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规原理(实践篇)

合集下载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城市规划原理——实践篇
目录
一、解读城乡规划法 (1)
(一) 对比上版的特点: (1)
(二) 《城乡规划法》的重要内容: (1)
二、城市整体环境及总体规划 (2)
(一) 城市总体规划编制的任务、内容和方法 (2)
(二) 城镇体系与区域规划 (4)
(三) 城市的发展战略 (6)
(四) 城市的性质、规模 (6)
(五) 城市生活与整体空间环境的构成系统 (7)
(六) 城市形态环境空间结构及动态特征 (8)
(七) 城市整体空间环境的布局与土地使用规划 (8)
(八) 城市环境形象布局规划 (9)
(九) 城市环境形象与艺术布局规划 (10)
(十) 我国城市规划工作的发展 (10)
三、城市居住环境及其规划设计 (10)
城市住区规划的产生、演进与发展 (10)
(十一) 我国住区规划设计实践的发展与变化 (13)
(十二) 居住区规划设计的几个要点 (14)
城市居住生活与住区的物质环境的关系 (15)
四、城市公共空间和城市中心 (17)
(一) 城市生活与公共空间 (17)
(二) 商业区与城市中心 (18)
(三) 城市广场 (19)
(四) 城市公共环境与城市设计 (19)
五、城市历史文化遗产保护与城市更新 (19)
(一) 城市历史文化遗产保护的意义 (19)
(二) 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的基本内容 (20)
(三) 城市更新 (21)
六、城市规划实施与实务 (21)
(一) 城市规划管理 (21)
(二) 城乡(市)规划法规体系 (22)
(三) 城市规划实施 (22)
城市规划原理——实践篇
一、解读城乡规划法
对比上版的特点:
最大不同: 强调城乡统筹
最显著进展: 强化监督职能
最明确的要求: 落实政府责任
(一) 最突出变化: 加大处罚力度
(二) 《城乡规划法》共七章七十条, 与《城市规划法》比较, 取消了“城市新
区开发和旧区改造”这一章, 新增加了“城乡规划的修改”和“监督检查”
两个章节。

1.《城乡规划法》的重要内容:
2.突出城乡规划的公共政策属性
3.《城乡规划法》明确提出: 为了加强城乡规划管理, 协调城乡空间布局, 改善人
居环境, 促进城乡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制定本法。

从内容上看, 重视资源节约、环境保护、文化与自然遗产保护;促进公共财政首先投资到基础设施、公共设施项目;强调城乡规划制定、实施全过程的公众参与, 保证公平, 明确了有关赔偿或补偿责任。

4.强调城乡规划综合调控的地位和作用。

5.《城乡规划法》指出: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应当遵守依法批准并公布的城乡规划,
服从规划管理。

”这就从法律上明确, 城乡规划是政府引导和调控城乡建设和发展的一项重要公共政策, 是具有法定地位的发展蓝图。

同时, 法律适用范围扩大, 强调城乡统筹、区域统筹;确立先规划后建设的原则;“三规合一”是规划未来发展的必然趋势。

6.新的城乡规划体系的建立
体现了一级政府、一级规划、一级事权的规划编制要求;
明确规划的强制性内容;
突出近期建设规划的地位;
强调规划编制责任。

7.严格城乡规划修改程序
8.对城乡规划评估, 修改省域城镇体系规划、城市总体规划、镇总体规划, 修改详
细规划等, 都做出了详细的规定。

9.城乡规划行政许可制度的完善
建立完善了针对土地有偿使用制度和投资体制改革的建设用地规划管理制度;规定了各项城乡规划的行政许可。

10.对行政权力的监督制约
11.明确了上级行政部门的监督, 人民代表大会的监督, 以及全社会的公众监督。

12.对城乡规划编制单位提出了新的要求
13.对城乡规划编制单位的资质管理, 对规划师职业的管理, 都有了明确规定。

14.加强人民代表大会的监督作用
15.省域城镇体系规划、城市和县城关镇总体规划由本级人大常委会审议, 镇总体规
划由本级人大常委会审议, 镇总体规划由人大审议。

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报本级人大常委会备案, 县城关镇控制性详细规划报人大常委会备案。

省域城镇体系规划、城市和镇总体规划定期评估须向人大报告。

16.强化法律责任
追究政府和行政人员的责任;追究违法建设行为的责任;明确对违法行为给予罚款的范围和数额;授予市政府强制拆除权。

法律授权, 建立完善的城乡规划法律体系
城乡规划关系百姓生活, 加强城乡规划管理, 促进城乡协调发展, 是实现建设我们美好家园的目标和任务。

全民参与规划, 了解规划, 维护城乡规划使我们共同的责任。

城乡规划包括:
城镇体系规划、城市总体规划、镇规划、乡规划和村庄规划。

城市规划、镇规划分为总体规划和详细规划二、城市整体环境及总体规划
(一) 城市总体规划编制的任务、内容和方法
总体规划的主要任务:
综合研究和确定城市性质、规模和空间发展状态, 统筹安排城市各项建设用地, 合理配置城市各项基础设施, 处理好远期发展与近期建设的关系, 指导和控制城市合理有序发展。

规划期限: 远期: 15~20年;近期: 3~5年
同时可以对城市远景发展的空间布局提出设想。

1) 总体规划的主要内容:
城市总体规划分为几个不同层面的规划来完成:
总体规划纲要
市域城镇体系
中心城区规划
总体规划纲要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市域城镇体系规划纲要, 内容包括:提出市域城乡统筹发展战略;确定生态环境、土地和水资源、能源、自然和历史文化遗产保护等方面的综合目标和保护要求, 提出空间管制原则;预测市域总人口及城镇化水平, 确定各城镇人口规模、职能分工、空间布局方案和建设标准;原则确定市域交通发展策略。

(二)提出城市规划区范围。

(三)分析城市职能、提出城市性质和发展目标。

(四)提出禁建区、限建区、适建区范围。

(五)预测城市人口规模。

(六)研究中心城区空间增长边界, 提出建设用地规模和建设用地范围;
(七)提出交通发展战略及主要对外交通设施布局原则。

(八)提出重大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的发展目标。

(九)提出建立综合防灾体系的原则和建设方针。

市域城镇体系规划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提出市域城乡统筹的发展战略。

其中位于人口、经济、建设高度聚集的城镇密集地区的中心城市, 应当根据需要, 提出与相邻行政区域在空间发展布局、重大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生态环境保护、城乡统筹发展等方面进行协调的建议。

(二)确定生态环境、土地和水资源、能源、自然和历史文化遗产等方面的保护与利用的综合目标和要求, 提
出空间管制原则和措施。

(三)预测市域总人口及城镇化水平, 确定各城镇人口规模、职能分工、空间布局和建设标准。

(四)提出重点城镇的发展定位、用地规模和建设用地控制范围。

(五)确定市域交通发展策略;原则确定市域交通、通讯、能源、供水、排水、防洪、垃圾处理等重大基础设施, 重要社会服务设施, 危险品生产储存设施的布局。

(六)根据城市建设、发展和资源管理的需要划定城市规划区。

城市规划区的范围应当位于城市的行政管辖范围内。

(七)提出实施规划的措施和有关建议。

中心城区规划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分析确定城市性质、职能和发展目标。

(二)预测城市人口规模。

(三)划定禁建区、限建区、适建区和已建区, 并制定空间管制措施。

(四)确定村镇发展与控制的原则和措施;确定需要发展、限制发展和不再保留的村庄, 提出村镇建设控制标准。

(五)安排建设用地、农业用地、生态用地和其它用地。

(六)研究中心城区空间增长边界, 确定建设用地规模, 划定建设用地范围。

(七)确定建设用地的空间布局, 提出土地使用强度管制区划和相应的控制指标(建筑密度、建筑高度、容积率、人口容量等)。

(八)确定市级和区级中心的位置和规模, 提出主要的公共服务设施的布局。

(九)确定交通发展战略和城市公共交通的总体布局, 落实公交优先政策, 确定主要对外交通设施和主要道路交通设施布局。

(十)确定绿地系统的发展目标及总体布局, 划定各种功能绿地的保护范围(绿线), 划定河湖水面的保护范围(蓝线), 确定岸线使用原则。

(十一)确定历史文化保护及地方传统特色保护的内容和要求, 划定历史文化街区、历史建筑保护范围(紫线), 确定各级文物保护单位的范围;研究确定特色风貌保护重点区域及保护措施。

(十二)研究住房需求, 确定住房政策、建设标准和居住用地布局;重点确定经济适用房、普通商品住房等满足中低收入人群住房需求的居住用地布局及标准。

(十三)确定电信、供水、排水、供电、燃气、供热、环卫发展目标及重大设施总体布局。

(十四)确定生态环境保护与建设目标, 提出污染控制与治理措施。

(十五)确定综合防灾与公共安全保障体系, 提出防洪、消防、人防、抗震、地质灾害防护等规划原则和建设方针。

(十六)划定旧区范围, 确定旧区有机更新的原则和方法, 提出改善旧区生产、生活环境的标准和要求。

(十七)提出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的原则和建设方针。

2) (十八)确定空间发展时序, 提出规划实施步骤、措施和政策建议。

城市总体规划的强制性内容包括:
(一)城市规划区范围。

(二)市域内应当控制开发的地域。

包括: 基本农田保护区, 风景名胜区, 湿地、水源保护区等生态敏感区, 地下矿产资源分布地区。

(三)城市建设用地。

包括:规划期限内城市建设用地的发展规模, 土地使用强度管制区划和相应的控制指标(建设用地面积、容积率、人口容量等);城市各类绿地的具体布局;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布局。

(四)城市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

包括: 城市干道系统网络、城市轨道交通网络、交通枢纽布局;城市水源地及其保护区范围和其他重大市政基础设施;文化、教育、卫生、体育等方面主要公共服务设施的布局。

(五)城市历史文化遗产保护。

包括: 历史文化保护的具体控制指标和规定;历史文化街区、历史建筑、重要地下文物埋藏区的具体位置和界线。

3) (六)生态环境保护与建设目标, 污染控制与治理措施。

4) (七)城市防灾工程。

包括: 城市防洪标准、防洪堤走向;城市抗震与消防疏散通道;城市人防设施布局;
地质灾害防护规定。

色线管理规定:
《城市黄线管理办法》
为了加强城市基础设施用地管理, 保障城市基础设施的正常、高效运转, 保证城市经济、社会健康发展, 根
据《城市规划法》, 制定本办法。

城市黄线, 是指对城市发展全局有影响的、城市规划中确定的、必须控制的城市基础设施用地的控制界线。

《城市蓝线管理办法》
为了加强对城市水系的保护与管理, 保障城市供水、防洪防涝和通航安全, 改善城市人居生态环境, 提升城市功能, 促进城市健康、协调和可持续发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 制定本办法。

城市蓝线, 是指城市规划确定的江、河、湖、库、渠和湿地等城市地表水体保护和控制的地域界线。

《城市绿线管理办法》
为建立并严格实行城市绿线管理制度, 加强城市生态环境建设, 创造良好的人居环境, 促进城市可持续发展, 根据《城市规划法》、《城市绿化条例》等法律法规, 制定本办法。

城市绿线, 是指城市各类绿地范围的控制线。

《城市紫线管理办法》
5) 为了加强对城市历史文化街区和历史建筑的保护,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文
物保护法》和国务院有关规定, 制定本办法。

6) 城市紫线, 是指国家历史文化名城内的历史文化街区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公布的历史文化街区的
保护范围界线, 以及历史文化街区外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布保护的历史建筑的保护范围界线。

城市总体规划采用的一般方法:
基础资料的收集、整理与分析
文字资料、图纸资料、城市用地的综合分析
研究城市性质、城市发展战略以及发展方向和规划范围
预测城市人口变化、确定城市规模
研究城市结构, 确定城市布局
确定城市总体布局的原则、城市总体布局的综合比较、城市空间布局的艺术处理
(二) 城市规划方法的提出: 格迪斯的科学认识城市的方法, “先诊断后治疗”
的名言, 成了至今影响现代城市规划的过程公式: “调查——分析——规划”
(三) 城镇体系与区域规划
区域规划
城镇体系规划是区域规划的一种类型, 是研究城市与区域内各城镇之间相互关系的战略规划。

(1)城市与区域的关系: 城市和它所在的区域存在着相互依存、相互促进和相互制约的密切关系。

①城市在区域中的作用, 体现在:
城市是一定地域范围的中心;
城市的某些职能对其所在区域发挥着辐射和吸引作用。

②中心城市的形成和发展对区域的作用, 体现在:
中心城市是在一定的地域内, 对周围城镇的文化、经济等活动起到组织作用的城市;
中心城市受到相关区域的资源及其他发展条件的制约;
中心城市与区域内其他城镇的关系既相互促进, 又相互制约。

③区域条件对城市发展的影响, 体现在:
资源方面: 区域的自然资源、人口素质、劳动力状况、产业结构以及自然环境、人文环境、社会、文化资源等条件对城市发展产生影响;
规模方面: 城市发展规模受到区域社会经济的发展、城市化水平及生产力布局的直接影响;
空间布局方面:现代城市空间理念已不再局限于一个聚集中心, 除中心区外, 还包括了周围的郊区。

城镇, 大城市的空间结构由单一中心城市变。

(2)由来:
区域规划最先始于原苏联1920~1921年所制定的俄罗斯电气化计划和俄罗斯经济区划。

二战后至1950年代, 西方发达国家随着经济的恢复和发展, 建设项目不断增多, 在一些大城市地区和重要工矿地
区开展了区域规划工作。

(3)基本概念
区域规划是一个地区内对整个国民经济社会进行总体的战略部署。

(4)区域规划的任务
就是促进生产力合理布局, 各项建设事业协调发展。

(5)区域规划的类型:
按建设地区的经济地理特征来划分:
城市地区、工矿地区、农业地区、风景旅游区、江河流域地区等;
按行政管理的区划来分;
省域规划、市域规划、鲜鱼规划
典型案例: 美国在1933年开始实施的田纳西河流域规划所取得的显著成就, 为区域规划的发展起到了重要的示范作用。

(6)区域规划与城市规划的相互关系
区域规划和城市规划的关系十分密切, 两者都是在明确长远发展方向和目标的基础上, 对待特定地域的各项建设进行综合部署, 只是在地域范围的大小和规划内容的重点与深度方面有所不同。

①区域规划是城市规划的重要依据, 主要反映在:
城市与区域是“点”与“面”的关系, 一个城市总是和它对应的一定区域范围相联系;
另外, 与上面所不同的是, 一定的地区范围内必然有其相应的地域中心;
从普遍意义上说, 区域的经济发展决定着城市的发展, 城市的发展也会促进地区的发展。

②区域规划与城市规划相互协同进行。

主要进行的是:
区域规划要把分布于区域中的建设项目落实到具体地点, 并制定出布点方案, 以便在城市规划中具体落实;
城市规划具体落实过程中有可能需对区域规划的原方案做某些必要的修订和补充。

城镇体系
城镇体系是指一定地域范围内, 以城市为核心, 以广大农村为基础, 有一系列不同规模, 不同职能, 相互联系的城镇所组成的有机整体。

(1)城镇体系及城乡发展的概念
①城镇体系是指一定地域范围内, 以城市为核心, 以广大农村为基础, 有一系列不同规模, 不同职能, 相互联系的城镇所组成的有机整体。

②城乡发展是指区域内城市、乡村经济社会的相互联系及发展状况。

③城镇体系的形成与发展是城乡一体化发展的驱动力, 城镇体系的发育状况在很大程度上决定了城乡的整体发展水平。

(2)城镇体系的特征
城镇体系在城乡整体发展中具有:
①群体性。

城镇体系是有一群或一组城镇共同构成整体;
②关联性。

城镇体系内部各城镇在经济、文化、社会生活等各方面相互依赖互为依存、彼此之间具有不可分割的关系。

③层次性。

城镇体系的各个城镇在规模级别、功能大小、作用强弱等方面呈现出由小到大, 由简单到复杂的组织特征。

④开放性。

城镇体系本身及其所有城镇在发挥其功能作用的过程中,
城镇体系内部各城镇不论内还是外均具有开放的行为;
城镇体系作为一个整体对外部地域环境行为开放。

⑤动态性。

城镇体系的状态不是静止不变的, 而是随着城镇体系内外因素或城镇自身因素的变化产生种种变化。

⑥整体性。

城镇体系内的所有城镇共同承担着区域社会经济运行和区域发展的任务, 并形成统一体。

(3)城镇体系与城乡整体发展的一般规律
①城镇的发展产生了城乡差别, 加大了城市的吸引力, 导致农村人口和经济活动进一步向城镇集聚, 产生了“城市向心增长”;
②城乡交流日益发展, 城市产生了强大的辐射作用, 呈现出“城里新增长”的趋势, 形成了城镇体系不断强化并带动城乡发展的机制。

(4)城镇体系规划突出了以下四个方面:
①城乡统筹发展战略
一是要加强城市反哺农村, 工业支援农业;而是要发展紧凑型城市, 集约土地利用, 严格保护耕地;三是注重区域经济一体化的统筹发展。

②资源与环境保护和空间管制
突出保护生态和环境, 保护土地和水资源, 保护自然和历史文化遗产, 合理利用资源。

③建设标准的确定与重要社会服务设施和基础设施的布局
一是根据资源承受力, 科学合理地明确市域总人口和城镇化水平, 二是科学合理确定各城镇人口与用地规模、职能、分工、空间布局和建设标准, 对于重要的公共设施要全市统一规划和布局, 既要网络化, 又要避免重复。

④强调按照政府的行政管辖范围, 科学合理地划定城市规划区。

(5)城镇体系规划的主要内容:
①提出市域城乡统筹的发展战略。

其中位于人口、经济、建设高度聚集的城镇密集地区的中心城市, 应当根据需要, 提出与相邻行政区域在空间发展布局、重大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生态环境保护、城乡统筹发展等方面进行协调的建议。

②确定生态环境、土地和水资源、能源、自然和历史文化遗产等方面的保护和利用的综合目标和要求, 提出空间管制原则和措施。

③预测市域总人口及城镇化水平, 确定各城镇人口规模、职能分工、空间布局和建设标准。

④提出重点城镇的发展定位, 用地规模和建设用地控制范围。

确定市域交通发展策略:原则确定市域交通、通讯、能源、供水、排水、防洪、垃圾处理等重大基础设施。

重要社会服务设施, 危险品生产储存设施的布局。

⑥根据城市建设、发展和资源管理的需要划定城市规划区, 城市规划区的范围应当位于城市的行政管辖范围内。

⑦提出实施规划的措施和有关建议。

(6)不同地区的市域城镇体系规划重点比较
①发达地区的市域城镇体系规划
强化都市区规划
强化城乡一体化发展
②欠发达地区的市域城镇体系规划
更加关注资源的配置, 正确处理环境与发展之间的关系
(四) 构筑合理的空间结构体系, 强化中心城市和小城镇在市域规划中的带动
作用
(五) 城市的发展战略
基本概念:
城市发展战略就是指对城市重大的、全局性的、长期性的、相对稳定的事物进行谋划。

1.城市发展战略的背景研究。

2.城市发展战略的制定就必须研究城市的区域发展背景, 必须研究城市的社会、经
济发展, 以城市社会、经济、文化、科技发展确立城市发展的目标。

在城市发展一定时期内, 城市性质的确定发展的目标。

在城市发展一定时期内, 城市性质的确定和城市发展规模的预测, 使城市规划建立在可靠的科学的基础之上。

3.城市发展战略研究的形式与类型
经济发展战略
社会发展战略
空间发展战略
环境可持续战略
(六) 城市的性质、规模
1.城市性质确定的依据和方法
城市性质的定义和意义
城市性质是城市在一定地区、国家以至更大范围内的政治、经济与社会发展中所处的地位和所担负的主要职能。

城市性质是由城市形成与发展的主导基本因素所确定的。

城市性质与城市职能、城市目标、城市特色的区分和关系
城市性质是城市主要职能的概括, 规划性质表示城市在规划期内希望达到的目标和方向。

城市职能是指城市在一定地域内的经济、社会发展中所发挥的作用和承担的分工。

城市发展目标是城市发展战略和城市规划中所拟定的一定时期内经济、社会、环境的发展所应达到的目的和指标。

城市特色则更为宽泛, 没有特别严格的格式。

城市性质的确定可以分为三步:
结合城市历史上的现状职能可继承和发展的合理部分;
结合优势, 在今后可能和合理的发展变化, 确定规划期内的城市职能;
概括并适当表述城市性质。

2.城市规模的研究与确定
1) 城市规模的含义: 城市人口规模、城市用地规模
城市人口的含义指:
与城市的活动密切相关的;
常年生活在城市范围内的;
对城市的基础设施有一定依赖的。

2) 城市人口的构成
年龄构成年龄结构状况——劳动力潜力、公共设施、社会福利指标、人口自然变化趋势等
性别构成男女比例——行业结构的影响及社会稳定程度
家庭构成家庭人口数量、性别、备份组合等(核心家庭、主干家庭、复合家庭、丁克家庭)——城市居住区的组织密切相关
劳动构成各行业人口所占的比例——反应城市性质、经济结构的情况
城市流动人口:
短期进入城市进行办公、商务、探亲、旅游
城市人口变化:
自然增长、机械增长
人口规模预测:
时间预测分析、因果预测分析和定性预测分析。

3) 建设用地规模确定:
4) 依据《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J——137-90)的规定, 选择适宜的人均用地标准。

5) 中心城区空间增长边界研究
(七) 该条是新增内容, 中心城区的空间增长边界是综合了规划所确定的城市
建设用地规模和范围, 要有一定的发展弹性。

(八) 城市生活与整体空间环境的构成系统
居住生活环境子系统
公共生活环境子系统
工业生产环境子系统
绿地环境子系统
仓储环境子系统
对外交通环境子系统
道路交通运输环境子系统
给水排水设施子系统
电力电信设施子系统
燃气设施子系统
供热设施子系统
防灾设施子系统
农业生产设施子系统。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