班主任职级评定及津贴发放暂行办法(最新完整版全国通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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班主任职级评定及津贴发放办法
为深入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班主任工作的意见》,用客观标准强化班主任工作过程中的评价,用科学机制提升班主任综合素质、专业化能力,用激励政策鼓励先进鞭策后进,充分发挥班主任在学校教育工作中的骨干作用,大幅度的提高学校整体育人水平,经学校研究确定,从本学期开始,在全体班主任中实行“班主任职级制”,并与部分津贴挂钩。
具体评定办法及相关要求如下:
一、班主任工作评价的主要内容
1、班主任职责履行情况。
2、班级管理质量(班级行为量化成绩)。
3、班级考试成绩(调研考、期中考、末考)
4、本人教学成绩(同上)。
5、本班学生评价。
6、班主任综合素质(在年级及以上会议上发言;在学校及以上报刊上发表论文;在年级及以上会议上展示优质班会课等)。
7、班级及本人荣辱(班级、本人所获荣誉,班内学生严重违纪情况等)。
二、班主任职级的设定及相关说明
1、班主任职级一般情况下在同年级同系列中评定。
2、设四个等级: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
3、四个等级的比例要求:高一、二年级,优秀率占本系列班级总数的35%,合格率占本系列班级总数的45%,基本合格、不合格率占20%。
高三年级(含高三复读班),优秀率占本系列班级总数的38%,合格率占本系列班级总数的43%,基本合格率、不合格率占19%(四舍五入,保留整数)。
4、有下列情况之一者,班主任工作可视为不合格:
(1)两个月内,班级学生因严重违纪受留校察看及以上处分者超过2人(含2人)的;
(2)期中或期末,班级行为量化成绩或班级考试成绩在本系列中每月都是最后一名的;
(3)违犯学校纪律或师德缺失,严重损害衡中形象的;
(4)因工作失职,造成班内安全事故的;
(5)因体罚、语罚、心罚学生,造成严重后果的。
三、班主任职级的评定
1、在本年级内,由年级部组织评定;
2、一般情况下,每学期评定两次,即期中、期末各一次。
四、班主任津贴、职级津贴标准及发放办法
1、班主任津贴标准及发放办法:
班主任津贴亦称班主任统发津贴,其标准为学校在“超工作量中补贴”中规定的数额,每月发放一次。
2、班主任职级津贴标准及发放办法:
⑴职级津贴标准:优秀,100元/月,合格,65元/月,基本合格,40元/月,不合格,无津贴。
⑵发放办法:一般情况下,每学期评定、计发两次,期中计发一次,期末计发一次。
发放时,要由年级部造表,经年级主任签字,主管校长签审,校长签批。
五、相关说明
1、每学期连续两次被评定为职级优秀的,为本学期当然的模范班主任,其他班主任的职级评定结果,也要与期末的“模范班主任”评选结合起来。
2、对班主任工作的职级评定要重在过程,评到细节,做到每周一小评,每月一汇总,每半学期一评定。
3、各年级要参照本办法,结合年级工作的实际,制定出本年级“班主任工作评价细则与标准”,同时,还可制定出与本办法相配套相联系的具体问题的处理细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