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话使用管理规定(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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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使用管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单位内电话使用的行为,提高电话使用效率,保护电话资源,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本单位所有人员的电话使用。

第三条电话的使用包括公共电话和个人电话两种形式。

第四条公共电话是指单位内设立的供所有人员使用的电话,主要用于办公、接待、咨询等事务。

第五条个人电话是指单位内部人员私人拥有并使用的电话,主要用于私人通讯以及个人事务。

第六条电话资源是指电话系统中的电话线路、电话设备以及电话号码等资源。

第七条电话使用管理应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坚持公平、合理、节约和规范的原则。

第八条电话使用管理应遵循科学管理、效率优先的原则,充分利用现代通信技术手段,提高工作效率。

第九条电话使用费用由单位承担,个人电话使用费用由个人承担。

第十条电话使用管理应以提高工作效率和保护电话资源为目标,倡导绿色通讯,推广无纸化办公。

第二章电话使用的权限和责任
第十一条单位负责人有权对电话使用进行管理和监督,组织制定本单位的电话使用方针和规定。

第十二条电话使用者有权使用分配给自己的电话,但需遵守本规定和相关规章制度。

第十三条电话使用者有使用电话资源的义务,不得借用、挪用以及私自拆卸、更改电话设备。

第十四条电话使用者有义务妥善保管个人电话,不得私自转让、出租,确保个人电话的正常使用和保密性。

第十五条电话使用者要合理安排电话使用时间,避免长时间占用电话资源,以免影响他人正常使用。

第十六条电话使用者要正确使用电话设备和功能,不得进行违反法律法规的活动,不得传播违法信息。

第十七条电话使用者要注意电话礼仪,遵守通话礼仪要求,礼貌文明地使用电话。

第三章公共电话的使用
第十八条公共电话的使用必须符合事务性原则,不得进行任何与工作无关的私人通话。

第十九条公共电话的使用者需登记使用目的和时间,确保电话使用的合理性和规范性。

第二十条公共电话的使用者要按时挂断电话,不得长时间占用电话资源。

第二十一条公共电话的使用者要保护电话设备,不得故意损坏、污染、弄乱等。

第二十二条公共电话的使用者如需要电话咨询、投诉、申报等服务,应礼貌文明地与服务人员进行沟通。

第二十三条公共电话的使用费用由单位承担,不得私自收费或索要报销。

第四章个人电话的使用
第二十四条个人电话的使用者需承担个人电话的管理责任,并按规定缴纳个人电话费用。

第二十五条个人电话的使用者应使用合法、合规的电话号码,不得使用他人电话或虚假电话。

第二十六条个人电话的使用者应注意个人电话的保密性,不得泄露个人电话号码和通话信息。

第二十七条个人电话的使用者应合理使用个人电话,不得长时间占用个人电话资源。

第二十八条个人电话的使用者应遵守法律法规,不得进行违法活动,不得传播非法信息。

第二十九条个人电话的使用者应遵守通话礼仪,礼貌文明地与对方进行沟通,不得进行辱骂、威胁、恐吓等行为。

第五章其他规定
第三十条电话使用违反本规定的,将依据违规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情节严重的,追究法律责任。

第三十一条对于在电话使用中有功和作出突出贡献的人员,单位将给予相应的表彰和奖励,鼓励其倡导节约用电话的精神。

第三十二条对于多次违反本规定的人员,单位有权取消其电话使用权限,并追究相关责任。

第六章附则
第三十三条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执行,附件部分将根据需要进行修订和补充。

第三十四条对与本规定相关的问题,可由单位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具体解释和操作细则。

第三十五条本规定解释权归单位负责人,并提请单位领导审批。

电话使用管理规定(2)
一、办公室电话由各处室主任、各年级组长负责。

二、办公室电话是为了办公需要配备,学校随时对各办公室电话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不允许私人事情使用。

三、如发现超标使用(如拨打信息台等),学校将追缴所发生的费用,并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四、办公室电话机应爱护使用,保持清洁,如发现人为原因损坏,由各处室主任、年级组长负责追查当事人,赔偿修复电话机费用。

五、如工作确实需要打长途电话,需持校长批准单到总务处领取钥匙,开锁后进行长途通讯,打完后将钥匙立即归还总务处。

六、传达室电话专供电传及公事使用,不允许教职工个人事情使用。

来电话找教职工的,传达室人员可以传达或告知通讯方式。

教职工因病、因事请假,请打到相应的处室办公室,传达室没有代理请假的责任与权利。

咨询电话管理规定
第一条为了规范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行政事项受理服务咨询电话的管理,结合行政事项受理服务工作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行政事项受理服务全体工作人员应根据统一安排,认真参与咨询电话的值班。

第三条咨询电话值班时间:上午9:00-11:30,下午13:00-
16:00。

第四条电话值班工作人员工作要求
(一)电话值班人员应秉持严肃、认真的原则,谨慎回答每一个问题,并做好电话记录;
(二)值班人员应严格按照值班工作安排值班,不得擅自调换值班时间;
当值班人员发现电话值班时间与自己的工作时间冲突时,应提前____天告知本部门负责人予以调整;
(三)值班人员应严格执行咨询电话的时间规定,不得随便缩短或延长咨询电话接听时间;
(四)值班人员接听咨询电话语言应规范、简洁、礼貌,态度应热情诚恳,严禁出现不耐烦、粗暴或吵架的现象;
(五)值班人员应根据咨询电话定位,积极回答与职能有关的问题;对于不能当场回答的问题,应在咨询电话记录本上做好详细记录,并本着首问责任制原则,由电话值班人员在值班当天下班前进行核实并给予来电人回复;对于与咨询电话定位无关的问题可引导来电人咨询相关业务部门。

第五条值班人员如违反上述第四条规定的,将视情节轻重程度给予批评教育、警告、记过直至开除等处分。

电话使用管理规定(3)
1. 公司电话仅限于公务使用,私人事务和个人通话应使用私人手机。

2. 通话时间应控制在合理范围内,不得过长影响工作效率。

3. 禁止使用电话进行私人谈话、聊天或娱乐。

4. 在办公室接听电话时,应尽量保持安静环境,避免打扰周围同事。

5. 禁止使用电话传播不当或违法信息。

6. 团队成员应在接听电话时标识自己的姓名和部门,并礼貌友好地回答对方的问题或请求。

7. 禁止私自转接电话,应根据对方需求或情况提供正确的号码或联系人。

8. 在外出或不方便接听电话时,应提前通知同事,并设置语音信箱或其他通知方式。

9. 禁止使用公司电话拨打国际长途或高费用电话。

10. 所有电话记录应妥善保管,不得私自删除或篡改。

这些规定旨在确保电话的有效利用,提高工作效率,并维护良好的工作环境和沟通秩序。

违反规定的行为可能会受到纪律处分。

电话使用管理规定(4)
是组织或公司为了有效管理电话资源和确保电话使用的合理性而制定的相关规定和措施。

以下是常见的电话使用管理规定:
1. 使用目的:明确电话的使用目的,例如业务沟通、客户服务等,不得滥用电话资源。

2. 电话使用权限:规定电话的使用权限,包括不同岗位的员工是否有使用电话的权力,是否需要进行授权等。

3. 通话时间和频率:规定电话的使用时间段和通话频率,避免长时间占用电话线路,影响其他人员的正常通话。

4. 外呼规定:针对外呼业务,规定员工在拨打电话前应该做好充分准备、礼貌用语等规定。

5. 电话保密:明确电话通信内容的保密性,规定员工不得将重要信息通过电话透露给外部人员或泄露公司机密。

6. 电话接听准则:明确电话接听的态度和行为准则,包括语气友好、回答问题准确等,以提高服务质量。

7. 非工作时间通话:规定员工在非工作时间不得私自使用公司电话进行个人通话。

8. 电话费用管理:明确员工和公司分担电话费用的规定,避免电话费用的滥用和不当花费。

9. 违规处理:明确违反电话使用管理规定的处理措施,如警告、扣减奖金、降职等。

10. 监控和记录:规定公司对电话通话进行监控和记录,以确保电话使用的合规性和追溯通话记录。

这些规定的具体内容和适用范围可能因组织或公司的不同而有所差异,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制定和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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