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信托贷款通道业务介绍
“大资管”背景下银行通道类业务的风险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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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资管’ ’ 背景下银行通道类业务的风险思考
桓 宇 长 沙 银 行 湖南长沙 4 1 0 0 0 5
摘 要 :“ 通 道 类 业 务 ” 是 一 个 相 对 宽泛 的 说 法 , 由于 项 目和 客 户 两 边 的终 端 资 源 多数 还 是 掌握 在 银 行 手 中 , 。 同业之 间的通道合作 , 为 了解 除彼此 的担忧 , 通常会有一份 “ 抽 通道类业务最早 出现在银行与信托公 司之 间的合作 , 但 由于 屉协议 ” , 也 就是隐性担保 合 同, 但这样 的担保 合 同如果没有得 就意 味着脱 离 了银行 内部的风 险监控 , 也没有 匹 信托公司在银信合作模 式中的风险收益不匹配 , 且 绕开了现行 的 到总行 的授权 , 银 行监管政策 , 银监会2 0 1 0 年先后 出台了 “ 一个办法 三个 通知” 配风险资本 的约束。 对 银信合 作进行 强力打压 。但 2 0 1 2 年证 监会 发文放开 了券商 的 随着2 0 1 3 年1 0 月份工 商银行在其 官 网正 式推 出首单银行 资 资产管理 业务 , 以及 同年 l 1 月1 日起施 行的 基 金管理公 司特 定 管计划——超高净值客户专属多享优势系列产 品, 标志着银 行资 客户资产管理业务试点办法 》允 许基 金公司设立专 门的子公司 , 管的启幕 。这意味着 以往的通道类业务将受到冲击 。不过 , 银行 通过设立专项资产管理计划 开展 资产管理业务 , 加上保 险公司也 在分享资管盛宴的 同时 , 更应该充分利用 自身风险评估 技术 的优 加入 与银行合作 的队伍 , 证券 、基金 以及保 险公 司成为 了银行 监 势 , 在提供资产管理服 务的同时 , 减少对通道 的依赖 , 努力完善风
信托 通道业务 原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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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托通道业务原理
信托通道业务是一种金融服务,其原理是基于信托法律关系进行的。
具体来说,信托通道业务是指信托公司通过与委托人(通常是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签订信托合同,为委托人提供资产管理和投资服务,以实现委托人的财富管理和增值目标。
在信托通道业务中,信托公司作为受托人,按照信托合同的规定,为委托人提供投资、贷款、融资等金融服务。
这些服务都是基于信托法律关系进行的,即信托公司作为受托人,为委托人提供服务并管理其资产,但这些资产的所有权不属于信托公司,而是属于委托人。
信托通道业务的特点是,通过信托法律关系将不同行业的金融机构联系在一起,实现跨行业合作。
这种合作模式可以降低风险、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优化资源配置,同时也可以为金融机构带来更多的业务机会和收益。
需要注意的是,信托通道业务也存在一定的风险和监管问题。
由于信托公司与委托人之间存在信息不对称和利益不一致的情况,因此可能存在道德风险和利益冲突问题。
此外,由于信托通道业务涉及的资产规模较大,因此也可能存在市场风险和流动性风险等问题。
因此,在开展信托通道业务时,需要加强风险管理、合规管理和监管合作等方面的措施。
银行创新通道类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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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创新通道类业务“通道类业务”,就是商业银行受到监管指标约束和政策限制,没有相应的存款和资本做支撑发放贷款,或不得向某些行业(如房地产)、政府融资平台等直接发放贷款,为此银行转而通过“理财产品”的形式“吸储”,之后用理财产品募集的资金认购信托公司、证券公司等发行的资产管理类金融产品,而这个金融产品的投向,其实就是银行事项选定好的项目或房地产企业、政府融资平台限制性行业。
通道类业务是一个通俗的说法,由于项目、客户两头资源都掌握在银行手中,信托、券商或基金公司,只是利用牌照出一个方案,甚至形式上过一下账而已。
通道类业务最早是银行与信托公司合作,尤其是2011年四季度前,信托公司帮助银行信贷资产由表内转表外,主要以信托计划对接银行理财产品的形式进行。
但由于信托公司在银信合作模式中的风险收益不匹配,且对现行银行监管的绕道而行,银监会对银信合作进行了明文限制。
然而2012年证监会发文放开了券商的资产管理业务,以及11月1日起施行的《基金管理公司特定客户资产管理业务试点办法》允许基金公司设立专门的子公司,通过设立专项资产管理计划开展资产管理业务,同时随着泛资产管理时代的到来,保险公司也加入与银行合作的队伍,证券公司、基金公司以及保险公司成为了银行监管套利的新通道。
银信合作、银证合作、银基合作、银保合作等通道类业务的模式有一个基本的共同点:就是信托公司、证券公司、基金公司以及保险公司利用他们能够开展资金管理业务的功能,通过发行信托计划(信托公司)、资金管理计划(证券公司)、专项资产管理计划(基金公司)、资管债权投资计划(保险公司)等与银行理财产品进行对接,其中银行负责挑选合适的项目并发行理财产品募集资金,合作的信托、证券等公司则负责为理财产品设立资金管理计划,以此实现项目和资金的对接。
通道类业务主要有两种功能:一是将表内资产转表外,逃避信贷规模和资本约束;二是将资金投向限制性行业企业,逃避政策管制。
逃避信贷规模和资本约束的通道类业务:如银行理财资金投资于一个券商定向资产管理计划(或单一信托),后者再投资于保险资产管理公司的资产管理计划,然后再以保险资产管理公司的名义存入协议存款。
通道业务合同效力及受托人责任的最新裁判规则
![通道业务合同效力及受托人责任的最新裁判规则](https://img.taocdn.com/s3/m/9fb57d4ff4335a8102d276a20029bd64783e6292.png)
通道业务合同效力及受托人责任的最新裁判规则通道业务或事务类信托,根据2019年8月7日最高法院民二庭发布的《全国法院民商事审判工作会议纪要(征求意见稿)》(下称“纪要(稿)”)第93条,是指“当事人在信托文件中约定,委托人自主决定信托设立、信托财产运用对象、信托财产管理运用处分方式等事宜,自行承担信托风险,受托人仅提供必要的事务协助或服务,不承担信托财产管理职责的”这一类业务。
通道业务中受托人也是信托合同中的当事人,其是否应承担信义义务,学理看法与司法实践不一致。
权威信托法学者认为,只要构成信托关系,受托人则应无条件承担信义义务,即信义义务是信托当事人的法定义务。
如王涌教授认为,“信托关系的信义义务并不规定在合同当中,就信义义务来说,即使合同没有规定,它也是一种法定的义务。
”(见《家族企业》2019年06期《什么是信托的信义义务》一文)赵廉慧教授亦认为,“(通道业务中)受托人的义务包含约定的义务和法定的义务,本质上是法定的,目的是对受益人进行法定的保护。
这种义务可以根据信托文件进行约定,但是不可以根据约定加以排除,否则很难想象会存在一个受托人不存在任何信义义务的信托,受益人的利益也无从保护。
”(见《金融时报》2017年7月10日第008版《通道业务中受托人义务如何界定》一文)然而,这一观点在司法实践并未获得全面的支持。
目前,多地法院案例认为,信托当事人之间是信托合同关系,其权利义务关系可由当事人意思自治,并通过合同条款进行具体约定。
这些约定甚至可以排除信义义务的适用。
这一点在有关通道业务纠纷的裁判案例中体现得尤为突出。
1、通道业务合同效力的最新司法精神纪要(稿)第93条对资管新规出台后过渡期内通道业务的效力作出了安排,即认定该类通道业务“如果不存在其他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情形”则有效。
该观点早在最高法院(2015)民二终字第393号、(2015)民二终字第401号两案中即有所体现,最高法院在前述两案中认为,“本案所涉信托贷款发生在2011年,属上述金融监管政策实施前的存量银信通道业务。
信托介绍信托发展信托前景及信托功能信托行业及信
![信托介绍信托发展信托前景及信托功能信托行业及信](https://img.taocdn.com/s3/m/7d0b5e95a8114431b90dd892.png)
目录第1章绪论1.1 研究的背景和意义信托业作为与银行、保险、证券相并列的四大金融子行业,在西方具有悠久的历史,并逐渐发展成现代意义上的信托业。
信托作为单独的金融子行业有着特有的功能,简要概括即“受人之托、代人理财”,从国民经济的角度出发则有着财务管理、资金融通、沟通和协调经济关系以及服务社会公益事业的功能。
从发达1并国外对信托制度,包括信托的职能、信托的特征等有着较多的研究。
对于信托业,很少有文献将其作为单独的行业来研究,主要是将除银行之外的各类金融机构统称为非银行金融机构,进行综合性的阐述及研究,更多的是将信托作为一个市场化的领域,对所涉及的信托法律法规的研究及解读,或者对具体信托种类进行深入分析及研究。
1 刘金凤、许丹、何燕婷.[M].《海外信托发展史》.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2009年版P271-272Anjali Kumar(1997)将非银行金融机构分为两类:第一类包括证券经纪商、提供类投行业务的全能型银行、零售银行以及信托投资公司等。
第二类就是履行信托责任以及管理客户财产的非银行机构,包括共同基金、养老基金、投资公司以及银行信托部等。
通过研究美国、欧盟以及新兴市场国家的非银行金融机构后Anjali Kumar认为,这些非银行金融机构通过直接与银行竞争,实现财富的多元化,民间储蓄得以更加顺畅地流入市场,促进了市场效率。
场的作用。
应鼓励不同类型的信托,并强调利益性以及节约性。
另外,如Modigliani、Franco(2004),Cartano、David(2007)等对年金信托的讨论;Olson、Russell(2003),Spangler、Timothy(2008)等对证券投资信托的讨论;Dennis、Paul(2000),Stephen(2007)等对房地产投资信托的讨论等,都是国外学者对信托具体领域的深入研究。
1.2.2信托国内研究现状在国内,不少学者通过研究西方国家的信托理论以及信托制度在各国运用的失败和成功的经验教训,结合我国的基本国情以及信托历史背景及演变过程,对我国是不是需要信托业、目前我国信托业发展困境以及未来信托业的发展方向等问题进行了很多讨论。
信托业务分类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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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托业务分类标准1.根据信托行为的性质分类根据受托人是否接受信托,可以分为民事信托和商事信托。
民事信托:涉及的法律依据是基于民法的范围,不以营利为目的,任何民事主体都可以成立。
比如涉及个人财产管理、抵押、出售、继承和管理的信托。
商事信托:又称营业信托,以营利为目的,以商法为法律基础。
一般不允许自然人从事商业信托。
受托人依法取得经营资格或者许可证。
经济市场上的信托大多是商业信托。
2.按客户数量分类根据委托人数量和是否征集公物,可分为单一信托和集合信托。
单一信托:客户只有一个,多为机构,交易结构简单。
根据委托人的意愿,对信托财产信息进行单独管理。
信托计划信息无需披露。
比较常见的单一信托计划是银信合作项目。
集合信托:往往由受托人结算。
客户不仅仅是二加二。
信托财产是许多委托人个人财产的集合。
披露材料需要详细的信息。
大多数个人投资者投资于集合信托。
3.根据信任关系建立信任关系的分类根据信托成立的原因,是否是当事人的意思表示,分为任意信托和法定信托。
一种任意的信任:这种信任的建立是基于当事人的自由,不受外力的干预。
法律信托:根据法律,或法律,或基于当事人解释的法律而设立的信托。
信托业务分类标准有哪些(信托种类大全知多少)4.受益人是否被归类为客户根据信托利益是否属于委托人,分为利己信托和他利信托。
自利信托:委托人对自己利益的信托是受益人。
他利于信任:委托人不是为了自己,而是为了第三方的利益而设置的信任。
例如,为了安排委托人死亡后的利益受益,受益人往往是其后代或亲友5.根据信托目的分类根据信托的目的和受托人行为的差异,可以分为担保信托、管理信托和处分信托。
保证信托:旨在保证信托财产和安全的有效管理和增值,而非信托财产的有效管理和增值。
比如承诺商业银行回购其贷款债权作为信托产品。
管理信托:又称财产管理信托,是在不改变信托财产原有形式和方式的情况下进行的一种管理信托财产的行为。
最典型的房地产信托是租赁。
信托信托:目的是利用对信托财产的使用、支配和处分来增加信托财产本身或受益人的价值,以实现信托收益的最大化。
信托贷款
![信托贷款](https://img.taocdn.com/s3/m/4ea5c3f24afe04a1b171de0d.png)
1定义编辑信托贷款是指信托机构在国家规定的范围内,制定信托发行计划,募集资金,通过信托计划募集的信托资金,对自行审定的单位和项目发放的贷款。
在贷款信托担保关系中,存在委托人(贷款人)、受托人([1]信托担保公司)和受益人(借款人)三方当事人。
信托财产既独立于委托人的财产,也独立于信托担保公司的财产。
受托人享有信托财产普通法上的所有权,受益人享有衡平法上的源于所有权的受益权。
受益人对信托财产享有的受益权是一种不同于债权的权利。
当借款人无力偿还贷款时,贷款人有权要求信托担保公司以信托财产偿还贷款。
2分类编辑信托贷款按委托人是否提出特定要求为标准,可划分为两大类:甲类信托贷款和乙类信托贷款;以贷款的用途划分,可分为固定资产信托贷款、流动资金信托贷款和临时周转信托贷款。
信托贷款根据项目选定主体的不同以及委托人的不同标准和要求,将贷款分为甲类信托贷款和乙类信托贷款。
所谓甲类信托贷款,就是由委托人指定贷款项目,项目风险由委托人负责;乙类贷款则是由受托人选定项目,风险相应由受托人承担。
以贷款的用途分,可划分为固定资产信托贷款、流动资金信托贷款和临时周转信托贷款。
3区别编辑信托贷款与委托贷款的区别(1)资金性质不同。
委托贷款只是在资金的运用上改变了形式,委托单位的拨款改为金融信托机构的贷款,委托人和用款单位之间的借贷关系变为金融信托机构与受益人之间的信用关系,但这并未改变资金原来的性质。
而信托贷款是金融信托机构用吸收的信托存款和部分自有资金,在保证受益人能获得应有收益的前提下,自行选定项目和对象发放贷款,从而具有银行贷款的一般特征,实质上改变了原来资金的性质和用途。
(2)对信贷计划影响的程度不同。
由于委托贷款是金融信托机构受单位的委托代为运用委托资金,委托资金的运用多表现为一次性,所以对综合信贷计划影响不大,信用规模扩张的程度也较小。
信托贷款的表现形式为贷放与收回反复循环,资金不断周转使用,因而对信用规模和信贷计划影响的程度较大。
证券资产管理银证合作通道业务介绍
![证券资产管理银证合作通道业务介绍](https://img.taocdn.com/s3/m/9687d15c52d380eb63946d3e.png)
2、广发证券接受委托人的书面投资指令,与保险资管公司签订《保险资管专项计划合同 》,保险资管公司作为保险专项计划的管理人将受托资金存回发起行,完成交易;
3、协议存款到期后回到保险资管公司,保险资管向定向分配本金收益,定向计划收到投 资回报,委托人提取托管户内的资产,收回本金和收益。
4.3:
某行银证保协议存款定向业务 交易关系图
1.4 图二:
某行“银证金通”票据定向业务 交易关系图
存放
某某银行
证券公司
托
管理
服务
收
城商行
参与
定向资产 管理计划
购买
某行自身工 商客户持有 的票据
2、 委托贷款
2.1 模式:发起行理财资金对接广发证券定向计划,定向计划投资于发起行书面指定的
发起行自身信贷资产或第三方银行信贷资产。
发起行
委托
委托
3、委托贷款到期后,定向计划收到投资回报,委托人提取托管户内的资产,收回本金和 收益。
2.3:
某行委托贷款定向
交易关系图
广发证券 管理
委贷行
委托 贷款
发起行
参与
定向资产 管理计划
放贷及 贷后管理
借款人
3、 信托计划/信托受益权(SOT模式)
3.1 模式:发起行理财资金对接广发证券定向计划,定向计划投资于发起行书面指定的
广发证券 发起行
管理 参与
定向资产 管理计划
购买
保险专项计划
存回
发起行的 协议存款
银行动因: 保险资管公司为非金融同业,增加一般性存款量。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GF SECURITIES CO., LTD. 广州市天河北路183号大都会广场36楼 P.C.510075 电话: 020-87555888 传真: 020-87553569 gf
通道业务的前世今生
![通道业务的前世今生](https://img.taocdn.com/s3/m/f7d0823cf78a6529647d5366.png)
通道业务的前世今生投资要点根据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私募资产管理业务2016年统计年报》及中国信托业协会的数据,截至2016年底,我们估算通道业务总规模大约在31万亿元以上,但需注意不同类型的通道间存在嵌套现象,数据存在重复计算。
根据凯旋咨询2017年3月的数据,嵌套规模在资管计划总规模中占比50-60%,按此估算,排除嵌套造成的重复计算后,通道业务净规模或达12-16万亿元。
其中,信托模式在通道业务总规模中占比31.95%,证券行业占比39.28%,基金公司及子公司专户占比23.71%,券商和基金行业的通道业务“后来居上”,规模远超信托。
若张晓军的讲话落实到监管政策中,券商和基金行业高达8.6-10.7万亿元规模的通道业务或受影响。
二、规模估算及原因分析券商、信托通道规模全透视根据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私募资产管理业务2016年统计年报》及中国信托业协会的数据,截至2016年底,我们估算通道业务总规模大约在31万亿元以上(表1),但需注意不同类型的通道间存在嵌套现象,数据存在重复计算。
根据凯旋咨询2017年3月的数据[3],嵌套规模在资管计划总规模中占比50-60%,按此估算,排除嵌套造成的重复计算后,通道业务净规模或达12-16万亿元。
其中,信托模式在通道业务总规模中占比31.95%,证券行业占比39.28%,基金公司及子公司专户占比23.71%,券商和基金行业的通道业务“后来居上”,规模远超信托。
若张晓军的讲话落实到监管政策中,券商和基金行业高达8.6-10.7万亿元规模的通道业务或受影响。
三、“后来居上”的券商通道业务模式2010年以前,信托公司具有运营通道业务的唯一资格,“银信合作”规模激增。
2010-2013年,受银监会监管趋严及券商、基金通道业务的替代效应影响,“银信合作”逐步萎缩,银行理财开始转向与证券合作,但“银信合作”仍是主流。
至2016年末,信托通道业务在总规模中占比萎缩至31.95%。
通道业务介绍
![通道业务介绍](https://img.taocdn.com/s3/m/33946d1716fc700abb68fcc1.png)
1、主导该业务的银行面临新增贷款规模受限戒是资本充足率偏低的压力,通过开展该 业务实现信贷资产从表内转到表外,使得银行的资本充足率、存贷比、风险资产等监 管指标得到改善。
2、具体的转让笔数,交易标的、金额、交易对手、借款人、担保人、抵质押担保等情 况必须在转让合同戒转让明细表中明确。
3、服务银行应实时监管信贷资产的风险变化情况,从而控制贷款风险。
• 业务特点:
1、银行可实现对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的投资,实现对证券交易所发行、流通的债务 融资工具的投资; 2、较为灵活。银行可不管理人商定估值方式、付息方式、分成方式等等; 3、可通过正回购放大杠杆,在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实现收益的最大化; 4、可以为委托人提供主劢管理服务。
银证债券业务
• 业务流程图
• 业务特点:
1、 转让行一般即开证行和议付行,想要实现资产出表;出资行利用同业资金对接,赚 取利差。 2、 期限一般为6个月,资金价格的波劢、和福费廷资产转让利率之间的息差使得福费廷 资产价格高于同期限票据资产,银行开展福费廷业务有利可图,存在阶段性的行情。
福费廷业务
• 业务流程图
(管理人) 华林证券
国内信用证:适用于国内贸易的一种以人民币计价的支付结算方式。 分为三种——即期付款跟 单信用证、延期付款跟单信用证、可议付延期付款跟单信用证。丌可撤销,丌可转让。
可议付:卖方所在地银行买入信用证项下跟单汇票的行为,以满足在信用证业务中受益人的融资 需求
延期付款:丌超过6个月
福费廷业务
• 信用证流程图
• 业务特点:
1、 券商成本较信托低,对融资人资金用途要求宽松,操作简介,可跟据客户需求和特 点量身定制,还可附加市值管理。 2、 依托券商平台,运用券商风险评估不控制、资信管理、盯市不履约管理等体系,可 以安全快捷的实现投融资撮合。 3、 非流通股比流通股的警戒线和止损线比例要求更高,中小板和创业板整体质押率比 主板公司更低。
《信托与租赁》课程教学大纲
![《信托与租赁》课程教学大纲](https://img.taocdn.com/s3/m/9a6a224f326c1eb91a37f111f18583d049640f76.png)
信托与租赁课程属性:公共基础/通识教育/学科基础/专业知识/工作技能,课程性质:必修、选修一、课程介绍1.课程描述:信托与租赁课程介绍了信托与租赁这两项金融领域非常重要的业务,主要研究信托与租赁的基本含义、作用、特点、业务种类、业务操作程序及业务管理等,在理论研究的基础上结合中国国际信托投资公司(中信公司)、重庆信托等行业典型公司进行案例研究与拓展,是一门理论性和实践性都较强的金融专业课程。
尤其随着我国金融体制的完善,金融机构的业务趋于规范,对这两项业务的认识和把握也越来越重要。
本课程要求学生具备一定的西方经济学、投资学应用的前期知识,具备基础概念认知、计算评估、报表分析、文字描述等能力。
学习过程前后,学生应该对投资市场有一定的了解与关注。
通过本课程的学习,使学生学会熟练运用基本原理,解决涉及信托与租赁个案的实际问题。
应正确认识课程的性质、任务及研究对象,在此基础上,力求对课程的体系、结构及具体内容有一个总体把握。
牢固掌握课程所涉及的信托与租赁的概念,从理论和实务两个层面掌握信托与租赁的基本框架。
学会理论联系实际,培养分析和判断我国信托业和租赁业发展现状和未来趋势的能力,提高理论运用和分析水平,养成学生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和自觉性。
2.设计思路:本课程内容包括两部分:信托和租赁。
课程通过借鉴国内外最新研究成果和业务创新,对金融信托、租赁的基本理论和实务进行了系统介绍,并阐述了相关的法律法规,以全面揭示现实经济中信托与租赁的运行规律。
信托部分主要介绍了金融信托的基本理论和实务及拓展。
具体包括三小部分:金融信托概述、信托种类与特点、信托关系及其设立三部分基本理论,国外信托公司业务、我国传统信托业务、我国信托业务创新三部分实务案例讲解,以及拓展模块——基金信托业务、企业并购与风险、投资信托机构及其管理。
租赁部分主要介绍了租赁的基本理论和实务。
具体包括二小部分:租赁概述、租赁程序和租金、租赁资金管理与决策三部分基本理论,以及国外租赁公司业务、租赁风险管理和税收管理、融资租赁合同和融资租赁会计四部分实务。
通道业务中,私募基金管理人需要承担责任吗?(上篇)——通道业务的定义、主要模式及民事责任承担
![通道业务中,私募基金管理人需要承担责任吗?(上篇)——通道业务的定义、主要模式及民事责任承担](https://img.taocdn.com/s3/m/f0fdf626905f804d2b160b4e767f5acfa1c7831f.png)
通道业务中,私募基⾦管理⼈需要承担责任吗?(上篇)——通道业务的定义、主要模式及民事责任承担私募基⾦争议解决【系列导读】近年,私募基⾦因银、证分业监管以及投资范围的灵活⽽备受“通道业务”青睐,常成为“通道业务”中的通道⽅。
通道业务因主体涉及投资⼈、主导⽅和通道⽅,关系错综复杂权责难以划分,实践中常引发许多争议。
本系列⽂章将分为上下两篇,从通道业务的定义,私募基⾦通道业务的主要模式,通道业务私募基⾦管理⼈的民事责任、⾏政责任和刑事责任等多个维度分析通道业务中私募基⾦管理⼈的责任范围。
本⽂为系列⽂章上篇——着重介绍通道业务的定义、私募基⾦通道业务的主要模式及通道业务中私募基⾦管理⼈的民事责任承担。
“通道业务”过去常见于信托,近年随着私募基⾦的蓬勃发展,加上私募基⾦投资范围较⼴的特点,使得私募基⾦领域也⼤量出现了私募基⾦管理⼈被动管理的“通道业务”。
但“通道业务”也⾮躺着赚钱,⼀旦投资失败,投资⼈常指责管理⼈未尽管理义务,管理⼈则以⾃⼰仅为“通道”抗辩,⽽主导的第三⽅要么跑路要么将责任推到管理⼈头上,三⽅互踢⽪球,责任承担可谓“剪不断,理还乱”!究竟通道业务中私募基⾦管理⼈是否需要承担责任,承担多⼤的责任,⼩编在本⽂中将通过法理和案例的分析为⼤家“剪⼀剪”,“理⼀理”。
⼀、通道业务的定义和私募基⾦通道业务的主要模式监管层⾯定义的通道业务最早由银监会在《关于调整信托公司净资本计算标准有关事项的通知(征求意见稿)》中提出,银监会将通道业务信托称为“事务管理类信托”,指“委托⼈⾃主决定信托设⽴、信托财产运⽤对象、信托财产管理运⽤处分⽅式等事宜,⾃⾏负责前期尽调及存续期信托财产管理,⾃愿承担信托风险,受托⼈仅负责账户管理、清算分配及提供或出具必要⽂件以配合委托⼈管理信托财产等事务,不承担积极主动管理职责的信托业务。
”之后,银监会、保监会也在多个⽂件中定义过通道业务,证监会在多次新闻中提及要禁⽌通道业务,但未在官⽅⽂件中给出通道业务的定义。
1、信托贷款通道业务介绍
![1、信托贷款通道业务介绍](https://img.taocdn.com/s3/m/464220cc6bd97f192379e926.png)
1、信托贷款通道业务介绍D信托贷款通道业务介绍一、业务一般模式其中A银行与我司、B银行(需具备托管资格)签署定向资产管理合同,我司根据委托人的要求以自己的名义与信托公司签订信托合同,借款人与信托公司以信托合同为依据签订信托借款合同。
二、操作指引1.SOT业务是指“银证信”业务的简称,是指银行作为委托人、通过证券公司的定向资产管理计划作为通道,以信托公司作为投资对象,投资其设立的信托计划。
2.拟进行交易的SOT业务,在获得委托人、投资对象的确3.4.5.经委托人确认同意后,可采用部门银证指定邮箱,发给委托人;委托人对内容确认无误后,应以邮件回复;6.收到委托人回复后,将交易流程文件申请用印,用印后通过指定传真发给委托人,取得委托人的投资通知书确认函,交易流程文件发送前,确认该笔交易涉及的重要文件已是最终版本、关键信息已完整、无重大遗漏,并且已经投资对象用印签署。
其中,重要文件如:《信托合同》、《信托贷款合同》等,关键信息如合同日期、利率等;7.取得委托人投资通知书确认函后,可以依据确认函的相关授权,签署相关协议,至此,交易流程完成进入划款程序。
8.交易流程完成后,业务相关人员应将该笔交易资料文件进行扫描存档,并将纸质文件进行归档。
三、举例说明1、三峡一号奉节项目交易结构图:2、业务流程三峡银行与我司、邮储银行签订了《三峡一号定向资产管理合同》,该定向计划获得投资收益后,向管理人支付管理费、向托管人支付托管费,向委托人分配投资净收益。
我司根据委托人三峡银行的要求,以自己的名义与重庆信托签订信托合同,以委托资金投资于相应的信托计划,并根据信托合同约定获取收益。
重庆信托作为信托计划的受托人,与借款人奉节县三峡库区生态发展有限公司签订信托贷款合同,并以此为根据发放信托贷款、进行贷后管理等。
借款人与重庆信托签订抵押担保合同,以自有国有土地使用权进行抵押担保,同时在国土局办理相关手续,取得抵押证书。
3、业务实际操作中的注意事项在开展信托贷款通道业务时,管理人因勤勉尽责,同时也须向委托人转移投资风险。
信托贷款通道业务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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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托贷款通道业务介绍
首先,借款人准入审查是信托贷款通道的第一环节。
在这个环节中,
信托公司会对借款人的信用状况、还款能力、还款意愿等方面进行综合评估,确保借款人具备借款资格。
信托公司通常会要求借款人提供相关的个
人或企业财务状况证明文件,并对这些材料进行审查和核验。
第二,借款资金筹集是信托贷款通道的核心环节。
一旦借款人通过了
准入审查,信托公司会将借款需求在自身的平台上进行发布,吸引投资者
进行投资。
投资者可以通过投资信托公司的信托券或信托产品来为借款人
提供资金。
信托产品通常会明确借款利率、借款期限、还款方式等关键信息,以便投资者了解借款项目的风险和收益。
最后,资金使用管控是信托贷款通道的最后一个环节。
一旦借款资金
筹集到位,信托公司会对资金的使用进行管控,确保借款人按照约定的利
率和期限进行还款。
信托公司通常会设置还款提醒、催收措施等手段来监
督借款人的还款行为。
此外,信托公司还会对借款人进行动态的信用监测,确保其还款能力没有发生明显变化。
总之,信托贷款通道作为一种创新的金融服务业务,可以为借款人和
投资者提供更加灵活和个性化的金融产品和服务。
然而,在发展的过程中,需要相关部门和机构进行监管和规范,确保信托贷款通道的安全与稳定。
信托公司通道业务管理制度
![信托公司通道业务管理制度](https://img.taocdn.com/s3/m/a0321b21178884868762caaedd3383c4bb4cb4d5.png)
一、总则为规范信托公司通道业务的开展,确保业务合规、稳健运行,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托法》、《信托公司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制度。
二、定义本制度中“通道业务”是指信托公司接受委托人委托,以委托人名义,将信托资金投资于特定资产,并将收益或风险转移给委托人的业务。
三、业务范围1. 信托公司通道业务主要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种形式:(1)银信合作业务;(2)证信合作业务;(3)基信合作业务;(4)其他经监管部门批准的通道业务。
2. 信托公司通道业务不得涉及以下情形:(1)违反法律法规;(2)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3)损害投资者合法权益;(4)可能导致信托公司承担无限责任或重大风险的业务。
四、业务流程1. 信托公司应当与委托人签订书面信托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
2. 信托公司应按照信托合同约定,对信托资金进行投资管理。
3. 信托公司应定期向委托人报告信托资金的投资情况、收益分配等信息。
4. 信托公司应确保信托资金投资项目的合规性,对投资项目进行尽职调查。
五、风险管理1. 信托公司应建立健全风险管理体系,对通道业务进行全面风险评估。
2. 信托公司应设立风险控制部门,负责对通道业务的风险进行监控、预警和处置。
3. 信托公司应定期对通道业务进行风险评估,根据风险评估结果,调整业务规模和风险控制措施。
六、内部控制1. 信托公司应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确保通道业务合规、稳健运行。
2. 信托公司应加强内部控制,对业务流程、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监督。
3. 信托公司应定期对内部控制制度进行评估,及时发现问题并采取措施进行整改。
七、合规与监督1. 信托公司应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确保通道业务合规开展。
2. 信托公司应接受监管部门、行业协会的监督检查,积极配合监管部门开展相关工作。
3. 信托公司应建立健全合规管理机制,对违规行为进行查处,确保合规经营。
八、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原有相关规定与本制度不一致的,以本制度为准。
保险资金项目投资计划业务简介
![保险资金项目投资计划业务简介](https://img.taocdn.com/s3/m/b19a0b5e876fb84ae45c3b3567ec102de3bddf68.png)
• 2007年7月,保监会发布《保险资金间接投资基础设施债权投资计划管理指引 (试行)》,对债权计划的发行和管理进行了规定,明确了保险资金投资基础 设施项目的相关操作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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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光大永明—南京秦淮河整治债权投资计划
担保人情况介绍
南京城建集团为本债权计划提供本息全额无条件不可撤销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 南京城市建设投资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为由京市人民政府授权南 京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成立的独资子公司。公司注册资 本40亿元。2012年7月中诚信国际给予南京城建集团AAA的外部长期信用 等级,且评级展望为稳定。
➢ 南京市城市建设投资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经营范围包括:接受市 政府委托承担城市基础设施及市政公用项目的投资、融资、运营、管理 任务,从事授权范围内国有资产经营和资本运作、盘活城建存量资产及 有助于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目标的相关业务,广泛吸收社会资本、实 施项目投资和管理、资产收益管理、产权监管、资产重组和经营。
融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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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结构:类信托模式
保险资管公司
符合条件 的机构投
资者
一般为委 托人
受托人
监督
委托人 受益人
受托管理 受托合同
受托合同
投资计划
资金委托
投资计划 财产托管
托管合同
监督合同
独立监督人
投资合同
监督
受托资金
收益分配、本金返还 划拨指令
信托通道业务合同范本
![信托通道业务合同范本](https://img.taocdn.com/s3/m/07414a9088eb172ded630b1c59eef8c75fbf9592.png)
信托通道业务合同范本甲方(委托人):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受托人):____________________合同编号:____TC_______一、合同主体1.1 甲方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自愿将其合法拥有的财产委托给乙方进行管理。
1.2 乙方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信托公司,具有合法经营信托业务的资格。
二、信托财产财产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财产性质:____________________财产价值:____________________2.2 甲方保证信托财产的来源合法、真实、有效,不存在任何权利瑕疵或纠纷。
三、信托目的3.1 甲方委托乙方对信托财产进行管理,实现财产的增值。
3.2 乙方按照甲方的要求,为甲方提供专业的信托通道服务,确保信托财产的安全和合规运作。
四、信托期限4.1 本信托合同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信托期限为____年,自信托合同生效之日起计算。
4.2 在信托期限内,如甲方需要提前终止信托合同,应提前____个月书面通知乙方,并支付相应的手续费。
五、信托费用(1)信托财产管理费:每年信托财产价值的____%;(2)信托财产收益分成:信托财产收益的____%。
5.2 乙方在信托期限内不得向甲方收取除信托费用外的其他费用。
六、信托财产的运用6.1 乙方应根据甲方的投资指令,合理运用信托财产进行投资。
6.2 乙方应按照甲方的要求,定期向甲方报告信托财产的运用情况。
七、信托财产的保管7.1 乙方应按照甲方的要求,妥善保管信托财产,确保信托财产的安全。
7.2 乙方在信托期限内不得将信托财产用于担保、抵押或其他债务。
八、甲方权利与义务8.1 甲方有权了解信托财产的运用情况,并有权要求乙方提供相关资料。
8.2 甲方应按照约定支付信托费用。
九、乙方权利与义务9.1 乙方有权按照约定收取信托费用。
9.2 乙方应按照甲方的要求,合理运用信托财产,确保信托财产的安全和合规运作。
结构化融资业务模式简介20130513
![结构化融资业务模式简介20130513](https://img.taocdn.com/s3/m/59564d44c850ad02df804100.png)
兴业银行结构化融资业务模式简介
2013年,兴业银行结构化业务模式主要有两种,一是信托直接发放信托贷款模式;二是信托+券商资管计划发放委托贷款模式。
北金所模式因银监8号文暂停办理。
一、信托直接发放信托贷款
(一)业务模式
过桥资金-信托公司-融资人
过桥资金-兴业银行(信托受益权受让方)
(二)适用范围
融资人为非敏感性行业,即非政府融资平台、非房地产企业。
二、信托+券商资管计划发放委托贷款
(一)业务模式
过桥资金-信托公司-券商(资产管理计划)-兴业银行(委托贷款受托方)-融资人
过桥资金-兴业银行(信托受益权受让方)
(二)适用范围
融资人为敏感性行业,即政府融资平台、房地产企业。
三、补充说明
(一)关于模式
2013年以来,兴业银行结构化融资最终的资金来源基本上都是总行自营资金对接,很少采用卖断的模式。
—2— (二)关于通道业务
由于券商通道业务适用于敏感性行业结构化融资业务,因此受到限制较多,具体而言,房地产企业除非具备“四三二”的资格,即“四证齐全、百分之三十投入、二级资质(含股东)”,否则只有一些小的信托公司(如西藏信托)才做;政府融资平台企业,如是土储项目,则信托公司一般为兴业国际信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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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托贷款通道业务介绍
一、业务一般模式
其中A银行与我司、B银行(需具备托管资格)签署定向资产管理合同,我司根据委托人的要求以自己的名义与信托公司签订信托合同,借款人与信托公司以信托合同为依据签订信托借款合同。
二、操作指引
1.SOT业务是指“银证信”业务的简称,是指银行作为委托人、
通过证券公司的定向资产管理计划作为通道,以信托公司作为投资对象,投资其设立的信托计划。
2.拟进行交易的SOT业务,在获得委托人、投资对象的确认后,
一般由委托人、投资对象的相关联系人将业务情况通知我部门具体经办人员。
3.业务人员在获得SOT业务交易通知后,应勤勉尽职,要求上述
联系人尽可能提供该笔业务所涉及的资料,包括但不限于:该笔业务涉及的上游协议、下游协议、委托人尽职调查报告、委托人内部对该笔业务审批决议、投资对象可行性研究报告、投资对象内部对该笔业务审批决议、以及其他相关的重要文件。
4.我部具体经办人员在获得上述相关资料后,应根据该交易内容,
对交易结构、投资标的、投资风险等问题进行审慎分析、判断,并撰写券商尽职调查报告,必要时要求委托人、投资对象提供相关尽职调查补充资料。
5.我部具体经办人员将上述资料按协议文本、内部过会文件、尽
调报告三部分整理好,提交部门审核小组进行立项,并在会上进行交易情况陈述,部门审核小组对该项目进行表决。
6.SOT业务通过立项表决后,结合部门立项决议精神,撰写该
笔交易投资通知书、投资通知书确认函、投资清单、传真页等交易流程文件初稿,连同将上述所有资料,按协议文本、内部过会文件、尽调报告、交易流程文件、部门立项会决议等相关资料提交合规部进行预审;
7.该笔交易资料经合规预审后,可通过邮件转发委托人进行预审、
同时抄送投资对象进行复核;
8.经委托人确认同意后,可采用部门银证指定邮箱,发给委托人;
委托人对内容确认无误后,应以邮件回复;
9.收到委托人回复后,将交易流程文件申请用印,用印后通过指
定传真发给委托人,取得委托人的投资通知书确认函,交易流程文件发送前,确认该笔交易涉及的重要文件已是最终版本、关键信息已完整、无重大遗漏,并且已经投资对象用印签署。
其中,重要文件如:《信托合同》、《信托贷款合同》等,关键信息如合同日期、利率等;
10.取得委托人投资通知书确认函后,可以依据确认函的相关授权,
签署相关协议,至此,交易流程完成进入划款程序。
11.交易流程完成后,业务相关人员应将该笔交易资料文件进行扫
描存档,并将纸质文件进行归档。
三、举例说明
1、三峡一号奉节项目交易结构图:
2、业务流程
三峡银行与我司、邮储银行签订了《三峡一号定向资产管理合同》,该定向计划获得投资收益后,向管理人支付管理费、向托管人支付托管费,向委托人分配投资净收益。
我司根据委托人三峡银行的要求,以自己的名义与重庆信托签订信托合同,以委托资金投资于相应的信托计划,并根据信托合同约定获取收益。
重庆信托作为信托计划的受托人,与借款人奉节县三峡库区生态发展有限公司签订信托贷款合同,并以此为根据发放信托贷款、进行贷后管理等。
借款人与重庆信托签订抵押担保合同,以自有国有土地使用权进行抵押担保,同时在国土局办理相关手续,取得抵押证书。
3、业务实际操作中的注意事项
在开展信托贷款通道业务时,管理人因勤勉尽责,同时也须向委托人转移投资风险。
就三峡一号奉节项目而言,实际操作中有以下几点注意事项:
(1)通过签署定向资产管理计划补充协议,明确信托贷款通道业务中委托人、管理人的权利义务;
(2)确保借款人土地使用权抵押手续办妥;
(3)通过确认项目抵押率符合风险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