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度061 厂务公开实施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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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单位厂务公开实施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推进依法合规治企,保障职工民主权利,促进职工与企业共同发展,根据《工会法》《企业民主管理规定》《XXXX厂务公开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XX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XX公司及所属各部门、各单位。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厂务公开,是指XX公司及所属各部门、各单位依照本办法规定,通过一定形式和程序向职工公开生产经营管理的重大事项、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和经营管理人员廉洁从业相关情况,听取职工意见,接受职工监督的民主管理制度。
第四条实行厂务公开,应当遵循合法、及时、真实、有利于职工权益维护和XX公司发展的原则;应当保守XX 公司商业秘密以及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
第二章机构和职责
第五条XX公司及所属各部门、各单位应按照“党委领导、行政负责、部门落实、工会监督”的工作机制,建立由党委、行政、工会负责人组成的厂务公开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工会。
第六条XX公司及所属各部门、各单位的行政主要负责
人是厂务公开的责任人。
领导班子其他成员根据工作分工,对职责范围内厂务公开工作负直接责任。
第七条XX公司厂务公开工作机制的设立:
XX公司厂务公开领导小组组长由XX公司党工委书记、工会主席担任,副组长由XX公司工会副主席担任,成员由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
XX公司厂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XX公司工会,办公室主任由XX公司工会副主席担任。
第八条厂务公开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
(一)制定和实施厂务公开制度;
(二)制定厂务公开工作的年度计划,审定重大公开事项,落实领导小组成员和职能部门的责任;
(三)检查厂务公开工作计划的执行情况;
(四)指导协调有关部门研究解决厂务公开实施中的新情况、新问题;
(五)定期召开会议研究部署厂务公开有关工作;
(六)向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报告厂务公开制度的落实情况,听取职工意见和建议。
第九条厂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的主要职责:
(一)负责厂务公开工作的日常协调;
(二)指导检查厂务公开工作,总结经验,推广典型;
(三)定期组织职工代表巡视检查厂务公开执行情况;
(四)开展厂务公开制度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和考核;
(五)建立厂务公开工作资料档案。
第三章公开内容和责任主体
第十条XX公司及所属各部门、各单位应当向职工公开下列事项:
(一)除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应保密的事项外,应在适当范围内公开重大决策、重要人事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运作等“三重一大”决策及其执行情况,接受监督。
(“三重一大”决策事项范围参照《XX公司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实施细则(试行)》)(二)《XX公司职工代表大会实施细则》规定应当向职工代表大会或职工代表大会联席会议报告的事项:
1.听取单位主要负责人关于单位发展规划、年度生产经营管理情况,财务预决算、业务招待费使用情况,安全生产情况,缴纳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情况等报告,提出意见和建议。
审议单位制定、修订或者决定的有关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劳动纪律以及劳动定额管理,单位改制方案等直接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重要制度或事项,提出意见和建议。
2.审议通过集体合同草案,住房公积金和社会保险费缴纳比例和时间的调整方案,单位改制实施方案中职工的裁减、分流和安置方案等重大事项。
3.审查监督单位执行劳动法律法规和劳动规章制度的情况。
4.民主评议单位领导班子及成员。
(三)以上条款未尽的与职工切身利益和反腐倡廉建设密切相关的事项:
1.招用职工及签订劳动合同的情况;
奖励处罚职工、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况;
评选劳动模范和优秀职工的条件、名额和结果;劳动争议及处理结果情况;
职工提薪晋级、工资奖金收入分配情况,专业技术职称的中层领导人员、重要岗位人员的选聘和任用情况,领导人员职务消费和兼职情况,以及出国出境费用支出等廉洁自律规定执行情况。
(四)法律法规规定应当公开的其他事项。
第十一条厂务公开的责任主体:
XX公司及所属各部门、各单位是厂务公开的责任主体,在制定和决策涉及本办法第十条规定的事项时,应当依法、主动、及时、真实,按程序向职工公开,听取职工意见,接受职工监督。
第四章公开形式
第十二条厂务公开的基本形式是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
在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闭会期间,可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联席会、厂务公开栏、内部媒体、宣传栏等形式及时公开。
XX公司及所属各部门、各单位应设立固定的便于职工阅览的厂务公开栏或厂务公开网页,公布事项的时间不少于15日。
第五章公开程序
第十三条厂务公开的程序应按照提出、审核、公开、反馈、整改五个环节进行。
提出公开事项。
XX公司及所属各部门、各单位制定和决策涉及本办法第十条规定的事项时,应当依法、主动、及时、真实提出公开事项,制定公开方案,包括公开的内容、形式、时间、范围、期限、责任部门、责任人等。
审核公开方案。
厂务公开领导小组对公开方案进行审核。
实施公开工作。
公开方案审核批准后,厂务公开责任主体部门(或单位)按要求公开相关事项。
监督检查反馈。
厂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厂务公开实施情况进行监督,听取职工的意见和建议,向厂务公开领导小组反馈检查结果和职工意见。
意见整改落实。
厂务公开责任主体部门(或单位)对相关意见和建议在30日内做出说明或整改,并将整改情况及时公开。
第十四条厂务公开的时间应当根据公开的内容和职工的关切程度,实行随时公开或定期公开。
属于一事一议的工作应当及时公开;属于常规工作,应当按年度、季度、月度实行公开。
第六章监督和保障
第十五条厂务公开工作落实情况应每年至少向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报告一次,听取职工意见,接受职工监督。
第十六条厂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应采取多种形式对同级和下级厂务公开工作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第十七条XX公司所属各部门、各单位应根据本办法,结合实际逐级制定职责范围内的厂务公开实施细则,明确应当公开的内容、形式、时间、范围、期限、责任部门、责任人等。
第十八条厂务公开的内容、形式、时间、范围、期限、责任部门、责任人、整改结果等资料应存档。
第十九条厂务公开制度落实情况纳入XX公司党建和精神文明建设考核。
第七章附则
第二十条本办法由XX公司厂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二十一条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