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校园秩序管理规则实施细则

合集下载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大学校园秩序管理规则实施细则
为了贯彻执行国家教委发布的《高等学校校园管理若干规定》,加强校园管理,优化育人环境,保障教学、科研、后勤及其他各项工作顺利进行,特制订本实施细则。

一、遵守学校门卫制度,主动接受门卫管理,外来人员来校联系工作或探亲访友,须凭有效证件,经门卫同意并办理登记手续后方能进校,携带大件物品或贵重物出校门,应自觉接受门卫检查,经查验同意放行方可带出,携带公物(设备、材料等)出校须持主管单位开具的证明,经门卫登记后方可带出。

二、外单位机动车辆进出校园必须在门口停车接受门卫检查、登记,在校内行车应按规定控制车速,禁鸣喇叭,并在指定停放点停放。

三、校园内禁止张贴、书写、悬挂大小字报,不准在广告栏以外的地方张贴广告、通知、标语及其他印刷品等,不准在黑板、桌椅、墙壁、门窗及各类建筑物上乱涂画。

学校各部门如需悬挂标语,应先将标语内容送党委组宣统工作部宣传科审批,经同意后向保卫科申请悬挂地点和时间。

四、严禁在校内乱摆摊设点,禁止任何人设置未经学校批准的食品、书刊等摊档,违者按学校的有关规定处理。

五、工程建筑队、维修队在校内施工,必须服从主管部门管理,施工材料须堆放在指定地方,不得乱堆乱放,施工完毕后应及时清理施工现场。

未经管理部门同意,不准损坏校道、绿化等
设施。

违者,除赔偿经济损失外,还应视其情节追究相应责任。

六、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批准,不得占用校道和教学楼、实验楼、办公室的走廊及其他公共场所堆放物品或烧杂物。

违者,责令其限期清理外,并按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七、爱护学校绿化设施,不得攀折、摘果,砍伐校园的树木、花果、不破坏、践踏草坪、绿篱等。

违者,责令赔偿损失,情节严重者,依法处理。

八、禁止在中午及其他休息时间在校内进行影响公共秩序和有碍校园安静的活动。

禁止在校园用汽枪、弹弓打鸟。

禁止在足球场以外的地方踢足球。

任何个人单位不得在校内燃放鞭炮,违者依法处理。

九、爱护校园公共设施及消防设施,任何人不得破坏或挪用消防器材,违者,给予批评教育和赔偿经济损失,严重者予以行政处分。

十、树立良好的校风和社会道德风尚,禁止酗酒、赌博、打架斗殴、聚众喧哗,违者按有关规定处罚或处分。

十一、遵守图书馆、课室、实验室、学生宿舍管理制度,按本校有关规定执行。

十二、本规定从公布之日起施行。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