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文化厅关于实施青年艺术人才培养新松计划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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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文化厅关于实施青年艺术人才培养新松计划的
意见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浙江省文化厅
•【公布日期】2006.09.20
•【字号】浙文艺[2006]28号
•【施行日期】2006.09.20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教育综合规定
正文
浙江省文化厅关于实施青年艺术人才培养新松计划的意见
(浙文艺〔2006〕28号)
省属各有关单位:
2005年8月,省委十一届八次全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加快建设文化大省的决定》提出了要大力实施包括“文化人才工程”在内的文化建设“八项工程”,按照人才强省的总体部署,在文化领域重点培养“五个一批”人才,建立和完善人才培养机制,制定和实施人才培养计划,创新人才培养机制。
根据这一精神,我厅将于2006年起实施浙江省青年艺术人才培养“新松计划”,作为落实“文化人才工程”的重点举措和子项目,以进一步推动和加强青年艺术创作、表演人才队伍建设,增强我省舞台艺术发展后劲,推进文化大省建设。
具体实施意见如下:
一、指导思想及工作目标
(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五中全会精神,按照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着眼于加快文化大省建设、繁荣舞台艺术事业的目标,进一步加强省级文化系统青年艺术人才队伍建设,努力推出一批德艺双馨、内外兼修、富有潜质的拔尖
青年艺术创作、表演新人,形成有利于多出精品、多出人才、多出效益的人才培养新机制。
(二)工作目标:用5年时间,每年投入200万元,每年实施5-10项青年艺术人才培养项目,推出一批艺术新人。
二、2006年度项目安排
(一)年度拔尖青年艺术人才培养专项资助
从省内国办艺术院团(主要为省属院团)推荐的拟申请拔尖青年艺术人才培养专项资助的候选人名单中严格筛选出年度拔尖青年艺术人才培养专项资助人选1-3名,对其提交的学习深造、交流访问、艺术实践或个人专场演出等形式的活动予以专项资助,力争每年至少推出1-2名具有较高艺术水准、有较大影响力的艺术新人,探索我省拔尖青年艺术人才培养新机制。
(二)举办全省青年戏曲表演人才高级研修班
委托浙江艺术职业学院举办2006年全省青年戏曲表演人才(花旦)高级研修班,由市级文化主管部门申报推荐,从全省各专业戏曲表演团体中选拔优秀青年戏曲(花旦)表演人才参加高级研修班学习,邀请国内著名戏曲(花旦)表演艺术家担任主课老师,浙江艺术职业学院安排相应辅课教师。
时间为期15天,学员人数控制在20人内。
(三)举办个人艺术专场和青年创作人员新作品演展周
以宣传文化“五个一批”人才为重点,在省属院团、艺术院校范围内,资助有一定艺术成就和继续培养潜力的业务尖子举办个人艺术专场,选拔青年创作人员创作的优秀新作品,组织新作品演展周活动,并加大新闻宣传和市场推广的力度,努力提高青年艺术人才的知名度和影响力。
(四)推动省属艺术院团青年表演人员基本功评比考核活动
要求并推动省属艺术院团每年组织本院团青年表演人员的基本功评比和专业考
核活动,根据不同专业类别,不定期组织“省属艺术院团优秀青年艺术人才业务竞赛”活动,加大优秀青年艺术表演人才业务基本功训练的考核和奖励。
具体办法另行制订。
(五)制订越剧拔尖表演人才培养计划
在全省国办越剧表演团体中选拔优秀人才,精心培养、重点包装、加大宣传,营造良好的越剧拔尖表演人才的成长环境。
支持浙江艺术职业学院与浙江小百花越剧团等重点越剧表演团体联手开办重点培养优秀新人的越剧专业委培班,加强艺术院校为越剧表演团体输送优秀新苗的“造血功能”。
三、保障措施
(一)经费保障:实施青年艺术人才培养“新松计划”是落实我省“文化人才工程”的实际举措。
每年将专项安排200万元,专门用于青年艺术创作、表演人才的艺术创作、表演实践,以确保扶持资助项目的落实。
(二)激励措施:每年组织青年艺术人才艺术评比展演活动,重点针对艺术创作、表演新人,搭建有利于优秀人才脱颖而出的活动平台,并出台相应的评奖制度和激励措施,形成有利于青年人才成长的扶持激励机制。
(三)舆论营造:每年安排一定的新闻宣传和市场推广专项资金,专门用于宣传和推介德艺双馨、内外兼修、富有潜质的青年艺术创作、表演新人,营造有利于青年艺术人才成长的舆论氛围。
(四)机制创新:结合每年青年艺术人才培养工作的具体实践,注重资金使用效益,不断总结经验,努力创新青年艺术人才培养机制,积极推广成功经验和有效做法。
(五)突出重点:以省属院团为重点,兼顾面上。
省属各艺术院团结合本单位专业发展的需要,在每年1月底前申报专业人才资助项目(1-2项)和高级研修班推荐人选(1-2名)。
由厅青年艺术人才培养“新松计划”实施工作领导小组对申
报项目予以审定,在每年2月底前确定年度青年艺术人才“新松计划”实施方案。
对其他国办院团和民营院团,每年根据工作需要和资金情况予以适当安排。
四、组织机构
组建省文化厅青年艺术人才培养“新松计划”实施工作领导小组,对青年艺术人才培养“新松计划”实施工作进行总体把握和业务指导。
工作领导小组人员组成如下:
组长:杨建新
副组长:赵和平杨越光
成员:周冠均方培新楼如松徐坚胡雁
陈叶萍朱丽仙宫建平
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有关工作,周冠均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二OO六年九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