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行为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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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行为 意思表示 事实行为
法律效果 法律规定 法律效果
准法律行 意思表示 法律规定 法律效果 为
三种行为比较的说明: 1、是否以意思表示为要素(意思表示是否 具有法律的意义); 2、法律效果是如何发生的(预设的还是法 定的)。习题。
♦8.1.3法律行为的原理
• 私法给予个人广泛的机会,依照自 己的自由意愿,去塑造他和其四周 的法律关系,这种机会就是私法自 治。 • 人类相互的关系,受到私法自治原 则的支配,而实践私法自治原则的 工具,便是法律行为制度。 。
• 意思表示的生效:应区分为有相对 人的意思表示和无相对人的意思表 示两种情况。无相对人的意思表示, 在意思表示发出时,即生效。有相 对人的意思表示,区分对话意思表 示与非对话意思表示。对话意思表 示,只有表意人的意思表示被相对 人了解时才生效。非对话意思表示 的生效,在理论上或立法例上存在 着表示主义、了解主义、发信主义 与到达主义等不同的做法。
第八章 法律行为
♦ 8.1法律行为的含义 ♦ 8.2法律行为的成立 ♦ 8.3法律行为的解释 ♦ 8.4法律行为的生效 ♦ 8.5法律行为的效力(类型) ♦ 8.6法律行为的效力(适用) ♦ 8.7法律行为的效力(限制) ♦ 8.8法律行为的代理
8.1法律行为的含义
♦8.1.1法律行为的概念
• 法律行为,是指以意思表示为要素, 因意思表示而发生一定法律效果的 法律事实 。 • 法律行为概念的三个要素:意思表 示;法律效果(建立法律关系的意 图);引起关系(预设、追求)。 例子(买房)。
♦8.5.5可撤销
• 可撤销的概念。可撤销,是指已经 成立并生效的法律行为由于当事人 意思表示过程的缺陷,由该当事人 决定该法律行为是否继续有效。 • 可撤销的后果。意思表示过程有缺 陷者,获得撤销权。(撤销权行使 的方法、期间)撤销权行使后,被 撤销的法律行为溯及既往地自始无 效。撤销权人在撤销权的行使期间 内不行使撤销权,可撤销的法律行 为成为自始有效的法律行为。
• 表意内容方面,要求意思表示的标 的确定、可能、合法和妥当。标的 确定,是指法律行为标的的表达必 须达到能够被具体认定的程度。标 的可能,是指标的在客观上必须有 实现的可能性。标的合法,是指标 的不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和禁止 性规定者。(法无明文即自由)标 的妥当,是指标的不违反社会公共 利益、诚实信用原则和善良风俗等。
• 故意的不一致之隐藏行为。隐藏行 为,是指表意人表面为虚伪表示, 同时在虚伪表示之下隐藏真正意思 表示的意思表示状态。虚伪意思表 示行为无效,但隐藏行为并不因此 无效。隐藏行为的效力取决于隐藏 行为本身。
• 无意的不一致即错误。错误,是指 表示内容与内心真实意思不一致, 但表意人自身不知的意思表示状态。 错误有动机错误、内容错误、表示 错误、传达错误以及受领错误 。基 于错误的意思表示(中间三种), 意思表示错误的当事人可以撤销。 但撤销应限于错误的内容,并且应 当赔偿对方的信赖利益损失。
8.5法律行为的效力(类型)
♦ 8.5.1法律行为效力的评价根据 • 法律行为是对当事人自我决定行为 的概称,其全部出发点在于探讨并 确定当事人真实自由的意思表示, 因而法律行为的效力就是评判当事 人的表意情况。 • 当事人的自我决定如果对社会利益 造成影响,评价法律行为的效力还 要考察是否符合法律保护社会利益 的规定。
• 合同的利益结构:为平衡当事人的 利益及合理分配风险,应以客观上 的表示价值作为认定意思表示内容 的准确。合同解释原则的民主性。 • 狭义的合同解释第一步,考虑如下 因素:一般的用法;特殊的习惯; 个别的趣旨。案例
• 合同解释第二步:考虑双方当事人 是否有过错。如果一方当事人有过 错,应当做出对其不利的解释。模 糊条款的制造者。案例。 • 合同的补充,考虑如下因素:任意 性规范;特殊的习惯;个别的趣旨。 综合顺序(1合同约定——2补充协 议——3个别目的——4特殊习惯— —5任意规范)。
♦8.3.2法律行为解释的类型
• 法律行为解释的双重任务:一是法 律行为的内容如何?二是法律行为 或意思表示的内容是否有所“漏 洞”,应如何予以补充? • 狭义的法律行为解释,是指确定当 事人所法律行为涵义或内容的作业。 • 法律行为的补充,是指对法律行为 中没有专门规定的部分进行补充的 作业。
♦8.3.3合同的解释
♦8.1.4法律行为的本质
• 法律行为理论的产生,从根本上来 说是理性法学的带动。在理性法学 看来,一个人权利的获得、义务的 承担到责任的追究,其根据只能是 人自己本身的意愿。 • 法律行为理论的本质就是确立民事 权利变动的正当性根据。 。
♦8.1.5法律行为的意义
• 理论意义:确立了更为广阔的民法 自治空间;使民法和民法学的体系 化达到了最高峰;对最重要的法律 事实提出了细化的内部构造。 • 实践意义:促进个人人格发展;推 动社会经济增长;传播政治民主理 念。
♦8.1.2法律行为的判断(非法律行
为的几种情况)
• 君子协定:是指人们预先同意从事 一般社会活动的行为。例子(钓 鱼)。例子(饭局)。 • 戏谑意思表示,又称游戏表示,指 行为人不欲追求法律效果发生,而 是以开玩笑的形式做出的意思表示。 例子(送大奔)。
• 事实行为,是指不以意思表示为要 素,但根据法律规定发生一定法律 效果的行为 。例子(盖房、创作)。 • 准法律行为,是指当事人虽有一定 的意思表示,但法律效果的发生并 非基于当事人的意思表示而是由法 律直接规定的行为。例子(通知)。
♦8.3.4遗嘱的解释
• 遗嘱的利益结构:在无需受领的意 思表示,既无相对人信赖保护问题, 应探求当事人的真实意思。 • 狭义的遗嘱解释,根据对遗嘱自由 采取消极的立场还是积极的立场确 定解释的内容。案例。 • 遗嘱的补充,有两种方法,依法补 充和目的补充。案例。
8.4法律行为的生效
♦8.4.1法律行为生效的概念
♦8.5.6效力待定
• 效力待定的概念。效力待定,又称 效力未定,是指已经成立的法律行 为因行为人缺乏法律行为的主管权, 而主管权人决定该法律行为是否生 效。 • 效力待定的后果。主管权人取得追 认权和拒绝权。相对人取得催告权 和撤销权。效力待定的法律行为其 效力是否发生取决于主管权人是否 追认。如果追认,法律行为有效; 如果不追认,该法律行为归于无效。
• 意思表示的发出:又称意思表示的 完成,是指表意人已完成使内心意 思表示明确地表示于外的行为 。无 相对人的意思表示,完成表示过程, 即为发出 。有相对人的意思表示, 须对受领人为之始为发出。意思表 示发出的意义(表意人是否有行为 能力,应就意思表示发出时认定。 意思表示发出后,表意人死亡、丧 失行为能力或其行为能力受限制者, 其意思表示不因之失效)。
• 故意的不一致之单独虚伪表示。单 独虚伪表示,又称心中保留、真意 保留,是指表意人故意隐匿其心中 的真实意思,而对外表示与其心中 真意不同的意思的意思表示状态。 单独虚伪表示原则上有效,即表意 人不得主张该意思表示无效,但该 不一致情况为相对人明知者,该意 思表示无效。
• 故意的不一致之通谋虚伪表示。通 谋虚伪表示,又称通谋行为、假装 行为或恶意串通,是指表意人与相 对人对非真意都有认识,但为损害 他人利益,相互串通实施与内心真 意不一致意思表示的意思表示状态。 通谋虚伪表示在当事人间效力无效; 但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 8.4.3法律行为生效的要件(特别) • 附延缓条件行为,须所附条件成就。 • 附延缓期限行为,须该期限到来。 • 死因行为,须遗嘱人死亡。(生前 行为与死因行为的区分) • 处分行为,须行为人有处分权。 (负担行为与处分行为的区分) • 要式行为(生效),须践行一定方 式。 • 有因行为,须原因存在。(有因行 为与无因行为的区分) • 代理行为,须有代理权等。
• 单方行为、双方行为与多方行为的 区分。例子(悬赏、遗嘱)。 • 要式行为与非要式行为的区分。例 子(非婚同居)。 • 要物行为与非要物行为的区分。例 子(彩票购买)。
8.3法律行为的解释
♦8.3.1法律行为解释的含义
• 法律行为的解释,又称意思表示的 解释,是指依照法定的原则和方法, 阐明并确定当事人意思表示的正确 含义。 • 法律行为需要解释的原因:一是由 语言的特性决定的;二是意思表示 中没有说明的内容,或者有意不说 明的内容,留待以后决定。例子。
♦8.5. 3有效 有效
• 有效的概念。有效,是指已经成立 的法律行为根据意思表示的内容确 定地发生法律效力。 • 有效的后果。有效的法律行为,当 事人应根据意思表示的内容履行义 务。
♦ 8.5.4无效
• 无效的概念。无效,是指已经成立的法律 行为由于不具备法律行为的生效要件,确 定终局地无从产生当事人所期望的法律效 力。 • 无效的后果。无效的法律行为,没有履行 的,不得请求履行;已经履行的,可以请 求返还。无过失的受损害方,可以请求赔 偿信赖利益损失(转移无效)。双方均有 过失,各自承担相应责任。双方均知违法 而履行、给予财产的,属于不法原因给付, 没有履行的,不得请求履行;已经履行的, 不得请求返还。
• 法律行为生效,即法律行为效力的 发生,是指已经成立的法律行为符 合法律规定的条件而产生法律的约 束力。 • 法律行为的成立是权利主体的私人 行为,属于事实判断;而法律行为 的生效是法律对法律行为所作出的 肯定性评价,属于价值判断。
♦8.4.2法律行为生效的要件(一般)
• 民通55条。根据该条规定和民法学 理论,法律行为的一般生效要件包 括三个方面:表意能力;表意过程; 表意内容。 • 表意能力方面,要求行为人具有相 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 表意过程方面,要求行为人表意过 程真实自由,不存在瑕疵。
8.2法律行为的成立
♦ 8.2.1法律行为成立的概念 • 法律行为的成立,是指法律行为从 不存在到存在的过程。 ♦ 8.2.2法律行为成立的一般要件 • 意思表示的概念:是指当事人向外 部表明设立、变更或者终止一定民 事权利义务关系的行为。意思表示 是法律的核心要素,但并不等同于 法律行为。
• 意思表示的构造:完整意思表示须 具备四个要素 。目的意思,是指从 事某一行为的动机。效果意思,又 称法效意思,是指基于一定的目的 而形成的追求法律效果的意思。表 示意思,是指将内心欲达到的效果 表达出来的内心意思。表示行为, 是指根据表示意思将效果意思表达 出来的行为。(习题)
• 意思表示的取消:意思表示的撤回, 是指意思表示发出以后,尚未到达 意思表示的受领人之前,表意人作 出取消其意思表示的表示。意思表 示的撤销,是指意思表示在发出并 生效以后,表意人又作出取消其意 思表示的表示。 • 意思表示发出、生效、取消与法律 行为成立的关系。
♦ 8.2.3法律行为成立的特别要件
♦ 8.5.2法律行为的效力形态 • 根据当事人的自我决定程度:表意 情况各方面健全者,属于完全的自 我决定行为,以有效定之;不能自 我决定者即没有表意能力者实施的 法律行为,不是自我决定行为,以 无效定之;虽有自我决定但自我决 定有缺陷者,仅是一定程度的自我 决定行为,由当事人判断是否符合 其利益并决定法律行为的效果,以 可撤销定之;他人代替决定权人决 定,应经决定权人同意,未经同意 而决定,待决定权人审查之后再定 法律行为的效果,以效力待定定之。
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
8.6法律行为的效力(适用)
♦8.6.1表意能力缺陷
• 无行为能力人实施的法律行为无效。 • 限制行为能力人实施的依法不能独 立实施的法律行为效力待定。事后, 该行为被追认有效,该行为被拒绝 无效。 • 无论无行为能力人还是限制行为能 力人,纯获利益行为者有效。
♦8.6.2表意过程缺陷之一:不一致
• 意思表示的形式:口头形式与书面 形式(口头形式是指以谈话的形式 所进行的意思表示;书面形式是指 用书面文字所进行的意思表示)。 明示形式与默示形式(明示形式即 以作为的方式,使得相对人能够直 接了解到意思表示的内容。默示形 式可分为行为默示与沉默)。
• 意思表示的类型:无相对人的意思 表示和有相对人的意思表示(是否 需要受领) 。对话的意思表示和非 对话的意思表示(是否同步受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