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市人民检察院智慧检察应用融合平台项目采购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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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市人民检察院智慧检察应用融合平台项目采购需求
一、采购内容及要求
1.项目背景
在XX省全面推进数字化改革的背景下以及信息化技术的发展趋势中,检察机关为了提升法律监督质效,重塑系统性、全方位监督的制度体系,亟需借助数字化思维,搭建全方位数字化平台。

(1)针对民事检察中的智慧辅助办案场景
进入新的发展阶段,与人民群众在民主、法治、公平、正义、安全、环境等方面的新需求相比,法律的执行和实施仍是亟需补齐的短板,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职能作用发挥还不够充分。

(2)针对公益诉讼检察中的检察职能一体化建设场景
目前,公益诉讼检察存在职能分散、多头负责,部门之间数据难以打通共享,部门协调不通畅,造成群众对检察机关的职能不清楚不了解,案件流程和结果无感知等问题。

因此,全面打通各部门数据壁垒的工作迫在眉睫,建立一个集合办案指挥、流程管理、平台融合的公益诉讼大数据智能研判应用平台确有必要。

(3)针对未成年人检察中的精确监督场景
未成年人保护是事关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一项系统工程,需要各职能部门协力推进,检察机关要坚持督导而不是替代,在工作中必须紧紧依靠、推动落实,注重沟通配合、凝聚共识,助推形成齐抓共管、多赢共赢的未成年人保护大格局。

近年来,XX市人民检察院认真贯彻落实高检院和省院会议精神,不断提升未检工作创新发展水平,延伸检察职能,注重与职能部门的沟通协作,取得了一定成果。

但应当注意到,当前检察机关参与社会治理还存在一些困难,未成年人保护大格局尚未真正建立健全。

综上所述,通过建设智慧检察应用融合平台,将民事检察、公益诉讼检察、未成年人检察整合于一体,实施智慧辅助办案、公益诉讼指挥、未检线索监督等服务。

打破办案场景限制,创新工作模式,有力提升办案质效,着力打造“XX数字检察”,
促成智慧检察监督的转型升级,为单元办案、集成监督提供科技支撑,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2.总体架构
充分考虑系统的可靠性、稳定性、可扩展性、可维护性和安全性,总体系统架构采用J2EE技术架,包括基础设施层、数据存储层、数据层、应用支撑层、业务应用层、应用交互层和保障层。

系统的重构设计基于现有系统,充分考虑局方在网络、数据、应用和安全等方面的多样化需求,系统整体规划,分层设计,既保证有良好的扩展性和灵活性,又保证其规范性和安全性。

3.项目建设主要内容
二、实施进度和地点
1.实施进度:合同签订后2个月内完成系统开发并上线试运行,试运行1个月后组织项目验收,验收合格后正式交付使用。

2.实施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三、软件知识产权
1.本项目的定制软件开发部分所有权和知识产权归采购人所有。

2.涉及的源代码(含质保期内的后续升级版本)必须遵循相关标准和规范,并无条件提交给采购人。

3.涉及接口的必须遵循相关标准和规范,向下部署的,必须无条件开放所有接口且满足国家共享相关规定要求,项目承建单位(施工单位、实施单位)有义务配合采购人做好有关信息共享工作。

4.本项目在开发、使用和维护过程中接触到的采购人的所有资料,未经采购人授权代表书面许可,不得留存,私自查阅及向任何第三方泄露。

5.本项目的设计开发专利申请权、技术秘密的使用权和转让权归采购人所有。

四、开发过程管理
项目整体管理遵从规范的项目管理方法(ISO9001认证)
1.项目会议
项目例会:由采购人牵头,无特殊原因,每两周召开一次项目例会,原则上项目例会要求中标人项目经理出席,如有特殊原因不能到会,需提前向采购人说明;
不定期交流会议:中标人与采购人临时性的交流讨论会,由中标人负责起草会议纪要,邮件发送给采购人项目负责人。

2.计划报审制
中标人对项目建设计划内部评审后应提交采购人进行审核,中标人应严格按照评审后的计划开展项目工作,并对项目执行情况进行跟踪。

在项目进展过程中如因客观因素造成计划延后,中标人应书面向采购人提交计划延期申请报告或事先向采购人提交项目计划延期申请,同时递交新的项目计划,在采购人同意后,方可进行计划变更。

五、验收标准
1.验收根据招标文件中相关技术要求进行,由采购人负责实施;
2.验收的依据:
(1)国家强制标准;
(2)合同和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及评标时的相关承诺;
(3)中标人提供的技术规格。

六、保密要求
为切实保障政务网络和信息安全保密,遵守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行政规章的有关规定,严格执行信息安全管理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实施办法》和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为确保所涉及的国家秘密和工作秘密的安全,结合项目实际,双方需要签订保密协议,内容如下:
1)保密范围:
中标人为采购人提供技术服务的员工接触的各部门基础数据、掌握采购人安全保密措施、各项参数等,以及采购人场地环境、硬件、软件、电子信息和所有资料内容(以上保密内容简称专有信息)。

2)保密责任
1.采购人有权对中标人及其参与本项目工作的职员进行保密监管。

中标人应配合甲方对有关人员进行审查、教育培训,及时调整不合适的人员。

2.中标人必须在签定本保密协议后,才可派遣技术人员入驻采购人办公,并只允许所派遣的技术人员使用采购人提供的有关专有信息。

3.中标人同意严格控制采购人的专有信息,保证不向第三方泄露甲方提供的任何专有信息,并对该专有信息的提供管理良好的安全保密措施。

4.中标人不能将采购人的专有信息用于其它任何目的。

除中标人直接参与本项目的职员之外,不将专有信息透露给其它任何人。

中标人及其参与本项工作的员工严禁在系统建设及维护中私设“后门”、通过互联网进行远程维护等非法操作。

严禁私自使用、查询、复制资料信息。

如中标人须对外使用采购人所披露的信息时,不确定该信息是否为保密信息,需向采购人书面查询,由采购人给予书面回复以确定该信息是否为保密信息。

5.中标人应对参与项目以及可能接触到本协议专用信息的工作人员进行告知,并应当与其另外按照本保密协议的要求签订保密协议。

6.中标人发现保密范围内的有关事项已经泄露或可能泄露时应当报告采购人,并及时采取补救措施。

7.当采购人要求中标人交回专有信息时,中标人应当立即交回所有书面的或其他形式的专有信息以及所有描述和概括该专有信息的文件资料,不能以任何形式保留或擅自处理。

8.保密期限:长期
9.违约责任:中标人出现泄密情况,造成的损失由中标人承担所有责任。

七、售后服务、质保
质保期:本项目要求免费提供为期1年的质保服务。

质保期从所有软件安装集成调试完毕,验收合格之日开始计算。

质保期内质保要求如下:安排相关技术工程师不定期进行软、硬件系统巡检服务,数据运维,系统检测、排除隐患、安全漏洞修复,平台升级、功能完善、流程优化,系统问题整改等,对系统的整体运行状态进行评估分析。

八、培训要求
投标方应免费提供全面培训1场,提供培训教材和培训环境。

投标方应编制详细的培训方案,培训人数不少于10人,平均培训课时不少于2天/人。

培训具体时间在合同生效之后由双方协商安排。

九、付款方式
采购合同生效后七个工作日内向中标人预付合同总价的40%,所有设备到现场,经采购人清点验收后,采购人支付合同总价的30%,项目完成经验收合格后,采购人支付合同总价的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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