铂威新材料科技宁波股份有限公司聚酯树脂粉末涂料生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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铂威新材料科技(宁波)股份有限公司聚酯树脂粉末涂料生产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前公示
一、建设项目概况及污染源分析
项目名称:聚酯树脂粉末涂料生产项目
项目性质:新建
建设单位:铂威新材料科技(宁波)股份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北仑区小港街道普顺路26号12幢1号
项目概况:铂威新材料科技(宁波)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2018年1月,位于浙江省宁波市北仑区小港街道普顺路26号12幢1-1,主要经营范围:生态环境材料的研发;塑粉的研发、生产和批发零售;塑粉喷涂设备、塑粉喷涂工业机器人制造;工业自动化设备的批发;粉末涂装技术咨询服务;电子产品技术开发;水性涂料的研发、批发零售、开发及相关技术咨询;机械设备租赁、涂装工程施工;五金电器、建筑材料批发零售;化工产品(不含危化品)批发与零售;自营和代理各类货物和技术的进出楼业务(但国家限定或禁止的货物和技术除外)。
为拓展市场需要,2018年1月31日经宁波市北仑区发展和改革局立项备案登记,企业拟投资800万元,租用宁波盛威卓越安全设备有限公司位于小港街道普顺路26号12幢厂房(该厂房共4层,本项目租用其第一层(1楼),建筑面积为3400m2),用于新建聚酯树脂粉末涂料生产项目,建成后预计年产聚酯树脂粉末涂料12000吨。
二、项目建设可能对环境造成的影响
1、施工期
本项目厂房已建,无施工期污染。
2、营运期
1)废气
本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气主要为投料/立磨粉尘和热熔挤出废气。
①投料/立磨粉尘
投料、立磨过程产生的粉尘收集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一根15m高的排气筒排放。
经工程分析,粉尘最大排放量为1.428t/a,排放速率为0.298kg/h,排放浓度为11.22mg/m3,能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的二级标准(颗粒物排放浓度120mg/m3,排放速率3.5kg/h),可以实现达标排放。
②挤出废气
挤出废气经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一根15m高的排气筒排放。
经工程分析,非甲烷总烃最大排放量为0.065kg/h,排放浓度为4.31mg/m3,对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的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二级排放标准(排放速率10kg/h,排放浓度120mg/m3),可以实现达标排放。
2)废水
本项目压片机间接冷却循环水经沉淀除渣后循环使用,定时补充,不排放。
生活污水排放量为6m3/d(即1800m3/a),经化粪池预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
(GB8978-1996)中三级标准(该标准中未规定氨氮、总磷浓度限值,氨氮、总磷执行《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33/887-2013)后排入市政污水管道,最终经新周污水处理厂处理达《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后排入甬江,对纳污水体水环境影响较小。
3)噪声
本项目噪声主要为各设备在运行时产生的噪声,源强70~90dB(A)。
4)固体废物
本项目固体废物主要包括废塑粉、废活性炭、废机油、含油废物、废空桶、除尘灰和生活垃圾。
①废塑粉
本项目立磨加工过程中会产生的颗粒过大无法通过筛网的塑粉,产生量约为原材料的0.5%,则产生量约为60t/a,收集暂存后回用于生产。
②废活性炭
废气处理装置里的活性炭吸附饱和后需定期更换,本项目需要处理的热熔挤出废气的产生量为3.23t,经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挥发性有机废气被吸附的量为2.76t,根据数据经验,活性炭对有机废气的吸附容量为0.2t/t活性炭,则本项目废活性炭产生量约为13.8t/a,危废类别为HW49其他废物,废物代码为900-041-49,分类收集后委托有资质单位安全处理。
③废机油
主要为设备维护保养更换产生的废机油,产生量为0.5t/a,根据《国家危险废物名录》,属于HW08废矿物油与含矿物油废物,废物代码900-214-08,收集暂存后委托有资质单位安全处置。
④含油废物
主要为设备清理、擦拭等过程产生的含油废物,产生量约0.5t/a,根据《国家危险废物名录》,含油废物属于HW08废矿物油与含矿物油废物,废物代码900-249-08。
经收集后暂存与危险废物堆
放库,然后委托有资质单位安全处理。
⑤废空桶
主要为盛装机油等的空桶,产生量约0.05t/a。
上述废物由厂方回收利用,不废弃。
上述废物不需要修复和加工,由厂方回收利用,不废弃。
依据《固体废物鉴别标准通则》(GB34330-2017),任何不需要修复和加工即可用于其原始用途的物质,或者在产生点经过修复和加工后满足国家、地方制定或行业通行的产品质量标准并且用于其原始用途的物质不属于固体废物,也不属于危险废物。
⑥除尘灰
本项目投料/立磨粉尘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有部分除尘灰产生,除尘灰产生量约69.972t/a。
⑦生活垃圾
项目职工150人,按每人0.5kg/d计,则产生量约22.5t/a,收集暂存后委托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具体见下表:
三、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分析
1、施工期
本项目厂房已建,故施工期污染可忽略。
2、营运期
(1)废气
本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气主要为投料/立磨粉尘和热熔挤出废气。
①投料/立磨粉尘
投料、立磨过程产生的粉尘产生的粉尘收集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一根15m高的排气筒排放。
根据工程分析,可以实现达标排放。
②热熔挤出废气
热熔挤出废气经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一根15m高的排气筒排放。
经工程分析,可以实现达标排放。
(2)废水
本项目压片机冷却循环水经沉淀除渣后循环使用,定时补充,不排放。
生活污水排放量为6m3/d(即1800m3/a),经化粪池预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
(GB8978-1996)中三级标准(该标准中未规定氨氮、总磷浓度限值,氨氮、总磷执行《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33/887-2013)后排入市政污水管道,最终经新周污水处理厂处理达《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后排入甬江,对纳污水体水环境影响较小。
(3)噪声
本项目噪声主要为各设备在运行时产生的噪声,其噪声值在70~90dB(A)之间。
根据表7-6预测结果可知,项目生产噪声经过厂房墙体隔声和距离衰减后,厂界噪声能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附近敏感点顾家桥村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
(GB3096-2008)2类标准,说明本项目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建议企业加强日常维护,保证设备的正常运行。
(4)固体废物影响分析结论
废活性炭、废机油、含油废物属危险固废,分类收集后暂存于危险废物堆放处,并委托有资质单位安全处置;
废塑粉回用于生产;
废空桶由厂方回收利用;
除尘灰、生活垃圾分类收集暂存后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处理。
综上,本项目固体废物能得到妥善处理,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
四、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本项目符合环境功能区划的要求。
各污染物均可实现达标排放,满足总量控制要求。
本项目采取环保防治措施后,所排污染物控制在允许排放范围之内,对环境的影响在可接受范围之内。
由此可见,本项目的实施从环保角度来看是可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