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厂务公开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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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公司内部管理,提高工作效率,确保公司各项规章制度公开、透明,保障员工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涉及公司生产经营、人事管理、财务管理、
安全生产等方面。
第三条公司厂务公开应当遵循以下原则:
1. 公开、公平、公正;
2. 及时、准确、全面;
3. 便于员工了解、参与和监督。
第二章公开内容
第四条公司厂务公开内容主要包括:
1. 公司章程、规章制度及修订情况;
2. 公司发展规划、年度工作计划及实施情况;
3. 公司财务状况、成本核算、收益分配;
4. 重大投资、融资、担保、捐赠等事项;
5. 重大合同签订、变更及履行情况;
6. 重大人事任免、招聘、培训、考核;
7. 重大安全事故、环保事故、质量事故的处理情况;
8. 员工工资、福利、社会保险;
9. 员工投诉、举报、申诉的处理情况;
10. 其他需要公开的事项。
第三章公开方式
第五条公司厂务公开方式包括:
1. 张贴公告:在公司公告栏、办公室、车间等显眼位置张贴公告;
2. 内部网络:在公司内部网站、局域网等平台上发布公开信息;
3. 会议室会议:定期召开厂务公开会议,向员工通报公司相关情况;
4. 员工代表会议:组织员工代表参加公司重大决策,听取员工意见和建议;
5. 其他方式:根据实际情况采取其他公开方式。
第六条公司厂务公开信息应当及时更新,确保信息的准确性和有效性。
第四章公开时间
第七条公司厂务公开时间如下:
1. 公司章程、规章制度及修订情况:在制定、修订后及时公开;
2. 公司发展规划、年度工作计划及实施情况:在年度工作计划制定后及时公开,实施过程中定期更新;
3. 公司财务状况、成本核算、收益分配:每季度末公开;
4. 重大投资、融资、担保、捐赠等事项:在事项发生或决策后及时公开;
5. 重大合同签订、变更及履行情况:在合同签订、变更或履行完毕后及时公开;
6. 重大人事任免、招聘、培训、考核:在任免、招聘、培训、考核结束后及时公开;
7. 重大安全事故、环保事故、质量事故的处理情况:在事故发生后及时公开;
8. 员工工资、福利、社会保险:每月底公开;
9. 员工投诉、举报、申诉的处理情况:在处理结束后及时公开;
10. 其他需要公开的事项: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公开时间。
第五章监督与责任
第八条公司设立厂务公开领导小组,负责公司厂务公开工作的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第九条员工对厂务公开工作有监督权,有权向公司提出意见和建议。
第十条公司各部门、各岗位负责人对厂务公开工作负有直接责任,应当确保公开信息的真实、准确、及时。
第十一条对违反本制度,不履行厂务公开职责或泄露公司秘密的,公司将依法依规追究相关责任。
第六章附则
第十二条本制度由公司厂务公开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第十三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