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平凉市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提质提标年工作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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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平凉市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提质提标年工作方案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平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公布日期】2021.03.29
•【字号】平政办发〔2021〕18号
•【施行日期】2021.03.29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经济运行
正文
平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平凉市
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提质提标年工作方案的通
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平凉工业园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中、省驻平有关单位:
《平凉市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提质提标年工作方案》已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各自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平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3月29日
平凉市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
提质提标年工作方案
为深入开展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提质提标年活动,进一步优化政务服务,激发市场活力,改善发展环境,推动高质量发展,根据《甘肃省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提质提标年工作方案》(甘政办发〔2021〕13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安排
(一)线下与线上相结合,提升“一网通办”能力。
在持续做好线下政务服务大厅“一窗受理、集成服务”的基础上,以数字政府建设为引领,大力推进“一网通办”“全程网办”,通过线下线上融合发展、协同服务,实现更多事项办理“最多跑一次”“不见面审批”。
(二)政策强度与落实力度相结合,打通政策落地“最后一公里”。
在出台一揽子针对性创新性突破性惠企政策、扩充涉企“政策库”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政策精准推送、事项在线办理机制,加强跟踪问效,实现更多惠企政策“不来即享”。
(三)便民与惠企相结合,服务项目落地和产业发展。
在做好面向群众普惠性公共服务的基础上,进一步树立“政府创造环境、企业创造财富”的理念,将优化服务向优势产业发展、重大项目落地、激发市场主体活力聚焦,全面推行帮办代办机制,真正做到“企业带着资金项目来、剩下的事情我来办”。
(四)提高效率与强化能力相结合,提升行政效能。
在优化服务流程、提高办事效率的基础上,坚持问题导向,进一步强化基层承接行政审批、事中事后监管和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的支撑,尽快补齐“放管服”效能短板。
(五)一体推进与分级负责相结合,凝聚改革合力。
在不断完善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建设、强化市县乡村四级服务体系、推动跨地区跨层级跨部门联动协作的基
础上,进一步打通信息“堵点”、填补服务“空白点”,强化部门政策指导、行政审批和行业监管责任,靠实市县乡三级政府政策落实、服务落地、要素保障的属地和主体责任,形成上下协同、一体推进“放管服”改革的良好格局。
二、重点工作
(一)聚焦数字政府建设,补短板、疏堵点。
1.加强政府信息化平台建设。
健全完善信息化工程建设项目管理相关规定,增强数字政府建设项目立项、预算、管理协同能力。
进一步强化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数据共享交换平台、“互联网+监管”平台公共支撑能力,升级改造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
持续推动、妥善解决老年人在运用智能技术方面遇到的困难问题,12月底前围绕出行、就医、消费、文娱、办事等为老年人提供更普遍、更适用的智能化服务。
牵头单位:市发改委、市工信局、市财政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卫健委根据工作职责分别牵头落实。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平凉工业园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中、省驻平有关单位。
2.推行数据共享责任清单管理。
借鉴东部发达地区经验,推动数据资源向社会开放,尤其是涉及群众和企业的公共服务事项数据资源一律开放,方便公共服务部门、单位、企业和个人获取便利,同时加强公共服务数据资源保护和管理,不得公开个人隐私。
6月底前,以市级数据共享交换平台为载体,以各县(市、区)、各部门政务服务数据共享需求和事中事后监管数据为重点,研究制定市级单位数据共享清单,明确具体责任单位,统一共享数据信息名称、项目内容、服务方式、提供方式、更新周期,加大数据资源共享推进力度。
9月底前,按照“谁主管、谁提供、谁负责”的原则,进一步共享数据资源,满足数据使用需要。
牵头单位:市发改委、市工信局、市市场监管局根据工作职责分别牵头落实。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平凉工业园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中、省驻平有关单位。
3.推行高频电子证照共享应用。
依托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电子印章、电子证照公共支撑系统,全面推广电子居民身份证、电子营业执照、电子印章(电子签名)等信息技术深度应用。
聚焦公安、民政、社保、教育、医疗卫生、市场监管、不动产登记等领域,9月底前,实现结婚证、电子社保卡等60种高频电子证照的标准化共享和应用。
牵头单位:市工信局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平凉工业园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中、省驻平有关单位。
4.加快推进公共资源交易全流程电子化。
推进“互联网+公共资源交易”深度融合,实现信息自动分析、数据混合识别、系统无缝对接。
6月底前,梳理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事项,建立平台服务清单,实现“一网通办”。
9月底前,依据省上出台的全省远程异地评标评审办法,完善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电子交易系统功能,积极配合省上推动省市之间、市州之间资源跨区域交易共享。
11月底前,推动市县平台之间、县级平台之间评标专家、信息系统等资源跨区域共享、全流程在线交易。
12月底前,健全完善各类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实现以数据电文形式完成公共资源交易全过程。
牵头单位:市公管办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平凉工业园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中、省驻平有关单位。
(二)聚焦项目落地,优服务、保要素。
5.推行重大招商引资项目“管家+保姆”服务。
3月底前依托市县两级政务大厅设立的帮办代办服务专区,设置招商引资项目帮(代)办窗口。
对市县两级招商
部门认定的重大招商引资项目,按照“一个项目、一个专班、一套方案”工作机制,从企业开办、项目审批到竣工验收全流程全周期提供“管家+保姆”帮办代办服务。
市县两级政务服务管理机构负责做好窗口设置、人员配备、服务保障等工作,市场监管、商务、招商等部门负责协助做好政策宣传、业务指导、人员培训等工作。
牵头单位:市招商局、市公管办、市发改委、市住建局、市自然资源局、市市场监管局根据工作职责分别牵头落实。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平凉工业园区管委会。
6.推行投资项目区域化评估评审。
结合实际建立区域评估清单,明确实施范围、评估事项、评估范围,经省级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推进实施。
充分发挥平凉、华亭、静宁3个工业园区政策集中、资源集中、服务集中的优势,积极做好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雷电灾害风险评估、水资源论证、节能审查评价、交通影响评价、文物影响评价、地震安全性评价等区域化评估文本编制和评审批复。
9月底前,推行区域内投资项目免费提供评估评审结果,企业不再单独编制报告,行业主管部门不再进行审批。
鼓励其他有条件的特殊功能区参照执行,加速项目落地、降低企业成本。
牵头单位:市发改委、市工信局、市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市水务局、市文旅局、市地震局根据工作职责分别牵头落实。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平凉工业园区管委会。
7.加强基层环评审批承接能力。
3月底前对县(市、区)环境部门承接的审批事权进行全面梳理、列出清单,针对审批过程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开展有针对性的培训;对承接能力不足的县(市、区),组织专家开展现场帮扶;对县(市、区)确实无法承接的行业类别事项改由市级审批,待县(市、区)具备承接能力时再行下放。
鼓励引导信用好、技术强、有实力的评审机构加强对基层审批项目的技
术支持力度。
对市级及委托县(市、区)部门审批的事项进行评估,构建以市级为主、县级配合的审批模式,为项目落地提供属地就近服务。
牵头单位:市生态环境局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平凉工业园区管委会。
8.开展“标准地”出让改革试点。
积极学习借鉴浙江“标准地”改革的经验做法,在完成相关区域评估的基础上,以市场化手段引导企业按需用地、招引遴选高质量项目落地。
在平凉、华亭、静宁3个工业园区,集中开展新批工业用地“标准地”出让改革,通过简化、优化、标准化工业项目供地程序,进一步提高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实现市场有效、政府有为、企业有利的有机统一。
牵头单位:市发改委、市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住建局、市水务局、市财政局根据工作职责分别牵头落实。
责任单位:华亭市政府、静宁县政府,平凉工业园区管委会。
(三)聚焦市场主体,减审批、柔监管。
9.促进企业开办便利化。
实现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名称网上自主申报,推行市场主体住所(经营场所)登记或备案申报承诺制。
依托企业开办“一网通办”服务平台,优化完善市区政务服务中心“企业开办专区”服务功能,推动登记注册、公章刻制、发票申领、职工参保、公积金缴存、银行开户“一窗通办”,有条件的县(市)政务大厅参照执行,提高企业注销便利化水平,实现企业注销“一网办”。
牵头单位:市市场监管局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平凉工业园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
10.清理整治变相审批。
4月上旬前,集中对省政府取消、调整、下放的24批和市政府取消、调整、下放的18批行政审批事项全面进行“回头看”,看是否存在应放未放、放责不放权、虚放实不放、明放暗不放现象,是否存在对承接事项接
不住、管不好问题,是否存在备案变审批、变相审批、重复审批等问题。
通过网上读数据等信息化手段逐项清查,确保整改到位。
编制公布市级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等设定的政务服务事项清单,做到清单之外无审批。
牵头单位:市政府办公室、市公管办。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平凉工业园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
11.推行“两轻一免”柔性执法。
依据现行法律、法规、规章中设立的减轻处罚、从轻处罚和不予处罚情形,梳理明确行政处罚自由裁量阶次、具体标准、适用条件,制定“两轻一免”清单并及时向社会公布。
在法定权限、范围内给予企业容错纠错空间。
对新产业新模式新业态,探索开展柔性监管、智慧监管,更加注重发挥平台监管和行业自律作用。
牵头单位:市司法局、市市场监管局根据工作职责分别牵头落实。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平凉工业园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中、省驻平有关单位。
12.实施企业信用分级分类监管。
根据《甘肃省信用分级分类管理办法(试行)》《甘肃省信用修复和异议处理暂行办法》和相关要求,及时研究制定落地实施细则,建立全市统一的信用分级分类指标体系。
10月底前,有关行业主管部门根据履职需要,制定出台行业信用分级分类监管的政策措施,在日常监管中对市场主体实行差异化监管,对信用好、风险低的市场主体,合理降低抽查比例和频次,为守信企业减负。
牵头单位:市发改委、市市场监管局根据工作职责分别牵头落实。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平凉工业园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中、省驻平有关单位。
13.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和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告知承诺制。
待省相关规定出台后,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平凉市政务服务事项告知承诺制实施办法》,公布事项
清单,制定办理流程、明确适用对象;12月底前,对清单内各类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全面实行告知承诺制,进一步解决企业和群众办证多、办事难等问题。
牵头单位:市司法局、市市场监管局根据工作职责分别牵头落实。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平凉工业园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中、省驻平有关单位。
(四)聚焦政策落实,再加力、解难题。
14.“不来即享”政策扩面。
6月底前,完成涉企政策精准推送和“不来即享”服务系统二期建设和相关涉企优惠政策清单梳理,推进“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企业技术中心认定、行业技术中心认定、产业技术创新联盟认定、工业设计中心认定等事项业务网上办理,实现科技奖补资金、涉企公积金、就业补助等更多惠企便民政策和业务在线办理、“不来即享”。
牵头单位:市工信局、市人社局、市科技局、市住建局根据工作职责分别牵头落实。
15.提高中小微企业融资能力。
推动甘肃省中小企业融资综合信用服务平台(“信易贷”平台)、甘肃省中小企业信用信息综合金融服务平台(“陇信通”平台)、甘肃省保市场主体平台招商“经营贷”、中征应收账款融资服务等平台运用。
引导金融机构加强与备案征信机构、信用评级机构合作,提升全省征信服务水平,提高信贷获得率,努力扩大信贷投放。
推动商业银行实行差异化定价策略,合理确定小微企业贷款利率,降低企业融资成本。
充分发挥政府性融资担保体系作用,大幅拓展政府性融资担保覆盖面并明显降低担保费率,支持中小微企业发展。
牵头单位:市金融办、人行平凉中心支行、平凉银保监局根据工作职责分别牵头落实。
责任单位:市政府有关部门。
16.推进涉企历史遗留问题化解。
4月中旬前,对2019年以来梳理出的、尚未
化解的23个涉企历史遗留问题,进一步明确责任单位、责任人员和解决时限,实行台账管理和逐项销号整改落实。
争取12月底前完成化解工作,实现见底清零。
牵头单位:市工信局、市招商局根据工作职责分别牵头落实。
责任单位:有关县(市、区)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
(五)聚焦便民利民,填空白、延链条。
17.实现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一号响应”。
加快推进除110、119、120、122等紧急热线之外的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归并,统一归并整合为“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
建立健全热线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升级改造平台服务功能,建立受理、派单、办理、答复、督办、办结、回访、评价等环节工作流程。
充分发挥政务咨询投诉举报在热线平台解答群众和企业办事咨询中的作用,凡是群众和企业到政府办理的审批服务事项,都可通过“12345”热线咨询,了解办事流程、所需材料和其他相关事项,实现“一号响应”群众企业诉求。
4月底前,制定全市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整合建设实施方案并组织实施。
6月底前,做好热线平台升级改造工作,实现政务服务全市一个号码响应,打造“7×24小时”不断线的政务服务便民热线。
牵头单位:市公管办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中、省驻平有关单位。
18.优化提升政务大厅服务水平。
持续完善市县乡村四级政务服务大厅集成服务模式,全面推行首问负责、一次告知、一窗受理、并联办理、限时办结等制度。
积极推进政务服务事项“一窗通办”,凡与企业和群众密切相关的审批及公共服务事项必须全部进驻实体政务大厅集中办理,鼓励各部门将政务服务事项审批办理职能整合归并,提升审批服务效率。
进一步健全完善企业开办、项目审批、不动产登记等功能性服务专区,大力推行“一件事一次办”,推动更多事项集成服务。
建立健全政务大厅业务运行和监督管理机制,修订完善进驻单位和窗口人员绩效考核办
法,加大通报考核力度,切实提升精细化管理运行水平。
4月底前,制定全市政务服务规范化提升实施意见。
牵头单位:市公管办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平凉工业园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中、省驻平有关单位。
19.积极开展网上“不见面”审批。
加大全市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应用,加快事项梳理,完善实施清单,推动更多事项“全程网办”。
优化完善“平政通”政务服务APP、微信小程序功能,增加办理高频事项、常用事项的便捷功能。
在市、县、乡三级政务大厅设置“24小时自助服务区”,布设“政务服务一体机”以及其他各类自助终端机,提供“7×24不打烊”在线政务服务。
提升政务大厅“智慧化、智能化”水平,在办事大厅配备必要的叫号引导、信息查询、样表填单等智能终端,设置智慧政务体验区,通过手机、电脑等设备终端,体验全程网办“不见面”便利度。
同时,要兼顾好老年人、视障听障残疾人等群众的需求,采取必要的线下补充手段,有针对性地提供人工指导和服务,杜绝出现歧视现象。
牵头单位:市工信局、市公管办根据工作职责分别牵头落实。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平凉工业园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中、省驻平有关单位。
20.全面推行帮办代办服务模式。
持续健全完善“帮办代办”服务机制,聚焦企业开办、投资项目、工程建设项目、招商引资项目、民生服务、低频事项等领域,在全市各级政务服务办事大厅全面推行“管家+保姆”的帮办代办模式。
县级政务大厅组建专职帮办代办服务队伍,为群众企业提供“量身定制方案、一站服务到底”的帮办代办服务;乡村便民服务中心(站)配备兼职帮办代办人员,为群众企业提供帮办代办服务,确保群众小事不出村社、大事不出乡镇。
定期在市县两级政务大厅举办“政企交流日”“政务服务开放日”等活动,帮助企业纾困解难、增
强企业发展动力。
牵头单位:市公管办、市市场监管局根据工作职责分别牵头落实。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平凉工业园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中、省驻平有关单位。
21.实现甘肃政务服务网省市县乡村全覆盖。
加强乡村两级政务办事大厅规范化建设,撤并整合分散的办事大厅,推动基本公共服务事项统一进驻、统一办理,建立和完善适应基层实际的办事指南和工作规程。
推动全市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向基层延伸,加快政务服务事项梳理、认领、加载工作,实现乡、村两级政务服务全部纳入一体化平台办理。
6月底前,集中公布乡镇(街道)、村(社区)政务服务事项目录,统一编制公布事项实施清单,实现事项名称、类型、编码、申请条件、申报材料等要素在统一规范。
9月底前,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涉及国家秘密等事项之外,原则上乡镇(街道)、村(社区)线下办理的事项全部在甘肃政务服务网开通网上办事入口,公布事项目录和办事指南信息,实现网上可办。
牵头单位:市公管办、市工信局根据工作职责分别牵头落实。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平凉工业园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中、省驻平有关单位。
22.推动高频政务服务事项“跨省通办”“省内通办”。
以加快推进异地就医结算备案等73项高频事项“跨省通办”、不动产登记等137项事项“省内通办”为目标,持续梳理“跨省通办”“省内通办”事项目录,编制实施清单,完善通办机制。
在和宁夏、陕西、内蒙古、庆阳等周边省市签订协议基础上,依托就业、社保等大数据支撑,以务工人员为主要对象,加强与劳务输出重点省份的沟通衔接,进一步拓展通办范围,通过网上受理和异地代收代办等方式,全面实现户籍证明、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门诊费用跨省直接结算“跨省通办”“省内通办”。
9月底前,与省内其他市州建立互认合作协议,推出一批线下线上互认互办事项,实现
异地代收代办和无差别受理。
牵头单位:市公管办、市工信局根据工作职责分别牵头落实。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平凉工业园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中、省驻平有关单位。
23.统一政务服务“好差评”标准规范。
按照省上政务服务“好差评”标准规范制定情况,制定全市统一的政务服务评价标准,形成“一事一评”“一次一评”工作规范,提升办事企业和群众主动评价率,做到“政务服务好不好,让企业和群众说了算”。
政务大厅办事窗口要配足评价器,并做好与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的对接联通,通过完善系统自动语音提示等多种途径及时提醒办事群众进行评价,保证“好差评”数据及时有效。
完善差评和投诉问题调查核实、督促整改、结果反馈和申诉复核机制,整改情况及时向企业和群众反馈。
牵头单位:市工信局、市公管办根据工作职责分别牵头落实。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平凉工业园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
三、保障机制
(一)强化调度机制。
市深化“放管服”改革推进政府职能转变领导小组每季度召开一次工作调度会,听取有关部门工作汇报,通报工作进展、协调解决问题。
各县(市、区)、各部门每季度末前将工作进展情况书面报告市政府。
市政府每季度开展1次专项督查。
(二)靠实责任机制。
市深化“放管服”改革推进政府职能转变领导小组统筹推动全市“放管服”改革“一盘棋”谋划、一体化开展。
各专责组加强督促指导,着力推动重点领域改革不断取得新进展新成效;各县(市、区)、各部门要主动扛责任、领任务、提效能、抓落实,积极配合市作风办做好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专项整治工作。
各县(市、区)、各部门要对工作中取得的重大进展、特色亮点工作进行提炼总结,每月至少向市深化“放管服”改革转变政府职能领导小
组办公室报送1篇以上典型经验材料,领导小组办公室每月将对报送情况进行通报。
(三)完善考核机制。
按照市委对县(市、区)领导班子和部门领导班子及领导干部年度考核办法,对标国家和省、市安排的重点工作任务,6月底前,制定对各县(市、区)、各部门深化“放管服”改革转变政府职能任务完成情况考核的指标体系和评价打分细则,明确年度考核的工作内容。
依托平凉政务服务网、市电视台、“平政通”A PP、微信小程序等平台,以办事群众“好差评”结果作为评选主要依据,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最美政务人”“最优政务大厅”“金牌代办服务团队”等评选活动。
各牵头部门要按此方案建立工作台账,明确任务清单、工作流程、责任人员和完成时限,各县(市、区)政府、平凉工业园区管委会要制定具体落实措施,报市政府办公室备案。
附件:平凉市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提质提标年工作方案重点任务清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