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评估修改指导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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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评估修改指导意见
二〇一二年九月
目录
一、指导思想 (1)
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评估 (1)
(一)评估目的 (2)
(二)评估方式 (2)
(三)评估层级和工作组织 (2)
(四)评估原则 (3)
(五)评估程序 (4)
(六)基础资料收集 (5)
(七)规划评估主要内容 (5)
三、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改 (10)
(一)规划修改适用情形 (10)
(二)规划修改层级、时限和工作组织 (11)
(三)规划修改原则 (12)
(四)规划修改程序 (13)
(五)规划修改的控制性要求 (14)
四、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评估修改成果要求 (15)
(一)规划评估成果 (15)
(二)规划修改成果 (16)
五、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评估修改成果审批 (18)
(一)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评估成果审批 (18)
(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改成果审批 (18)
附录1 规划评估工作程序 (19)
附录2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情况定量评价计算方法. 20附录3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评估成果表格示例 (27)
附录4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改成果表格示例 (36)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评估修改指导意见
目前,全国省、市、县、乡新一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以下简称规划)基本编制完成,进入全面实施阶段。为建立健全规划评估制度,严格规范规划修改,充分发挥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统筹管控作用,保障和促进科学发展,特制定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评估修改指导意见。
一、指导思想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评估修改工作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围绕保护资源和保障发展目标,坚持实行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和最严格的节约用地制度,强化土地用途管制,促进节约集约用地,有效参与宏观调控,提高土地规划的科学性和权威性,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能够应对经济社会客观发展的要求,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评估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评估(以下简称“规划评估”)是指在规划实施期间,以规划目标为依据,按照有关评价方法和要求,针对规划编制、审批和实施等情形进行定期跟踪、监测,分析规划对经济、社会与环境等方面发展变化产生的影响、规划实施取得的成效以及存在的问题,评估规划的合理性与现势性,就促进规划有效实施提出评估意见和解决方
案的过程。
(一)评估目的
通过对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目标、布局、措施等进行评估,掌握规划实施期间土地利用变化情况和特点,分析规划实施的成效和问题,提出促进规划有效实施的对策建议,提高规划的合理性与现势性。
(二)评估方式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评估分为定期评估与适时评估。
1.定期评估
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过程中,把规划期分为若干个时间段,针对某个时间段对规划进行全面评估。
2.适时评估
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过程中,因行政区划范围调整、国家战略性规划实施、重大基础设施建设、重大自然灾害发生等原因,对规划进行有针对性的评估。适时评估可根据客观需要开展。
(三)评估层级和工作组织
1.评估层级
新一轮规划实施期间,原则上每5年进行一次定期评估。省级、市级、县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应开展定期评估工作;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可与县级规划同步开展评估工作;县级、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可根据需要,由所在省(区、
市)在5年内组织1至2次规划评估工作。
2.工作组织
省级、市级、县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评估由规划审批机关组织,规划审批机关同级国土资源部门负责实施;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可由县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审批机关组织,与县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同步开展评估工作。
为体现规划评估工作的客观、公正、公开,省级以及报国务院审批的市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评估技术工作,应选择并委托在土地规划甲级机构推荐名录中的机构承担。
(四)评估原则
1.客观真实原则
评估应采用依法公布和审批的经济社会、土地利用等数据,保证评估过程和结论的客观性,如实反映规划实施情况。
2.综合评估原则
规划评估应采用定性分析与定量评价相结合等方法,对各类用地变化情况、用地结构调整和空间布局情况、规划措施执行情况等进行评估,综合分析规划实施效益。
3.统筹兼顾原则
评估过程中调查并充分听取城建、林业、农业等相关部门和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对评估中涉及的问题,在分析、研究、论证的基础上,统筹兼顾,提出解决办法。
(五)评估程序
规划评估程序主要包括:
——工作准备。开展工作组织准备,成立领导小组和工作组,申请评估经费,制定工作方案,开展培训和宣传;开展技术准备,制定技术方案,选择技术单位,确定技术人员。
——前期调查。收集经济社会、土地利用、相关行业数据、资料、图件,开展相关实地调研。
——开展规划评估。开展规划实施情况定性分析与定量评价,总结规划实施成效、问题及原因,提出评估主要结论和促进规划进一步有效实施的建议。
——编制成果。编制规划评估报告、表格、图件等成果。
——成果审查论证。规划审批机关同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组织专家,对规划评估成果进行审查论证。
——成果上报、备案。在进一步修改规划评估成果的基础上,将成果报规划审批机关同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备案。
规划评估具体工作流程见附录1。
(六)基础资料收集
规划评估工作开展前,应收集的主要数据、资料包括:1.社会经济资料。主要包括涉及评估时点的自然条件、资源状况、人口和经济社会发展状况资料,社会经济、产业发展政策资料等。
2.土地利用状况资料。主要包括历年土地利用变更数据、全国第二次土地调查数据、土地利用年度计划执行情况、土地开发整理复垦项目实施情况、重点建设项目完成情况、低效土地和闲置土地处置情况等。
3.基础图件。主要包括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土地利用现状图、基本农田保护图、土地整治图、重大工程及重点项目布局图、建设用地空间管制分区图、中心城区土地利用现状图、中心城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反映评估时点现状的遥感影像图、发展战略图等。
4.规划与“二调”成果衔接情况。
5.相关行业、部门规划资料。主要包括反映评估时点现状的经济社会发展、主体功能区划、城镇体系建设、城乡建设、能源、交通、水利、地质、水文、环境等规划资料。
(七)规划评估主要内容
1.定性分析主要内容
(1)规划编制情况及主要内容说明。包括规划范围、期限、规划获批时间、采用的基础数据、与“二调”成果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