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泰黄金:独立董事关于终止重大资产重组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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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泰黄金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终止重大资产重组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银泰黄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银泰黄金”或“公司”)于2020年5月19日召开董事会,审议了公司终止重大资产重组相关事项的议案。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参加了这次会议,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认真阅读了相关会议资料,并对有关情况进行了详细了解。

基于独立的立场及判断,本着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经讨论后就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在筹划及推进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期间,公司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及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组织相关各方积极开展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各项工作。

截至目前,交易双方对补充协议部分条款分歧较大,无法达成一致意见,为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经认真听取各方意见,公司审慎研究决定终止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2019年10月18日,交易对方董赢、柏光辉已将其持有的贵州鼎盛鑫矿业发展有限公司16.25%的股权就公司向其支付的6亿元定金办理了质押手续。

后续公司将与交易对方友好协商解决定金事宜,若协商不成,公司将根据相关协议通过司法手段督促交易对方返还定金、资金占用补偿及或有赔偿金。

除上述事项外,终止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不会对公司现有生产经营活动造成不利影响。

公司终止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因此,全体独立董事同意公司终止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独立董事:邓延昌、王亚平、崔劲
二〇二〇年五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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