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体育局关于进一步加强第四届全国体育大会上海代表团赛风赛纪和反兴奋剂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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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体育局关于进一步加强第四届全国体育大会上海代表团赛风赛纪和反兴奋剂工作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上海市体育局
•【公布日期】2010.03.22
•【字号】
•【施行日期】2010.03.22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
正文
上海市体育局关于进一步加强第四届全国体育大会上海代表团赛风赛纪和反兴奋剂工作的通知
各参赛单位、各部室:
为贯彻落实第四届全国体育大会赛风赛纪和反兴奋剂工作要求,确保上海代表团“为上海增光、为世博添彩”和“文明、公平、干净”参赛目标顺利实现,夺取比赛成绩和精神文明双丰收,现就进一步加强第四届全国体育大会上海代表团赛风赛纪和反兴奋剂工作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加强教育,强化公平竞赛、遵纪守法、文明参赛的意识
各参赛单位都要认真组织教练员、领队、运动员和工作人员认真学习第四届全国体育大会组委会下发的竞赛规则和体育道德风尚奖评选办法,深入学习上海市体育局《关于加强第四届全国体育大会反兴奋剂工作的通知》,以及《运动员守则》、《教练员守则》、《上海市第四届体育大会代表团精神文明手册》等文件,切实加强参赛队职业道德、遵纪守法的学习和教育,严格执行第四届全国体育大会各项制度规定和比赛规则,自觉遵守赛场秩序和纪律,大力营造公平公正的赛会环境。

二、健全组织,强化责任,认真抓好工作落实
第四届全国体育大会上海代表团成立赛风赛纪和反兴奋剂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赛风赛纪和反兴奋剂的监督检查和执纪工作,并设立相关工作小组。

组成人员和主要职责如下:
(一)领导小组
组长:于晨
副组长:刘建胜、李伟听、韩秀芳、郭蓓
成员:曹培中、赵荣善、王玉林、马文刚、乔正东
主要职责:全面负责第四届全国体育大会上海代表团赛风赛纪和反兴奋剂工作,统筹处置第四届全国体育大会上海代表团赛风赛纪和兴奋剂事件。

(二)工作小组
1.赛风赛纪工作小组
组长:李伟听、韩秀芳
职能部门:代表团竞赛部
主要职责:具体负责第四届全国体育大会上海代表团赛风赛纪工作,研究制定赛风赛纪工作措施和应对预案,及时处置赛风赛纪问题,组织查处赛风赛纪事件。

2.反兴奋剂工作小组
组长:郭蓓
职能部门:代表团科医部
主要职责:具体负责第四届全国体育大会上海代表团反兴奋剂工作,研究制定反兴奋剂工作措施和应对预案,及时处置兴奋剂问题,组织查处兴奋剂事件。

3.督察工作小组
组长:刘建胜
职能部门:代表团办公室
主要职责:负责督促检查第四届全国体育大会上海代表团严格执行赛风赛纪和反兴奋剂工作规定落实情况,视情追究赛风赛纪和兴奋剂事件相关责任人的领导责任。

各参赛单位要切实加强对赛风赛纪和反兴奋剂工作的组织领导,建立和完善相关的工作机构,明确责任,强化管理,狠抓赛风赛纪和反兴奋剂工作落实。

各参赛单位都要建立赛风赛纪和反兴奋剂工作小组,严格实行“谁主管、谁负责”的工作责任制,参赛单位“一把手”对赛风赛纪和反兴奋剂工作负有主要领导责任,要切实履行责任承诺,重点抓好关键环节和主要岗位,采取切实措施,严格管理、严格把关。

对由于领导不重视,不负责任,工作失职,在比赛中出现赛风赛纪和兴奋剂事件,造成恶劣影响的,将严肃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三、加强管理,搞好监控,有效防范和处理突发事件
各参赛单位要结合实际,认真制定加强第四届全国体育大会赛风赛纪和反兴奋剂管理工作的预案和措施。

教练员、领队、运动员和工作人员,无论在场上还是在场下,都要坚决尊重对手,尊重观众,尊重裁判,服从判罚,对判罚有异议的,要坚决按照正常程序进行申诉,不准以任何理由停赛、罢赛或拒绝领奖,不准弄虚作假,更不准出现辱骂、围攻对方和裁判等不文明行为。

一旦出现赛风赛纪问题的苗头,各级领导及有关责任人要及时纠正和制止;一旦发生问题,要严格按照《第四届全国体育大会上海代表团赛风赛纪工作应急处置预案》规定,及时准确处理。

要切实落实反兴奋剂工作的各项管理、检查和报告制度,做到职责明晰、监管到位,确保不发生一例兴奋剂事件。

特此通知。

附件:《第四届全国体育大会上海代表团赛风赛纪工作应急处置预案》
上海市体育局
二○一○年三月二十二日
附件:
第四届全国体育大会上海代表团
赛风赛纪工作应急处置预案
为进一步加强上海代表团的赛风赛纪工作,提高应对赛风赛纪问题的处置能力,确保上海代表团严格遵守体育职业道德和各项比赛规则,及时预防、发现、处置在第四届全国体育大会期间发生的赛风赛纪问题,夺取运动成绩和精神文明双丰收,特制定本预案。

一、适用范围
在第四届全国体育大会期间发生的违背体育道德进行虚假比赛、罢赛、无故弃权、拒绝领奖;攻击裁判员、干扰裁判员执裁;不服从场上判罚、故意拖延比赛时间;对观众有不文明的言行;不服从管理、扰乱赛场秩序;打架斗殴和故意伤人;向媒体散布不负责任的言论等行为。

二、处置原则
坚持严格要求、预防为主的原则。

要切实加强对赛风赛纪工作的宣传教育,认真制定防范措施,严格执行各项比赛规则,做到关口前移,从严要求,防患未然,及时发现和消除赛风赛纪问题的隐患。

坚持统一领导、按级负责的原则。

要切实加强对赛风赛纪工作的组织领导,高度重视赛风赛纪问题的应急处置。

各参赛单位,要按照代表团团部的统一部署和要求,按级负责,将赛风赛纪工作落实到各运动队,落实到每个运动员、教练员和管理人员,做到职责到人、责任到位、不留死角。

坚持迅速反应、冷静处置的原则。

各单位都要健全组织,建立快速的赛风赛纪问题应急处置机制,一旦出现问题,要做到在第一时间迅速作出反应,并冷静处理有关问题,将事态控制在最小范围内,把不利影响减小到最低程度。

三、组织机构
根据第四届全国体育大会上海代表团赛风赛纪和反兴奋剂工作领导小组的职责分工,设立赛风赛纪工作小组。

组长:李伟听副团长、韩秀芳副团长;职能部门:代表团竞赛部。

涉及兴奋剂问题,由反兴奋剂工作小组负责处置。

各参赛单位相应成立赛风赛纪工作小组和应急处置小组,组长由各参赛单位领导担任,成员由各参赛队领队、主教练等有关人员组成。

四、预警机制与信息报送
执行赛风赛纪信息预警制度。

对可能诱发、酿成赛风赛纪事件的情况,可能违反赛风赛纪的倾向、苗头和隐情等问题,各单位应急处置小组要在尽可能摸清情况的基础上,及时向代表团赛风赛纪工作小组报告。

赛风赛纪工作小组会同相关单位确认信息属实后,相关单位赛风赛纪工作负责人,要迅速采取有效措施,及时做好说服教育和思想转化工作,将赛风赛纪问题消除在“萌芽”状态。

执行赛风赛纪问题上报和披露制度。

发生赛风赛纪问题后的情况报告,经领导小组批准后,由代表团赛风赛纪工作小组负责向上级有关部门报送;对新闻媒体发布信息由代表团办公室处负责;未经授权,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接受赛风赛纪相关问题的媒体采访。

办公室、竞赛部要加强网络监控,防止有害信息传播,正确引导舆论,消除负面影响。

五、应急响应与应急处置
(一)一旦发生赛风赛纪问题,有关参赛队领队、教练员及在事发现场的有关人员,应在第一时间进行现场控制,并采取果断措施,防止事态进一步扩大。

当事人所在单位负责人要迅速赶赴事发现场,摸清情况,进行协调处置、疏导、掌控局面。

(二)发生赛风赛纪问题后,相关单位领导要及时将有关情况向体育大会竞赛委员会有关部门通报,并迅速将情况报告代表团赛风赛纪工作小组。

报告情况应及时准确,注重事实;要做到先报情况,后查原因,慎下结论。

同时,要积极做好与
裁判员、主裁判、仲裁委员会等有关方面的沟通工作。

(三)代表团赛风赛纪工作小组接到报告后,代表团相关分管领导应立即到现场指挥协调,安排部署相关工作,赛风赛纪工作小组有关人员要及时了解相关情况,提出处理意见建议,供领导小组和代表团领导决策参考。

(四)对特别严重或影响特别大的赛风赛纪问题,代表团赛风赛纪工作小组应在事件发生后的第一时间向团长报告,4小时内上报国家体育总局有关部门和市政府有关部门,8小时内书面报送事件详细情况。

(五)代表团办公室负责统一宣传口径,正确掌握舆论导向。

(六)赛风赛纪问题应急处置结束后,代表团赛风赛纪和反兴奋剂工作领导小组应召开专题会议,及时研究制定类似情况的预防措施。

六、善后处理工作
(一)相关单位和代表团赛风赛纪工作小组要查清发生事件的起因、过程和后果;同时要在认真调查、取证、分析研究的基础上,及时提交发生赛风赛纪事件的综合报告。

(二)对发生赛风赛纪问题当事人的批评教育和思想政治工作,主要由其所在参赛单位负责;代表团赛风赛纪工作小组应指派专人参与或适时介入处理。

(三)对违反赛风赛纪的当事人,将根据竞赛规则和相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四)对赛风赛纪问题迟报、瞒报、虚报的,对获悉发生赛风赛纪问题而未及时到位进行处理的,或在处理过程中措施不当,造成严重后果的,将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规定,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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