沟槽土方开挖回填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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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工程概况
二、本工程为吴江区农村低压供水管网改造工程第一批9标段: 太湖新城(横扇)星宇湾村、四都村低压供水管网改造工程。
本给水管道改造工程位于吴江横扇星字湾村, 位于仓浦路北侧及吴江横扇四都村, 沪苏浙高速公路北侧。
管道长度约39520米, 涉及两村1074户。
管径为DN63-DN200, 管材重要采用球墨铸铁管、钢管和HDPE管。
三、地质勘探
根据地质勘探报告, 沿线管道基础分别落在1-1层(素填土)、3层(淤泥质粉质粘土)等土层上, 其中当基础落在较厚3层淤泥质粉质粘土上或管底距离3层淤泥质粉质粘土层较近时, 须采用块石挤淤进行地基解决。
二、土方开挖施工
关于沟槽开挖措施: 测放沟槽的开挖中心线, 拟定槽口开挖宽度, 并用石灰线标明开挖边线,开挖过程中如遇有土质较差的地段应加大开槽坡度, 开挖时应及时控制中线和槽底高程。
三、施工工艺
1.施工方法
(1)施工准备
施工放样
根据设计图纸及管道中心线和水准点对的地进行管道的测量放样工作(重要测定管道中线、附属构造物位置、堆土料界线、中心桩、方向桩, 并设立固定可靠的护桩), 是该工程施工的第一项工程内容。
测量放样工作的准确性, 对施工进度、质量有直接影响。
因此施工测量工作要符合设计规定, 做到对的无误。
(2)沟槽开挖
沟槽开挖采用机械挖土、人工修正的并用方法, 基底20-30cm土方人工清理至设计标高, 边坡配以人工修整。
沟槽边坡必须满足规范规定并根据现场土质情况进行调整, 本方案拟定沟槽开挖边坡为根据设计规定进行。
施工时不得扰动原状土, 严禁超挖, 如发生超挖或扰动, 必须按规程规定进行地基解决后, 方可进行管道基础施工, 对开挖2米以上及土质较差的地段根据实际情况两侧应做护壁解决。
开挖沟槽, 基础不能当天铺设时, 必须将基底土方留住, 等到做基础的当天再挖至设计标高, 以免沟槽长时间暴露。
沟槽开挖尽量按先深后浅进行, 利于排水;沟槽不得有积水, 且做好排(降)水措施。
(3)沟槽回填
管沟回填方法: 由人工配合机械均匀地将符合规定的回填土运入沟槽内, 进行分层夯实, 夯实方法以打夯机等机械方法为主, 木夯等人工方法为辅。
沟槽回填应符合下列规定:
排管并连接完毕后, 试压之前, 应及时回填。
除接口外, 回填至管顶以上0.5米。
回填时不得损伤管子。
槽底至管底以上30cm范围内, 不得具有机物以及大于30mm的砖石等硬块, 不得破坏防腐层。
回填时应分层夯实, 每层厚度20--30cm。
回填时, 管顶以下采用人工夯实, 管顶上部采用机械夯实。
回填要及时, 防止管沟的管子因未及时回填而被槽内水浮起。
分段回填夯实时,接茬应呈梯形,不得漏夯.
管道沟槽位于路基范围以内时, 管顶以上25cm范围内填土表层的压实度85%以上。
夯实部分的压实度在90%以上。
管道回填后, 绿化带管道转折点及其他重要位置设立标志桩。
四、监护措施
1. 工程项目部贯彻施工员促进沟槽的开挖、围护符合安全规定, 作为专项施工组织设计规定的监护负责人。
2. 监护的重要项目为:
a)监查开挖后对邻近构筑物的影响。
b)监查沟槽的沉降及位移。
监查的频率一天两次;上班前或后一次, 下班前一次;由监查人记录在《施工日记》中;在暴雨或连续的雨天中, 增长监查次数。
监查中发现异常情况, 及时报告项目经理。
由项目经理决定采用何种应急技术措施来消除隐患。
五、地下管线和周边构筑物的保护:
1.原有地下管线保护措施
原有地下管线保护, 根据现场勘察时业主提供的依据, 及管线图所示:
项目部全体人员要做到: 思想上要对管线保持高度重视。
人工开挖探槽, 施工前必须所有暴露清楚, 便于保护。
贯彻专人负责。
管线保护工作一方面办好监护, 后贯彻专门措施, 这样能有效地加以保护。
为保证公用管线在施工期间的安全, 本公司拟定如下具体管线保护措施, 并在施工过程中认真贯彻实行。
项目部组成以项目经理为总负责, 项目部文明施工员、工区工地公司负责人参与的管线保护领导小组, 加强管道施工期间对原有管线的保护工作。
教育每个职工从思想上高度重视保护公用管线的重要性及损坏公用管线的危害性, 特别是在路口附近, 现场操作人员在施工过程中更应高度重视。
施工开工前, 根据施工图与有关管线单位联系, 并请他们到现场监护、办好有关手续。
对图纸上末标明或模糊不清的路段, 应委托有关物探单位进行现场测查, 物探资料应分发到管线, 小组所有成员, 并由工区工地主管向现场施工人员和作业班组长进行具体交底。
在沟槽开挖前必须开好探槽, 摸清周边管线实际走向、分布情况, 对于地下管线情况不明的地段, 应当人工先进行试挖, 严禁盲目使用机械开挖, 导致野蛮施工, 破坏地下管线。
管线挖出后, 请业主告知公用管线单位监护, 共同商议决定具体加固措施。
重要管线保护必须制订具体加固方案, 实行后昼夜派人监护周边。
加快施工进度, 抓紧时间, 缩短工期, 使管线早日恢复原状。
发生意外情况的处置措施:在施工中万一出现意外情况, 工地负责人应当临危不乱, 一方面向有关管线单位反映, 规定组织抢救:另一方面立即报告自己上级主管部门领导, 保护事故现场, 把出事地点护栏或彩条带围起来, 组织临时纠察队, 防止伤害行人或事故扩大, 同时组织人力、物力、财力、配合公用管线单位全力以赴投入抢险任务, 缩短抢险时间, 使管线尽快恢复, 减少国家损失。
事后要按照“四不放过”原则分析事故因素。
分清事故责任, 提出整改措施.杜绝类似事故的发生, 并对有关人员进行通报批评或处罚等。
2.周边构筑物的保护
施工过程中, 地面及附近建筑物均设立沉降观测点。
贯彻专人, 经常观测, 做好记录。
挖土时不将余土堆放在建筑物一侧, 这样减轻基槽边压力。
六、质量控制措施:
进场时由测量人员仔细校核水准点及坐标点, 并按照相关规范建立施工控制网。
沟槽开挖前将水准点引至开挖区域, 并校核无误后才进行开挖, 开挖中随时控制开挖高程、挖后及时校核槽底高程。
沟槽开挖时, 槽底的宽度应符合设计规定(有支撑沟槽需另加支撑尺寸), 应严格控制沟槽宽度和基底高程, 不得超挖或扰动基面。
槽底不得受水浸泡。
挖至距设计
高程20cm位置停止机械挖掘, 防止超挖, 同时采用人工捡底, 仔细找平, 保证槽底坡度。
开挖沟槽的质量标准: 槽底松散土、淤泥、大石块等杂物必须清除, 保持槽底不浸水。
管材等材料, 应符合现行的产品标准, 具有质量检查部门的产品合格证和产品性能说明书, 并应表白生产厂家、规格和生产日期。
管道安装后, 复核管道的高程和直线, 使之符合设计规定。
安装的质量标准: 管道应顺直, 管底坡度应符合设计规定, 沟槽复土应在管道隐蔽工程验收合格后进行。
沟槽复土应及时, 防止管道暴露时间过长导致损坏。
沟槽复土应遵循以下原则:管顶30cm 范围内, 必须用人工回填, 严禁用机械推土回填。
回填先从管底与基础结合部位开始, 沿胸腔两侧同时对称分层回填并夯实, 每层回填高度不超过20cm, 直至管顶以上30cm。
回填材料质量应符合设计规定, 管顶以上的复土厚度不得小于设计标准规定。
七、安全生产措施:
1.安全目的:
在施工过程中按安全生产的各项技术和规定对沟槽进行开挖。
每道工序开工前, 必须向施工、作业人员具体的安全规定和安全技术措施交底, 并在施工中监督执行, 杜绝违章指挥, 违章作业, 坚持安全生产与施工生产的“四同步“。
沟槽周边用护栏及警示带, 进行围护隔离保护, 封闭施工。
同时在彩钢板上设立红灯标志。
槽内作业行走的跳板, 必须使用专用跳板, 使用4cm厚的木板做临时跳板, 长度超过3米时, 应加设顶板并有防滑条。
安全生产保证措施
(1)、安全生产总体措施:
建立由项目经理领导的安全生产管理网络, 对安全实行重点横向到边, 纵向到底的层层管理, 做到责任贯彻到人。
对项目全面分析, 拟定安全关键控制点及薄弱环节进行重点管理, 形成点面结合的管理模式。
加强对参战职工的安全思想教育, 自觉进行安全操作规程的学习, 提高全员的安全生产意识, 贯彻责任, 严厉法规。
场内设立的安全警告牌、指示牌等, 开展现场安全生产大宣传, 导致安全处处受控状态的气氛。
执行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检查制、实行安全交底制, 严格执行安全上岗证制度、特种工种必须持证上岗及事故报告制等。
注意工地用电安全, 专业电工不定期检查线路、电箱等用电设施。
(2)、施工安全生产具体措施
工程开工前须对职工进行安全教育, 施工安全技术交底建立安全台帐奖罚制度。
建立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 实行谁主管生产谁负责安全的原则, 按不同岗位和施工实际, 定期开展安全活动和安全教育, 施工管理人员和班组长在天天作业前坚持对工人进行岗前作业安全技术交底。
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检查制度, 定期进行安全检查, 重点检查安全设备、个人防护、安全用电, 发现隐患, 及时整改, 杜绝伤亡。
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 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做到管理人员不违章指挥, 作业人员不违章操作。
生产作业区两端设立施工警示牌;施工沿线采用活动标志牌、小彩旗围护, 沿线各居民及单位进出道口设临时通道, 设立安全警示标志, 白天设立红旗, 晚上设立红灯, 并设专职安全员2名巡视, 夜间施工必须有足够的照明。
有安全检查制度, 安全员人员到位, 职责明确, 不得随意换。
施工现场的作业人员必须按规定穿戴劳动保护用品(如安全帽、反光背心)。
坚持安全第一, 防止为主的原则, 经常对工地人员和新上岗人员进行安全生产的思想教育, 认真执行安全操作规程, 特殊工种必须持证上岗, 严禁无证上岗。
建立和健全安全生产三级管理网络, 积极开展施工现场的安全达标活动组织职工学习安全规程和制度。
遵章守纪、佩带标记, 严禁违章指挥, 违章作业。
(3)、施工机械安全防护
各种机械设备的操作人员, 都必须通过专业与安全技术培训, 经有关部门考核
合格方准上岗。
严禁无证人员操作。
各种机械操作人员, 必须懂得所操作机械的性能、安全装置。
熟悉安全操作规程, 能排除一般故障和平常维护保养。
工作时, 操作人员必须穿戴好防护用品, 集中思想、服从指挥、谨慎操作, 不得擅离职守或将机械随意交给别人操作。
交付现场使用的机械设备, 必须性能良好, 防护装置齐全, 生产及安全所需备品
配套, 并经设备部门和现场负责人认可, 方能使用。
起重机行驶与停置时, 必须与沟渠、基坑、输电线保持规定的安全距离(按计算)。
机械设备进入作业点, 单位工程负责人应向操作人员进行作业任务和安全技术措施的具体交底。
挖掘机安全操作规定:
施工前应做好地质、水文和地下设施的调查和勘察工作, 并熟悉施工方案。
开挖作业应从上至下分层进行, 严禁超越该机规定的作业高度。
挖掘机作业时, 严禁铲斗从运土车辆驾驶室顶上越过。
挖掘机履带到工作面边沿, 最少保持1m以上的安全距离。
挖掘机停置或下班后应离开工作面, 斗子须落地放置。
八、文明施工措施:
在施工中贯彻文明施工的规定, 推行现代化管理方法, 科学组织施工, 做好施工现场的各项管理工作。
本工程将以建筑施工现场标准化工地的各项规定严格加以管理, 创建筑现场标
准化工地。
管理措施:
(1) 贯彻文明施工的规定, 推行现代管理方法, 科学组织施工, 做好施工现场的各项管理工作。
(2) 按照施工总平面布置图设立各项临时设施。
堆放大宗材料、成品、半成品和机具设备, 不得侵占场内道路及安全防护等设施。
(3) 施工现场设立明显的标牌, 标明工程项目名称、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项目经理和施工现场总代表人的姓名、开、竣工日期、施工许可证批准文号等。
施工单位负责施工现场标牌的保护工作。
施工现场的重要管理要员在施工现场应当佩戴证明其身份的证卡。
(4) 施工现场的用电线路, 用电设施的安装和使用必须符合安全规范和安全操作规程, 严禁任意拉线接电。
施工现场必须设有保证施工安全规定的夜间照明;危险潮湿场合的照明以及手持照明灯具, 必须采用符合安全规定的电压。
(5) 施工机械按照施工总平面布置图规定的位置和线路设立, 不得任意侵占场内道路。
(6) 保证施工现场道路畅通, 排水系统处在良好的使用状态;保持场容场貌的整洁, 随时清理建筑垃圾。
在车辆, 行人通行和地方施工, 应当设立沟井坎穴覆盖物和施工标志。
(7) 施工现场的各种安全设施和劳动保护器具, 必须定期进行检查和维护, 及
时消险隐患, 保证其安全有效。
(8) 职工生活设施, 符合卫生, 通风, 照明等规定。
职工的膳食, 饮水供应等应当符合卫生规定。
(9) 做好施工现场安全保卫工作, 采用必要的防盗措施, 在现场周边设立围护
设施。
非施工人员不得擅自进入施工现场。
(10) 严格依照《中华从民共和国消防条例》的规定, 在施工现场建立和执行防火管理制度, 设立符合消防规定的消防设施, 并保持完好的备用状态。
在容易发生火灾的地区施工或者储存, 使用易燃易爆器材时, 施工单位应当采用特殊的消防安全措施。
采用有效措施控制施工过程中的扬尘;在炎热干燥的天气时, 由专人在现场及现场附近道路上洒水, 以保持湿润, 防止尘土飞扬;对于现场的容易飞扬的材料如水泥、粉煤灰等, 采用适当的覆盖。
为了减少施工中噪声对环境的影响, 采用如下措施:
通过统筹安排, 合理计划, 最大限度地减少夜间施工的时间和次数。
教育工人在砼振捣时不得用振动器长时间振动钢筋。
车辆进出现场, 专人指挥, 减少或不鸣笛。
搞好公共关系的协调工作。
为最大限度地减少施工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我公司由专人负责公共关系的协调工程, 随时听取有关方面对我施工的意见和建议, 并在也许的情况下加以改正, 满足有关部门的规定, 使工程能顺利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