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关村科技园区管理委员会关于开展2010年首批中关村高端领军人才认定的工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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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关村科技园区管理委员会关于开展2010年首批中关村高端领军人才认定的工作方案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北京市中关村科技园区管理委员会
•【公布日期】
•【字号】中科园发[2010]8号
•【施行日期】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科研机构与科技人员
正文
中关村科技园区管理委员会关于开展2010年首批中关村高端
领军人才认定的工作方案
(中科园发〔2010〕8号)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建设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的精神,根据《中关村高端领军人才聚集工程实施细则》,现提出开展2010年首批中关村高端领军人才认定的工作方案。

一、工作思路
中关村高端领军人才认定工作以建设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打造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为目标,紧紧围绕持续培育和发展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做强做大一批具有全球影响力的领军型企业,集聚和培育一大批高端领军人才,以企业需求为导向,以市场评价为基础,搭建为高端领军人才创新创业的服务平台。

二、认定范围
2010年首批中关村高端领军人才认定工作包括三类人才的认定:中关村高端领军人才--科技创新人才,中关村高端领军人才--创业未来之星和中关村高端领军人才--风险投资家。

三、认定原则
中关村高端领军人才--科技创新人才的认定,要与国家战略和领军企业实际需求紧密结合。

科技创新人才的任务和目标要明确,重点针对领军企业创新发展中需要解决的核心问题和任务。

中关村高端领军人才--创业未来之星的认定,要发挥市场评价机制的作用,瞄准“未来之星”。

为5至10年后,在中关村打造一批具有全球影响力的领军型企业储备高端领军人才。

中关村高端领军人才--风险投资家的认定,要发挥风险投资家在建设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中的作用,促进高科技企业和资本市场的结合,吸引和聚集更多的风险投资家关注和投资中关村的高科技企业,利用金融资本推动企业做强做大。

四、具体认定办法
(一)中关村高端领军人才--科技创新人才认定办法
1.科技创新人才标准。

科技创新人才是指2008年1月1日以后在中关村领军型企业工作,担任企业首席科学家、首席技术官或其它同等级别职务,领衔重大研发项目,解决核心技术难题的高端人才。

科技创新人才一般应取得硕士或博士学位,原则上还需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①在国内外著名高校、研究机构担任相当于副教授、副研究员及以上职务的专家、学者。

②在国内外知名企业担任高级技术职务,熟悉相关领域业务和国际规则,具有丰富实践经验的研发技术人才。

③主持过大型科技或工程项目,具有丰富的科研、工程技术经验的专家、学者和工程技术人员。

④在北京市或中关村重点发展产业、行业、领域,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或掌握核心技术的专业技术人员。

2.领军型企业推荐。

聚焦电子信息、生物工程与新医药、能源环保、新材料、航空航天、高技术服务等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中的领军型企业,由领军型企业推荐科技创新人才1名人选。

3.各园管委会推荐。

各园管委会在本园2009年总收入为10亿元以上的企业中确定重点企业。

由每家重点企业推荐科技创新人才1名人选。

4.被推荐的科技创新人才人选,应填写《中关村高端领军人才--科技创新人才申报表》、《中关村高端领军人才--科技创新人才申报人员情况汇总表》(通过网站下载)。

5.评审和确定人选。

由知名企业家、风险投资家和行业专家等组成的评审委员会对科技创新人才人选进行综合评审后确定具体人选。

(二)中关村高端领军人才--创业未来之星认定办法
1. 创业未来之星标准。

创业未来之星是指在未来5-10年有潜力成长为中关村领军型企业的企业创始人或创始团队。

其创办的企业原则上是已经注册成立1个月以上5年以内,产品正处于中试阶段。

创业未来之星应该是企业的主要股东,其创办的企业已获得投资1000万元人民币以上(特别优秀的可以适当放宽)。

2.投资机构推荐。

由第三方专业机构评选的前20名中国创业投资机构,以及活跃在中关村的其它创业投资机构,在其已经投资或准备投资的企业中推荐创业未来之星。

每家机构可以推荐创业未来之星1至3名人选。

3.各园管委会和留学人员创业园推荐。

由各园管委会和留学人员创业园在本园内获得风险投资或天使投资的企业(原则上该企业获得的投资总金额应在1000万元以上)中推荐创业未来之星1至2名人选。

4.被推荐的创业未来之星人选,应填写《中关村高端领军人才--创业未来之星申报表》、《中关村高端领军人才--创业未来之星申报人员情况汇总表》(通过网站下载)。

5. 评审和确定人选。

由知名企业家、风险投资家和行业专家等组成的评审委员会对科技创新人才人选进行综合评审后确定具体人选。

(三)中关村高端领军人才--风险投资家认定办法
1. 风险投资家标准。

风险投资家是指在创业投资、金融等领域从事风险投资,具备行业认可的从业资质,有较大知名度和影响力,有较强创新服务能力,有设计和实施服务模式的成功经验或若干成功案例,其领衔的团队为高新技术企业服务的高端人才。

其中,风险投资家应主导投资了多家行业影响力大并成功上市的创业型企业。

风险投资家一般应取得硕士或博士学位,年龄不超过55岁。

同时还需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①在业界有较大的知名度和影响力,是业界公认的资深人士,并有若干有影响力的成功案例。

②在国际知名的风险投资公司、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投资银行曾经担任过合伙人。

③其领衔的团队累计投资超过2亿元或者受托管理资金超过5亿元人民币,主导投资了1家以上行业影响力大或成功上市的创业型企业。

2. 第三方机构推荐和风险投资机构自荐。

各园管委会、大学科技园、孵化器、留学人员创业园以及其它相关的第三方机构,对投资了1家以上行业影响力大或成功上市的园区创新型企业的风险投资机构,可推荐其主要合伙人1名人选。

3.被推荐的风险投资家人选,应填写《中关村高端领军人才--风险投资家申报表》、《中关村高端领军人才--风险投资家申报人员情况汇总表》(通过网站下载)。

4. 评审和确定人选。

由知名企业家、风险投资家和行业专家等组成的评审委员会对科技创新人才人选进行综合评审后确定具体人选。

五、申报时间
2010年4月7日(周三)至2010年4月20日(周二),被推荐人按照填表要求填写相应的申报表,并准备相关附件,提交5份纸质版及1份光盘申报材料报送至中关村管委会人才资源处408室,并将电子版材料发送至高聚工程电子邮箱(*************.cn),联系电话:82690408、82691716、82690613。

说明:本工作方案中涉及的相关表格电子版,可登陆http:
///overseas/ 高聚工程栏目进行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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