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委单位支援检修管理规定范文(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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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委单位支援检修管理规定范文
本规定适用于外委单位支援检修。
目的是规化检修现场安全管理,提高检修人员的安全自我保护、防范意识,保障检修人员安全与健康
1、维修厂与外委单位签定《安环协议》,在维修工作中违反《安环协议》出现的安全问题由外委单位负责。
2、外委单位支援检修的施工人员进入工作现场必须自觉穿戴好劳保用品。
3、外委单位在施工(作业)期间所使用的各种设备以及工具等均由外委单位自备。
在使用过程中,由于设备、工具等因素或操作不当造成的伤亡事故,由外委单位负责。
4、外委单位对所处的施工(作业)区域,作业环境,操作设施、设备、工具、用具等认真检查,发现隐患应立即停止施工(作业),并由有关单位落实整改后方准施工(作业)。
一旦施工(作业)就表示该外委单位确认施工场所,作业环境,设备设施、工具用具等符合安全要求和处于安全状态,外委单位对施工(作业)过程中由于上述因素不良而导致的事故负责。
5、外委单位如第一次到维修车间参加检修,《检修工作票》要由维修厂进行审核后才送上级部位办理。
6、外委单位如没有办理有关《检修工作票》,维修车间应拒绝外委单位参加检修工作
7、被支援车间在检修前一天给外委单位、支援车间提供《安全告知书》一式二份,一份由被支援车间保存,一另一份由支援单位保存。
8、外委单位应对照《安全告知书》中的安全措施内容对危害因素进行排查。
9、外委单位对现场作业危害因素发生变化时应及时将控制措施增加在《安全告知书》《检修工作票》上,并告知被支援车间安全负责人或项目负责人。
10、外委单位在支援检修的过程中,外委单位要安排检修安全负责人。
11、外委单位在检修中存在违章作业、违反安全管理制度。
维修厂有权对行为进行考核,在外委结算单中进行扣罚。
12、外委单位员工在进行特种作业时,必须持有特种作业操作证。
13、特种设备的检修作业,外委单位必须出示相关资质证书,厂部成本员保存其相关资质证书的复印件。
14、外委单位检修人员在检修过程中应对周围的作业环境进行察看,保护现场作业周围草地、树木等。
15、检修完毕后,必须清理好现场。
不在检修区域内乱扔垃圾,产生的垃圾分类投入相应的收集箱,不使用一次性泡沫餐具,不焚烧垃圾。
外委单位支援检修管理规定范文(2)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外委单位支援检修工作,提高工作效率,确保设备安全运行,制定本管理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委托外委单位进行设备检修的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设备保养、维修、更换等工作。
第三条外委单位应按照本管理规定的要求,合理组织工作,严格执行检修任务,确保检修工作的质量和安全。
第四条本规定的内容包括外委单位的组织管理、任务分配、安全措施、现场管理等方面的要求。
第二章组织管理
第五条委托外委单位支援检修的工作应明确委托单位和外委单位的职责和权益关系。
第六条外委单位应具备相应的技术实力和工作经验,并与委托单位签订合格的合同。
第七条外委单位应有完善的组织机构和管理制度,并指派专人负责检修工作的组织和协调。
第八条外委单位应及时了解委托单位对检修工作的要求和具体情况,并根据情况制定相应的工作计划和方案。
第九条外委单位应与委托单位保持密切沟通,及时反馈工作进展和问题,共同解决存在的困难和障碍。
第十条外委单位应定期组织检修工作的总结会议,及时总结经验教训,提出改进措施,推动工作的提高和发展。
第三章任务分配
第十一条委托单位应根据设备检修工作的需要,明确外委单位的任务和工作内容。
第十二条外委单位应根据委托单位的要求和实际情况,合理分配人员和设备资源,保证检修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十三条外委单位应根据设备的特点和工作的难易程度,合理安排检修人员的技术水平和工作岗位。
第十四条外委单位应认真履行承诺,按时完成委托单位交付的检修任务,并确保工作质量达到预期要求。
第十五条外委单位应与委托单位密切合作,做好协调和沟通工作,确保检修进度和目标的实现。
第四章安全措施
第十六条外委单位应制定完善的安全管理制度,确保检修工作的安全进行。
第十七条外委单位应对检修人员进行安全培训,提高其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理能力。
第十八条外委单位应配备必要的安全装备和防护设施,确保人员和设备的安全。
第十九条外委单位应定期组织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防止事故发生。
第二十条外委单位应与委托单位共同制定应急预案,确保在紧急情况下能够及时采取有效的措施。
第五章现场管理
第二十一条外委单位应按照委托单位的要求,制定详细的工作计划和流程,并严格执行。
第二十二条外委单位应合理安排工作人员的工作时间和轮休制度,确保工作效率和人员体力的合理分配。
第二十三条外委单位应做好工作记录和资料保存,确保工作的可追溯性和质量的可控性。
第二十四条外委单位应对检修现场进行规范管理,保持现场的整洁和安全。
第六章法律责任
第二十五条外委单位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和本规定促成设备事故的,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二十六条委托单位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和合同约定,影响外委单位检修工作的安全和质量的,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七章附则
第二十七条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生效,并适用于所有外委单位支援检修工作。
第二十八条委托单位和外委单位应共同遵守本规定,并根据具体情况进行相应的调整。
第二十九条对于本规定未能覆盖到的情况,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合同约定进行处理。
总结:本管理规定旨在规范外委单位支援检修工作,确保设备的安全运行和检修工作的质量。
通过明确组织管理、任务分配、安全措施和现场管理等方面的要求,可以提高工作效率,有效地解决存在的困难和障碍,保障设备的顺利检修和安全运行。
外委单位和委托单位应共同遵守本规定,并根据具体情况进行相应的调整。
对于未能覆盖到的情况,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合同约定进行处理。
外委单位支援检修管理规定范文(3)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外委单位支援检修工作,提高检修效率,确保工作质量和安全,制定本管理规定。
第二条外委单位支援检修是指在本单位检修工作过程中,由外部单位提供人员、技术和装备等支援服务的一种合作方式。
第三条外委单位支援检修必须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执行,确保人员安全和设备完好。
第四条外委单位支援检修的具体事项和要求,由双方协商确定,并纳入工作合同或协议中。
第二章外委单位支援检修的申请与审批
第五条外委单位支援检修由检修单位提出申请,申请内容包括支援时间、支援人员数量、支援技术要求等。
第六条检修单位负责组织制定外委单位支援检修计划,并报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审批。
第七条审批部门应当审核申请材料,分析外委单位支援检修的必要性和安全风险,并根据检修需求和资源情况,决定是否批准申请。
第八条外委单位支援检修计划获得批准后,应当书面通知外委单位,并签订工作合同或协议。
第三章外委单位支援检修的组织与管理
第九条检修单位应当组织人员编制外委单位支援检修方案,明确工作内容、要求和目标。
第十条外委单位支援检修工作由专门的监管人员负责组织和协调,确保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十一条外委单位支援检修的工作人员应当持有相应的资格证书,并参加相关的培训,具备必要的专业知识和技能。
第十二条检修单位应当为外委单位支援检修的工作人员提供必要的安全培训和个人防护用具,确保他们的人身安全。
第十三条外委单位支援检修的工作人员应当遵守检修单位的工作纪律和规章制度,服从管理和指挥。
第十四条外委单位支援检修的工作人员应当按时参加工作,不得擅自离岗,如有特殊情况,应当提前请假并报告检修单位。
第十五条外委单位支援检修工作完成后,检修单位应当对外委单位的工作人员进行工作评价,并及时支付支援费用。
第四章外委单位支援检修的安全管理
第十六条外委单位支援检修的工作人员在工作过程中应当严格遵守相关的安全规定,服从现场安全管理人员的指导和指挥。
第十七条外委单位支援检修的工作人员应当熟悉设备的安全操作规程和紧急应急措施,并在工作前接受必要的安全培训。
第十八条外委单位支援检修的工作人员应当佩戴个人防护装备,对涉及危险区域的检修工作,必须按照相关要求进行封锁和隔离。
第十九条外委单位支援检修的工作人员在发现设备故障或出现安全隐患时,应当及时上报,并采取紧急措施,确保人员安全和设备完好。
第二十条检修单位应当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购买必要的保险,确保外委单位支援检修的工作人员在工作中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
第五章外委单位支援检修的费用管理
第二十一条外委单位支援检修的费用应当公正合理,以合同或协议为依据进行支付。
第二十二条外委单位支援检修的费用由检修单位负责核算和支付,工作完成后应当及时结算并向外委单位支付费用。
第六章外委单位支援检修的评价与奖惩
第二十三条检修单位应当对外委单位支援检修的工作进行评价,评价内容包括工作质量、效率和安全等方面。
第二十四条外委单位支援检修的工作评价应当为双向评价,外委单位也应当对检修单位的支援工作进行评价。
第二十五条对工作评价较好的外委单位,检修单位可以给予奖励或提高合作次数和合作范围。
第二十六条对工作评价不理想的外委单位,检修单位可以减少合作次数和合作范围,并将其列入不合格供应商名单。
第七章附则
第二十七条本管理规定自颁布之日起施行,检修单位和外委单位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制定相应的配套制度,并进行实施。
第二十八条对于严重违反本管理规定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行为,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第二十九条本管理规定由检修单位制定和解释,如有需要修改的地方,应当经主管部门审批。
第三十条本管理规定解释权归检修单位所有。
这是一份外委单位支援检修管理规定的范本,仅供参考使用。
具体管理规定请根据实际需要和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制定和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