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交通运输委员会关于印发推进我市海空联运建设指导意见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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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交通运输委员会关于印发推进我市海空联运建
设指导意见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天津市交通委员会
•【公布日期】2015.05.04
•【字号】津交发〔2015〕139号
•【施行日期】2015.05.04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交通运输其他规定
正文
天津市交通运输委员会关于印发推进我市海空联运建设指导
意见的通知
津交发〔2015〕139号
天津市交通运输委员会关于印发推进我市海空联运建设指导
意见的通知
市口岸办、市旅游局、保税区管委会、东疆保税港区管委会、市邮政管理局、天津国际贸易与航运服务中心、天津港集团、市邮政公司、天津滨海国际机场:
为贯彻落实市人民政府2014年9月在港口经济座谈会上的部署要求,促进我市海空两港发展,推进海空联运建设,我委起草制定了《推进我市海空联运建设的指导意见》,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单位。
各单位应结合实际,抓紧研究制订具体实施方案,并确定具体项目负责人和部门,确保项目落实到位,边推进、边总结。
我委负责协调联系相关工作,跟踪推进项目实施。
请各单位于2015年5月28日前将所负责项目的工作建议或实施方案反馈至我委。
附件:推进海空联运建设前期重点项目表
天津市交通运输委员会
2015年5月4日
(联系人:任伟;联系电话:24539343、138****8893)
推进我市海空联运建设的指导意见
按照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紧紧抓住京津冀协同发展、自由贸易区建设、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滨海新区开发开放和“一带一路”建设多重叠加的重大历史机遇,为充分发挥我市海空两港优势,寻求海空联运产业发展新突破,现就推进我市海空联运建设工作提出以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推进海空联运建设的重要意义
推进海空联运建设,有利于转变交通运输发展方式,优化扩展运输通道布局和运输结构,完善综合运输体系,更好地发挥航空、水路运输对我市经济和对外贸易的支撑保障作用;有利于实现航空和水运的有机结合,互相弥补各自服务方式的不足,进一步扩展海空两港的服务范围;有利于充分发挥航空和水路运输的比较优势和组合效应,提高综合服务能力,更好地满足人员出行和货物流通对提升服务水平的要求。
二、海空联运建设的主要原则和工作目标
(一)主要原则
以调整优化产业结构为根本途径,以增强我市海港、空港整体实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为目标,全力构建完善的海空联运发展环境,努力探索海空联运发展的新模式和有效措施,实现海空旅客联动服务、产业链延伸和服务功能创新,形成以天津海空两港为核心、以产业联动为重点的精益高效服务体系。
(二)工作目标
海空联运工作机制和业务模式基本形成;海空联运信息化建设取得突破性进展,信息服务和支撑能力进一步提升;建立良好的海空联运服务市场环境,提高现有海港和空港相关企业服务能力,培育若干家能够提供综合性一体化服务、具有较强竞争力的联运企业,我市海空联运服务能力和水平显著提高。
2015年,海空联运客货流量实现零的突破,2016年至2020年年均增长保持10%以上。
三、重点开展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加强海空港协调联动,促进人员旅客的海空联运
1.组织邮轮公司、旅行社等相关单位,加强旅游产品设计,拓展如“邮轮入境+飞机内陆游”、“邮轮出境游+飞机回程”、“船票+机票+住宿”、“邮轮+京津冀地域文化游”等旅游新产品,提升海空两港旅客数量;充分利用海港、空港工业游资源,开发海空工业游产品。
2.积极争取口岸相关单位支持,探索建立人员旅客海空联运绿色通道,在机场设立候船大厅,提供购票、登船手续办理等便捷服务,在航运服务中心和邮轮母港设立候机大厅,提供购票、值机手续办理等便捷服务,口岸监管部门为海空联运提供更为高效和便利服务。
(二)加强海空联动,促进产业协同发展
1.发挥海港在航线密度、进出口贸易等方面的优势,加强海空两港货物联运需求的信息共享,针对高附加值、时效性要求较高商品的内陆转运,积极寻求货物海空联运的契合点。
2.发挥海港大型设备装卸运输优势,提升对空港航天航空、风电等先进设备制造业的支撑力度,建立优质客户服务保障体系。
(三)大力推进跨境电商业务,推动跨境电商与物流快递协同发展
1.向国家商务部积极申请电子商务试点城市申报,实现跨境电商业务的政策和模式创新,有效整合商务、海关、检验检疫、税务、工商、外汇等部门的数据,建立统一的电商综合服务和监管信息平台,提升跨境电子商务的整体运行效率。
2.发挥天津作为“电子商务与快递物流协同发展试点城市”的优势,出台针对吸引电子商务、快递物流等产业链上下游环节企业落户,促进增加空运航线、发展包机运输,以及加强海空联运等业务发展的专项支持政策;规划建设大型跨境电子商务物流分拨中心;开发建设电子商务与物流快递公共信息平台。
3.积极吸引海外大型电子商务网站分拨仓库落户航空物流区和东疆保税港区,在海空两港区域分别规划建设跨境电子商务示范园区,打造跨境贸易电子商务产业园区;推进低税率、便利化口岸通关模式;依托专业快递物流公司,实现海空两港货物转运的无缝连接,提升海空联运快速分拨配送能力,推动天津成为全球性或区域性电子商务分拨配送中心。
(四)加强海空两港资源共享和信息互通,提升产业发展竞争力
1.利用行业会议、论坛等平台资源,积极推介东疆保税港区融资租赁和天津国际邮轮母港相关产品及服务;利用天津港内陆无水港和国际邮轮母港大厦,加大对天津滨海国际机场的宣传和推介,探索在无水港和国际邮轮母港大厦增加航空服务功能,提升天津机场的航空服务功能延伸和覆盖能力。
2.利用机场航站楼资源、航空物流区和东疆保税港区进口商品直销优势,探索在天
津机场航站楼建立海关特殊监管区域进口商品直销中心,进一步提升天津机场商业配套服务层次,拓展进口商品销售渠道。
3.加强两港间客运信息共享,实现船舶到离港、航班起降等客运信息共享与实时查询。
两港联合加强与免税销售特许经销商的谈判与合作,不断丰富免税商品在两港的销售种类和规模。
四、保障措施
在市人民政府统一组织指导下,天津市交通运输委员会负责海空联运建设相关工作的组织协调,口岸、旅游、港口、机场、邮政、保税区等相关部门、单位和企业要按照各自职责,密切配合,相互支持,形成合力,切实做好我市海空联运建设工作。
各单位和企业要紧密结合海空联运业务实际,由易到难,以点带面,做好项目实施;要加强交流,互相学习借鉴成功经验,实现海空两港协调发展、共同发展;要加强宣传,努力营造支持天津海空两港发展的良好氛围。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