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医院首诊负责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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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医院首诊负责制》
前几天医院出现了一件互相推诿病人,没有实行首诊负责制的事件之后,科室通过这件事进行了详细的讨论,使每个人心中对首诊负责制有了更深的感触,坚持首诊负责制能够大大避免医疗纠纷的发生,我的感触如下:
首诊负责制是指。
第一位接诊医师(首诊医师)对其所接诊病人,特别是对急、危重病人的检查、诊断、治疗、会诊、转科、住院等工作负责到底的制度。
我们科室是门诊与病房都管的科室,相对工作量比较大,所以疏忽这类问题的几率比较大,所以我们为此制定一下首诊负责制的具体做法:
1、门诊接诊医师对来院就诊者,应负责认真询问病史、体格检查、必要的检验、辅助检查以及初步诊断与治疗,并记录完整的首诊病史,签清医师姓名。
2、如遇疑难病例,应报告上级医师或科主任,对病人诊治作妥善安排。
3、如遇危重症病人,医护人员应及时全力投入抢救。
需全院组织抢救者,应急报医教科和院领导。
4、如需转院者,应向病人及其家属解释清楚,取得病人及其家属的配合。
5、凡在诊疗中,遇医院医疗或非医疗设备发生故障,应及时向有关科室汇报,夜间则向院总值班汇报,并作妥善处理。
我相信通过我们对首诊负责制的学习,我们以后将严格要求自己,做好首诊负责,积极避免此类医疗纠纷的发生。
肛肠科王伟波
第二篇:首问首诊负责制首诊负责制
1、对所有急诊病人实行首诊负责制,首次接诊的医生即首诊医师,首诊医师对病员应认真组织就地抢救,不得推诿,刁难病人。
2、对患多种疾病的急诊病人,首次接诊医师应根据此次就诊的主要疾病进行分诊,首诊医师认为不属本科病员时,应建立病历,做好有关检查和必要的处理后再请有关科室会诊。
3、边缘或跨科疾病,同时会诊医师未做处理时,应由首诊医师处理,不得推诿病人,收住院有问题时,应及时请示急诊科主任,出面解决。
4、转诊他科时,首诊医师要待他科医师接诊,确认后属该科疾病,方能离去。
医疗安全管理制度
1、围绕持续改进医疗质量,建立健全医疗质量管理组织,制定医疗风险防范预案。
2、建立定期专题研究提高医疗质量和保证医疗安全工作的例会制度。
3、按照质量控制标准,定期监控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工作,对监控结果提出整改意见并督促改正。
4、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治疗护理技术规范和操作常规。
加
强“三基三严”和岗位技能培训。
5、制定医患纠纷管理规定,完善接待程序,发生纠纷,即时上报,妥善解决。
6、对医患纠纷进行统计分析,定期通报,制定整改措施,并将整改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消毒管理制度
为了预防、控制和消除交叉感染的发生,控制传染病的发生和流行,保障群众就医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及《消毒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特制定如下制度:
1、上岗时必须穿戴干净、整齐的工作衣帽。
2、要保持单位室内外整洁卫生,医疗用房定期消毒。
3、熟练掌握各种消毒方法,消毒液配置以及正确的使用程序。
4、注射用药械等应分门别类、放置有序、并有标签注明。
5、认真执行无菌技术操作规程,做到一人一针一管一用一灭菌。
6、严格执行无菌制度、隔离制度、预防交叉感染。
7、及时交换防毒灭菌物品,高压灭菌超过一周必须重新消毒灭菌。
8、严格按规定对医疗器械进行清洗、包装、消毒。
对一次性注射器、输液器和其他一次性物品使用后及时消毒灭菌并做销毁处理。
9、使用的消毒药剂、消毒器械和一次性使用的医疗卫生用品,必须是获得省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卫生许可证”的产品。
诊所护士职责
1、在本诊所所长的领导下进行工作。
2、负责机械的消毒和开诊前的准备工作。
3、协助医师进行检诊,按医嘱给病员进行处置。
4、经常观察候诊病员的病情变化,对较重的病员应提前诊治或送急诊室处理。
5、负责诊疗室的整洁、安静、维持就诊秩序,做好卫生防病宣传工作。
6、做好隔离消毒工作,防止交叉感染。
7、认真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和技术操作常规,严格查对制度,做好交接班,严防差错事故。
8、按照分工,负责领取,保管药品器材和其它物品。
医师职责
1、在本诊所领导的的领导下,担任门诊值班工作。
2、对病员进行检查、诊断、治疗、开写医嘱并检查执行情况。
3、向诊所所长及时报告诊断、治疗上的困难以及病员病情的变化,提出自己的意见。
4、认真执行好、各项规章制度和技术操作常规,亲自操作或指导护士进行各种重要的检查和诊疗,严防差错事故。
5、认真学习,运用国内外的先进医学科学技术,积极开展新技术、新疗法,参加科研工作,及时总结经验。
6、随时了解病员的思想、生活情况,征求病员对医疗护理工作的意见,做好病员的思想工作。
7、按照诊所工作制度进行工作。
传染病管理制度
1、全站医务人员须加强学习传染病防治法和规定管理的传染病诊断标准。
2、本站各科医务人员发现传染病病人或疑
似传染病人,及时报传染病卡。
如发现甲类传染病和乙类传染病中艾滋病,炭中的肺炭,应立即以电话报告所在的区级卫生防疫机构,并将传染病报告卡于6小时内报到所在的区级卫生防疫机构;乙类传染病不得超过十二小时。
3、加强门诊日志管理。
门诊工作日志填写要求规范化、完整、字迹清楚。
门诊发现有传染病病人、写清楚姓名、性别、年龄、职业、住址、病名、发病时间、就诊和复诊九项,并在登记本上注明已报卡。
4、隔年首号复诊传染病,如迁延性肝炎及病源携带者,按《传染病防管法》规定均需报卡。
5、建立肿瘤、职业病、中毒、性病、死亡登记报告制度。
6、疫情报告率要求达98%以上。
第三篇:卫生部医院核心制度-首诊负责制1.首诊负责制
一、病人经预检挂号到该科就诊或经住院处收住入院(包括门急诊病房、住院部),应诊医师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诿病人,应认真询问,书写病史及做必要的各种检查。
二、经检查后认为是其他科疾病或与其他科有关的疾病时,经治医师应将病情及意见记录于病史,再请其他科会诊(进修、实习医师
不能单独提请会诊,必须由上级医师审核签名)。
三、科与科之间诊治意见一时不能统一,各科再请示本科上级医师后协商解决,若仍不能统一,再请有关职能部门协调。
内部矛盾不应暴露在病员及家属面前,以免发生不必要的误会。
四、在其它科接受该病人之前,首诊科室应继续负责该病员的一切诊治工作,对重危病员首诊科室医师要认真观察病情,详细书写病史、病程录,同时采取必要的治疗抢救措施,不得以各种理由贻误病人的病情。
五、在其它科接受该病人后,首诊科室医师与接受科室医师之间要详细书写交接,重危病人还要床边交班。
首诊负责制的督查工作由医务科、质管科每月不定期深入各临床部门(门诊部、急诊部、住院部)实地督查,了解首诊负责制落实执行情况,并记录在案,做到责任到人,奖惩兑现(如发生情况按医院奖惩条例执行)。
1.首诊负责制
六、病人经预检挂号到该科就诊或经住院处收住入院(包括门急诊病房、住院部),应诊医师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诿病人,应认真询问,书写病史及做必要的各种检查。
七、经检查后认为是其他科疾病或与其他科有关的疾病时,经治医师应将病情及意见记录于病史,再请其他科会诊(进修、实习医师不能单独提请会诊,必须由上级医师审核签名)。
八、科与科之间诊治意见一时不能统一,各科再请示本科上级医师后协商解决,若仍不能统一,再请有关职能部门协调。
内部矛盾不
应暴露在病员及家属面前,以免发生不必要的误会。
九、在其它科接受该病人之前,首诊科室应继续负责该病员的一切诊治工作,对重危病员首诊科室医师要认真观察病情,详细书写病史、病程录,同时采取必要的治疗抢救措施,不得以各种理由贻误病人的病情。
十、在其它科接受该病人后,首诊科室医师与接受科室医师之间要详细书写交接,重危病人还要床边交班。
首诊负责制的督查工作由医务科、质管科每月不定期深入各临床部门(门诊部、急诊部、住院部)实地督查,了解首诊负责制落实执行情况,并记录在案,做到责任到人,奖惩兑现(如发生情况按医院奖惩条例执行)。
1.首诊负责制
十一、病人经预检挂号到该科就诊或经住院处收住入院(包括门急诊病房、住院部),应诊医师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诿病人,应认真询问,书写病史及做必要的各种检查。
十
二、经检查后认为是其他科疾病或与其他科有关的疾病时,经治医师应将病情及意见记录于病史,再请其他科会诊(进修、实习医师不能单独提请会诊,必须由上级医师审核签名)。
十三、科与科之间诊治意见一时不能统一,各科再请示本科上级医师后协商解决,若仍不能统一,再请有关职能部门协调。
内部矛盾不应暴露在病员及家属面前,以免发生不必要的误会。
十四、在其它科接受该病人之前,首诊科室应继续负责该病员的一切诊治工作,对重危病员首诊科室医师要认真观察病情,详细书写
病史、病程录,同时采取必要的治疗抢救措施,不得以各种理由贻误病人的病情。
十五、在其它科接受该病人后,首诊科室医师与接受科室医师之间要详细书写交接,重危病人还要床边交班。
首诊负责制的督查工作由医务科、质管科每月不定期深入各临床部门(门诊部、急诊部、住院部)实地督查,了解首诊负责制落实执行情况,并记录在案,做到责任到人,奖惩兑现(如发生情况按医院奖惩条例执行)。
1.首诊负责制
十六、病人经预检挂号到该科就诊或经住院处收住入院(包括门急诊病房、住院部),应诊医师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诿病人,应认真询问,书写病史及做必要的各种检查。
十
七、经检查后认为是其他科疾病或与其他科有关的疾病时,经治医师应将病情及意见记录于病史,再请其他科会诊(进修、实习医师不能单独提请会诊,必须由上级医师审核签名)。
十八、科与科之间诊治意见一时不能统一,各科再请示本科上级医师后协商解决,若仍不能统一,再请有关职能部门协调。
内部矛盾不应暴露在病员及家属面前,以免发生不必要的误会。
十九、在其它科接受该病人之前,首诊科室应继续负责该病员的一切诊治工作,对重危病员首诊科室医师要认真观察病情,详细书写病史、病程录,同时采取必要的治疗抢救措施,不得以各种理由贻误病人的病情。
二
十、在其它科接受该病人后,首诊科室医师与接受科室医师之间要详细书写交接,重危病人还要床边交班。
首诊负责制的督查工作由医务科、质管科每月不定期深入各临床部门(门诊部、急诊部、住院部)实地督查,了解首诊负责制落实执行情况,并记录在案,做到责任到人,奖惩兑现(如发生情况按医院奖惩条例执行)。
第四篇:首诊负责制制度首诊负责制制度
1.首先接诊的科室为首诊责任科室,接诊医师为首诊责任人。
2.首诊医师对病人进行初步诊断,并做出相应处理,不允许任何推诿或变相推诿现象。
3.遇到需要急诊抢救的危重病人,应就地抢救治疗;如设备、条件有限,首诊医师在应急对症处理的同时,与上级医院或120联系,并护送病人到上级医院。
4.遇危重、疑难病人处理困难时,应及时请上级医师会诊、它科会诊,或转诊,并上报业务主管部门。
5.病人病情涉及多个科室,原则上首诊科室先处理,必要时请其他科室协同处理,各科室经治医师均应详细记录处理经过。
6.病人因病情需要住院或观察室留观,门诊医师须与有关科室医师取得联系并做好交接,以保证医疗安全。
7.危重病人进行检查、转科、留观、住院,均需有医护人员护送。
8.因病情需要转院治疗的病人,严格按照双向转诊制度执行。
9.病人病情变化或需要进行特殊检查治疗时,医生必须尽到告知义务。
全科门诊工作制度
1.全科诊室的工作应由具有执业医师资质的全科医师或持有全科岗位培训合格证书的医师担任。
2.全科医师应对病人的健康状况进行全面整体的检查和评估,并将结果准确记载于健康档案。
两次不能确诊的病人应及时请上级医师会诊。
对需要转诊的病人,认真填写转诊单,协助转诊至上级医院。
3.全科医师应根据病人具体情况,有针对性地进行健康指导和发放健康教育处方,并记入健康档案。
4.全科医师对慢性非传染性疾病病人应进行规范管理。
5.认真填写门诊日志及相应信息,按时上报。
6.发现传染病病人,及时做好诊治、疫情报告、消毒、隔离及转运。
7.全科诊室应有相对独立的单人诊区,私密性良好的诊疗环境,严格消毒,防止交叉感染,保持清洁整齐。
双向转诊制度
1.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至少与一所大型医院建立双向转诊关系,签定协议,制定实施方案和服务流程,设专人负责,确保转诊渠道通畅。
2.培训社区医生,掌握双向转诊的病种范围、适应症、转诊流程和保障措施,熟悉转诊医院的基本情况、专家特长、常用检查项目及价格。
3.社区医生对符合转诊条件的病人,认真填写转诊单,与上级医院接诊部门取得联系,优先接待转诊病人,确保病人得到及时治疗。
4.主动加强与上级医院的沟通,及时掌握上转病人的诊断治疗情
况,做好转诊病人的追踪服务工作。
5.对转回社区的诊断明确、病情稳定或康复期病人,应及时提供连续性的健康管理和医疗服务。
处方管理制度
1.经注册的执业医师或执业助理医师的签字或印章在机构留样后,方可开具处方。
2.处方标准、格式按照卫生行政部门统一要求执行。
3.医师开具处方项目填写齐全、字迹清楚,不得涂改;如需修改,应当在修改处签名并注明修改日期。
4.医师根据医疗、预防、保健需要,按照诊疗规范、药品适应症、药理作用、用法、用量、配伍禁忌、不良反应和注意事项等开具处方,特殊情况需要超剂量使用时,应当注明原因并再次签名。
突发公共事件管理制度
1.遵循“预防为主,常备不懈”的方针,建立健全各类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理预案,明确组织机构、部门职责、工作流程、应急措施。
2.定期对全体人员进行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管理教育、技能培训,并组织应急预案模拟演练。
3.做好相关物资储备,进行动态管理。
4.按规定及时向相关主管部门上报突发公共事件。
5.发生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时,应配合相关部门开展调查、控制、监测和医疗救治工作。
6.发生火灾、地震等其它各类突发公共事件时,统一领导、听从
指挥,做好报警、人员疏散及现场抢险等各项工作。
7.根据突发事件的变化和实施中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应急预案的修订和补充。
医疗安全管理制度
1.围绕持续改进医疗质量,建立健全医疗质量管理组织,制定医疗风险防范预案。
2.建立定期专题研究提高医疗质量和保证医疗安全工作的例会制度。
3.按照质量控制标准,定期监控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工作,对监控结果提出整改意见并督促改正。
4.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诊疗护理技术规范和操作常规。
加强“三基三严”和岗位技能培训。
5.制定医患纠纷管理规定,完善接待程序,发生纠纷,即时上报,妥善解决。
6.对医患纠纷进行统计分析,定期通报,制定整改措施,并对整改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消毒管理制度
1.设专兼职人员负责消毒工作,制定规范,开展消毒灭菌效果的监测
2.一次性医疗、卫生用品用后必须消毒后毁形,进行无害化处理,禁止重复使用和回流市场。
3.运送传染病人及其污染品、车辆、工具必须随时进行消毒处理。
4.使用过的医疗器材和用品应先去污染,彻底清洗干净,再消毒
或灭菌,其中感染症病人用过的医疗器材和用品,应先消毒,彻底清洗干净,再消毒或灭菌。
5.手部皮肤的清洁和消毒,要有专用洗手设备,按手的清洗方法和消毒指征,正确操作。
6.地面应及时清扫,保持清洁,有血迹、粪便、体液等污染时,应及时用含氯消毒剂拖洗消毒。
7.使用消毒灭菌药械应掌握使用范围、方法、注意事项;消毒灭菌液的使用浓度、配制方法、更换时间、影响消毒灭菌效果的因素。
8.开展全员消毒知识和技能培训,掌握消毒知识,严格执行消毒规范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制度
1.制定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包括部门职责、监测、预警、报告、程序、应急处理等。
2.定期对全员开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相关知识与技能培训并组织演练。
3.做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物资储备,并进行动态管理。
4.疫情报告。
发生或可能发生传染病暴发、流行的重大食物和职业中毒事件;发生不明原因的群体性疾病;发生传染病菌种、毒种丢失的应在2小时内向所在区县卫生行政部门报告。
5.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的启动应听从政府统一指令,服从统一指挥。
6.提供医疗救护和现场救援,书写完整病历记录,协助转送病人。
7.采取卫生防护措施,防止交叉感染和污染。
传染病管理制度
1.发现传染病或疑似传染病病人时,在法定报告时限内,以最快速度向本辖区疾病控制与预防中心(简称疾控中心,下同)报告。
2.实行传染病首诊负责制。
发现传染病病人或疑似传染病病人时,及时转入传染病定点收治医疗机构。
3.建立传染病个案登记卡,按照卡片登记项目填写齐全,不得漏项。
掌握其动态情况,做好追踪随访。
4.做好传染病人或疑似病人流行病学调查、疫情报告、消毒隔离、应急救治、转院治疗等。
必要时对病人的学习、工作、生活环境进行预防性消毒;对病人接触者,实行医学观察;密切接触者预防性用药。
5.协助疾控中心开展传染病症候群(如发热、腹泻、因病缺勤、缺课等)监测工作。
建立监测资料档案,开展监测分析。
6.加强对结核病传染源的发现与报告,配合疾控中心做好辖区内恢复期结核病病人的送药和访视工作。
7.建立健全性病、艾滋病防治工作制度,开展防治知识宣传,高危人群行为干预、咨询、检测、转诊服务;协助开展流行病学调查、医学随访、医疗救助;妥善保管工作档案,严格遵守保密制度。
8.对传染病预防、治疗管理中,发生传染病疫情缓报、漏报、谎报、隐瞒不报,造成疫情扩大或传染病暴发流行的部门和责任人,应严格追究责任。
儿童保健工作制度
1.设专人负责辖区内新生儿、婴幼儿、托幼园所儿童保健工作以及生命监测等工作。
2.掌握辖区内0-6岁儿童基本情况和健康状况,实行定期健康体检,并对体检结果进行综合评价。
3.做好新生儿访视工作,指导家长做好新生儿喂养、护理和疾病预防等工作。
4.对不同月龄和年龄的儿童进行血红蛋白、智力、视力测查,听力筛查和口腔检查,对检查结果异常的儿童进行登记、转诊、追踪和治疗。
5.在儿童定期健康体检中发现的体弱儿,按照管理常规进行登记和管理。
6.掌握辖区内托幼园所的基本情况,定期深入园所进行计划免疫接种、传染病预防、卫生消毒、五官保健等工作的督促与指导。
7.负责辖区内5岁以下儿童生命监测工作,掌握辖区内出生活产数、5岁以下儿童死亡数及死亡原因。
8.及时准确完成儿童保健信息的登记、统计和上报工作。
妇女保健工作制度
1.设专人负责辖区内妇女保健相关信息收集与管理、孕前与孕产期保健管理与指导、妇女多发病防治与管理、避孕节育咨询与指导等妇女保健工作。
2.掌握辖区内人口、已婚妇女、育龄妇女、孕产妇、人口出生、孕产妇死亡、围产儿死亡等基本情况,定期与相关部门进行核实。
3.负责辖区内妇女常见疾病的筛查工作,对筛查情况进行登记,对筛查出的高危妇女进行随访治疗或转诊。
4.开展预防常见妇科肿瘤和生殖道感染性疾病的健康教育。
5.负责为辖区内妇女提供妇女常见病、多发病的诊疗服务,开展妇女病防治工作。
孕产妇保健工作制度
1.为辖区户籍人口、常住人口中的妊娠妇女建立“母子健康档案”(母子保健手册),并进行早孕检查与指导。
2.对孕产妇和围产儿进行访视,统计上报相关信息。
3.做好孕产妇与围产儿生命监测与管理工作。
4.对建册的孕妇进行高危筛查,筛查出的高危孕妇按要求进行登记、追访与管理。
5.入户调查、核实本辖区内的孕产妇和围产儿死亡(含外地户口及外区户口)情况,填写死亡报告卡,及时上报。
计划生育技术指导工作制度
1.为辖区内育龄妇女提供避孕节育技术服务,开展避孕节育知识宣传普及。
2.开展避孕节育咨询与指导,做好避孕节育方法的知情选择。
指导育龄人群实施有效的避孕措施。
做好性生活指导,提高已婚夫妇生活质量。
3.提供避孕药具,做好相关药具的储存与保管。
4.开展经常性的孕情监测服务,做好跟踪随访工作。
5.开展育龄妇女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和药具不良反应的监测。
6.做好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相关数据的登记、汇总、统计与上报。
精神卫生工作制度1.成立地区精神卫生工作领导小组,建立精神卫生三级管理网络(街道、居委会、监护人),制定工作计划,定期召开例会。
2.开展精神卫生流行病学调查,准确掌握精神病人基本情况,实行动态管理,及时准确上报精神卫生工作统计报表。
3.开展重点人群的心理卫生咨询、心理行为干预、精神疾病预防等服务,早期发现精神疾患病人。
4.开展对慢性或服用维持剂量药物的精神病人诊治,对新发现或疑似病人应及时转诊至上级专业机构确诊。
5.建立随访制度。
定期走访居委会,按疾病分期随访精神病人,及时掌握病情变化、治疗情况、去向,填写随访记录,进行康复治疗指导。
6.指导监护人督促病人按时服药、观察可能出现的药物副反应和精神症状,动员病人参加社区组织的康复活动。
7.病人就诊或医务人员到病人家中诊疗时,应有家属或监护人陪同。
8.做好重点精神病人的管理,防止肇事肇祸事件的发生。
9.对“三无”精神病人登记造册并上报;对生活困难、符合免费服药治疗标准的患者,帮助申请享受、发放免费药物治疗。
传染病疫情报告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