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大学报送4月学位评定会学位申请材料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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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学报送4⽉学位评定会学位申请材料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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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学关于报送2017年4⽉学位评定会学位申请材料的通知
2017年4⽉学位评定会学位申请材料定于4⽉13⽇前由各学院报送研究⽣院学位办及相应学部,学部于4⽉20⽇前向学位办报送材料,4⽉25⽇将召开校学位评定会。
下⾯,⼩编为⼤家提供湖南⼤学关于报送2017年4⽉学位评定会学位申请材料的通知,全⽂如下:
原⽂地址:
⼀、请各单位认真组织好有关学位申请⼈员的论⽂答辩及往次校学位评定会确定的需重新答辩的缓评学位⼈员的重新答辩⼯作,对不需要重新答辩的'缓评学位⼈员,除按学位材料⽬录清单备齐学位申请材料外,另需准备学位论⽂修改说明。
请各学院根据《湖南⼤学学位授予⼯作细则》要求,完成本单位的学位评定⼯作。
学院学位评定委员会应将其对学位申请⼈的审核意见及表决结果(是否建议授予学位)填写在《学位申请及评定书》的相应栏内,并经学院学位评定委员会主席签名(或加盖签名章)⽣效。
⼆、此次学位申请⼈员发表论⽂的要求参照湖⼤研字【2012】23号⽂《湖南⼤学关于博⼠、硕⼠学位申请⼈员发表论⽂的规定》及校学位评定会相关会议纪要等⽂件。
三、根据湖南省学位办关于优秀研究⽣学位论⽂评选的相关⽂件规定,保密论⽂不能参加各级优秀研究⽣学位论⽂评选,具体参照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国家保密局关于印发《涉密研究⽣与涉密学位论⽂管理办法》的通知(学位【2016】27号⽂)和湖⼤研字【2015】13号⽂《湖南⼤学涉密研究⽣学位论⽂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办理。
四、从本次学位申请开始,所有类别的研究⽣(包括留学⽣和同等学⼒)均进系统进⾏学位申请。
《湖南⼤学博(硕)⼠学位论⽂答辩申请表》、《湖南⼤学博(硕)⼠研究⽣攻读学位期间科研、论⽂⼯作报告表》以及学院的汇总表《湖南⼤学申请博(硕)⼠学位⼈员基本情况表》都必须从研究⽣信息管理系统中打印。
另外,系统新增加了“学位论⽂上传”功能和“授权页上传”功能,请研究⽣将本⼈学位论⽂最终版(PDF格式, <30M)和授权页(PDF格式, <0.5M,即论⽂扉页中有研究⽣和导师签字的《学位论⽂原创性声明与版权使⽤授权书》)上传到系统,该两项的电⼦版将⽤于上传万⽅和知⽹等数据库,请务必上传最终版,并且与学位申请档案袋中的论⽂纸质版保持⼀致。
五、从此次学位申请开始,论⽂提交数量在原来的基础上各减少1本,即改为博⼠4本、硕⼠(包括学术型硕⼠、专业型硕⼠、⾼校教师、⾃主招⽣的软件⼯程硕⼠)3本、同等学⼒2本。
六、请各学院集中递交照⽚2套,1套送交学位办,1套送交培养办。
送交学位办的照⽚请将照⽚上部(约1/3篇幅)按照学位申请⼈员基本情况表顺序轻粘在学位办制作的《申请博⼠、硕⼠学位⼈员相⽚汇总表》上的“粘贴处”,在每张相⽚下⽅写上序号和姓名,每张相⽚反⾯务必⽤铅笔或圆珠笔写上姓名和所在学院;送交培养办的照⽚粘贴在培养办制作的《毕业证书相⽚粘贴单》上。
学院按照申请学位⼈员的种类将照⽚电⼦版(从系统导出)分⽂件夹(博⼠、科学学位、全⽇制专业学位、⾮全⽇制专业学位、⾼校教师、同等学⼒、⾃主招⽣的软件⼯程硕⼠)发送⾄研究⽣院学位办。
学位⼈员基本数据表请各学院编号后按照⼩号在上,⼤号在下的顺序集中报送。
七、学位材料档案袋底部三项中“姓名”由学⽣本⼈填写;学院编号由研究⽣秘书统⼀填写,保持与学位申请⼈员基本情况表中序号⼀致【序号共6位,第1位为对应学位种类拼⾳⾸字母(为B、K、G、Z和T,分别代表博⼠、科学学位(学术型)、⾼校教师、专业学位、同等学⼒),第2-3位为学院代码,后3位为情况表中序号。
如:⼟⽊学院专业学位第32号为Z01032;外语学院博⼠学位第13号为B12013】;学校编号由研究⽣院学位办统⼀编号。
⼋、各类材料提交清单及填写要求详见附件。
附件:1、研究⽣向学院提交学位材料清单(研究⽣⽤);
2、研究⽣信息管理系统中学位申请步骤(研究⽣⽤)
3、学院向学部提交材料清单(学院秘书⽤)
4、学院向学位办提交材料清单(学院秘书⽤);
5、《学位申请⼈员基本情况表》填表说明(学院秘书⽤);
6、秘书审核学位申请材料要点(学院秘书⽤);
7、学位评定会会议纪要模板(学院和学部秘书⽤)
8、研究⽣信息管理系统中学位申请数据汇总注意事项(学院秘书⽤)
9、研究⽣秘书提交学位汇总材料注意事项(学院秘书⽤)
10 、学部向学位办提交材料清单(学部秘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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