识点2我国婚姻家庭立法沿革知识点2我国婚姻家庭立法沿革1980知识点2我国婚姻家庭立法沿革3、20014知识点2我国婚姻家庭立法沿革知识点2我国婚姻家庭立法沿革知识点2我国婚姻家庭立法沿革知识点2我国婚姻家庭立法沿革谢谢知识点1婚姻家庭法的概念知识点2婚姻家庭法的特征123知识点3婚姻家庭法的法律渊源谢谢知识点1婚姻家庭法在法律体系中的地位知识点1婚姻家庭法在法律体系中的地位知识点1婚姻家庭法在法律体系中的地位知识点2婚姻家庭法的法律效力123知识点2婚姻家庭法的法律效力12知识点2婚姻家庭法的法律效力谢谢知识点1婚姻自由原则(1知识点1婚姻自由原则(2知识点2一夫一妻原则知识点3男女平等原则知识点4保护妇女、儿童和老人的合法权益原则知识点5实行计划生育原则。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竭诚为您提供优质文档/双击可除婚姻家庭法,自考篇一:20XX自考婚姻家庭法复习资料夫妻个人的清偿?指以个人名义所负的与夫妻共同生活无关的债务。

1.个人债务应以个人财产清偿,他方不负连带责任,没有清偿义务;但自愿协助清偿的自为法律所不禁止。

2.债权人就一方婚前所负个人债务向债务人的配偶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但债权人能够证明所负债务用于婚后家庭共同生活的除外。

3.用于清偿个人债务的个人财产,包括共同财产中分割后属于个人所有的财产、法定的个人财产以及夫妻双方约定的归各自所有的财产等。

我国现行的约定夫妻财产制?约定财产制是关于法律允许夫妻用协议方式,对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财产以及婚前财产所有权的归属、管理、使用、收益、处分及债务的清偿、婚姻解除时财产的清算等事项作出约定,排除法定夫妻共同财产制适用的制度。

1.约定夫妻财产制的涉及范围——既包括夫或妻一方的婚前个人财产,也包括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2.约定夫妻财产制的方式——只能采用书面形式;3.约定夫妻财产制的内容——①夫妻可以约定一方或双方的婚前个人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或部分共同所有、部分各自所有;②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夫妻双方共同所有,或归各自所有,或部分共同所有、部分各自所有;4.约定夫妻财产制的对内效力——双方当事人有约束力。

①任何一方不得擅自修改;②认真遵守,如约履行;③离婚时按约定内容加以处理;5.约定夫妻财产制的对外效力——夫妻关系存续期间财产约定归稳中有各自所有,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以夫或妻一方所有财产清偿。

夫妻财产制时,应注意问题?①约定时间无法律限制。

夫妻可在婚前、登记结婚时、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财产的所有权归属问题进行约定;②订立协议时夫妻双方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③订立协议时必须反映双方真实意思;④夫妻双方以规避法律义务或逃避对第三人偿还债务为目的订立的协议,因其内容违法或损害第三人合法权益,应认定无效;⑤订立协议如要变更或撤消,须双方同意;夫妻特有财产的范围?指在共同财产制下夫妻一方婚前个人享有所有权的财产和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并依法应当归夫妻一方所有的财产。

1.一方的婚前财产——指结婚以前夫妻一方就已经享有所有权的财产;2.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身体健康权属人格权,与人身密不可分,一旦受到侵害,依法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是因身体健康受到伤害所依法获得的补偿,归受到伤害的公民个人所得;3.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的个人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4.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婚后以夫妻共同财产购置的供夫或妻个人使用的生活消费品,由于不是夫妻共用、通用,应属于夫或妻一方个人所有;5.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依有关法律规定而归属于特定行为人本人享有所有权的财产。

如夫妻一方参加体育竞赛获得的奖杯、奖牌等;离婚登记具备的条件?1.男女双方自愿离婚;2.双方当事人必须对离婚及离婚后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等问题达成书面协议;3.双方当事人必须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并且本人亲自到场办理离婚登记手续;4.双方当事人的结婚登记必须是在中国内地办理的;离婚损害赔偿的法定情形?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重婚的;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实施家庭暴力的;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离婚时经济帮助的条件?1.一方确有生活困难,本人无力解决;2.另一方具有予以帮助的经济负担能力;3.这种帮助是适当的,而不是无限制的;我国婚姻法规定,婚姻无效?重婚的;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未到法定婚龄;婚姻法规定:因受胁迫而结婚为婚姻可撤消的唯一原因;申请人—为当事人的近亲属、基层组织夫妻关系的本质特征?1.夫妻必须是男女两的合法结合,非法不是夫妻关系;2.必须是永久共同生活的目的,不以永久共同生活不是?;3.必须是共同生活的伴侣,共同承担生育和抚养义务、赡养和扶助老人等责任;夫妻间扶养义务的规定?指夫妻之间相互供养的扶助的法定义务;我国规定“夫妻有互相扶养的义务,一方不履行义务时,需要扶养的一方,有要求对方付给扶养费的权利。

”1.扶养义务注意事项:①之间的扶养权利和义务,是夫妻身份关系所导致的必然结果;②扶养的权利和履行的义务,是以夫妻合法身份关系存在为前提条件,婚于婚姻缔结之日,灭于婚姻终止之时;③扶养义务内容包括夫妻间相互为对方提供经济上的供养和生活上的扶助,以维系婚姻家庭日常生活正常进行;④扶养义务属于民法上的强行性义务,夫妻之间不得以约定形式改变此种法定义务;2.违反的法律后果:①当一方需要扶养,另一方不履行时,需要一方有权要求对方承担,此为自力救济的方法;②发生纠纷时,需要一方可以通过调解或直接提起民事诉讼的方式,通过诉讼程序强制义务,此为公力救济的方法;③不履行义务,情节恶劣,致使一方陷入生活无着境地,构成遗弃的,应承担刑事责任,同时也不免除其应继续承担的义务;男女平等原则的夫妻关系方面的体现?1.夫妻人身关系方面——双方有各用自己姓名的权利;双方都有参加生产、工作、学习和社会活动自由;双方都有实行计划生育的义务;2.夫妻财产关系方面——对共同财产有平等处理权;有相互扶养的义务;有相互继承遗产的权利;离婚与无效婚姻及可撤消婚姻的区别?离婚与婚姻的无效与撤销,从表面上看都是是婚姻关系的解除,但实质上是两种不同的民事法律制度,有根本的区别;1..性质和原因不同——无效与撤销是对违法婚姻关系的处理和制裁,无效或撤销的原因在结婚之前或之时就存在;离婚是对合法婚姻关系的解除,原因发生在结婚之后;2.请求权主体不同——离婚只能是当事人本人行使,任何第三人无权代理;无效与撤销由当事人双方或一方本人,还可以由利害关系人和有关机关行使;3.请求权行使的时间不同——离婚只能在双方当事人生存期间行使,如当事人一方死亡,另一方不能提出离婚;无效或撤销既可在当事从双方生存期间,也可在双方或一方死亡之后;4.程序不同——离婚既可依诉讼,也可依行政程序进行;无效或撤销必须依诉讼,由法院裁判;5.法律后果不同——无效与撤销是对违法婚姻的解除,不产生离婚的法律后果,如不按照夫妻共同财产制分割财产而是作共同共有财产处理,违法婚姻所生子女应为非婚生子女,在婚姻关系被宣告无效或撤销后与婚生子女有同等的权利和义务;婚姻无效和被撤消的法律后果?1.对当事人的法律后果——人身及财产关系方面2.当事人人身关系方面——①经宣告无效或被撤销婚姻,均为自始无效,溯及到自违法结合之时起便不具有婚姻的法律效力;②无效或被撤销婚姻的当事人不具有基于婚姻效力而发生的夫妻的权利和义务,不适用婚姻法有关夫妻人身关系的各项规定;3.当事人财产关系方面——无效或被撤销婚姻的当事人不适用法定夫妻财产制和有关夫妻财产约定的规定;①当事人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按共同共有财产处理,但有证据证明属当事人一方所有的除外;②同居期间的财产,协议不成时由法院判决;③对重婚导致的婚姻无效的财产处理,不得侵害合法婚姻当事人的财产权益,应当准许合法婚姻当事人作为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参加诉讼;4.对子女的法律后果——①生子女应属非婚生子女;②父母子女关系不受父母的婚姻无效或被撤销的影响,当事人与其子女的权利义务适用有关父母子女的法律规定;20XX年我国修改《婚姻法》的重点内容?1.在总则中增加了保障《婚姻法》诸原则实施的禁止性条款;2.在结婚制度中增设了关于无效婚姻和可撤销婚姻的规定,从而防治违法婚姻制定了必要的法律对策;3.在家庭关系中改进了原有的法定夫妻财产制,界定了夫妻双方共有的财产和一方所有财产的范围;同时还规范了夫妻财产约定;对有关亲子、祖孙、兄弟姐妹权利义务等规定也作适当修改;4.在离婚制度中,对准予离婚的法定理由增设了若干列举性、例示性的规定,增强了法律在适用中的可操作性,有利于保障离婚自由,防止轻率离婚;5.以专章规定救助措施和法律责任;收养人应当同时具备条件?无子女;有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年满三十周岁;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收养的法律特征和法律效力?收养的特征和效力是相互联系的问题,都是收养制度的宗旨在法律上的表现。

1.法律特征——收养行为的身份性;收养关系主体的限定性;收养关系的可变性;2.法律效力——拟制效力(养父母与养子女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法律关于父母子女关系的规定;养子女与养父母的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法律关于子女与父母的近亲属关系的规定);——解销效力(养子女与生父母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因收养关系的成立而消除);篇二:自考“婚姻家庭法”重点汇总自考“婚姻家庭法”串讲资料第一章绪论必记内容:1.婚姻家庭的社会功能。

(1、实现人口再生产的职能;2、组织经济生活的职能;3、教育职能。

)2.20XX年《婚姻法》修正的相关内容。

(1、总则中增加了保障婚姻法诸原则实施的禁止性条款,通过有关禁止偶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禁止家庭暴力的规定,强化了对婚姻家庭主体人身权利的保护。

2、在结婚制度中增设了关于无效婚姻和可撤销婚姻的规定,其内容包括婚姻无效和撤销的原因,撤销请求权人和请求权行使的时间以及婚姻无效和撤销法律后果等,从而为防治违法婚姻制定了必要的法律对策。

3、在家庭关系中改进了原有的法定夫妻财产制,界定了夫妻双方共有财产和一方所有财产的范围;同事还规范了夫妻财产约定,包括约定的内容、形式和效力;对有关亲子、祖孙、兄弟姐妹权利义务等规定也作了适当的修改。

4、在离婚制度中,对准予离婚的法定理由增设了若干列举性、例示性的规定,从而增强了法律在适用中的可操作性,有利于保障离婚自由,防止轻率离婚。

5、以专章规定救助措施和法律责任。

)第二章我国婚姻家庭法概述必记内容:1.婚姻家庭法的基本原则。

(实行婚姻自由、一夫一妻、男女平等的婚姻制度。

保护妇女、儿童和老人的合法权益。

实行计划生育。

)2.保障原则实施的禁止性条款。

(禁止包办、买卖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

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

禁止重婚。

禁止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

禁止家庭暴力。

禁止家庭成员间的虐待和遗弃。

)第三章亲属关系原理必记内容:1.亲属(亲属的含义有二:一是生物遗传学和社会学意义上的亲属。

它泛指由婚姻、血缘所连接的一切具有血缘同源性、姻缘相关性的人与人之间的关系。

二是法律意义的亲属,即得到法律确认、受到法律调整、具有一定法律效力的亲属。

)2.血亲(血亲系指相互之间具有血缘联系的亲属,这种血缘联系可以是直接的,也可以是间接的。

)3.姻亲(姻亲是以婚姻为中介而形成的亲属关系,但配偶本身是除外的。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