装设抽油机防护装置的推荐作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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装设抽油机防护装置的推荐作法.
第一篇:装设抽油机防护装置的推荐作法.
装设抽油机防护装置的推荐作法
SY/T6518-2001
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2001-9-24
本标准等效采用了美国石油学会API RP 11ER《装设抽油机防护装置的推荐作法》(1990年版)。
本标准旨在为油井抽油机防护装置的设计、制造和安装提供参考和指导。
本标准在编写过程中,根据内容需要,略去了原标准的“引言”、“政策性声明”即“1.3条”。
为了便于查对,本标准在编写格式上与原标准尽量对应。
本标准的附录A是提示的附录。
本标准由石油工业安全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胜利石油管理局安全环保处。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毕明皓、李志勇、董国永、王登文、吴苏江、周振杰、王莲导言
1.1 目的
本标准为油井抽油机防护装置的设计、制造和安装提供了参考和指导。
它是以那些经过实践证明具有安全的性能而且实用的防护措施为基础的。
1.2 范围
本标准为在油井抽油机上或在抽油机周围工作的人员提供了安全防护。
a)这些安全防护措施应能防止由于人员意外地靠近、跌倒、滑跤、失足或其它类似动作而接触抽油机运动部件所受到的人身伤害。
安全防护措施还应能防止由于零部件正常的或可能出现的损坏所造成的人身伤害。
b)预料可能由于接近抽油机运动部件而涉险的工作人员,应是身
强力壮并能有效地完成工作的成年人。
他们应智力正常,行为稳重、谨慎、并且能够意识到自己处于潜在的危险之中。
一般民众是不会进入抽油机所在地的。
但是,往往抽油机安装在乡村和比较偏远和私人租借的矿区,民众有可能闯入这些地区。
c)靠近居民区而又无人管理的抽油机,应设置安全屏障。
例如,可设置一安全封闭的并加锁的防护圈[见4.3中a]的(1)]。
拟用抽油机防护装置的类型
2.1 普通的防护类型包括以下类型或它们的组合:
a)护罩和护栏:通常,护罩对机械设备的运动件是最有效的防护设施,而护栏则有时比尺寸合适的护罩的防护效果要差些,因此,护栏只限于防护如曲柄、平衡块、气动平衡罐和驴头等速度较慢的运动件;护罩和护栏都应足够牢固,能承受碰撞和重压并不致于损坏所保护的运动机构;护罩和护栏的尺寸应符合第4章所规定的限度。
b)部位:系指设备所处的部位,而这些部位对进行正常操作和维护的人员来说是不易接近的,在进行维护可能发生危险的地方,应停车并切断所有动力源,或按照4.1或4.2的要求对设备进行防护。
需要装防护装置的项目
3.1 应进行防护的抽油机部件(除刹车、皮带轮和皮带以外的其它部件,如果在抽油机运转期间由于被其它防护设施或运动部件挡住而不易接近时,可以认为它们受到了部件防护):
a)刹车、皮带轮和皮带:抽油机的刹车、皮带轮和皮带应用可移动护罩来防护。
典型的护罩示例见附录A(提示的附录)中图A1。
b)曲柄、平衡块和气动平衡罐:曲柄、平衡块和气动平衡罐既可用护罩也可用护栏来防护。
由于曲柄、平衡块和气动平衡罐是运动速度较慢的部件,而且在抽油机运转时工人是不需要对抽油机的这些部件进行维护或做其它形式的工作的。
因此,对这些部件的防护可采用护栏。
无论是护罩或护栏都应与运动部件有足够的距离,以防工人不慎碰到运动部件。
但这个距离也不可太大,以免工人将其作为通道。
护栏示例见附录A(提示的附录)中图A2
c)飞轮:抽油机的燃气发动机上的飞轮要用护罩来防护。
该护罩
的结构应允许工人为启动发动机的需要而暂时接近飞轮。
飞轮护罩示例见附录A(提示的附录)中图A3。
d)驴头和承载杆:
(1)驴头或承载杆下行运动中距地面或工作台小于2133.6mm (84in)时,应安装一个牢固的单独护栏或标准护栏。
驴头护栏示例见附录A(提示的附录)中图A4。
(2)下冲程时,如果承载杆,光杆卡子和光杆衬套夹子不会运动到距光杆盘根盒顶部小于6in时,则认为承载杆和光杆盘根盒剪切点不需要防护。
对防护装置的要求
4.1 护罩
a)护罩可防止人体任何部位意外地进入、靠近或越过护罩的边缘到运动部件。
b)护罩可用金属网、多孔或无孔薄金属板、铁丝网、塑料或其它强度达到或超过4.1中c)及d)要求的其它材料制造。
这些材料应无毛刺和棱角。
护罩应牢固地装在抽油机、发动机、减速箱、电动机设备的底座或机架上,也可固定在地面或基座上。
c)护罩与其支架应设计得有足够的刚度,即使一个成年人的身体靠上或跌落在上面也不致于受到运动部件的伤害。
d)护罩的网格应符合图4.1、图4.2和图4.3的要求。
图4.1 到运动部件的距离要求
(1)为了提供合理的安全要求,图4.1给出了防护装置所允许的最大网格尺寸与距运动部件最大距离之间的关系。
这样,网格最大为6.4mm(1/4in)时,允许距运动部件的距离小于31.8mm(5/4in);网格最大为12.7mm(1/2in)时,距运动部件的距离应为63.5mm (5/2in)或更大;网格最大为22.2mm(7/8in)时,距运动部件的距离应为165.1mm(13/2in)或更大,等等。
图4.2 图4.1中所列距离要求的测定
(2)当护罩靠机器一侧局部敞开时,如图4.2所示,护罩距运动部件的距离随开口“A”的大小而异,应取距离B或距离C+D两者中的较小者(C+D为护罩靠近机器端的侧板深度与该侧板外缘到运动部
件的距离之和)。
e)润滑、调整和检查用的开口,应装有铰链连接的滑动盖板或螺栓连接的盖板。
当开口不使用时,盖板应关闭。
4.2 护栏
a)保护栏杆是由上栏杆、中间栏杆或等效防护物和立柱组成。
从上栏杆到地面、平台、走道或工作面的公称垂直高度为914.4mm (36in)~1219.2mm(48in)。
上栏杆的所有表面应是光滑的。
中间栏杆应大致安装在上栏杆与地面、平台、走道或工作面的中间处。
这一部位也可采用金属网、横杆或其它结构。
栏杆的末端不可伸到端部立柱之外,除非伸出部分不会构成危险。
许多抽油机安装在高于地面处。
如果将护栏固定于抽油机机架上,下面的栏杆都可能离地面过高,这时可要求在现场改装护栏以适应这种情况。
b)对护栏的最低要求如下:
(1)护栏的设计和制造应保证其全部栏杆能承受由任何方向施加的37.2kg/m(25lb/ft)的载荷。
中间栏杆应能承受29.76kg/m (20lb/tf)的水平载荷。
端部立柱的顶部应能承受由任何方向施加的90.72kg(200lb)载荷。
上述载荷不能叠加。
图4.3 开口“A”的测量方法(见图4.1)
c)护栏的栏杆与运动部件表面之间的最小水平距离为381.0(15in),最大水平距离为1066.8mm(42in)。
护栏在最小水平距离处的高度应为1219.2mm(48in)。
如果水平距离增加,护栏高度允许按比例减小到最小高度914.4mm(36in)。
但是,若栏杆运动部件的距离小于914.4mm(36in),栏杆的最小高度就不是914.4mm (36in)了。
当栏杆与运动部件的水平距离大于508.0mm(20in)时,则应设立标志牌,禁止在机器运转中将这一空间作为过道。
4.3 定位防护
a)定位防护的设备应远离人员工作区,以防人员接触设备而发生危险。
(1)为了实现定位或位置防护,任何运动部件都应高出过道、平台或供人行走的地面2133.6mm(84in)。
(2)在不能采用4.3中a)中及其(1)作法的地方,则应采用4.1或4.2的防护措施。
(3)如果设备被围在一个入口加锁的区域内,则也可认为是定位防护。
该区域四周有高度不小于2438.4mm(96in)的围墙和栅栏。
除非在防护区入口打开时至动机或原动机内的动力能源自动切断,否则机械动力传输部件都应按照4.1和4.2的方式单独装设防护装置。
原动机重新启动要求手动操作。
等效安全
5.1 本标准提到了专用防护设施或方法,但亦可采用其它具有等效安全的防护设施或方法。
警告标志牌和颜色标记
6.1 经营者可任意选用表示人身危险的标志牌和颜色标记。
以提高和扩大护罩和护栏的防护效果。
a)标志牌:标志牌应符合现行有关主管部门的要求。
b)颜色标记:应使用鲜明且反差大的色彩,如橙或黄来指明机器或动力设备上有可能造成割伤、压伤、电击或其它伤害的危险部件,以强调其危险性。
抽油机部件作颜色标记的部位示例见附录A(提示的附录)中图A5。
抽油机刹车
7.1 为了便于操作,抽油机刹车和发动机离合器的手柄应延伸到抽油机防护装置的外面。
7.2 抽油机的刹车并不是作安全制动用的,而只是作工作制动用的。
7.3 当需要在抽油机上或在抽油机周围作业、维护时,应用链条或其它适当的方法把曲柄和平衡块固定在一个稳定的位置上。
梯子与平台
8.1 一般要求
设置梯子是为了提供到游梁和或一些机架支座的通道,有助于安装和维护抽油机。
可将游梁的下凸缘作为梯子的平台高度。
a)抽油机运转时,不宜使用梯子。
b)设置梯子应谨慎,不得造成危险因素。
不得让人员在曲柄摆动范围内使用梯子。
c)梯子攀登侧应至少有762mm(30in)的空间,见附录A(提示的附录)中图A6。
无护栅梯子的中心线到两侧的空间间隔最小各为
381mm(15in)。
d)梯子背面脚趾间距[梯子中心线距抽油机机架边缘的距离至少为177.8mm(7in)]见附录A(提示的附录)中图A6。
无法避开的障碍物的间距见附录A(提示的附录)中图A7。
8.2 设计要求
所有梯子、附件、紧固件都应设计为钢制的,以满足如下要求:a)载荷要求:
(1)最小设计动载荷应是单一的90.7kg(200lb)的集中载荷。
(2)在设计中,应根据使用情况来确定额外90.7kg(200lb)集中动载荷的数目与作用位置。
(3)爬上梯子的人所产生的动载荷应认为集中在使构件产生最大应力的一些点上。
(4)设计梯子扶手和紧固件时,应考虑动载荷加上梯子和附件的质量。
b)外形:所有梯级的最小直径应为19mm(3/4in),或由至少具有相同强度的其它合适断面构成。
梯级间的中心距不得大于304.8mm(12in),并且沿梯子长度均匀分布。
梯级的最小净长度为406.4mm(16in)。
侧扶手的断面应具有足够的把握面。
c)加工质量:梯子的各零部件都应无毛刺(锐边或凸出物)。
侧扶手上的连接处应呈平滑过渡,并无锐利的或伸出的凸台。
d)倾斜度:梯子应与水平面成75°~90°角,并安装牢固。
8.3 护栅
超过6096mm(20ft)直到最大的9144mm(30ft)的连续应配备护栅。
a)由梯子的长度而不是由梯子的高度决定护栅的规格。
以梯子最下梯级的上侧作为梯子的底端来测量梯子长度,而不是从地面或梯子的着地高度测量梯子长度。
因此,梯子的长度是指从梯子最下梯级的上侧到最上梯级的上侧或到平台的距离。
梯子的外伸部分是为安全登上平台而设置的,确定梯子长度时,并不将它们视作梯子的一部分。
b)护栅应超出梯子顶部梯子平台高度至少1066.8(42in),沿
梯子向下延伸到离梯子底端不小于2133.6mm(7ft),并不大于2438.4mm(3ft)处。
护栅底部应向外张开最少101.6mm(4in)。
护栅从梯级中心线向外延伸不应小于685.3mm(27in),并不大于711.2mm(28in)。
护栅宽度不应小于685.8mm(27in)。
其内部应无凸出物。
应在护栅的圆周上以不超过40°的间隔设置垂直条板。
这样可保证条板中心距的最大值约为241.3mm(19/2in)。
带护栅的梯子应按附录A(提示的附录)中图A8制造。
8.4平台
平台常用于较大的结构。
带护栅的梯子的末端到平台的最大距离为6096mm(20ft),或9144mm(30ft)。
a)梯级(或跨过式的扶手杆)至少应高出平台1066.8mm (42in)。
侧扶手或梯级应伸至高出1066.8mm(42in)的下一梯级外,见附录A(提示的附录)中图A9。
梯级中应有一根与梯子平台位于同一高度。
b)所有的梯子固定平台都应装设栏杆和踏脚板。
其安装方式应便于安全登梯。
平台的最小宽度应为609.6mm(24in),最小长度应为762mm(30in)
附录A
(提示的附录)防护装置示例
图A1 皮带防护示例
图A2平衡块防护装置示例
图A3 飞轮防护示例
图A4 驴头防护示例
涂有反差大的颜色区的面积应控制到最小,其它涂漆区域的实际标记图案由制造厂或用户自定。
图A5 颜色标记运用示例
图A6 条钢侧扶手和圆钢梯级的梯子
图A7 固定梯子的背面有无法避开的障碍物的间隔
图A8 带护栅的梯子
图A9 偏置的固定梯段
第二篇:抽油机论文:抽油机载荷模拟装置的设计
抽油机论文:抽油机载荷模拟装置的设计
【中文摘要】在当今社会的发展中,保护环境、节约能源越来越引起每个人的关注,并且已有很多国家上升到了政治的高度,如我国在“十一五”规划中已明确提出节能减排的目标。
在此大环境下,耗能大户——油田机械纷纷身先士卒。
本课题是为了通过对建立的游梁式抽油机载荷模拟装置的模拟,进而得到抽油机在近似实际工况下的各种数据,从而方便于游梁式抽油机节能方案的改进。
本文采用了虚拟制造的方法,通过对设计的模型进行建模、装配、最后导入Adams虚拟环境中进行运动学和动力学仿真,利用现场采集数据的复现验证设计方案的可行性。
本课题的研究内容如下:首先:简要分析了抽油机载荷模拟装置的与现状,重点分析了抽油机的悬点载荷(包括类型及其特性)和抽油机悬点的运动规律,并通过了Adams的运动学仿真,对其运动有更形象的了解;通过matlab进行计算,使其从理论上得到了验证。
其次:分析现有的载荷模拟方案及其各模拟装置的优缺点,进而提出了自己的改进方案,并通过比较得出可行的最终方案:飞轮和磁粉离合器、磁粉制动器共同控制的载荷模拟方案。
然后:根据确定的方案进行模型的设计、选型。
包括拖动电动机、磁粉离合器、磁粉制动器...【英文摘要】Along with the development of society, environment protection and energy saving,which have been risen to a political level in many countries, are attracting
everyone’s attention.For example, our government has made clear in the eleventh five-year development guidelines the goal of conserving energy and reducing emission.Under this condition, pumping unit used in oil-field, which consumes a lot of energy are innovating for less energy consumption.By simulating the load simulator of beam-pumping unit, t...【关键词】抽油机载荷模拟选型仿真
【英文关键词】Pumping Units Load Simulation Model Choosing Simulation 【目录】抽油机载荷模拟装置的设计4-
5Abstract5-6
中文摘要
1.1 课题
第1章引言9-14研究的背景9-1111-1
21.2 抽油机载荷模拟的研究现状
第2章常规型游梁式2.2 抽油机示功图
2.3.1 抽油机1.3 主要研究内容12-1
42.1 概述14-15抽油机14-3015-172.3 抽油机悬点载荷分析17-20
2.3.2 抽油机悬点动载荷悬点静载荷17-1818-19规律20-2424-27结29-3030-382.3.3 摩擦载荷19-202.4 抽油机悬点的运动
2.5 基于ADAMS的运动学仿真分析2.6 抽油机悬点载荷的传递转换27-29第3章抽油机载荷模拟原理与方案
3.1 抽油机载荷模拟方案分析30-3
53.1.2 斜面重物加载31-32
3.1.1 吊3.1.3 2.7 小挂重物加载30-
31电阻尼加载32加载33(一)33-34(二)34-35
3.1.4 水井模拟加载32-333.1.5 液压3.1.6 磁粉制动器、磁粉离合器加载3.1.7 磁粉制动器、磁粉离合器加载3.2 抽油机载荷模拟方案35-37
3.2.1 载
3.3 荷模拟方案A35-36小结37-3838-61选择38-39
3.2.2 载荷模拟方案B36-37
第4章载荷模拟装置部件的选型4.1 驱动装置的选型38-40
4.1.1 拖动电机的4.2 加4.2.2
4.1.2 飞轮驱动电机的选择39-40
4.2.1 飞轮的选择40-42
4.2.3 磁粉离合器的选型载装置的选型40-46磁粉制动器的选型42-4444-464.3 扭矩传感器的选型46-484.4 其他传动部
4.4.2 件的选型48-59轴的设计55-5960-61
4.4.1 齿轮的设计与校核48-554.5 联轴器的选择59-60
4.6 小结
5.1 建立仿第5章载荷模拟装置的仿真61-72
5.2 模型在ADAMS中的仿真真所需模型61-6262-69结71-725.5 仿真数据和实测数据的对比69-71第6章总结与展望72-73
5.6 小
致谢73-74参考文献74-76
第三篇:《雷电防护装置检测资质管理办法》2016
中国气象局第31号令《雷电防护装置检测资质管理办法》
中国气象局令第31号
《雷电防护装置检测资质管理办法》已经2016年4月1日中国气象局局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6年10月1日起施行。
局长
2016年4月7日
雷电防护装置检测资质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雷电防护装置(以下简称防雷装置)检测资质管理,规范防雷装置检测行为,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和公共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气象灾害防御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申请防雷装置检测资质,实施对防雷装置检测资质的监督管理,适用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防雷装置检测是指对接闪器、引下线、接地装置、电涌保护器及其连接导体等构成的,用以防御雷电灾害的设施或者系统进行检测的活动。
第三条国务院气象主管机构负责全国防雷装置检测资质的监督管理工作。
省、自治区、直辖市气象主管机构负责本行政区域内防雷装置检测资质的管理和认定工作。
第四条防雷装置检测资质等级分为甲、乙两级。
甲级资质单位可以从事《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规定的第一类、第二类、第三类建(构)筑物的防雷装置的检测。
乙级资质单位可以从事《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规定的第三类建
(构)筑物的防雷装置的检测。
第五条《防雷装置检测资质证》分正本和副本,由国务院气象主管机构统一印制。
资质证有效期为五年。
第六条防雷装置检测资质的认定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便民、高效、信赖保护的原则。
第二章资质申请条件
第七条申请防雷装置检测资质的单位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独立法人资格;
(二)具有满足防雷装置检测业务需要的经营场所;
(三)从事防雷装置检测工作的人员应当取得《防雷装置检测资格证》,并在其从业单位参加社会保险;取得《防雷装置检测资格证》的人员中,应当有一定数量的与防雷、建筑、电子、电气、气象、通信、电力、计算机相关专业的高、中级专业技术人员;
(四)具有防雷装置检测质量管理体系,并有健全的技术、档案和安全管理制度;
(五)具有与所申请资质等级相适应的防雷装置检测能力和良好信誉;
(六)用于防雷装置检测的专用仪器设备应当经法定计量检定机构检定或校准,并在有效期内。
第八条申请甲级资质的单位除了符合本办法第七条的基本条件外,还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一)具有与承担业务相适应的防雷装置检测专业技术人员,其中具有高级技术职称的不少于二名,具有中级技术职称的不少于六名;技术负责人应当具有高级技术职称,从事防雷装置检测工作五年以上,并具备相应资质等级要求的防雷装置检测专业知识和能力;
(二)近三年内开展的防雷装置检测项目不少于三百个,且未因检测质量问题引发事故;防雷装置检测项目通过省级气象主管机构组织的质量考核合格率达百分之九十以上;
(三)具有满足相应技术标准的专业设备(见附表1);
(四)取得乙级资质三年以上。
第九条申请乙级资质的单位除了符合本办法第七条的基本条件外,
还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一)具有与承担业务相适应的防雷装置检测专业技术人员,其中具有高级技术职称的不少于一名,具有中级技术职称的不少于三名;技术负责人应当具有高级技术职称,从事防雷装置检测等工作三年以上,并具备相应资质等级要求的防雷装置检测专业知识和能力;
(二)具有满足相应技术标准的专业设备(见附表1)。
第三章资质申请与受理
第十条申请防雷装置检测资质的单位,应当向法人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气象主管机构提出申请。
第十一条满足本办法第七条和第九条相应条件的,可以申请防雷装置检测的乙级资质。
申请单位应当提交以下书面材料:
(一)《防雷装置检测资质申请表》(见附表2);
(二)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的正、副本的原件及复印件;
(三)《专业技术人员简表》(见附表3),取得《防雷装置检测资格证》的专业技术人员的技术职称证书、身份证明、劳动合同、社会保险关系证明和《防雷装置检测资格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四)防雷装置检测质量管理手册;
(五)经营场所产权证明或租赁合同的原件及复印件;
(六)仪器、设备及相关设施清单;
(七)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复印件。
第十二条符合本办法第七条和第八条相应条件的,可以申请防雷装置检测的甲级资质。
申请单位除了提交本办法第十一条所规定的书面材料外,还应当提交以下书面材料:
(一)现有资质证正、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二)《近三年已完成防雷装置检测项目表》(见附表4)和气象主管机构质量考核情况;
(三)近三年二十个以上防雷装置检测项目的相关资料。
第十三条省、自治区、直辖市气象主管机构应当在收到全部申请材料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并出具加盖本行政机
关专用印章和注明日期的书面凭证。
第四章资质审查与评审第十四条省、自治区、直辖市气象主管机构受理后,可以根据工作需要指派两名以上工作人员到申请单位进行现场核查。
第十五条省、自治区、直辖市气象主管机构受理后,应当委托防雷装置检测资质评审委员会评审,并对评审结果进行审查。
评审委员会评审时应当以记名投票方式进行表决,并提出评审意见。
省、自治区、直辖市气象主管机构应当建立防雷装置检测资质评审专家库,报国务院气象主管机构备案。
防雷装置检测资质评审委员会的委员应当从防雷装置检测资质评审专家库中随机抽取确定,并报国务院气象主管机构备案。
第十六条省、自治区、直辖市气象主管机构应当自受理行政许可申请之日起二十个工作日内作出认定,专家评审所需时间不计入许可审查时限,但应当在作出受理决定时书面告知申请单位。
通过认定的,认定机构颁发《防雷装置检测资质证》,并在作出认定后三十个工作日内报国务院气象主管机构备案。
未通过认定的,认定机构在十个工作日内书面告知申请单位,并说明理由。
第五章监督管理第十七条防雷装置检测单位及其人员从事防雷装置检测活动,应当遵守国家有关技术规范和标准。
第十八条防雷装置检测单位应当遵循客观、公平、公正、诚信原则,确保其出具的防雷装置检测数据、结果的真实、客观、准确,并对防雷装置检测数据、结果负责。
第十九条防雷装置检测单位不得与其检测项目的设计、施工单位以及所使用的防雷产品生产、销售单位有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第二十条防雷装置检测资质管理实行报告制度。
防雷装置检测单位应当从取得资质证后次年起,在每年的第二季度向资质认定机构报送报告。
报告应当包括持续符合资质认定条件和要求、遵守技术标准和规范情况、检测项目表以及统计数据等内容。
资质认定机构对报告内容进行抽查,将抽查结果记入信用档案并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