遵守法官行为规范
学习《法官职业道德基本准则》和《法官行为规范》
仙居法院贯彻学习《法官职业道德基本准则》和《法官行为规范》5月11日上午,我院党组中心组召开专题学习会,集中学习《法官职业道德基本准则》和《法官行为规范》。
会上,党组书记、院长陈微春指出,新修订的《法官职业道德基本准则》和《法官行为规范》体现了鲜明的时代特征,重点突出了“三个至上”的工作指导思想和“公正、廉洁、为民”的司法核心价值观,充分体现了能动司法、调解优先等司法理念。
陈院长强调,全院干警要熟读这两份文件的具体内容,将此作为行动标杆,努力争当学习、实践《法官职业道德准则》和《法官行为规范》的模范,共同推进法院工作的全面进步。
同时,关于文件的学习贯彻,陈院长提出三点要求:第一,全院各部门要结合工作实际,创新学习载体,充分调动学习积极性,结合“人民法官为人民”主题实践活动及“创先争优”活动,不断提升人民法院和人民法官的形象;第二,对照文件的具体内容和“三思三创”活动的要求,对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积极加以整改,不断提升人民群众对法院工作的满意度;第三,继续强化廉政制度建设。
针对个别腐败问题易发多发领域及群众反映的司法廉洁的突出问题,要强化源头治理,盯紧“重点人”、守住“关键事”,全面落实“监督防腐”措施,狠抓制度创新堵漏。
通过探索任职限制新机制、司法拍卖新模式、离任回避新思路等措施,着力构筑“隔离带”、“防火墙”,努力堵塞制度漏洞,有效规范法官和律师、中介机构、离任人员之间的关系。
9月26日,仙居县人民法院再次组织民商部门法官认真学习《法官职业道德基本准则》、《法官行为规范》及《人民法院工作人员处分条例》,民一庭、民二庭、审监庭全体法官及工作人员参加会议,院长陈微春及纪检组长王旭东出席会议,会议由党组成员、政治处主任曹林平主持。
陈微春院长在会上强调指出,我院在5月初曾召开大会组织全院法官及工作人员认真学习过以上几个文件。
会后,各部门也组织法官们认真学习了文件,每个部门都制作了学习笔录和会议记录,每一位法官就该文件发表了自己的学习心得,纪检组对全院法官学习情况进行了督查。
解读法庭程序中的法官行为准则
保障当事人权利
法官应尊重当事人的诉讼权利,确保 当事人在庭审中的陈述、申辩、质证 等权利得到充分保障。
尊重律师作用
法官应尊重律师在庭审中的作用,认 真听取律师的陈述和辩论,对律师提 出的合理请求给予积极回应。
严格控制庭审时间和进度
合理安排庭审时间
法官应根据案件的复杂程度和庭审需要,合理安排庭审时间,确保庭审能够顺利进行。
定期对法官进行培训和教育,提高其法律素养和职业道德水平,增强 其遵守行为准则的自觉性。
完善投诉和举报机制
建立便捷的投诉和举报渠道,鼓励公众对违反行为准则的法官进行投 诉和举报,并及时进行调查和处理。
THANKS
感谢观看
公正。在审判过程中,法官应当平等对待双方当事人,给予他们充分的
陈述和辩护机会,确保案件的公正审理。
02
廉洁
法官应当保持清正廉洁的作风,不受任何形式的贿赂和腐败行为的影响
。法官应当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司法纪律,自觉抵制各种诱惑和腐
败行为,维护司法廉洁。
03
忠诚
法官应当忠诚于宪法和法律,坚决维护国家法制的统一和尊严。法官应
承担相应责任
法官如违反行为规范,应承担相应的纪律处分、 法律责任等后果,维护司法公正和权威。
06
违反法官行为准则的后果及处理 措施
纪律处分种类及适用条件
警告
记过
对违反行为准则的法官进行口头或书面警 告,提醒其注意并改正错误。
对情节较为严重的违规行为进行记录,并 给予一定的处罚,如降薪、停职等。
降级
避免利益冲突和不当影响
避免利益冲突
法官应当避免参与与自己有利害关系的案件审理或调解工作,防止因个人利益而 影响司法公正。如果发现自己与案件有利害关系,应当及时报告并主动回避。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印发《法官行为规范》的通知(2010年修订)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印发《法官行为规范》的通知(2010年修订)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最高人民法院•【公布日期】2010.12.06•【文号】法发[2010]54号•【施行日期】2010.12.06•【效力等级】司法政务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审判机关正文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印发《法官行为规范》的通知(法发〔2010〕54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解放军军事法院,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生产建设兵团分院:现将《法官行为规范》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最高人民法院2005年11月4日发布的《法官行为规范(试行)》同时废止。
最高人民法院二○一○年十二月六日法官行为规范(最高人民法院2005年11月4日发布试行,2010年12月6日修订后发布正式施行)为大力弘扬“公正、廉洁、为民”的司法核心价值观,规范法官基本行为,树立良好的司法职业形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等法律,制定本规范。
一、一般规定第一条忠诚坚定。
坚持党的事业至上、人民利益至上、宪法法律至上,在思想上和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一致,不得有违背党和国家基本政策以及社会主义司法制度的言行。
第二条公正司法。
坚持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平等对待各方当事人,确保实体公正、程序公正和形象公正,努力实现办案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不得滥用职权、枉法裁判。
第三条高效办案。
树立效率意识,科学合理安排工作,在法定期限内及时履行职责,努力提高办案效率,不得无故拖延、贻误工作、浪费司法资源。
第四条清正廉洁。
遵守各项廉政规定,不得利用法官职务和身份谋取不正当利益,不得为当事人介绍代理人、辩护人以及中介机构,不得为律师、其他人员介绍案源或者给予其他不当协助。
第五条一心为民。
落实司法为民的各项规定和要求,做到听民声、察民情、知民意,坚持能动司法,树立服务意识,做好诉讼指导、风险提示、法律释明等便民服务,避免“冷硬横推”等不良作风。
法院法庭规章制度
一、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法院法庭工作秩序,提高审判效率,保障司法公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组织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本法院实际情况,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本法院所有法庭、法官、书记员、法警以及其他工作人员。
第三条法院法庭工作人员应当严格遵守法律法规,恪守职业道德,树立公正、廉洁、高效、文明的司法形象。
二、法庭工作秩序第四条法庭工作实行庭长负责制,庭长对法庭工作全面负责。
第五条法庭工作人员应当按时上下班,不得迟到、早退、旷工。
第六条法庭开庭前,法官应当提前到达法庭,了解案件情况,做好开庭准备。
第七条开庭时,法官应当严肃认真,公正审判,不得随意离开法庭。
第八条书记员应当做好庭审记录,保证记录真实、准确、完整。
第九条法警负责维护法庭秩序,保障庭审顺利进行。
第十条当事人、代理人、证人等参加庭审的人员应当遵守法庭纪律,不得大声喧哗、争吵、辱骂他人。
三、法官行为规范第十一条法官应当严格遵守法官职业道德,公正、公平、公开地行使审判权。
第十二条法官应当保持中立立场,不得接受当事人、代理人、证人等人员的请托。
第十三条法官不得泄露审判秘密,不得利用职务之便谋取私利。
第十四条法官应当按时完成审判任务,提高审判效率。
四、法庭纪律第十五条法庭工作人员应当遵守下列纪律:(一)不得在工作时间饮酒、赌博、嫖娼等违法乱纪行为;(二)不得泄露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等;(三)不得擅自对外发布审判信息;(四)不得利用职务之便为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五)不得收受当事人、代理人、证人等人员的礼品、礼金、消费卡等财物。
五、监督检查与责任追究第十六条本法院设立监督检查机构,负责对法庭工作秩序、法官行为规范和法庭纪律的监督检查。
第十七条对违反本规章制度的,由监督检查机构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情节严重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六、附则第十八条本规章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法官行为规范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职业道德基本准则
•【法规标题】法官行为规范•【颁布单位】最高人民法院•【发文字号】法发〔2010〕54号•【颁布时间】2010-12-6•【失效时间】•【法规来源】/flwk/show.php?file_id=14636 1•【全文】法官行为规范最高人民法院法官行为规范法发〔2010〕54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解放军军事法院,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生产建设兵团分院:现将《法官行为规范》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最高人民法院2005年11月4日发布的《法官行为规范(试行)》同时废止。
最高人民法院二○一○年十二月六日法官行为规范(最高人民法院2005年11月4日发布试行,2010年12月6日修订后发布正式施行)为大力弘扬“公正、廉洁、为民”的司法核心价值观,规范法官基本行为,树立良好的司法职业形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等法律,制定本规范。
一、一般规定第一条忠诚坚定。
坚持党的事业至上、人民利益至上、宪法法律至上,在思想上和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一致,不得有违背党和国家基本政策以及社会主义司法制度的言行。
第二条公正司法。
坚持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平等对待各方当事人,确保实体公正、程序公正和形象公正,努力实现办案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不得滥用职权、枉法裁判。
第三条高效办案。
树立效率意识,科学合理安排工作,在法定期限内及时履行职责,努力提高办案效率,不得无故拖延、贻误工作、浪费司法资源。
第四条清正廉洁。
遵守各项廉政规定,不得利用法官职务和身份谋取不正当利益,不得为当事人介绍代理人、辩护人以及中介机构,不得为律师、其他人员介绍案源或者给予其他不当协助。
第五条一心为民。
落实司法为民的各项规定和要求,做到听民声、察民情、知民意,坚持能动司法,树立服务意识,做好诉讼指导、风险提示、法律释明等便民服务,避免“冷硬横推”等不良作风。
第六条严守纪律。
遵守各项纪律规定,不得泄露在审判工作中获取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等,不得过问、干预和影响他人正在审理的案件,不得随意发表有损生效裁判严肃性和权威性的言论。
法官职业道德基本准则最新法官行为规范
法官职业道德基本准则最新法官行为规范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法官职业道德建设,保证法官正确履行法律赋予的职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法》和其他相关规定,制定本准则。
第二条法官职业道德的核心是公正、廉洁、为民。
基本要求是忠诚司法事业、保证司法公正、确保司法廉洁、坚持司法为民、维护司法形象。
第三条法官应当自觉遵守法官职业道德,在本职工作和业外活动中严格要求自己,维护人民法院形象和司法公信力。
第二章忠诚司法事业第四条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忠于党、忠于国家、忠于人民、忠于法律,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捍卫者。
第五条坚持和维护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认真贯彻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尊崇和信仰法律,模范遵守法律,严格执行法律,自觉维护法律的权威和尊严。
第六条热爱司法事业,珍惜法官荣誉,坚持职业操守,恪守法官良知,牢固树立司法核心价值观,以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为己任,认真履行法官职责。
第七条维护国家利益,遵守政治纪律,保守国家秘密和审判工作秘密,不从事或参与有损国家利益和司法权威的活动,不发表有损国家利益和司法权威的言论。
第三章保证司法公正第八条坚持和维护人民法院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的原则,客观公正审理案件,在审判活动中独立思考、自主判断,敢于坚持原则,不受任何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不受权势、人情等因素的影响。
第九条坚持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努力查明案件事实,准确把握法律精神,正确适用法律,合理行使裁量权,避免主观臆断、超越职权、滥用权力,确保案件裁判结果公平公正。
第十条牢固树立程序意识,坚持实体公正与程序公正并重,严格按照法定程序执法办案,充分保障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的诉讼权利,避免执法办案中的随意行为。
第十一条严格遵守法定办案时限,提高审判执行效率,及时化解纠纷,注重节约司法资源,杜绝玩忽职守、拖延办案等行为。
第十二条认真贯彻司法公开原则,尊重人民群众的知情权,自觉接受法律监督和社会监督,同时避免司法审判受到外界的不当影响。
《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职业道德基本准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职业道德基本准则》(最高人民法院202x年10月18日发布,202x年12月6日修订后重新发布)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法官职业道德建设,保证法官正确履行法律赋予的职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法》和其他相关规定,制定本准则。
第二条法官职业道德的核心是公正、廉洁、为民。
基本要求是忠诚司法事业、保证司法公正、确保司法廉洁、坚持司法为民、维护司法形象。
第三条法官应当自觉遵守法官职业道德,在本职工作和业外活动中严格要求自己,维护人民法院形象和司法公信力。
第二章忠诚司法事业第四条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忠于党、忠于国家、忠于人民、忠于法律,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捍卫者。
第五条坚持和维护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认真贯彻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尊崇和信仰法律,模范遵守法律,严格执行法律,自觉维律的权威和尊严。
第六条热爱司法事业,珍惜法官荣誉,坚持职业操守,恪守法官良知,牢固树立司法核心价值观,以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为己任,认真履行法官职责。
第七条维护国家利益,遵守政治纪律,保守国家秘密和审判工作秘密,不从事或参与有损国家利益和司法权威的活动,不发表有损国家利益和司法权威的言论。
第三章保证司法公正第八条坚持和维护人民法院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的原则,客观公正审理案件,在审判活动中独立思考、自主判断,敢于坚持原则,不受任何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不受权势、人情等因素的影响。
第九条坚持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努力查明案件事实,准确把握法律精神,正确适用法律,合理行使裁量权,避免主观臆断、超越职权、滥用职权,确保案件裁判结果公平公正。
第十条牢固树立程序意识,坚持实体公正与程序公正并重,严格按照法定程序执法办案,充分保障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的诉讼权利,避免执法办案中的随意行为。
第十一条严格遵守法定办案时限,提高审判执行效率,及时化解纠纷,注重节约司法资源,杜绝玩忽职守、拖延办案等行为。
法官职业道德
第一条为加强法官职业道德建设,保证法官正确履行法律赋予的职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法》和其他相关规定,制定本准则。
第二条法官职业道德的核心是公正、廉洁、为民。
基本要求是忠诚司法事业、保证司法公正、确保司法廉洁、坚持司法为民、维护司法形象。
第三条法官应当自觉遵守法官职业道德,在本职工作和业外活动中严格要求自己,维护人民法院形象和司法公信力。
第二章忠诚司法事业第四条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忠于党、忠于国家、忠于人民、忠于法律,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捍卫者。
第五条坚持和维护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认真贯彻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尊崇和信仰法律,模范遵守法律,严格执行法律,自觉维护法律的权威和尊严。
第六条热爱司法事业,珍惜法官荣誉,坚持职业操守,恪守法官良知,牢固树立司法核心价值观,以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为己任,认真履行法官职责。
第七条维护国家利益,遵守政治纪律,保守国家秘密和审判工作秘密,不从事或参与有损国家利益和司法权威的活动,不发表有损国家利益和司法权威的言论。
第三章保证司法公正第八条坚持和维护人民法院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的原则,客观公正审理案件,在审判活动中独立思考、自主判断,敢于坚持原则,不受任何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不受权势、人情等因素的影响。
第九条坚持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努力查明案件事实,准确把握法律精神,正确适用法律,合理行使裁量权,避免主观臆断、超越职权、滥用职权,确保案件裁判结果公平公正。
第十条牢固树立程序意识,坚持实体公正与程序公正并重,严格按照法定程序执法办案,充分保障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的诉讼权利,避免执法办案中的随意行为。
第十一条严格遵守法定办案时限,提高审判执行效率,及时化解纠纷,注重节约司法资源,杜绝玩忽职守、拖延办案等行为。
第十二条认真贯彻司法公开原则,尊重人民群众的知情权,自觉接受法律监督和社会监督,同时避免司法审判受到外界的不当影响。
第十三条自觉遵守司法回避制度,审理案件保持中立公正的立场,平等对待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不偏袒或歧视任何一方当事人,不私自单独会见当事人及其代理人、辩护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职业道德基本准则(2010年修订)
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职业道德基本准则 (2010年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职业道德基本准则法发〔2010〕53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解放军军事法院,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生产建设兵团分院:现将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职业道德基本准则》重新印发,请认真贯彻执行。
最高人民法院二○一○年十二月六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职业道德基本准则(最高人民法院2001年10月18日发布,2010年12月6日修订后重新发布)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法官职业道德建设,保证法官正确履行法律赋予的职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法》和其他相关规定,制定本准则。
第二条法官职业道德的核心是公正、廉洁、为民。
基本要求是忠诚司法事业、保证司法公正、确保司法廉洁、坚持司法为民、维护司法形象。
第三条法官应当自觉遵守法官职业道德,在本职工作和业外活动中严格要求自己,维护人民法院形象和司法公信力。
第二章忠诚司法事业第四条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忠于党、忠于国家、忠于人民、忠于法律,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捍卫者。
第五条坚持和维护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认真贯彻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尊崇和信仰法律,模范遵守法律,严格执行法律,自觉维护法律的权威和尊严。
第六条热爱司法事业,珍惜法官荣誉,坚持职业操守,恪守法官良知,牢固树立司法核心价值观,以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为己任,认真履行法官职责。
第七条维护国家利益,遵守政治纪律,保守国家秘密和审判工作秘密,不从事或参与有损国家利益和司法权威的活动,不发表有损国家利益和司法权威的言论。
第三章保证司法公正第八条坚持和维护人民法院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的原则,客观公正审理案件,在审判活动中独立思考、自主判断,敢于坚持原则,不受任何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不受权势、人情等因素的影响。
第九条坚持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努力查明案件事实,准确把握法律精神,正确适用法律,合理行使裁量权,避免主观臆断、超越职权、滥用职权,确保案件裁判结果公平公正。
法官职业道德与行为规范
法官职业道德与行为规范一、基层法院法官职业道德建设的设想基层法院法官队伍可以说仍不属于特别专业。
如何使这支队伍的职业道德素质进一步提高,把它打造成为一支高素质的法官队伍,是当前法院队伍建设一个重要目标。
我认为,要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
(一)灌输法官职业道德意识在法官职业道德建设中,我们的首要任务是给法官灌输正确的法官职业道德意识。
法官职业道德是指从事审判职业的法官,在履行审判职业的活动中应该遵循的行为规范和应该具备的道德品质。
从当前法官队伍现状及现实的需要,法官职业道德应确立以下几个方面行为规范和道德规则。
1.公正。
公正是法官职业道德追求的核心。
是法官职业道德的灵魂。
因为,法官是社会矛盾和纠纷的终局裁判者。
社会通过法官对法律的具体适用,才能使旨在创设一种公正的社会秩序的法律在现实社会生活中实现。
法官追求的司法公正包括实体公正,程序公正和效率公正三个方面。
当事人诉讼的目的最主要是追求一个公平公正的裁判结果。
这就要求法官在审判每一件案都要事实清楚,证据充分,正确地适用实体法确保案件质量。
重实体、轻程序是长期以来一些法官执法不公正的主要原因之一。
司法公正还要体现在程序公正上。
实际上,实体公正是相对的,而程序公正则是绝对的。
只有程序公正才能确保实体公正。
程序公正是人民看得见、用得着的。
一个案件即使裁判结果公正,而程序不公也会使当事人对裁判结果表示怀疑,影响诉讼的社会效果。
“迟到的公正就是不公正”,这已成为人们所共识。
因此,司法公正也体现在效率上。
超审限审理案件,就会耗费更多的精力、财力,给事人增加讼累等,且增加诉讼成本。
即使诉讼结果合法、公正,也影响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2.廉洁。
廉洁是司法公正的重要保证,是法官职业道德的内在要求。
法官的廉洁与否直接关系到公众对法官的判断能力的信任与否,也会影响公众对司法制度的信任感。
因此,法官必须廉洁自律,经得住金钱的诱惑,自觉抵住拜金主义和享乐主义,做到贫贱不能移。
3.刚正不阿。
最新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行为规范
最新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行为规范篇一:2017年最新修改版法官行为规范法官行为规范法发〔2017〕54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解放军军事法院,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生产建设兵团分院:现将《法官行为规范》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最高人民法院2017年11月4日发布的《法官行为规范(试行)》同时废止。
最高人民法院二○一○年十二月六日《法官行为规范》(最高人民法院2017年11月4日发布试行,2017年12月6日修订后发布正式施行)树立良好的司法职业形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等法律,制定本规范。
一、一般规定第一条忠诚坚定。
不得有违背党和国家基本政策以及社会主义司法制度的言行。
第二条公正司法。
坚持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平等对待各方当事人,努力实现办案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不得滥用职权、枉法裁判。
第三条高效办案。
树立效率意识,科学合理安排工作,在法定期限内及时履行职责,努力提高办案效率,不得无故拖延、贻误工作、浪费司法资源。
第四条清正廉洁。
遵守各项廉政规定,不得利用法官职务和身份谋取不正当利益,不得为当事人介绍代理人、辩护人以及中介机构,不得为律师、其他人员介绍案源或者给予其他不当协助。
第五条一心为民。
最新-法律人宣誓誓词集锦 精品
法律人宣誓誓词集锦法官宣誓誓词为:我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我宣誓:忠于祖国,忠于人民,忠于宪法和法律,忠实履行法官职责,恪守法官职业道德,遵守法官行为规范,公正司法,廉洁司法,为民司法,为维护社会公平正义而奋斗!检察官誓词如下:“我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检察官,我宣誓:忠于国家、忠于人民、忠于宪法和法律,忠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责,恪守检察职业道德,维护公平正义,维护法制统一。
宣誓人:xxx”人民警察誓词为我宣誓:我志愿成为一名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
我保证忠于中国共产党,忠于祖国,忠于人民,忠于法律;服从命令,听从指挥;严守纪律,保守秘密;秉公执法,清正廉洁;恪尽职守,不怕牺牲;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我愿献身于崇高的人民公安事业,为实现自己的誓言而努力奋斗!律师20xx年的誓词内容如下:“我志愿加入律师队伍,成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和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严格执行《律师法》,遵守《律师协会章程》,履行律师义务,恪守律师职业道德,勤勉敬业,为维护法律的正确实施,捍卫法律的尊严而努力奋斗。
”律师20xx年誓词:我志愿成为一名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律师,我保证忠实履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工作者的神圣使命,忠于祖国,忠于人民,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维护宪法和法律尊严,执业为民,勤勉敬业,诚信廉洁,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维护法律正确实施,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努力奋斗一健康所系,性命相托。
当我步入神圣医学学府的时刻,谨庄严宣誓:我志愿献身医学,热爱祖国,忠于人民,恪守医德,尊师守纪,刻苦钻研,孜孜不倦,精益求精,全面发展。
我决心竭尽全力除人类之病痛,助健康之完美,维护医术的圣洁和荣誉,救死扶伤,不辞艰辛,执着追求,为祖国医药卫生事业的发展和人类身心健康奋斗终生。
二希波克拉底誓言医神阿波罗、埃斯克雷彼斯及天地诸神作证,我———希波克拉底发誓:我愿以自身判断力所及,遵守这一誓约。
凡教给我医术的人,我应像尊敬自己的父母一样,尊敬他。
最新-法官检察官宣誓誓词 精品
廉:两袖清风亦高大;
贪:金银如山亦渺小。
轻名利,重诚信,求真务实。
克私欲,扬正气,廉洁自律。
---丁金仓
敲反腐警钟筑廉政堤坝
---韩剑锋
基层工作科格言警句
勤公思诚
勤:勤奋工作廉洁自律
公:以公为先着眼大局
思:善于思考勇于创新
诚:诚实守信表里如一
税政管理科格言警句
黑发不知勤学早,白首方悔读书迟。
一
我自愿成为一名志愿者,为低碳减排做贡献.要做到低碳减排,就要从个人做起,从身边的小事做起,为了我们自己,为了整个世界,为了我们的未来!全球变暖给我们敲响了警钟,地球正面临着巨大的挑战.保护地球,就是保护我们的家.让我们行动起来,低碳节能减排,挽救地球家园的命运,维护人类的一个继续生存的未来.
二
我宣誓:我志愿加入环保志愿者行列,从我做起,了解环保理念,学习环保知识,掌握环保方法,积极参与环保活动,以维护环境促进社会进步,以生态平衡推进社会和谐,永不脱离环保,随时为环保事业牺牲一切,为保护人类生存环境而奋斗终身!
诚德由己立,廉威自然生。
审理科格言警句
知识能力是我们走好人生路的两条腿,
而良好的品质是我们寻找方向的眼睛。
“八荣八耻”是石,击出希望的火;
“八荣八耻”是火,点燃指示的灯;
“八荣八耻”是灯,照亮前进的路;
“八荣八耻”是路,指引我们前进。
检查一科格言警句
是非明于学习,名节源于党性,腐败止于正气。
——姜文彬
欲影正先端其表,欲自廉先正其身。
——崔建民
检查二科格言警句
大事小事秉公办事,小节大节廉字为节。
廉洁出威信,腐败伤民心。
第一税务所格言警句
做人德为本,做事民为先,做官法为上。
法庭程序中的法官行为规范
法官在审判过程中拥有独立的审判权,不 受其他机关和个人的干涉。同时,法官还 有权对违反法庭纪律的人员进行处罚。
保持独立与公正立场
01
02
03
04
独立性
法官在审判过程中应保持独立 ,不受任何机关、团体和个人
的影响,只服从法律。
公正性
法官应公正对待双方当事人, 不偏袒任何一方,确保裁决的
公正性。
回避制度
05 遵守法庭纪律与监督机制
严格遵守法庭纪律要求
准时出席庭审
01
法官应严格遵守庭审时间,准时出席,确保庭审的顺利进行。
保持法庭秩序
02
法官应维护法庭秩序,确保庭审过程中的安静和严肃,制止任
何干扰庭审的行为。
尊重当事人权利
03
法官应尊重当事人的诉讼权利,保障其合法权益得到充分实现
。
接受内外部监督,确保廉洁自律
提升司法效率
规范的法官行为有助于庭审的顺利进行,提高审判效率。
树立司法权威
法官的言行举止代表着司法形象,规范的行为有助于树立司法权威 。
倡导全体法官共同遵守和执行行为规范
加强学习培训
通过不断学习和培训,提高法官对行为规范的认识和遵守 意识。
建立监督机制
建立完善的监督机制,对违反行为规范的法官进行惩处和 纠正。
等。
关联性审查
法官应判断证据与案件事实的关 联性,确定证据是否能够证明案 件事实,排除与案件无关的证据
。
遵循法律原则进行裁决
以事实为依据
法官应以经过审查确认的证据作为裁决的依据, 确保裁决结果建立在可靠的事实基础上。
适用法律正确
法官应准确理解和适用法律条文,遵循法律原则 和精神,确保裁决结果符合法律规定。
律师应遵循的法庭行为规范
律师应遵循的法庭行为规范作为法庭的重要参与者,律师在庭审中承担着至关重要的角色。
他们代表当事人,在法庭上连接法律和公正。
为了维护法律的尊严和职业道德,律师应遵循一系列的法庭行为规范。
本文将探讨律师在法庭中应该遵守的行为准则。
一、尊重法庭和法官律师在法庭中应当表现得尊重法庭和法官的地位。
他们应该对法官表示敬意,并遵守法庭的规则和程序。
这表现为律师应当遵循庭审纪律,遵守庭审规则,并尊重法官的判决。
二、维护职业道德和诚信作为专业人士,律师应该具备高度的职业道德和诚信。
他们应当诚实守信地对待法庭和其他诉讼参与方。
律师不应故意误导法庭,不应隐瞒重要证据,也不应利用技术手段进行欺骗。
三、遵守法庭规则和权威律师应当了解并遵守法庭的规则和权威。
他们应准时到庭,不得擅自离庭,必须服从法庭的指示和决定。
律师应当准备充分,对案件相关法律条款、判例和证据有透彻的了解,以保证提供准确和完整的法律解释。
四、尊重当事人权利和利益律师应当尊重当事人的权利和利益。
他们应该以客观公正的态度处理案件,不受个人偏见或利益驱使,全面代表当事人并保护其合法权益。
律师应注意提供专业、中立的意见,并尽力避免发表攻击性和令人误解的言论。
五、妥善处理争议和冲突在庭审中,律师可能面临各种争议和冲突。
他们应该以冷静、理性和专业的方式处理这些问题。
律师应避免争吵、辱骂或诋毁其他律师、当事人或证人,以维护法庭的公正和秩序。
六、正确使用证据和口头辩论律师应当正确使用证据并进行有效的口头辩论。
他们应当遵循证据规则,不得使用虚假证据或误导证据。
律师的辩论应基于事实和法律,以逻辑和合理的方式进行,而不是诋毁他人或进行无理攻击。
七、保护机密和保密性律师应当保护客户的机密信息并遵守保密义务。
他们不应泄露与案件相关的机密信息,以保护当事人的隐私权和合法利益。
律师应采取适当的措施确保机密信息的安全性,并避免未经授权的披露。
总结:律师在法庭中应遵循法庭行为规范,这包括尊重法庭和法官、维护职业道德和诚信、遵守法庭规则和权威、尊重当事人权利和利益、妥善处理争议和冲突、正确使用证据和口头辩论以及保护机密和保密性。
法官业外活动行为规范
法官业外活动行为规范篇一:遵守法官行为规范遵守法官行为规范多少年来,法官培训主要是针对法律知识的培训,学习法律条文,领会立法精神等,但对法官而言,这些培训是远远不够的。
民国时期我国法律教育家孙晓楼说过,法官要具备高尚的法律道德、完备的法律知识和丰富的社会经验。
所以,法官要完成好审判任务、履行好法官职责,学习业务、学习法律知识之外,还要加强职业道德的培训。
最高法院刚刚颁布的《法官行为规范》有90余条,与2001年《法官职业道德基本准则》要求相比差不多,但更为具体。
根据三大诉讼法的规定,《法官行为规范》进一步细化了法官的业内活动规范,如规定了法官在裁判文书中应如何引用法律条文、庭审中的言行举止等,这要比《法官职业道德基本准则》规定的要更具体、更具有可操作性。
《法官职业道德基本准则》规定了保障司法公正、提高诉讼效率等六个方面的问题,《法官行为规范》基本上是对这六个方面的强调和重申。
法官作为一个特殊职业群体,其职业道德规范与其他职业相比,既有共性也有特殊性,主要有三个突出特点:一是强烈的政治性。
在我国,法院属于政法部门,法院和政治联系是非常紧密的,法官的职业道德、行为规范更多与国家权力相联系,(其他任何国家的法律和政治也从来不是截然分开的),与医生的职业道德是救死扶伤、体现人道主义精神相比,具有浓厚的政治性,为政权服务的特性是相当明显。
二是重大的责任性。
审判行为涉及当事人的基本权利,法官的每一句话都与当事人的生命、自由和财产权利紧密相联,所以,法官比其他职业涉及的利益更加重大。
“公堂一言断生死,朱笔一掷命悠关”说得就是这个道理。
三是完美的伦理性。
任何职业道德都反映一定的伦理,而法官的职业道德对法官提出了近乎完美的伦理要求。
最高法院要求法官约束自己的业外活动,甚至退休后都应遵循一定的行为准则,而其他职业道德规范对业外活动几乎没有规定。
加拿大法官职业道德规范要求,法官发现同事有有损司法公正的行为,应当向司法部门报告。
法官行为规范学习心得
法官行为规范学习心得法官行为规范学习心得与国家权力相联系,(其他任何国家的法律和政治也从来不是截然分开的),与医生的职业道德是救死扶伤、体现人道主义精神相比,具有浓厚的政治性,为政权服务的特性是相当明显。
二是重大的责任性。
审判行为涉及当事人的基本权利,法官的每一句话都与当事人的生命、自由和财产权利紧密相联,所以,法官比其他职业涉及的利益更加重大。
“公堂一言断生死,朱笔一掷命悠关”说得就是这个道理。
三是完美的伦理性。
任何职业道德都反映一定的伦理,而法官的职业道德对法官提出了近乎完美的伦理要求。
最高法院要求法官约束自己的业外活动,甚至退休后都应遵循一定的行为准则,而其他职业道德规范对业外活动几乎没有规定。
加拿大法官职业道德规范要求,法官发现同事有有损司法公正的行为,应当向司法部门报告。
也就是说,法官职业道德规范不但对业内活动和形象有更严格的要求,对业外言行的要求也与其他行业有着显著不同的特点。
法官职业道德的三个特点说明了法官职业道德对法官和其他工作人员的重要意义。
只经过法律知识的培训,还远远达不到法官履行其职务的要求,法官职业道德对法官的职业生涯至关重要,对树立法官形象至关重要。
从最高法院《法官职业道德基本准则》和《法官行为规范》看,法官的职业道德规范可以概括为崇尚法律、忠诚法律是每个法官工作中经常遇到的问题。
司法活动非常崇高,认定事实、适用法律是行使法律赋予我们的国家权力,忠于法律是法官义不容辞的法律责任。
所以,世界各国都把忠诚法律作为法官最重要一项职业道德加以规范和规定。
19世纪末期,沙皇俄国在西方比较强大,实力远在日本之上。
沙皇皇太子在日本被巡警刺伤,日本害怕报复,首相要求法院按照谋杀皇室成员犯罪判处凶手死刑。
但办案法官认为沙俄皇太子并非日本法律中的皇太子,遂顶住压力,按照加害普通人犯罪适用了刑罚。
最新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职业道德基本准则
最新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职业道德基本准则法官们要有职业道德,下面为大家搜集的文章“最新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职业道德基本准则”,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须要需要的朋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法官职业道德建设,检察官保证法官正确履行法律赋予的职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法》和其他相关规定,制定本准则。
第二条陪审团核心职业道德的核心是公正、廉洁、为民。
基本要求是忠诚司法事业、保证司法公正、确保司法廉洁、坚持司法为民、维护司法形象。
第三条法官应当自觉遵守操守法官职业道德,在本职工作和业外活动中严格要求自己,维护人民法院形象和司法公信力。
第二章忠诚司法事业第四条牢固树立价值观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忠于党、忠于国家、忠于人民、忠于法律,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重托建设者和捍卫者。
第五条坚持和维护中国特色司法制度,认真贯彻落实依法治理基本方略,尊崇和信仰法律,模范遵守法律,严格执行法律,自觉维护法律的维护和平权威和尊严。
第六条热爱司法事业,珍惜法官荣誉,坚持职业操守,恪守法官良知,牢固树立司法核心价值观,以保证社会公平正义为价值观念己任,认真履行大法官职责。
第七条维护国家利益,遵守政治纪律,保守国家秘密和审判教育工作秘密,不从事直接参与或参与有损国家利益和司法权威的活动,不有损国家利益和司法权威的言论。
第三章保证司法公正第八条坚持和人民法院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的原则,客观公正审理案件,在审判活动中会独立思考、自主判断,敢于坚持原则,不受任何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不受权势、人情等心理因素的影响。
第九条坚持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努力查明案件论点,准确把握法律美德,正确适用法律,合理行使裁量权,避免主观臆断、超越职权、确保案件公平合理裁判结果公平公正。
第十条牢固树立程序意识,坚持实体公正与程序与此相反公正相配合,严格按照严苛法定程序执法办案,充分保障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的诉讼权利,避免办案办案中的随意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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遵守法官行为规范多少年来,法官培训主要是针对法律知识的培训,学习法律条文,领会立法精神等,但对法官而言,这些培训是远远不够的。
民国时期我国法律教育家孙晓楼说过,法官要具备高尚的法律道德、完备的法律知识和丰富的社会经验。
所以,法官要完成好审判任务、履行好法官职责,学习业务、学习法律知识之外,还要加强职业道德的培训。
最高法院刚刚颁布的《法官行为规范》有90余条,与2001年《法官职业道德基本准则》要求相比差不多,但更为具体。
根据三大诉讼法的规定,《法官行为规范》进一步细化了法官的业内活动规范,如规定了法官在裁判文书中应如何引用法律条文、庭审中的言行举止等,这要比《法官职业道德基本准则》规定的要更具体、更具有可操作性。
《法官职业道德基本准则》规定了保障司法公正、提高诉讼效率等六个方面的问题,《法官行为规范》基本上是对这六个方面的强调和重申。
法官作为一个特殊职业群体,其职业道德规范与其他职业相比,既有共性也有特殊性,主要有三个突出特点:一是强烈的政治性。
在我国,法院属于政法部门,法院和政治联系是非常紧密的,法官的职业道德、行为规范更多与国家权力相联系,(其他任何国家的法律和政治也从来不是截然分开的),与医生的职业道德是救死扶伤、体现人道主义精神相比,具有浓厚的政治性,为政权服务的特性是相当明显。
二是重大的责任性。
审判行为涉及当事人的基本权利,法官的每一句话都与当事人的生命、自由和财产权利紧密相联,所以,法官比其他职业涉及的利益更加重大。
“公堂一言断生死,朱笔一掷命悠关”说得就是这个道理。
三是完美的伦理性。
任何职业道德都反映一定的伦理,而法官的职业道德对法官提出了近乎完美的伦理要求。
最高法院要求法官约束自己的业外活动,甚至退休后都应遵循一定的行为准则,而其他职业道德规范对业外活动几乎没有规定。
加拿大法官职业道德规范要求,法官发现同事有有损司法公正的行为,应当向司法部门报告。
也就是说,法官职业道德规范不但对业内活动和形象有更严格的要求,对业外言行的要求也与其他行业有着显著不同的特点。
法官职业道德的三个特点说明了法官职业道德对法官和其他工作人员的重要意义。
只经过法律知识的培训,还远远达不到法官履行其职务的要求,法官职业道德对法官的职业生涯至关重要,对树立法官形象至关重要。
从最高法院《法官职业道德基本准则》和《法官行为规范》看,法官的职业道德规范可以概括为五个方面的内容:一、忠诚崇尚法律、忠诚法律是每个法官工作中经常遇到的问题。
司法活动非常崇高,认定事实、适用法律是行使法律赋予我们的国家权力,忠于法律是法官义不容辞的法律责任。
所以,世界各国都把忠诚法律作为法官最重要一项职业道德加以规范和规定。
19世纪末期,沙皇俄国在西方比较强大,实力远在日本之上。
沙皇皇太子在日本被巡警刺伤,日本害怕报复,首相要求法院按照谋杀皇室成员犯罪判处凶手死刑。
但办案法官认为沙俄皇太子并非日本法律中的皇太子,遂顶住压力,按照加害普通人犯罪适用了刑罚。
在中国,这种顶住人情干预秉公办案的事例也有很多,比如说包拯怒铡陈世美,树立了封建时代秉公办案、忠于法律的好形象。
从我们的实际情况看,在忠诚、崇尚法律方面还不太让人满意,还存有瑕疵。
如,很多合议庭笔录除了承办人发表意见外,其他合议庭成员都是同意,几乎没有意见的冲撞,使合议流于形式;提交审委会的案子经常出现合议庭三个意见的情况,这通常是有人说情,合议庭为了抵制干扰,把审委会抬了出来;有的法官贬低其他法官的办案能力,贬低其他法官的审判水平等。
中国特殊国情对法官忠于法律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要忠于法律必须要有敢于执法和勇于执法的勇气。
在中国当法官很不容易,所处的办案环境是国外法官无法想象的,但我们绝大多数法官还是能坚持原则、坚持真理、忠于法律的。
要忠于法律必须加强学习,正确理解立法精神。
像如何理解时效制度的问题,因为对该制度的理解不同,耽误一两天可能就给当事人损失上千万元。
忠诚法律要完整准确理解法律,办案讲求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就是对法律精神的正确理解。
审理涉外案件不能不考虑涉外因素,审理大义灭亲的刑事案件不能不考虑道德因素,审理破产案件不能不考虑社会稳定。
前一段时间,孙英杰因兴奋剂事件向法院起诉了,并让法院给解决了,各大媒体纷纷报道,莫衷一是。
对此,法院在收案过程中应该考虑法律的适用和执行,眼光放长远些,思路更宽阔些,这类案件就不应该立案。
忠于法律还要忠于职守。
我们的法官和其他工作人员很辛苦,完全能体现出忠诚于法律和忠于职守的职业精神,这样的事例很多。
春节前,有个当事人把缴款时间放在大年三十,我们民庭的一名法官,一直等到中午,积极协调银行收款,顺利调解了这起案件。
一些部队转业的团级干部和一些青年学生在自己的书记员岗位上一干就是几年,有的一年记录二百多起案件,但毫无怨言。
二、公正按照《法官行为规范》的要求,法官应当切实做到实体公正、程序公正,避免外界对法院、对法官合理的怀疑。
实际上,公正的概念远远不止于结果公正,它包括实体、程序和形象公正。
由于立场、阅历和知识的不同,人们对实体公正很难形成统一认识。
如,法官对知假买假有不同理解,从而作出不同的判决;重庆和济南的法院对相似的建筑物坠落物案件作出了相反的裁判。
这些都无法评论其判决的正确与否,只能说是法官的出发点不同导致了这样的结果。
一些埃及法官就认为中国没有缺席判决制度故不公正,所以说公正的观念不仅受个人因素的影响,也受国家历史和习俗的影响。
近年来一直强调程序公正,但实际效果并不好,我们的法官仍有重实体轻程序的倾向。
有一个上访老户的案子,就是因为法官在庭审时要求对方当事人必须在七天内拿出相关证据,但再次开庭时间一直拖到两个月以后,当事人对此证据的效力产生质疑。
最后,因说不清楚证据提交的时间,案件按撤诉处理。
该案中,法官在程序上就没有保证当事人的诉讼权力,后来通过审判监督程序进行了改正。
要做到公正,有两方面的要求:一是具备司法良知。
世界各国都把司法良知作为法官终身任职的首要条件。
《悲惨世界》中有一句话:成为圣人是极特殊的情况,做一个正直的人是做人的常规。
一个法官如果没有司法良知,接受高等教育不但没有用,而且会有相反的作用。
司法良知体现为对弱者的同情、对受害人的同情,如孟子所言“无恻隐之心,非人也。
”二是保证司法公正方面的制度落实到位,尤其要落实好公开审判制度和回避制度。
公开是确保社会公众监督、理解法院工作的重要方面。
比如,假如执行不公开,若把第三人的财产执行了,而当事人没有任何说理的地方,他肯定认为司法不公。
但如果在采取执行措施时,把什么时候执行,有什么样的法律后果等内容都及时反馈给当事人,那么他也会理解法院的。
在美国等西方国家,司法传统上禁止记者进入庭审现场摄影照相,但因为受到公众指责和怀疑,这些传统制度开始松动,现在已逐步允许记者记录庭审过程,法官也开始接触社区并发表演讲。
每一名法官都要认真对待这些保障司法公正的制度,通过这些司法公开的措施,争取社会对法院的信任和理解。
三、廉洁廉洁问题是法院面临的大问题。
去年底,胡锦涛同志在中纪委全会上提出要严格执行党的政治、组织、经济、群众纪律,在强调群众纪律时要求狠刹侵害群众利益的行为。
按照中纪委的解读,今年纪检工作要既打老虎也拍苍蝇,其中提到了选人用人上的腐败问题,也提到了司法腐败问题,这对每位法官都是一个严峻考验。
现在我们的个别法官廉政意识不强,胆子过大,朋友结交过多过滥,认为在执行和办理完案件后顺便旅游是理所当然的,把接受吃请甚至礼物作为正常现象,这都是危险的心理状态,社会上有所反映,需要每一位法官和其他工作人员引起警惕。
要吸取身边教训,坚决杜绝法院内部说情和过问案件现象,维护法官和法院形象,保证公正司法。
据说有一个刑事案件法院内部有七八个人说情,在这种干扰下,承办法官怎么可能会有一种平常心公正办案?“近朱者赤,近墨者黑。
”如果在一个吃请、收礼、走后门成风的环境中工作,好法官也会慢慢消沉。
创造良好的司法氛围是法院的义务和责任,我们有义务支持法官独立、公正、依法审理每起案件,每名法官也应给其他法官提供良好的司法环境,要形成一种崇尚廉洁的法院文化氛围,这离不开法院所有法官和其他工作人员的言行和努力。
在法院工作必须注意自己的一言一行,过好廉洁这道关。
要记住三句话,第一句是“人最大的敌人是自己”,要提高自身素质和把握能力;第二句话是“权力是把双人剑”,用好了老百姓赞许,能树立很好的形象,用不好会摔入万丈深渊,要“慎权”;第三句话是“天下没有免费的晚餐”,对商人来说第一位的永远是利益,交友也是为了更好地实现他的利益,胡长清最好的朋友就在法庭上讲,“我给胡长清送每一块钱都象剜自己的肉一样”。
因此,一定要提高素质,用好权力,交好朋友。
四、文明去年初我们开展了文明司法活动,原因就是法院文明司法的形象在社会上、在当事人心目中树立的还不够牢固,还存在不文明的形象。
通过网络这个平台,一些同志给法院工作提出了很好的意见和建议,比如提出有位保安对当事人冷、横、硬,说明我们的法官对文明司法方面有很强的责任感。
但也有人在网上发言时言论自由超出了界限,格调低下,不太文明,应该很好的注意。
文明司法不仅体现在司法活动的过程中,还体现在平时待人接物的一言一行中。
文明应当是司法活动本身应有的含义,司法就应该是文明的司法,否则就是暴政。
前几天,南方某市法院强制执行一个案件,一个围观者因一句玩笑话与法警发生争执,被法警采取了强制措施,跟随采访的记者对法警的行为提出了置疑。
我们的法官也要高度重视文明司法的问题,树立形象、维护公正、保持廉洁都会在文明司法中得到体现。
比如,有的法官不太冷静跟当事人吵起来了,不管原因如何,这都不符合法官职业道德的要求,耐心听诉是法官的基本功;因为院里活动更改庭审时间,这也是司法不文明的现象,没有充分尊重当事人的人格权和诉讼权利;文明司法还要求裁判文书说理充分、透彻,现在很多法官认为言多必有失,在判决中不敢多说、说理不透彻,从而导致当事人对法官不信任,这是司法不文明的表现。
文明司法是法官的义务,是法官职业道德的重要内容。
文明司法的本质就是要尊重当事人,只有尊重当事人的诉讼权利,作出的判决才可能被当事人接受和尊重,才可能树立司法的公信力和权威。
五、严谨严谨是《法官职业道德基本准则》和《法官行为规范》的基本要求,法官无论在业内还是在业外都必须严谨。
一个不严谨的法官很难令当事人信服,如果裁判文书中错字连篇,即使裁判结果再正确,当事人也不会信服。
严谨本身就是司法权威和司法公平的体现,当事人信服是司法权威的基础。
法官要谨言慎行。
有名法官曾对当事人说:就因为你是人大代表,院长让我接待,我才见你的。
言外之意是,如果不是人大代表就不接待了。
还有的法官对离婚当事人说,你老公在外面有点事就有点吧,这样的法官是不会让当事人信服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