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生骨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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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度等级 弹性模量,×104 N/mm2 C15 1.83 C20 2.08 C25 2.27 C30 2.42 C35 2.53 C40 2.63
给出了再生混凝土配合比设计方法: 1)先根据现行行业标准《普通混凝土配合比设计规程》 JGJ 55进行计算,求得基准混凝土配合比; 2)以基准混凝土配合比参数为基础,根据已有技术资料或 混凝土性能要求确定再生粗骨料取代率、再生细骨料取代率, 求得再生骨料用量; 3)通过试验确定外加剂和掺合料的品种和掺量; 4)确定其他参数; 5)通过试配、调整确定再生混凝土最终配合比。 规定了再生混凝土制备和运输、浇筑和养护以及施工质量验 收等。
≥82
-
70~100
≥82
≥0.15
≤25
≤5
M15
30~50
≥82
-
≤25
≤5
注:a 有抗冻性要求时,应进行抗冻性试验。冻融循环次数按夏热冬暖地 区15次、夏热冬冷地区25次、寒冷地区35次、严寒地区50次确定。
给出了再生砂浆配合比设计方法: 1)按现行行业标准《砌筑砂浆配合比设计规程》JGJ 98 的规定进行计算,求得基准砂浆配合比; 2)以基准砂浆配合比参数为基础,根据已有技术资料或 砂浆性能要求确定再生细骨料取代率,求得再生细骨料用量; 3)外加剂、添加剂、保水增稠材料和掺合料等的品种和 掺量应通过试验确定; 4)通过试配和调整,选择符合要求且水泥用量最低的配合 比作为最终配合比。 规定了再生砂浆制备、施工以及质量验收等。
天然石子的要求
≥C60 含泥量,% 泥块含量,% 针片状颗粒含量,% 硫化物含量,% ≤ ≤ ≤ 0.5 0.2 8 C55~C30 1.0 0.5 15 ≤1.0 ≤C25 2.0 0.7 25
三、《混凝土和砂浆用再生细骨料》 GB/T25178-2010主要内容
混凝土和砂浆用再生细骨料:由建(构)筑废物中的混凝土、砂浆、 石、砖瓦等加工而成,用于配制混凝土和砂浆的粒径不大于4.75mm的颗 粒。
建筑废弃材料再生混凝土资源化综合利用关键技术研究与应用”之子课题
“再生骨料与再生骨料混凝土制品的研发与标准制订”。
子课题总研究目标:

国标《混凝土用再生粗骨料》GB/T25177-2010 国标《混凝土和砂浆用再生细骨料》GB/T25176-2010
工程行业标准《再生骨料应用技术规程》
《混凝土用再生粗骨料》 GB/T25177-2010
表3 再生胶砂需水量比和抗压强度比
Ⅰ类
项目
需水量比
Ⅱ类

<1.20
Ⅲ类

<1.35

<1.35

<1.30

<1.55

<1.45

<1.80

<1.70

<1.50
抗压强度比
>0.80
>0.90
>1.00
>0.70
>0.85
>0.95
>0.60
>0.75
>0.90
•再生胶砂:按照本标准规定的方法,用再生细骨料1350g、P•I 或P•Ⅱ 52.5级硅酸盐水泥540g (或基准水泥)和适量的水制备的砂浆。 •基准胶砂:按照本标准规定的方法,用标准砂1350g、P•I 或P•Ⅱ 52.5 级硅酸盐水泥540g (或基准水泥)和适量的水制备的砂浆。 • 再生胶砂需水量:流动度为130mm±5mm的再生胶砂用水量。 • 基准胶砂需水量:流动度为130mm±5mm的基准胶砂用水量。 • 再生胶砂需水量比:再生胶砂需水量与基准胶砂需水量之比。
<1.0
<0.5 <3.0 <12
<2.0
<0.7 <10 <5.0 <20 合格 <2.0 <0.06 <1.0
<3.0
<1.0 <7.0 <30
<5.0
<9.0
<15Leabharlann Baidu0



微粉含量:混凝土用再生粗骨料中粒径小于75μm的颗粒含 量。再生粗骨料中微粉主要由石粉、水泥石粉和泥土组成, 为非粘性无机物。 吸水率:混凝土用再生粗骨料饱和面干状态时所含水的质量 占绝干状态质量的百分数。再生粗骨料中混有少量砂浆块, 骨料表面粘附有水泥石和砂浆,导致再生粗骨料的吸水率比 天然卵石、碎石大。控制再生粗骨料的吸水率,可以起到控 制再生粗骨料中的砂浆含量、水泥石含量的作用。 杂物:混凝土用再生粗骨料中除混凝土、砂浆、砖瓦和石之 外的其它物质,如金属、塑料、沥青、木头、玻璃、草根、 树叶、树枝、纸张、石灰、石膏、毛皮、煤块和炉渣等杂物 。

(四)对再生骨料砌块和再生骨料砖的主要规定


规定了再生砌块和再生砖的强度等级分类、规格尺寸、原 材料要求等; 规定了再生砌块和再生砖的外观尺寸、抗压强度、耐久性 等技术性能要求以及生产要点、进场检验、施工和质量验 收等。
图1 建筑垃圾再生砖生产企业
图2
建筑垃圾生产的各种再生砌块、再生砖
图3 采用建筑垃圾再生砖作为围护结构的邯郸市 金世纪国际商务中心

表5 现场拌制再生砂浆性能指标
稠度 (㎜) 14d拉伸 保水率 粘结强度 (% ) (MPa) 抗冻性a
砂浆品种
强度等级
强度损 失率 (% ) ≤25
质量损 失率 (% ) ≤5
再生砌筑 砂浆
再生抹灰 砂浆 再生地面 砂浆
M2.5、M5、 M7.5、M10、 M15 M5、M10、 M15
50-90
混凝土再生骨料相关标准 研究及编制



项目来源

《混凝土用再生粗骨料》主要内容
《混凝土和砂浆用再生细骨料》主要内容 《再生骨料应用技术规程》主要内容


一、项目来源
“十一五”国家科技支撑计划课题“建筑垃圾再生产品的研究开发”之

课题”再生骨料和再生混凝土标准研究”;国家高技术研究发展计划“固 体
(一)分类和规格 再生细骨料按性能要求分为Ⅰ类、Ⅱ类、Ⅲ类,按细度模 数分为粗、中、细三种规格。 再生细骨料的级配一般较差,容易形成单一粒级,所以, 如经检验,再生细骨料的颗粒级配不合格,可以采用人工掺 配的方法进行处理,处理后的再生细骨料经检验合格后,可 以使用。
微粉含量:再生细骨料中粒径小于75μm的颗粒含量。
四、《再生骨料应用技术规程》主要内容
(一)主要内容 1 总则 2 术语和符号 3 基本规定
4 再生骨料的技术要求
5 再生骨料的质量验收、运输和贮存
6 再生骨料在混凝土中的应用 6.1 一般规定 6.2 再生混凝土性能要求 6.3 再生混凝土配合比设计 6.4 制备和运输 6.5 浇筑和养护 6.6 施工质量验收 7 再生细骨料在砂浆中的应用 7.1 一般规定 7.2 再生骨料砂浆性能要求 7.3 再生砂浆配合比设计 7.4 制备和施工 7.5 施工质量验收
二、《混凝土用再生粗骨料》
GB/T25177-2010主要内容
混凝土用再生粗骨料:由建(构)筑废物中的混凝土、砂浆、石、砖瓦 等加工而成,用于配制混凝土的、粒径大于4.75mm的颗粒。
(一)分类和规格 再生粗骨料按性能要求可分为Ⅰ类、Ⅱ类和Ⅲ类;按粒径尺 寸分为连续粒级和单粒级。连续粒级分为5mm~16mm、5mm~ 20mm、5mm~25mm和5mm~31.5mm 四种规格,单粒级分为5mm ~10mm、10mm~20mm和16mm~31.5mm 三种规格。 再生粗骨料的粒径较大时,混凝土破碎不彻底,粗骨料中混 有砂浆块体,影响粗骨料的性能,所以本标准将再生粗骨料 的最大公称粒径限制在31.5 mm以内。
图4 采用建筑垃圾再生仿古砖建造的北京民居

谢!
8 再生骨料砌块 8.1 一般规定 8.2 技术要求 8.3 生产 8.4 进场检验 8.5 施工与质量验收 9 再生骨料砖 9.1 一般规定 9.2 技术要求 9.3 生产、运输和储存 9.4 进场检验 9.5 砌体工程施工与质量验收
(二)对再生骨料混凝土的主要规定


规定了不同级别的再生粗骨料和再生细骨料所适用的混凝土类别,例如 “Ⅰ类再生粗骨料可用于配制各强度等级的混凝土;Ⅱ类再生粗骨料宜用 于C40及以下强度等级的混凝土;Ⅲ类再生粗骨料可用于C25及以下强度 等级的混凝土,但不能用于有抗冻性要求的混凝土”。 规定了再生混凝土所用原材料的性能要求,包括对再生骨料的要求。 规定了再生混凝土的性能要求和结构设计取值原则,例如规定: 再生混凝土的拌合物性能、力学性能、长期性能和耐久性能、质量控制、 抗压强度及耐久性检验评定等均应按照普通混凝土的规定执行。只在粗骨 料中掺用I类再生粗骨料配制的再生混凝土,其受压和受拉弹性模量Ec按 照现行国家标准《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GB 50010的规定执行。其他情 况下配制的再生混凝土,其弹性模量宜通过试验确定;在缺乏试验条件或 试验资料时,可按表4取值。 表4 再生混凝土弹性模量
《混凝土和砂浆用再生细骨料》 GB/T25176-2010


负责起草单位: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 青岛理工大学 中国建筑材料科学研究总院 参加起草单位:青建集团股份公司、北京建筑工程学院、同 济大学、上海市建筑科学研究院、北京城建建材工业有限公 司、广州市建筑科学研究院、邯郸市建筑科学研究所、北京 市建筑材料质量监督检验站、辽宁省建设科学研究院、邯郸 全有生态建材有限公司、青岛农业大学、瑞科尔建筑材料( 青岛)有限公司、青岛信达荣昌基础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北 京元泰达环保建材科技有限责任公司、甘肃土木工程科学研 究院、天津市水利科学研究院、上海EF生态环境材料工程 技术中心、青岛绿帆再生建材有限公司、北京波森特岩土工 程有限公司
(二)主要技术要求
项 目 Ⅰ类 >2450 >1350 <46 <5.0 <1.0 <1.0 Ⅱ类 >2350 >1300 <48 <6.0 <3.0 <2.0 <2.0 <1.0 合格 <2.0 <0.06 <7.0 <20 <9.0 <25 <12.0 <30 Ⅲ类 >2250 >1200 <52 <9.0 <5.0 <3.0 表观密度,kg/m3 堆积密度,kg/m3 空隙率,% MB值<1.40或合格 MB值≥1.40或不合格

(三)对再生骨料砂浆的主要规定
规定了不同级别的再生细骨料所适用的砂浆类别,例如“Ⅰ 类再生细骨料可用于配制各种强度等级的砂浆;Ⅱ类再生细 骨料可用于配制不高于M15砂浆,Ⅲ类再生细骨料不宜用 于配制强度等级大于M10的砂浆”。 规定了再生砂浆所用原材料的性能要求,包括对再生细骨料 的要求。 规定了再生砂浆的性能要求,例如规定: 1)专业生产厂生产的再生砂浆应符合《预拌砂浆》JG/T 230的相关规定。 2)现场拌制的再生砌筑砂浆、抹灰砂浆和地面砂浆的性 能应符合表5的规定。
微粉含量(按质量 计),%
泥块含量(按质量计),% 云母含量(按质量计),% 轻物质含量(按质量计),% 有机物含量(比色法) 硫化物及硫酸盐含量(按SO3质量计),% 氯化物含量(以氯离子质量计),% 饱和硫酸钠溶液中质量损失,% 单级最大压碎指标值, %
天然砂的技术要求
≥C60 微粉泥量,% ≤ 5 2 泥块含量,% 硫化物含量,% 坚固性 ≤ 0.5 C55~ C30 7 3 1.0 ≤1.0 ≤8.0 ≤C25 10 5 2.0
(二)主要技术要求
项 目 Ⅰ类 >2450 <47 Ⅱ类 >2350 <50 Ⅲ类 >2250 <53 表观密度,kg/m3 空隙率,%
微粉含量(按质量计),%
泥块含量(按质量计),% 针片状颗粒(按质量计),% 吸水率(按质量计),% 压碎指标,% 有机物 硫化物及硫酸盐(折算成SO3,按质量计 ),% 氯化物(以氯离子质量计),% 杂物(按质量计),% 硫酸盐试验,5次循环,质量损失,%


负责起草单位: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 青岛理工大学 同济大学 本标准参加起草单位:青建集团股份公司、北京建筑工程 学院、中国建筑材料科学研究总院、上海市建筑科学研究 院、北京城建建材工业有限公司、广州市建筑科学研究院 、邯郸市建筑科学研究所、北京市建筑材料质量监督检验 站、辽宁省建设科学研究院、邯郸全有生态建材有限公司 、青岛农业大学、瑞科尔建筑材料(青岛)有限公司、青 岛信达荣昌基础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北京元泰达环保建材 科技有限责任公司、甘肃土木工程科学研究院、天津市水 利科学研究院、上海EF生态环境材料工程技术中心、青岛 绿帆再生建材有限公司、北京波森特岩土工程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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