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华作品《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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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华作品《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
余华作品《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
仔细想来,我第一次读余华先生作品的时候,还是在三年前。
三年前,买了一本《活着》,在一本小小的书里,走过了福贵的一生。
每每想到都深觉人物命运的悲苦:败尽了家财、失去了双亲、感受了炎凉、膝下一儿一女皆以其最悲惨的方式死去、最爱的妻子离世……到最后只剩下一头老牛陪着度过余生。
可谓是这人生所有的苦都由他一人受过了。
因而,我也带着这样的一种“不敢”去看本书《许三观卖血记》。
然而通读下来,却又有一种温情萦绕心头。
笔者水平有限,恐与各位有意见不合之处,还望多多海涵。
本书仅仅围绕许三观卖血来叙写,由初识卖血到目的性卖血再到无处卖血。
卖血共11次,说来也是好笑,不知是不是名字的缘故,许先生每次卖血我都要在心里为他记上一笔。
下面容我再来梳理一下这11次吧。
第一次是初识卖血。
通过阿方和根龙的讲解,三观触到了卖血谋生这一行当,并学着他们迎来了第一次卖血,娶到了“油条西施”许玉兰,有了三个儿子。
故事的发展有些欧·亨利的感觉,意料之外,情理之中。
大儿子一乐被发现不是他的儿子,随后“乌龟”身份坐实。
(虽然我不知道一乐到底是不是何小勇的儿子,但显然文章里的每一个人都认为是的。
)文中有一处矛盾我很喜欢,就是三观最喜欢大儿子一乐,但一乐竟然不是自己的儿子,这种滑稽与可悲总是能在现在找到很多的例子,倒不是说老一辈是如何对待年轻的一辈,而是年轻的一辈和老一辈有着某种程度上的疏离,在有些时候竟还不如陌生的志愿者。
跑偏了,我们把思路再拉回来。
这一事件的发生,给这两个小小的家造成了许多的麻烦,其中最惨的莫不是一乐了。
不是自己做的事情,却是自己担着责任,这份苦也是无处诉说。
我一直认为一乐还是很不错的,就拿为弟弟们出气的这一幕,下手果断(不能带坏小朋友)。
但是却也没有考虑过实际发生的后果,
当然,这一次的事情就是我们主人公第二次卖血的引子—复原家庭。
(因为家中没有钱可以赔偿医药费,只能用东西来抵了。
)这次的卖血离第一次卖血有近十年,那个血头也是依旧福贵之相,可见其贪了不少,职权大到可以让卖血的人为之疯狂。
当日子归于平静,不知是早有图谋还是受到了启发,三观与另一位曾经的“美女子”林芬芳发生了苟且之事,说他是早有图谋是因为本书前就介绍过他对芬芳有种特别的好;说他是受到了启发是因为“乌龟”事件的发生。
而此刻这芬芳正值养病在家,“我的女人一定要滋补“。
许三观开始了他的第三次卖血,为了林芬芳的身体和快乐。
许多的礼品送进芬芳的家中,任谁都会怀疑,事情也终于败露了。
这算是夫妻间的小吵闹,每每看到三观和玉兰俩人的故事,我总是格外的开心,两人都是深深爱着彼此的,虽然不隆重,但是却如细水一般缓缓走进读者心中。
许三观的第四次卖血是为了家。
大荒年,各家各户都没有吃的,
作为父亲与丈夫,他想要让自己爱着的人吃一顿好的,“我要去卖血了,我要让家里的人吃上一顿好饭菜。
”这也就是我读完感受都温情的地方之一,为了自己爱的人,我愿意让你们吃好的,哪怕用我的血。
在这一段里,一乐作为别人的儿子,自然是无法享受到这一佳肴的,只能在父亲生日那天“听炒菜”和得到一笔少数的钱去买个极小的红薯,因为特别待遇,他离家出走,母亲去寻,没有找到,父亲再寻,一眼看到,背着自己最喜欢的“儿子”去吃一顿他最想吃的面。
第五次和第六次卖血是为了两个儿子的前途,二话不说去医院卖血给了一乐三十,并耐心嘱咐。
贪婪的队长来家中蹭吃蹭喝,再次卖血保住二儿子的前程。
随后四次卖血去救一乐,险些搭了自己的生命,但哪怕是以命换命,也在所不惜。
看到这里时,我常想起我的母亲,在年幼时,我每次生病难受时,她都比我更难受,说着希望痛苦到妈妈这里来,远离我的孩子。
有时候,这种爱真的具有很大的能量,可以将远路化作近途,可以将生命与人性的光绽放到极致。
最后一次卖血,三观说,他想为了自己,想吃一盘猪肝和喝小黄酒。
于是他去了曾经去过无数次的地方,地方仍是那个地方,但血头
已不是那个血头,年轻的血头说三观太老啦,适合作猪血。
三观走了,这次他没有卖成,他哭了,他认为自己再也救不了这个家了。
伴着卖血,我走完了许三观的一生。
他的一生较福贵而言,并没有那么悲惨,反而是幸运的多。
有着自己喜欢的儿子,有这对自己好的儿子,有彼此都照顾、体谅的妻子,甚至有自己的徒弟。
他有机会向自己的妻子和孩子们展现父爱,为他们做出自己的努力,哪怕是极端的、不聪明的。
也许,我并没有读懂余华先生他真正想要表达的意思,但爱这个主题,是我在本书中看到的最闪亮的地方。
也许有一天,或者现在的某一天,我们正背负着整个家庭,有着自己需要去付出的爱,我相信我也会有许三观那样的执着,因为我想要守护的,是我最爱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