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教育史第四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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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明清(鸦片战争前)的教育
【教师提要】
【学习目标】
明清时期是中国封建教育发展到顶峰、同时也走向没落的时期。

应了解文教政
策的特点,科举体制的完善化,并主要以八股文取士,基本上沦为科举附庸的官学有关制度,掌握其中有特色的举措,如设学政、立卧碑和监生历事等。

了解蒙学教育的发展及教学情况,掌握主要的蒙养教材。

了解和掌握王守仁、王夫之、颜元的具有自身学派特点的教育思想。

【学习建议】
注意极端的封建专制是明清教育发展的社会政治背景,科举和官学融为一体导
致学校教育的高度发展,同时又沦为科举的预备场所。

蒙学教育集中在本章叙述,应注意联系前代的蒙学及蒙养教材。

王守仁的教育思想可与朱熹教育思想相比较,王夫之、颜元的教育思想则可抓住它们"实学"的共性。

第四章明清(鸦片战争前)的教育节次选择第一节明清(鸦片战争前)的文教政策和科举制度
【本节教师提要】
一、明清(鸦片战争前)的文教政策
二、明清的科举制度
三、八股文取士
一、明清(鸦片战争前)的文教政策
明清(鸦片战争前)是我国封建社会发展的最后阶段。

这个时期,中央集权的君主专制制度达到登峰造极的程度。

为之服务的文教政策则表现出高度的成熟和浓厚的文化专制主义的色彩。

(一)尊孔崇儒,推崇理学。

明清两代都尊孔崇儒,推崇程朱理学。

明太祖朱元璋对孔子后裔孔克坚说
“你祖宗留下三纲五常,垂宪万世的好法度。

”其实三纲五常并非孔子创造,但由此可见统治者尊孔正是为了维持封建专制。

陈鼎在《东林列传》中说:我太祖高皇帝即位之后,就下令学者要以朱子之学为宗,非《五经》、孔孟之书不读,非濂、洛、关、闽之学不讲。

还令儒臣辑录《五经》、《四书》及《性理全书》,颁行天下。

为了进一步抬高程朱理学的地位,明朝还曾多次表彰程朱后裔及其门人。

清朝是满族贵族建立起来的政权,为了统御数十倍于己的汉人,他们在尽力维护本民族传统的同时,注重学习中原文化,政治上沿袭明朝制度,对儒学也采取尊崇的态度。

早在入关以前,他们就曾派遣官员祭奠孔子,翻译儒家经典。

刚入关后的顺治元年(1644年),即封孔子第65代孙孔允直为“衍圣公”。

第二年,又为孔子加上“大成至圣文宣先师”的封号,并举行隆重的祭孔典礼。

康熙二十二年(1683年)御书“万世师表”匾额,悬挂于各地孔庙大成殿,并于次年亲自到曲阜祭孔。

清朝统治者推崇程朱理学,召集理学大臣编纂《朱子全书》。

清朝尊孔崇儒,缓和了民族的矛盾,也加强了清王朝在思想上的统治。

(二)网罗士人,禁锢思想
明朝建立以后,很重视人才的选拔。

明太祖洪武六年(1373年)诏书中说:“贤才,国之宝也”。

他经常访求贤才,所设的荐举科目有聪明正直、贤良方正、儒士、孝廉、秀才等等,多方招纳士人,“由布衣而登大僚者不可胜数”。

科举的地位更加提高,有“非进士不入翰林,非翰林不入内阁”的说法,明朝一代宰相170多人,由翰林出者十分之九。

高级官员几乎全都出身于科举,科举已成为作官的惟一正途。

明代官学生员,特别是国子监生,享有的优待之高是前代比不了的。

清朝统治者更是要笼络汉族士大夫,从入关起,科举就从未停止过。

清代规定的八种作官资格中,进士和举人排在前两位。

而且屡开特科,网罗士人。

如康熙十七年(1678年)特设博学鸿儒科,录取50人,都授予翰林院官职。

这些笼络政策的确很有效果,士人以学有专长受到朝廷重用为荣。

统治者一方面加强笼络士人,另一方面也加强思想禁锢,实行文化专制。

明清的八股文取士,题目只能出自《四书》《五经》,从内容到格式都是高度标准化的。

明成祖永乐十三年(1415年)颁行《四书大全》、《五经大全》和《性理大全》作为钦定教本,这也是禁锢士人思想的重要措施。

明代国子学和地方官学都制定了严密的学规,对师生的言行严加管制,学校兼有刑罚惩治的功能。

明太祖朱元璋曾因《孟子》书中的民本思想和对君主不恭的言论,而要罢黜孟子,因儒臣拼死谏劝而作罢,但令人编修《孟子节文》,将原书中不利于君主专制的言辞统统删去。

对儒家“亚圣”尚且如此,一般儒者就更不用说了。

明清统治者多次大兴文字狱,如康熙二年(1663年)的庄廷珑《明史》案,康熙五十二年(1713年)的戴名世《南山集》案,雍正六年(1729年)的吕留良文选案等,都是大肆滥杀,株连抄没,极其惨酷。

统治者就是要营造这种恐怖氛围来震慑知识分子,使其臣服于君主专制的淫威,不敢有任何不轨的思想。

二、明清的科举制度
科举到了明清时期,地位空前提高,还规定科举考生必须由学校出身,这意味着不成为官学的生员(俗称“秀才”),就没有资格参加科举。

科举考试制度也相当健全化。

这时的科举常科只有进士一科,每三年举行一次。

考试为三级:乡试、会试和殿试。

乡试每逢农历子、卯、午、酉年在各省省城举行,考场称为贡院,乡试由各省提学使(学政)主持。

考期在秋八月,考生为府、州、县学生员,每人在一间号舍里进行全封闭式考试。

乡试取士有固定名额,京师最多,各省依人口多少和文化发达程度而定,从二三十人到七八十人不等,在考生中可谓百里挑一。

取中(及第)者统称“举人”,第一名为“解元”。

考中举人,就意味着已跳过“龙门”,成为统治阶级成员了,相当荣耀。

举人有参加会试的资格,以获得进一步的功名,也可以就任小京官、州县属官或教官。

会试是由礼部主持的全国考试,于乡试的第二年春季在京师贡院举行。

这时,各地举人会集京师应进士考试。

会试取士名额每届由皇帝确定,一般在三四百人左右,按南方和北方两大区域确定比例,大约二三十名考生录取一个。

考中者称为“贡士”,第一名称为“会元”。

乡试和会试的考试内容大致相同,考试分为三场:中间各间隔两天。

第一场考试《四书》义1道,每道限200字以上;经义四道,每道限300字以上。

第二场考试论一道,限300字以上,判语5条,诏诰表内科1道。

第三场考试经史时务策5道,均限300字以上。

殿试由皇帝亲自主持,考期在会试一个月以后,取中的贡士参加,一般只考一场对策。

殿试一般没有淘汰,只是通过考试把应试者(即贡士)排出名次。

分为三甲(即三等):一甲只有三名,由皇帝确定,赐“进士及第”,第一名为“状元”,第二名为“榜眼”,第三名为“探花”。

二甲占三分之一左右,赐“进士出身”;三甲占三分之二左右,赐“同进士出身”。

不过所有取中者都通称进士。

殿试放榜后,皇帝赐诸进士“恩荣宴”,全体进士的姓名都刻在集中在国学的进士题名碑上,以流芳千古。

原籍还要给考中的进士种种表彰。

一甲进士放榜后通常立即授予官职,状元授予翰林院修撰,榜眼、探花授予翰林院编修。

其余二甲、三
甲进士,授予翰林院庶吉士、京官、省府官、知县等。

三、八股文取士
八股文是明清科举考试的主项,源于宋代王安石改革科举制度所采用的经义。

八股文亦称时文,都是俗称,它的正式称谓是制义或制艺,题目只能出自《四书》、《五经》的文字,是阐述命题义理的作文,又简称《四书》(《五经》)义或文。

八股文的协作宗旨是“代圣贤立言”,即必须以圣人的口气训释,而不得以作者的身份去发挥。

因此作者必须“依经按传”,用“古人语气”。

八股文有极其严格的文体要求,文章从破题、承题、起讲、开始,正文部分分为起股、中股、后股和束股,两两对偶,构成八股,最后以大结为全文的结束语。

八股文是封建时代科举考试内容发展到顶点的产物,它既能考察士人的儒家经学理论造诣,又能考察其思维能力和文笔水平,它的标准化程度也完全适应考试和客观评定等次的操作需要,这是八股文能够占据科举考场600多年主导地位的原因所在。

但是,八股文内容和形式的规范化、标准化发展到如此极端,加上它又是关系到士人前途命运的考试作文,也就完全死板僵化了,特别是不准谈个人的思想观点,成为束缚士人思想的专制工具,也考察不出真才实学来。

八股文取士对教育影响巨大。

士人将主要精力用在作八股文上,学校也变成了八股文的训练基地。

不要说其他各种学术、技能很少有人问津,即便是儒家经典本身,都可以不必用功去学了。

最便捷的手段是学历届科举考试的范文,时人称为“程墨”、“房稿”。

由于《四书》内容有限,能作为八股文命题的更有限,所以只要记熟相当数量的范文,就很有可能撞上考试题目,而照葫芦画瓢,求得侥幸取中。

至于那些连应试本领都没有的人,还可以通过考场作弊来蒙混功名。

私带“小抄”进考场的手段到明清也发展到十分高超的程度。

更有效、更保险的办法是串通考官舞弊。

尽管统治者对科场舞弊的惩治严厉,但追求的利益太大,还是不断有人铤而走险。

可见科举制度到明清已发展到顶峰,也走到了穷途末路。

八股文取士的方法不断遭到有识之士的抨击,明末进步思想家顾炎武甚至认为八股取士的危害要甚于秦始皇的焚书坑儒。

但要真正改革科举的话,必须等到社会发生根本变化的时候。

第四章明清(鸦片战争前)的教育节次选择第二节明清的官学和书院
【本节教师提要】
一、中央官学
二、地方官学
三、明清的书院
一、中央官学
明太祖建都南京,建国学于鸡鸣山下。

明成祖迁都北京,同时保留南京为陪都。

将已改为北平府学的故元大都国子监又改成北京国子监,南京国子监依然存在,于是明朝国子监有南北两监之分。

清代京师国子监沿袭明代北京国子监,校舍规制更加严整。

原明南京国子监到清代改为江宁府学。

乾隆五十年(1785年)建成宏大的辟雍,成为国子监的主建筑。

明清国子监沿袭前代,又称太学,既是中央教育行政机关,也是全国最高学府,机构齐整。

明国子监隶属于礼部,清代成为朝廷独立设置的机构。

国子监长官为祭酒,副长官为司业,在彝伦堂办公。

教学管理机构为“五厅”:绳愆厅、博士厅、典籍厅、典簿厅和掌馔厅。

分别设有监丞、博士、典籍、典簿和掌馔等职。

“六堂”为学生编制所在和学习场所,指率性、修道、诚心、正义、崇志和广业六堂,有初、中、高三级。

清代国子监祭酒、司业、监丞、博士等职,均有满、汉之分,各设1人。

助教、学正、学录、典籍等职,有满、汉、蒙之分,往往并列而设。

明代国子监学生通称“监生”,依其来源分为四类:一是会试落榜的举人,称为举监。

二是地方官学生员选拔入监的,称为贡监。

明初规定府、州、县学每年贡举一名。

嘉靖以后,改为府学每年举2人,州学每二年举3人,县学每年举1人。

三是一定级别以上的官员及功臣后代,称为荫监;四是缴纳钱物而买到的监生资格,称为例监。

监生是一种社会政治身份,成为监生就意味着获得了作官的资格。

监生本人,连同家属二人都可免除徭役。

监内实行会馔即会餐制度,伙食标准是相当高的,不会馔则发给相应的钱物,家属也有一份。

另外,还发给冬夏服装,文具纸张及生活用品,有病由官府给予医治,待遇相当优厚。

清代国子监的生源也是这四个途径,依据是否具有府、州、县学生员的身份,分为贡生和监生两大类,前者的地位和待遇高于后者。

国子监的教学内容以《四书》、《五经》为主。

此外,明代学习《性理大全》,加读《说苑》、《大明律令》、《御制大诰》,还有习字、习射等。

清代学习《圣谕广训》,以及诏、诰、表、判等公文及策论的写作。

明代国子监教学沿袭元代,实行升堂积分制。

学生入学后入低级班(正义、崇志、广业堂)学习,一年半以后,文理通者升中级班(修道、诚心堂)学习,再过一年半,“经史兼通,文理俱优”者升高级班(率性堂)。

监生升入率性堂,则采用“积分制”,按月考试,一年积满8分为及格,可以待补为官了,不及格仍坐监肄业。

后来国子监生作官的出路越来越差,监生多走科举入仕之路,升堂积分制缺乏吸引力,逐渐名存实亡。

清代国子监六堂改为两两分级(率性、修道为高级,诚心、正义为中级,崇志、广业为初级),升堂实际上只是熬年头、看资历了。

明洪武五年(1372年),为满足当时官吏不足的需要,创立监生历事之制。

历事即“历练政事”,是实习官吏的制度。

凡在监10余年者,派到六部诸司实习吏事,并考察其勤惰。

历练3个月,进行考核,勤谨者送吏部备案待选,仍令继续历事,遇到官缺,依次补用。

表现平常的再令历练。

下等的取消历练资格,送还国子监读书。

清初改称拨历,监生坐监期满,即拨历各部院衙门实习吏事,每三个月考核一次,一年期满,送朝廷考察授官。

康熙以后停止拨历。

国子监对监生的管制严格,监内有繁苛的监规,绳愆厅就是专门纠察和惩治学生过错的地方。

一般学校最高惩罚不过开除学籍,而明代对监生还有服劳役、戴枷镣、充军乃至枭首示众等封建时代全套的惩治手段。

恩威并举,以达到彻底控制监生的目的。

除了国子监之外,明代还有专为皇族后裔子弟而设的宗学和学习军事技能的武学。

清代则有为拥有特权的基干统治队伍——八旗子弟设立的各类学校。

如八旗官学,由满、蒙、汉各旗各设学馆教授子弟,归国子监管辖。

还有圆明园护军营、火器营、健卫营以及各地驻防旗营所设立的学校。

宗人府管辖的宗学和觉罗学,对象是皇室后裔和其他觉罗氏后裔。

内务府管辖的咸安宫官学、景山官学,对象是皇城禁卫军的内三旗子弟。

八旗学校重点是学满文与骑射,是为了维护八旗子弟的固有传统,同时也兼习汉文和经史之学,以增强他们的文化素养。

二、地方官学
明清从京城到各地的府、州、县均有学校。

乡村还有社学、义学。

明清地方官学,由中央任命各省提学官(清叫学政或学院)负责领导。

提学官是省教育行政长官,他的任务是在其三年任期内,巡视省内各府、州、县学,检查教学质量,选拔入国子监学习和参加乡试的生员。

明清府学设教授,州学设学正,县学设教谕,各1人,作为正教官,副教官则统称训导。

明初规定学生的名额,府学40人,州学30人,县学20人。

后来,因为要求入学者增
加,便增加名额,原定生员为廪膳生员(国家供给膳食),新增加者为增广生员,名额与廪膳生员相同。

后又增设附学生员,名额不定,凡新录取的生员都是附学生员,再依次递升。

明清时只有府、州、县学生员才有资格参加科举考试,这就大大提升了学校的地位,学校的入学考试——“童试”,由应试考生都称“童生”而得名。

童试的考场叫文场。

童试实际上是科举的第一级预备考试,程序相当严格。

童试分“县考”、“府考”和“院考”三步进行。

县考由知县主持,一般要举行若干次考试,每次淘汰一定比例,至达到规定名额时送至府,由知府主持府考,再按规定名额取中,参加院考。

院考才是正式入学考试,也在府城举行,由本省学政亲临主持,分初试和复试两场,考试内容为《四书》文及诗、论等。

按规定的学额录取后,就成为本府学或本州县学的生员了。

生员俗称秀才,与一般老百姓相比,拥有良好的社会地位和种种优待。

地方官学的学习内容,不外乎《四书》、《五经》及理学著作,以及朝廷规定学习的推进教化的读物。

八股文训练自然是主要内容。

生员以自学为主,一般并不需要在校学习。

一年一度的岁试是考核生员的主要措施,考一二等者获得升级,考四等以下者则要受到降级等惩罚。

逢科举开科前各官学举行科试,考一二等者获得参加乡试的资格,或被贡入国子监。

明清地方官学的教育目的,一方面是为了“育人才”,更重要的是为了“善乡俗”,行使一方教化中心之责。

地方官学的校舍构建是很讲究的,都是孔庙与“学宫”并立,体现学习圣贤之道的宗旨。

在孔庙大成殿前祭孔及举行其他推进教化的礼仪,是学校重要的集体活动。

棂星门是学宫外的标志性建筑,泮池则是学宫内特有的设施,象征教化流传。

学宫的主建筑为明伦堂,体现了“明人伦”的封建教育目的。

生员学习的地方称为“斋”,一般是府学四斋,州学三斋,县学两斋。

显然容纳不了全体生员学习,也说明地方官学主要是教化中枢,而不是一般的教学场所。

统治者对地方官学生员也是严加管制的。

明太祖向全国各地学校颁布禁例十二条,刻在卧碑上,其要点是严禁师生议论国是,干预地方政务。

要求他们遵纪守法,尊师重道,潜心治学,以求得到朝廷重用。

清代又颁行了新卧碑,共七条,内容与明代大同小异。

康熙、雍正时又颁布“圣谕”,也主要是告诫训示读书人的。

都是着眼于从思想上和政治上控制知识分子,并非一般教学和管理意义上的具体学规。

三、明清的书院
明清书院的发展可以说是几度兴衰。

明初,因为汉族统治恢复,提倡科举,重视官学,士人也都热衷于正统学业,书院受到冷落。

明中叶后,因为科举越发僵化,官学有名无实,一些理学家为救治时弊,多立书院,授徒讲学,于是,书院兴盛起来。

当时书院讲学最为著名的是理学大师湛若水和王阳明。

他们驻足之处,必建书院,聚徒讲学。

他们提倡心学,在理学中别树一帜。

他们的弟子后学继续建立书院,聚徒讲学,于是,书院讲学之风盛行一时。

书院的自由讲学与统治者的文化专制不相容,明中叶后日趋腐败的政治必然遭到儒家士大夫的批评,双方的矛盾越来越加强。

所以,从嘉庆、万历以后,朝廷先后四次下令禁毁书院。

但是,因书院有广泛的社会基础和强大的生命力,很快又得以恢复。

明代最著名的书院是位于江苏无锡的东林书院。

原为宋代学者杨时讲学的场所。

明正德年间,乡人邵宝继承杨时讲学之志,重建书院,谓之“东林”,王阳明为之作序。

万历三十二年(1604年),被明政府革职的顾宪成和高攀龙等复建东林书院,扩大规模,聚徒讲学,并订立《东林会约》。

正如顾宪成为书院题的对联所说的:“风声雨声读书声,声声入耳;家事国事天下事,事事关心。

书院以追求“为圣为贤”的“实学”为务,常议论朝政得失,抨击权贵,揭露腐朽。

每逢会讲,远近赴会者常数百人,就连“草野齐民”、“总角童子”,也可以到书院听讲。

于是,在江南形成一个著名的学派——东林学派,影响则蔓延到全国,东林党人在京师也办起了首善书院,打破了都门不敢讲学的戒律。

东林学派与以魏忠贤为首的
宦官集团尖锐对立,于是再一次招致“尽毁天下书院”的迫害行动。

东林书院被毁废,东林党300多人被逮捕、杀害。

清代初年,统治者推崇科举和官学,对书院采取抑制的态度。

顺治九年(1652年),明令教官、生儒务将平日所学经书义理躬行实践,不许别创书院群聚徒党,空谈废业。

但是一些思想家和教育家仍坚持书院的讲学活动。

南有黄宗羲讲学于海昌、姚江等书院,北有颜元主讲于直隶漳南书院,西有李顒主讲于陕西关中书院。

在这种禁而不止的形势下,清政府感到抑制书院的政策不行,还不如加以提倡,使它为我所用。

雍正十一年(1733年)诏谕在各省设立书院,同时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加强对书院的管理和控制。

书院的生徒,由各州县选拔。

对山长、教师的考核、惩罚、提调,也由地方当局办理。

政府为书院拨给经费或置学田,使其经费有所保证。

由于官学和科举已完全合流,而官学的教学容量又很有限,所以也需要兴办书院作为官学教育的补充,特别是向生员提供学习场所。

这类的书院占到清代书院总数的90%以上,在教学内容上,以科举文字的训练为主,实际上可以看作是官学的分校或官学的读书场所。

如北京的金台书院,就是由顺天府主办,供国子监贡监生、京师生员在此修业,也招收部分童生,官方给予生活津贴(称为“膏火”)。

一些大书院的建筑,已与官学相通,也有孔庙之设,同时又体现书院读书学习的典雅特色。

清代中后期,书院高度发达,遍布各地,连少数民族聚居地方也办有书院。

尽管大多数书院已官学化,但毕竟还是读书学习的场所。

也有部分书院仍保持研究型的本色,如嘉庆、道光年间著名学者阮元创办的杭州诂经精舍和广东学海堂,就是当时训诂考据学研究与教学的重点场所。

“专勉实学”是两所书院的教学宗旨,注重扎扎实实做学问,编撰出版了1400卷的巨著《皇清经解》。

还出版了《沽经精舍文集》和《学海堂集》,体现了治学的巨大成果。

第四章明清(鸦片战争前)的教育节次选择第三节蒙学和蒙养教材
【本节教师提要】
一、蒙学的办学
二、蒙学的教学
三、蒙养教材
一、蒙学的办学
蒙养教育,即儿童初级阶段的教育。

在中国古代,官方办学的重点放在高等层次的精英选拔型教育上,除举办宫廷贵族子弟的小学外,没有条件也没有必要在社会上大办初等教育,蒙养教育主要是由家庭教育来承担,而私学则为那些没有能力或没有精力进行家庭教育的人家提供蒙养教育的机会。

进入科举时代以后,"学而优则仕"成为凡有条件的子弟追求的目标,于是蒙养教育大为扩展。

苏轼自称他8岁入学,以道士张易简为师,受业的学童有几百人。

陆游说:"农家十月,遣子弟入学,谓之冬学。

所读《杂字》、《百家姓》之类,谓之村书。

"可见宋代的蒙学已相当发达,乃至影响到少数民族统治的辽、金、元。

到明清时期,蒙学已遍布城乡,教育水平也有进一步提高。

民间举办的蒙学可统称为私塾。

私塾的办学一般有三种形式:一是由富裕人家聘请教师前来设立的"家馆",专教自家子弟及亲友子弟。

二是由一村一族集资建立的村学或族学,延请教师教其子弟。

三是塾师在自己家里,或借祠堂、庙宇,或租借他人房屋设馆,招收附近学童就读,这一类才是严格意义上的私塾,在蒙学教育中最具有代表性。

二、蒙学的教学
明清私塾的教学不一,有的一直教完《四书》并通一经,使学生达到参加童试考秀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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