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梯机房及钥匙使用、定期报检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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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梯机房及钥匙使用、定期报检管理制度
第一章、电梯钥匙使用管理制度
一、目的:
1、电梯是关系到人身安全的特种设备,为保证电梯安全运行和机房设备安全及电源、层门应急开启。
2、为了加强安全防范意识,预防非指定管理人员对电梯钥匙的错误操作,从而导致安全事故的发生,并引起电梯重要零配件被盗等事件的发生而制定本制度。
二、电梯钥匙管理制度:
1、电梯钥匙包括:层门三角钥匙、轿内检修钥匙、基站开、关电梯电气钥匙、机房钥匙、自动扶梯与自动人行道和自动人行道启动开关钥匙。
2、电梯钥匙必须由本单位持有《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的人员保管和使用。
3、任何情况下应做好电梯钥匙使用和交接登记制度,并建立专门的管理档案。
保证做到正确使用,特别要预防电梯钥匙的丢失及误操作。
4、保管人员要按《电梯钥匙领用记录表》建立专门的管理档案,不得将电梯钥匙外借和赠与其他无关人员。
5、领取层门电梯钥匙前,应阅读《电梯层门钥匙安全警示》,并按一式两份签名确认,一份由本单位存档,一份由领取人员自存。
6、上述电梯钥匙必须严格掌管,不得随意乱放,若钥匙丢失必须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
钥匙丢失必须采取必要措施,防止造成危害。
第二章、电梯定期报检制度
一、目的、范围及职责:
1、目的:为使电梯处于正常、安全的工作状态,防止由电梯而造成的人身伤亡事故和重大设备事故的发生。
2、范围:
①、适用于按有关规定的要求向特检所申请定期检验。
②、也适合于按本单位内部设备管理制度的要求进行定期检查的报检工作。
3、职责:电梯安全管理员负责向特检所报告电梯定期检验工作。
二、定期报检制度:
1、电梯安全管理员在电梯安全检验合格标志有效期满前一个月向特检所申请定期检验。
申请电梯定期检验时应该携带以下资料:《特种设备注册登记表》或《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上一周期检验报告、维保合同,以及检验所需的费用。
2、电梯停用一年后重新启用,或发生重大的设备事故和人员伤亡事故,或经受了可能影响其安全技术性能的自然灾害(如火灾、水淹、地震、雷击、大风等)后由电梯安全管理员向特检所申请检验。
3、电梯经较长时间停用,但尚未超过一年时间的,安全管理员可向单位设备管理部门申请内部安全检验,认为有必要的可向特检所申请安全检验。
4、安全管理员在接到检验受理通知后,应及时通知维保单位安排相关的专业人员到现场配合检验。
5、定期检验时安全管理员负责向检验人员提供有关的技术资料,如实反映电梯使用情况,并为检验人员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
6、检验不合格的电梯,管理人员应及时委托有资格单位进行整改,整改完毕后及时向特检所申请复检,检验合格的电梯方可继续投入使用。
第三章、电梯安全运行管理制度
一、总则:
1、为了保证电梯安全运行,必须对电梯进行经常性的巡视、维修保养。
2、维修保养包括经常性巡视保养、周巡视保养、月保养、半年度保养和年度保养。
3、电梯运行中维修保养周期应按照制造厂家规定的维修保养周期和润滑表进行。
二、电梯安全管理内容及要求:
1、司机或电梯安全管理员每天应按常规检查观察有无滑梯、异常噪声和震动等异常现象,对运行电梯的开关门时间、安全触板、通讯、照明、应急和风扇等进行检查,并填好记录。
2、维保人员在维保时应重点对层门的门锁机构进行检查,尤其是对门锁的电气安全触点开关进行检查,填好检查记录,并经安全管理员签字确认。
3、司机或电梯安全管理员如发现电梯运行时有异常或故障现象,应立即停梯,并报告电梯维保人员,由电梯维保人员进一步进行检查和排除,并做好记录。
4、维保人员每月应对井道、底坑、机房、曳引机组、配电盘和控制柜清洁两次。
司机或电梯安全管理员应对轿厢环境卫生进行清理,并及时清除门地坎槽内积有的垃圾,以免影响电梯开关门。
5、维保人员每月检查曳引机油量,观察润滑油量是否在油尺两刻线之间、油量不足时,应加油至大于两刻线之间,按使用要求及时更换曳引机的润滑油,并保持曳引轮及钢丝绳的清洁。
6、维保人员每年必须检查导轨支架的螺栓,上紧导轨和对重轨
的导轨的螺母,并填好维修记录。
第四章、电梯机房管理制度
1、电梯专用机房应标有“机房重地、闲人免进”字样,应做到随时上锁,门锁钥匙应由主管人员或专门人员保管;
2、机房通道畅通,通风良好,照明满足要求,门窗开关灵活,任何季节机房内温度应保持在5~40℃之间;
3、机房内应保持干净、整洁、严禁存放易燃易爆或危险物品,不准堆放其它杂物;
4、机房内消防器材应放在显著位置,并保证齐备良好,在有效期内;
5、电梯机房应每周打扫一次卫生;
6、闲杂人员不准进入机房,若因工作需要确定进入时,须经主管人员批准,并在专业人员陪同下进入机房;
7、未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人员不得随意动用,操作电梯设备;
8、由专业人员依据《安全操作规程》规定,保持机房内设备设施表面无积尘、无腐蚀、无油渍、无污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