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T 类固定资产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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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T 类固定资产管理办法
(2021版)
1、目的
为规范公司内部IT 类固定资产的管理,特制订此办法。
2、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XX公司内所有 IT 类固定资产的管理(包括XX区域,及XX分销商等)。
3、基本规定
3.1、IT类固定资产定义
IT 类固定资产是指品类为固资且使用年限超过 X 年,且单价大于 XXXXX 元的IT 类办公设备。
如服务器、台式机、笔记本、摄像机、照相机等。
IT 类固定资产所有权归公司所有,公司授权 IT 资产管理组负责上述资产的实物管理工作。
(本办法中“固定资产”均指“IT 类固定资产”)
3.2、固定资产的申请
固定资产的配置由 IT 资产管理组规定,并根据需要及时调整。
在员工如需更换或新增固定资产时,需在系统内提交《固定资产申请流程》(直属 TL 审批),资产管
理员收到流程后查询库存情况,如有闲置进行调配使用;如无闲置资产,参照《采购管理制度》进入采购环节。
如有预算外需求,需要按照预算外申请审批流程进行审批。
审批通过后,联系资产管理员,资产管理员
参照 3.3 描述进行资产审批采购。
资产准备好由资产管理员通知申请人领取资产,申请人领取完成后资产管理员进行对应资产出库操作。
3.3、固定资产的采购
3.3.1、资产管理组统一采购的资产:采购金额小于 X 万元(不含)的日常办公固定资产采购工作
可由资产管理组根据实际情况参照《采购管理制度》规定自行完成采购;采购金额大于 X 万
元(含)的IT 类固定资产采购工作按照采需分离流程,由采购部进行供应商询比后采购。
3.3.2、由资产管理组统一采购,需求部门可参照《采购管理制度》规定,在当地自行寻找三家供应
商,发资产管理员(须附部门 VP 以上审批邮件),资产管理员作为归口参照统一采购流程进
入资产采购环节。
3.4、固定资产验收及入库
3.4.1、资产到货,由资产管理员及申请人共同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填写《验收单》(模板见附件);
验收不合格的资产由管理员办理退换、索赔、拒付等事宜。
(《验收单》一式两份,供应商、
资产管理组各留存一份原件,申请人可留存复印件。
3.4.2、资产验收合格后,由资产管理员录入资产 SN 码(产品序列号)或其他唯一可索引码并生成
资产编码,粘贴在设备表面处,确认入库。
3.4.3、区域(除XX地区)新购资产,需区域IT 或IT 授权人验收。
验收合格,区域IT 提供资产照
片、SN 码(产品序列号)或其他唯一可索引码给总部资产管理员两个工作日内在资产管理系统
中办理信息录入。
录入完毕后,区域IT 将资产编码邮寄至申请城市粘贴拍照并发总部资产管理
员专员,完成入库。
3.4.4、资产编码规则: A+年份+月份(01 顺序编排)+顺序编号(0001 顺序编排)
3.5、固定资产的归还
3.5.1、员工换领设备,需在系统内发起资产归还流程。
当归还流程节点到达资产管理员时,由资
产管理员核对与系统申请单中归还资产配置一致后,方可进行资产入库。
3.5.2、员工离职前须先将名下资产发起归还流程。
在归还资产时,发现因个人原因造成损坏、缺失
零件等情况由员工个人承担,并按照本办法 3.10 进行赔偿。
3.5.3、资产归还时,使用人需保证设备可以正常使用,如有异常需经使用部门维修至正常使用状态
方可办理归还入库流程。
3.6、固定资产的报废
3.6.1、凡是满足以下条件之一的固定资产可以申请报废。
(1)申请报废的固定资产已超过其使用年限,且功能已达不到使用的标准。
(2)固定资产损坏已经不能修复或因原供应商倒闭或市场上无配套配件而导致无法维修的情况。
(3)保修期外,维修成本高于资产净值 50%。
(4)固定资产丢失,按照规定已经完成赔付的。
3.6.2、待报废的IT 类固定资产由资产管理组收回、统一处理;
3.6.3、报废资产以公司内部出售或外部回收公司出售、捐赠、销毁的方式进行,资产管理员编制报
废方案(含供应商询比、预计报废金额等)需经资产管理组、财务部审批,通过后可进行资产
实物处置,所得金额(如有)交财务。
3.7、固定资产的盘点
资产管理组对固定资产实行定期实物盘点清查(每年至少一次),目的是保证资产与资产台账相符,核
实实际使用现状,保证资产的安全、完整;盘点由资产管理员编制盘点方案,财务部进行抽盘,资产管理组总监、财务部总监审批后可执行。
实物盘点结束后,由资产管理员、财务会计进行账目核对,核对无误后由资产管理员编制盘点报告,提交资产管理组负责人、财务部负责人、CFO 进行审批。
3.8、固定资产的使用及责任
3.8.1、员工应爱护公司的固定资产。
不得随意拆卸或相互调换使用,遵循“谁使用、谁负责”的原
则。
3.8.2、公司的所有固定资产必须指定责任人。
员工个人领用的资产,使用人即为资产管理责任人;
属于部门的固定资产(如服务器等)由该资产所在部门负责人指定责任人(责任人同时进行资
产领用);属于公司的公用资产由资产管理组安排责任人,进行领用。
(如:打印机等)。
3.8.3、员工对其名下的资产完好性及所发生的费用负责,不允许私下转借,其部件不得随意拆卸。
如设备发生损坏,属于人为造成的,由该员工按照本办法 3.10 进行赔偿;属于自然耗损的,
公司负责进行维修或更换。
3.8.4、员工离职时, 必须将名下所有的固定资产归还给资产管理组,资产管理员检查该员工名下的
固定资产明细,确认无误给与审批。
资产接收人应当仔细检查,如有问题及时协商解决,否则在
移交后出现的问题由接收人负责。
3.8.5、由于责任人保管不当,导致固定资产发生丢失或毁损,无论发生在何处,一律由个人负责赔偿。
赔偿标准参照本办法 3.10,如员工在职期间(最后工作日前)未完成赔付,则公司有权直接从
员工工资中扣除资产赔偿款,工资不足以偿还赔偿款的,公司保留通过其他方式向员工追偿的
权利。
3.8.6、如发现私自更换、损坏或拆卸固定资产等行为,IT 部有权中止其设备的使用权,并追究设
备责任人的责任。
3.9、固定资产的借用
员工因工作需要或设备送修需借用设备的,在系统中提交《资产借用申请》,至资产管理员处登记后方
可借用,最长可借用 XX 天。
3.10、固定资产赔偿标准
3.10.1、损坏赔偿
3.10.1.1、人为损坏的界定
公司有权按照如下流程对资产损坏的原因进行独立界定,如果公司界定为资产损坏属于人为损坏,则员工应当按照本制度规定的赔偿标准执行赔偿:
公司资产在保修期内均有保修服务,资产损坏后,员工应在第一时间联系 IT 进行维修, IT 会联系厂商或维修商进行维修,经厂商或维修商检测不在保修范围内和经其检测属于人为损坏的,
公司即可认定为人为损坏。
资产损坏后,经检测因员工未及时联系 IT 进行维修造成损失扩大的,
因员工为资产的管理人,应承担保管义务,所以扩大的损失部分亦认定为人为损坏。
以下情况除外:笔记本、无线设备等电池续航问题。
3.10.1.2、人为损坏赔偿标准
a)有残值固定资产:由 IT 部门联系公司维修商进行检测并报价,再由员工直接支付给维修商
实际的维修款。
维修商反馈已经无法维修的资产,则按照员工上报资产损坏时当月资产残值的 50%
进行赔偿,如:残值低于资产原值 10%,则按照资产原值的 10%进行赔偿。
维修前,员工应妥善处理公司设备资产内保存的公司信息、资料等,时刻注意公司信息安全问题。
b)无残值固定资产:使用年限超过 3 年的资产被认定为无维修价值,按照资产原值的 10%进行
赔偿。
c)IT 耗材、配件损坏:无需员工赔偿,但是员工必须交回损坏的物品,以“坏”换“新”,如无法提供原损坏的耗材、配件,均按照丢失处理。
3.10.2、丢失赔偿
3.10.2.1、被盗丢失的界定
公司有权按照如下标准对资产是否为被盗丢失进行独立界定:
如资产被盗,员工应第一时间向当地派出所报案,并获取派出所出具的“案件受理回执单”。
员工提供出“案件受理回执单”的,公司即可认定资产为“被盗丢失”,如无法提供该证明,公司即可认定资产为“无故丢失”。
3.10.2.2、丢失赔偿标准
a)被盗丢失:按照员工上报资产被盗丢失时(以“案件受理回执单”中记录的资产被盗日期时间为
准),财务系统内记录的当月资产残值进行赔偿,但不得低于资产原值的 20%。
如:残值低于资产原值20%,则按照资产原值的 20%进行赔偿。
b)无故丢失:按照员工上报资产丢失时,财务系统内记录的当月资产残值进行赔偿,但不得低于资
产原值的 35%。
如:残值低于资产原值 35%,则按照资产原值的 35%进行赔偿。
c)IT 耗材、配件丢失:按照耗材、配件的原值照价赔偿。
包括但不限于:笔记本电源适配器、IP 电话、充电线、数据连接线、Macbook 相关转接头、iMac 配套键盘鼠标等。
4.实施与修订
4.1、本制度解释权、修订权归资产管理组,本制度未尽事宜由资产管理组负责说明。
4.2、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开始执行。
附件:
《验收单》模板
验收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