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要知识点】司法考试民事诉讼与商事仲裁的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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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知识点】司法考试民事诉讼与商事仲裁的关系
司法考试民事诉讼与商事仲裁的关系:
(1)假设某法院受理本案后,金辰公司在答辩中提出双方有仲裁协议,法院应如何处理?()
A.裁定驳回起诉
B.裁定不予受理
C.审查仲裁协议,作出是否受理本案的决定书
D.不审查仲裁协议,视为人民法院有管辖权
【正确答案】A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民事诉讼与商事仲裁的关系。
选项A正确,选项B、C、D错误。
《仲裁法》第二十六条规定,当事人达成仲裁协议,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未声明有仲裁协议,人民法院受理后,另一方在首次开庭前提交仲裁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驳回起诉,但仲裁协议无效的除外;另一方在首次开庭前未对人民法院受理该案提出异议的,视为放弃仲裁协议,人民法院应当继续审理。
如果某法院受理本案的话,则此时不再存在不予受理的情形,金辰公司提出有仲裁协议的,法院应当裁定驳回起诉。
学员问:《仲裁法》第二十六条规定,当事人达成仲裁协议,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未声明有仲裁协议,人民法院受理后,另一方在首次开庭前提交仲裁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驳回起诉,但仲裁协议无效的除外;另一方在首次开庭前未对人民法院受理该案提出异议的,视为放弃仲裁协议,人民法院应当继续审理。
如果某法院受理本案的话,则此时不再存在不予受理的情形,金辰公司提出有仲裁协议的,法院应当裁定驳回起诉,请用例子说明这几句话的含义。
我们老师回复:比如说甲乙之间达成了仲裁协议,后来甲向法院起诉但是未声明有仲裁协议,法院受理了甲的诉讼,若乙在首次开庭前提交仲裁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驳回起诉,但是如果仲裁协议无效,法院是受理该案的。
如果说乙在首次开庭前未对人民法院受理该案提出异议的,视为放弃仲裁协议,人民法院应当继续审理甲提起的诉讼,
该题若金辰公司在首次开庭前提出有仲裁协议,仲裁协议有效的话,法院应裁定驳回起诉。
结语:司考大致的时间轴:3月份感性认识司考——4月份开始备考——5月份公布大纲——6月份网上报名——7月份现场确认——8月份打印准考证副证——9月考试。
选择适当的方法可以节省很多时间,使你走上成功的捷径;但如果选择方法错误,可能会使你误入歧途,导致失败。
司法考试不仅仅是智力的考验,同时还是一个方法的较量。
煮水要不间断地持续加热,直到煮开,这样才省时、省力。
司法考试就像煮开水一样,要集中火力,一鼓作气、直到突破。
否则,不论上一年考多少分,只要没通过就都是没有烧开的水,在第二年的备考中又都得“回零”从常温开始煮,基础基本一样,如果在第二年不加倍努力,仍然会“烧不开”。
最后祝同学们都能顺利通关,大家下载学习也是对我们的支持!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