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流有限公司差旅费用管理办法模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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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流有限公司差旅费用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论
第一条为规范xx现代物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差旅费报销行为,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保障员工出差需要,特制定本办法。
本办法所规定出差是指公司所在地以外的因公出差。
第二章差旅费管理
第二条差旅费定义
差旅费是指公司人员因业务需要,并由公司派到公司外地出差所需的费用,主要包括交通费(含市内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助等。
自带交通工具出差的,交通费还包含往返途中的过路过桥费、通行费、停车费等。
出差途中发生的除此以外的费用,如招待费、购买物品等费用不视为差旅费,须一次性报销,分别列报、审批。
差旅费中涉及的住宿标准、伙食补助标准、交通工具等有关费用标准,由xx统一制定,业务人员根据有关营销方案制定。
第三条交通费报销规定
(一)员工在外地出差的市内交通,鼓励乘坐普通交通工具(如公交车),并实报实销。
(二)多人出差起止地点相同时,若未自带交通工具,乘坐同车辆出(返)差,交通费由一人申报(事先协商并指定一人)。
(三)自带公司交通工具出差时,往返交通费用如过路费、过
桥费、停车费、通行费由司机报销,出差人员不再报销。
司机在报销时候,需分开部门并经部门出差人员签字确认,方能报销。
(四)职位较低的人员随同职位较高的人员出差时,其交通工具乘坐标准需视实际情况并考虑经济原则,可与职位较高的人员同标准执行,但乘坐飞机或其他超标准的交通工具时,需按照乘坐飞机的管理标准进行。
(五)出差人员超过标准或未经请示超标准乘坐交通工具时,按标准或按出差地、目的地的合理路线部分报销(原则上以火车硬卧席车费为限),超出部分自行承担。
(六)经批准后,自带交通工具出差人员一般不得再报销市内交通费。
(七)出差期间的行程路线,原则上应与“出差审批单”上标明的出差路线相符,无特殊情况不得更改或绕行。
因私事或故意绕行的,自行承担超过规定合理路线的费用,并扣除多出差天数的伙食补助费用。
(八)符合享受公司探亲假条件的员工在回家探亲时,据实报销相关往返交通费。
被公司派往到外地子公司帮助、临时工作或到异地常驻工作时,有关往返的交通费按本办法规定据实报销。
(九)出差人员因处理紧急工作需要乘坐飞机的,经所在公司总经理批准后按下列标准执行。
(十)交通工具乘坐标准
第四条住宿费报销规定
(一)住宿费按实际出差天数计算报销,并应出具有效、合法、完整的住宿业专门报销凭证。
完整的住宿业专门报销凭证应包括正规服务业发票、住宿清单,付款方式是刷卡消费时,同时应包括刷卡回单。
标准金额内的住宿费据实报销,超过标准的住宿费按标准报销,超过部分自理。
(二)出差由接待单位统一安排食宿的,以及参加相关会议、培训,食宿包含在会议、培训费用中的,不再另报费用。
(三)部门总经理/副总级以下两人(同性别)一起出差的(无论是否同一级别),原则上同住一个标准房间,标准按较高级别人员标准执行;部门总经理以上级别与下属人员一起出差,不强制住宿同一房间,按各自标准执行;多人次共同出差的,应由负责人做好人员合理搭配工作,避免浪费。
(四)因业务实际情况需要招待宾客住宿者,应事先向有关领导报批,返回后出具相关凭证呈报核准,据实报销费用。
(五)自带轿车出差的随行司机不得报销住宿费,统一由出差部门安排和报销,与出差部门的一般职员享受同一标准。
(六)公司人员探亲回家或在家庭所在当地出差时,原则上不再报销住宿费。
被公司派往到外地子公司帮助、临时工作或到异地长驻工作时,原则上由当地子公司或机构安排住宿,不能安排的,按本办法规定的标准住宿,并据实报销。
(七)在本地市、县内外出办公,当天可返回时,不报住宿费。
(八)国内住宿标准(城市分类标准见附件)
第五条伙食补助支取规定
(一)伙食补助按实际出差天数支取,以有关住宿发票和交通费票据所确定的时间为准。
实际出发时间在中午12点以前(不含12点)的按一日计,在中午12点以后出发时,享受半日伙食补助,在晚上9点以后出发时,不再享受当日伙食补助;在上午9点前出差返回时,不再享受当日的伙食补助,在中午12点前出差返回时,享受半日伙食补助,在中午12点后出差返回时,享受当日伙食补助。
(二)出差地点的单位和宾馆全天免费提供用餐时,不再享受
当日伙食补助;出差期间在公司就餐或全天(二餐)时,不再享受伙食补助;非全天招待时,享受当日伙食补助标准的50%。
(三)自带交通工具出差后报销时,相关责任人应将行程中的所有票证收集齐后统一报销,填报伙食补助包括司机人员的正常伙食补助。
(四)符合公司探亲假条件的员工回家探亲时,除按规定报销相关往返交通费外,也给予同标准的伙食补助。
(五)被公司派往到外地子公司帮助、临时工作或到异地长驻工作时,原则上由当地子公司或机构安排住宿,不能安排的,按本办法规定的标准就餐,并据实报销。
(六)在本地市、县内的短途外出办公,当天可返回的,一般无伙食补助。
(七)伙食补助标准
出差人员的伙食补助实行包干,按实际出差天数每人每天补助标准为省外40元、省内30元。
有业务招待的,经分管领导批准后据实报销,不再给予伙食补助。
第六条参加会议、学习的报销标准
(一)各部门外出培训学习涉及的交通费、会务费、培训费、资料费等费用时,不再列入差旅费中,纳入培训费预算;
(二)公司聘请外部人士来公司授课、参观、学习及招聘需报往返交通费时,纳入相关项目预算,不纳入部门差旅费预算。
(三)参加会议和培训的人员在报销时,须提供相关的会议、
培训通知。
第七条其他规定
(一)出差人员出差期间,因游览或因非工作需要而开支其他费用时,均由个人承担。
出差人员不得以任何名义、任何方式用公款进行送礼、游览。
出差人员如有违反规定虚报、多报差旅费,一经发现并查证属实时,除虚报部分不予报销并追回已报销金额外,并按公司有关奖惩规定给予相应的处分。
(二)符合探亲假待遇的人员,可报销往返途中除火车软卧、轮船三等舱以上(不含三等舱)、飞机以外的路费,途中因转车、意外事故不能及时乘车,必须住宿的,按出差标准报销住宿费,超标部分自理,节约部分不再补助,其余费用一律自理。
(三)出差途中发生的除此以外的费用,如招待费、购买物品等费用不视为差旅费,须一次性报销,分别列报、审批。
第三章报销程序及要求
第八条报销的审核程序及具体要求
(一)审核程序
按《xx现代物流有限公司费用审核和支付管理办法》规定的报销程序执行。
(二)具体要求
1、有关出差所有的申请、审批均通过OA完成;所有出差人员,均应事先通过OA发起“出差申请”,并经过批准,方能出差。
司机人员根据“派车单”出车。
该审批单为借支差旅的依据。
2、出差申请要注明出差事由、出行路线、出差时间及随行人员等相关事宜,由部门负责人、分管公司领导签字批准,未经批准的不得出差和借款。
3、出差返回后,应在7天内填写“差旅费报销单”和整理、粘贴相关票据。
差旅费费用事项较多的,也可在“差旅费报销单”后附表费用明细清单。
4、由不同部门人员共同出差时,分别计算差旅费及伙食补助,并记入所在部门的预算;若无法分清的,按各部门出差人数平均分摊记入各部门的预算(若出差是由某个部门全过程组织,并事先明确预算归属的除外)。
5、由公司统一组织人员集体出差,由公司事先指定一人负责有关出差的借支与费用的开支工作,指定人员专门安排住宿和伙食时,回差后由指定人员统一报销,其余人员不再报销任何有关差旅费用,不再享受伙食补助。
6、差旅费及伙食补助一律凭有效票据报销,出差人员须妥善保管相关票据。
凡有效票据遗失且无法补回时,不再按遗失票据金额补报。
7、为保证及时入账,出差人员须在出差回来后一个月内报销完毕出差费用。
第四章附则
第九条本办法由xx财管管理中心负责解释。
第十条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试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