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业企业查账技巧[范文]》

合集下载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工业企业查账技巧[范文]》
一、中小工业企业隐瞒销售收入的方法
自实行“金税工程”以来,对开具的发票都会登记到网络上,会自动汇总企业的销售收入,因此传统的虚开套开发票等通过发票来达到少记收入的手段已被堵死。

在影响销售收入的销售数量与销售单价两因素中,销售单价的正确性可以通过检查合同、询价等方式加以验证,企业在销售单价方面进行调节的余地较小,因此,隐瞒销售产品的数量成为企业隐瞒销售收入的主要方法。

销售数量=产品生产数量-库存产品数量+期初库存数量,目前主要对不需要开具发票的收入采取以下手段:
(一)缩量入库方式,即在产成品账户中只记录拟确认收入的部分产品数量,将不准备确认收入的那部分产品的成本转嫁到确认收入的那部分产品成本上。

(二)在产品沉淀方式,即在产成品账户中只记录确认收入的部分产品数量,将不准备确认收入的那部分产品的成本沉淀在产品上。

(三)账外循环方式,即材料的购进、产品生产及销售均不在账簿中反映。

一般纳税人主要采取第一和第二种方法,小规模纳税人一般采取第三种方法。

企业不管采取哪种方法都会少计销售数量。

二、中小工业企业收入核查的方法
(一)分析性复核,判断企业是否掩饰销售额
掩饰少报销售额的账务处理方式尽管不同,但归根结底是通过虚
假账务核算来实现,会计账簿所反映的信息不能客观真实地反映企业相关指标变动趋势及比率,对重要的比率或趋势进行分析,将通过分析得到的数据在横向上与同行业的相关数据资料进行比较,纵向上与本公司不同时期的数据资料进行比对,查找疑点,寻找突破口。

此方法主要是搜集被查对象存在账外账的疑点,通过分析得来的资料虽然不能作为认性定案的依据,但是可以作为查案线索,提供检查的目标和方向。

通常有以下几种方法:
1.增值税税负率。

看应纳增值税占收入的比例是否合理,目前国税局一般认定的比例为4%-7%,过低有少记收入的嫌疑。

2.销售毛利率。

销售毛利率=(销售收入—销售成本)/销售收入×100%,如果企业由于少确认收入,其毛利率必然低于正常水平。

3.运输费用率、包装费用率等。

在少确认收入的情况下,企业如果如实记录运输费、包装费用,则运输费用率、包装费用率必然高于正常水平。

对于销售毛利率低于正常水平或运输费用率、包装费用率高于正常水平的企业,要怀疑其是否存在少确认收入的情况。

进行趋势分析时将相关变量如销售收入、销售数量、在产品成本、销售费用、存货数量、销售毛利率等多期数据编制成分析表或趋势图,观察其变动趋势是否存在异常波动,关联变量的互动是否合理。

如果发现异常波动或关联变量互动不合理,而企业又无法给出合理解释,则存在少确认收入的嫌疑。

(二)通过成本构成分析确认企业产量
采用“缩量入库”(单位成本必然高于实际成本)方式少记收入的企业如果将不准备确认收入的产品全部销售或藏匿,就无法通过盘点核对的方式发现。

但由于账簿记录入库的数量小于实际生产产品数量,不确认收入的那部分产品的成本转嫁到确认收入的那部分产品成本身上,单位产品生产成本必然高于实际成本。

我们可以据此进行探查,具体操作方法是:
1.对被查对象的生产工艺流程、收发料凭证、产量和工时记录以及成本计算资料等进行分析,确定每种产品的原材料消耗量、成品产出量之间的配比关系。

结合车间的投入产出记录等资料,剔除异常因素后,测算出各种产品的投入产出率,列出相应的数学关系式,同行业的相关数据资料进行比较,纵向上与本公司不同时期的数据资料进行比对,以确定是否合理。

然后将各期专用直接材料的耗用数量乘以各种产品的投入产出率或除以其消耗定额规定的正常用量,求出每一种产品的理论产量,再与产成品明细账记录的入库数量进行核对。

如两者之间的差额较大,一般可以确定为是账外经营的部分。

而对于将原材料或下脚料销售单独记账的偷税行为,则可从获取单位产品的材料消耗定额或计算其正常消耗量的方向去检查。

2.选择生产产品消耗的专用直接材料进行分析。

如生产汽车需要一台发动机,可以根据消耗发动机的数量来确认汽车的产量。

3.通过关键环节的计件工资来确认产量。

如组装环节、质检环节等。

(三)实地盘点,账实核对,确认企业存货数量
1.分析企业的存货数量和结构是否合理,目前企业基本是实行订单生产,以销定产,没有特殊情况下原材料和库存产品数量不会太大。

2.实地盘点,账实核对是检查企业是否存在虚报销售额的重要方法。

(1)到产成品仓库检查出库单、提货单等出库票据与“产成品”账户贷方核对,若出库单、提货单等出库票据发出产品数量大于企业“产成品”账户发出数量、“产品销售收入”账户销售数量,应进一步检查是否将产成品发出而未作销售处理隐瞒收入的情况。

(2)“产成品”明细账与仓库产品保管明细账户相核对,如果仓库产品保管明细账数量小于“产成品”账户数量,应进一步查清是否由仓库直接销售产品,隐瞒产品销售收入的问题。

(3)仓库产品的实际数量与“产成品”明细账及“仓库库存账”结存数量相核对,如果仓库产品的实际数量大于结存数量,一方面看是否退货未办手续入账,另一方面看是否有账外结存。

(4)到企业的生产车间了解其生产过程,材料使用,产品的生产情况,生产过程中是否产生边角余料、副产品、废品等,是如何核算处理的,有无销售副产品、废品、边角余料不作销售处理,而将其收入留作小金库另作他用。

三、企业少记收入的其他稽查方法
(一)账目分析法
1.查看往来科目有无收到货款挂往来不结转收入。

内部往来中由关联企业代收的收入是否转入收入,由其他单位代销的产品是否按时记收入。

2.通过销售费用中运输费用进行取证。

查看运费发票中的货物到
达地址和单位是否与销售收入中的单位地址相对应。

如运费发票上的地址为上海,而销售收入中的购货方没有上海的单位。

3.对于生产一些特殊产品的,可以到技术监督局等相关部门调查取证。

如生产变压器在接到订单生产时需到技术监督局备案,出厂销售时需经过技术监督局检测。

4.对销售折扣冲减产品销售收入和销项税额的稽查,销售折扣有商业折扣和现金折扣两种形式。

工业企业的销售折扣一般是指现金折扣。

部分企业将支付给购货方的回扣作为商业折扣冲减收入。

(二)外围查证法
通过审核产量与库存基本可以确定销售数量,但对产量是通过分析得来,不够精确,且销售价格无法准确确认,因此不宜直接作为证据进行补税,还须进一步通过外围查证法来准确确认收入和取证。

此方法是检查程序的最后阶段,也是最后一种检查方法,因其取得的证据在案件的定性中最直接、最有效,所以是目前账外账检查中最普遍采用的方法。

此方法主要是将前四种检查方法中所排查出的问题,逐笔落实清楚,进行搜集证据,查出问题的真相,让不法分子认罪伏法。

此方法的应用重点是保证取证的合法性、关联性和有效性,使取得的证据能够作为定案的依据。

具体操作主要是对资金流向和货物流向进行检查。

1.对资金流向进行检查。

这种检查方法主要检查企业是否存在账外账户和不通过正常使用的银行账户进行结算的情况。

因银行结算是企业最主要的结算方式,银行账单存根能客观地记录和反映企业交易
行为,根据这一特点,以检查银行存款账户为突破口,通过银行对账单与企业银行存款日记账进行逐笔核对,排查出款项的来源和款项的性质,从而发观疑点,知“根”问底,查出企业的偷逃骗税行为。

具体操作办法是:到人民银行或各专业银行取得企业设立银行账户的证据,然后与企业的银行存款日记账核对。

对未入账的银行账户,到银行调阅银行存款对账单,并逐笔查阅银行传票,落实款项的收取和支付情况,找出款项的往来对象进行统计,为下一步的调查取证作好准备。

对企业入账核算的银行账户,也应调阅银行存款对账单与企业的银行存款日记账逐笔核对,查阅企业的所有业务是否全部入账,未入账的业务应到银行查阅相关的银行传票。

对于以现金形式进行款项收取和支付的,可以通过对被查对象在银行设立的个人储蓄存款账户的检查,了解其资金流向,从而将案件查清。

2.对货物流向的检查。

仅有资金流的证据是不能作为定案依据的,因为它只是证明了企业收到和支付款项的实际数额,而不能说明款项往来的性质,究竟是借入款项还是销货款项,是借出款项还是购货款项,没有相应的证据来证明。

所以,仅有资金流的证据是不能对案件进行定性的,还缺少证据链中的物流。

对物流的调查取证应分为对销售货物、购进货物和支付费用等方面的查证。

检查中注意收集掌握企业货物流转的线索与证据,通过对相关企业调查落实,鉴别被查企业账簿真伪,尤其对于购销用户相对单一的工业企业,通过检查有疑点的几笔业务,即可起到去伪存真的效果。

(1)销售货物的查证,需要调查落实以下内容。

所售货物的名
称、数量、金额、开具的票据、企业的记录、购货方的付款凭证、购货方的账薄记录、记账凭证等,在调查取证中,还应注意购货方所支付的货款是否与通过银行所掌握的资金数额相符,假如不符应根据新的线索继续调查落实。

(2)在购货方无账也无任何资料的情况下,调查取证工作首先要争取当地税务部门的支持,然后可以根据检查资金流时掌握的账户情况到购货方开户银行调查落实,掌握购货方汇款的证据,由当地税务稽查部门进行询问,制作《询问笔录》,了解业务往来情况,重点询问所购货物的数量、金额、所取得的凭证、结算方式、交货方式以及业务的联系人等情况。

也可以由购货方根据上述内容写出业务往来的证明。

调查人员还应对购货方提供的业务联系人进行询问,制作《询问笔录》,了解业务往来情况,重点询问所购货物的数量、金额、所取得的凭证、结算方式、交货方式等与购货方的供述是否相符。

至此,证据链条已经形成,既有销售方收到的货款凭据和业务员的业务往来证明,又有购货方所述业务往来的证明和汇出货款的证据。

有了上述证据,就可以对销售方的行为进行认性定案,作出处理。

购进货物和支付费用的查证,也应从上述角度出发,注意证据之间的联系性,使各证据间形成一个链条关系。

第二篇:税务稽查查账技巧税务稽查查账技巧
xx-7-288:31黄自安【大中小】
【打印】
【我要纠错】
税务稽查是从税收征收管理检查中分离出的特殊性质的检查活动。

xx年10月15日颁布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明确规定了税务稽查局是独立的税务行政执法主体,专司对涉嫌偷税、逃避追缴欠税、骗税、抗税的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涉税违法活动的查处。

实践证明,稽查人员的业务素质及查账技巧是决定稽查成果的重要因素。

下面就税务稽查查账技巧进行简要阐述,仅。

一、捕捉异常现象,从中发现涉税问题
税务稽查人员在查阅会计资料、账簿时,要特别注意反映在会计资料中的有关数字、时间、地点、往来单位、业务内容或科目对应关系等,查找异常现象,并从中发现涉税线索。

(一)异常数字
现实中,数字本身所代表的涵义只是一个量的概念,只有将其与特定的业务内容相互联系,才能确定是否为异常数字。

一般从以下四个方面进行查找:
1.数字的大小。

某个数字在特定的经济业务中和特定的时期里,其大小是否正常是可以加以判断的。

如某商品单价3000元,对于小型企业,如属“固定资产”账中的记录是正常的,而若是在“低值易耗品”账中的记录便是异常数字,应进一步查实其进项税金是否抵扣,是否应记入“固定资产”而未按规定记入。

2.数字的变化趋势或范围。

经济活动的某些量化指标有其特定的变化趋势或范围。

某个数字若超出了特定经济活动的变化趋势或范围,则应视为异常数字。

如某企业1-11月份各月产品销售收入一直
在50万元-55万元之间上下变化,而12月份为105万元,这个105万元数字大大超出了企业月营业收入的正常范围,应进一步核查是否有销售滞后入账或虚转收入问题。

3.数值的正负。

会计资料中的数字,表现为正数或负数,都是正常现象。

只有当多方面证据表明“利润总额”不应也不会出现负数(亏损)的情况下,若表现为负数(亏损),那么,此处负数(亏损)就应被看作异常数字。

如某企业“利润总额”数额为“0”时,而人员、业务等情况未发生变化,特别是企业收入在连续2年中分别为1500万元、2460万元,其“利润总额”数额均显示的数字“0”,就应被看作异常数字,需要进一步查实是否存在隐瞒收入或多报成本费用问题。

4.数字的精确程度。

会计资料中数字应根据其反映的具体经济业务内容决定其精确程度。

该精确却没有精确到适当的程度,或不该精确而精确到不正常的程度都应当视为数字异常。

如某商业企业,每个月的销售收入均是整数值,且较为接近。

那么这些数字就属异常数字,应检查是否如实反映销售收入。

某企业的销售收入计划的数字若有角有分则是不正常的,而这些数字就是异常数字,因为它精确到了反常的程度。

这些数字,在查账时都要引起高度重视。

(二)异常时间
所谓异常时间,就是反映在会计资料中的不正常或不符合实际情况的有关时间。

一般从以下两个方面查找:
1.会计资料中反映的经济业务发生或记录的时间是否符合特定
的时间。

如对于季节性发生的经济业务,其设备的大修理等会计资料上反映的经济业务发生的时间必须符合特定的季节,否则就应该视为异常时间。

2.根据会计资料中反映时间的长短是否超越了一个适当的时间界限。

如对企业应付账款超过二年(甚至更长)的记录金额,其时间上已超过正常的时间界限,应视同异常时间进行检查分析,看其是否属截留收入或虚开发票。

(三)异常地点
所谓异常地点,是指反映在会计资料中的不符合正常情况的地点。

一般从以下两个方面查找:
1.根据有关距离的远近确定其是否合理。

经济活动发生后所涉及到的有关单位或地点,可根据经济业务的具体内容确定其距离的远近。

如有些材料采购只能到外埠采购,而有的则不必舍近求远,否则就表现为采购地点上的异常现象,应进一步核查是否有虚开发票行为。

2.根据物资运动流向确定其是否合理。

经济业务发生的地点与经济业务的具体内容有着密切的联系。

物资运动的合理流向决定了经济活动所涉及的地点具有一定的规律性。

如果经济业务所涉及的地点与经济业务内容无关,甚至相互矛盾,即违背了物质运动的合理流向,应将其视为异常地点,应进一步核查是否有虚开发票行为。

(四)异常往来单位
所谓异常往来单位,是指在经济活动中不应发生或一般不发生而
实际却发生了业务往来的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单位。

一般从以下两个方面进行查找:
1.根据往来单位的各自业务范围。

每一个经营实体,其正常生产或经营范围都是相对稳定的,如果会计资料中反映的经济活动超出了单位正常业务范围和对方单位的正常业务范围,则可将其视为异常往来单位,应进一步检查是否有虚开发票行为。

2.根据经济业务发生后是否构成复杂的多角关系。

一般情况下,有些经济业务只涉及两个单位,如购销业务涉及到购货单位与销货单位,即付款单位和收款单位;有些经济业务只涉及本单位,或者说只涉及本单位的有关部门或人员,而不涉及其他单位。

在查账过程中,若发现应只涉及两个单位或只涉及本单位的经济业务发生后,记账中却涉及到多个单位,应将其视为异常往来单位。

如在购销业务中,销货单位若不是收款单位,购货单位若不是付款单位,即构成复杂的购销业务的往来单位。

应进一步检查该项经济业务的背后有无不正当的交易或是否存在虚开发票行为。

(五)异常业务内容或科目对应关系
所谓异常业务内容或科目对应关系,是指记录或反映在特定账户中的不正常的经济业务或某项经济业务发生后所涉及的科目(账户)形成不正常的对应关系。

如记录或反映在“管理费用”账户中的广告费支出业务、罚款支出业务、分配福利部门人员的工资、奖金费用业务等;反映在“营业外收入”账户中产品或商品销售业务,接受捐赠收入业务等;反映在“其他应付款”账户中的有关营业外收入业务等。

由此,使上述账户与其对应账户形成了不正常的对应关系,要进一步检查是否涉及税收问题。

一般从以下三个方面进行查找:
1.检查记账凭证,根据所列的会计科目及所反映的具体经济业务内容,对照会计制度,分析其是否构成异常科目对应关系。

如某工业企业对本企业行政管理部门耗用的自产产品业务,编制如下记账凭证:借记“管理费用”科目,贷记“产成品”科目。

此处的两账户便构成了异常对应关系。

因为耗用自产的产品,属于销售业务,应按所耗用产品的销售价格记入“产品销售收入”科目,即:借记“管理费用”科目,贷记“产品销售收入”科目。

同时,按耗用产品的生产成本价格结转销售成本,即:借记“产品销售成本”科目,贷记“产成品”科目。

被查单位的错误账务处理少列了此项销售收入,进而偷逃了有关税款及其他款项。

2.检查应收应付款的明细账户,将发生时间较长,金额较大的经济业务的会计凭证调出,根据具体的经济业务内容分析其是否构成异常的科目对应关系。

如在检查某商业企业“应收账款”明细账户时,发现12月末在某不经常发生往来业务的客户账上借记了300万元,调出会计凭证,了解到会计分录是借记“应收账款”科目,贷记“商品销售收入”科目,而记账凭证却未附有任何原始凭证。

据此,可以认为被查单位此项账务是虚增商品销售收入的舞弊行为,此处的“应收账款”与“商品销售收入”两科目便构成了异常的对应关系。

3.检查能够反映经济业务来龙去脉的账簿记录,根据所反映的具体经济业务分析其是否存在异常的科目对应关系。

采用日记总账核算
形式下的总账记录以及设有“对方科目”栏次的账簿记录能够反映出经济业务发生后所运用的会计科目。

根据账户摘要所说明的经济业务内容,分析所运用的会计科目是否构成异常的科目对应关系。

如审阅日记总账时发现一笔与某企业以物易物业务的账务处理是,借记“低值易耗品”科目,贷记“产成品”科目。

可以断定,此处两科目构成了异常对应关系。

因为以其产成品换回对方的某种物品作低值易耗品,既应看作购进业务,又应看作销售业务,最根本的是应通过“产品销售收入”与“产品销售成本”账户进行核算,未作如此处理,便少列了此项销售收入,进而偷逃了有关税款及其他款项的缴纳或分配。

二、捕捉账外信息,从中发现涉税问题
大部分涉税违法行为,在会计资料中,只能间接地反映出来,具有很大的隐密性。

因此,只有跳出会计资料,从账外发现线索捕捉信息,才能及时准确地发现涉税违法行为。

利用账外信息捕捉涉税线索没有固定的方式方法。

稽查人员应随时随地搜集信息,分析各方面有关情况,以判断是否构成涉税违法问题。

一般从以下三个方面捕捉:
1.根据座谈、参观过程中,发现的异常现象和调查了解到的被查单位有关线索。

如为了“上市”或“开拓市场”大量需要灰色支出等,就可作为追查是否截留收入或变向增加成本的线索。

2.根据调查、了解查找被查单位内部控制制度的薄弱环节,如报表反映亏损严重,而职工反映福利待遇比较高,以此可判断并查找该单位是否有截留收入和设小钱柜问题。

3.根据无意观察到的有关异常现象或表现,进行联系和联想,捕捉有关涉税违法问题。

如稽查人员在工作之余无意观察了解到被查的工业企业设有销售自产产品门市部,联想在查账过程中未发现账务中设有销售自产产品门市部,同时在查账过程中也未见其有销售自产产品销售业务的账务处理。

以此为线索,查明被查单位以行政部门耗用自产产成品形式,将部分产成品移到本企业门市部,截留收入用于其他灰色支出。

第三篇:反贪查账技巧论反贪查账的技巧
xx-02-2111:06【大中小】
【我要纠错】
【关键词】
反贪查账;技巧
【写作年份】
xx年
【正文】
检察机关在自行侦查贪污、私分国有资产、挪用公款等职务犯罪案件时,查账是发现犯罪、证实犯罪和扩大战果的重要手段。

然而,一个单位尤其是大型国有企业的财务会计资料浩如烟海,且许多舞弊是精心策划的结果,故应充分运用查账技巧,才能保证查账的效率和效果。

笔者运用审计知识,结合查办贪利性职务犯罪案件的实践,从三个方面对查账技巧加以探讨,以供同仁们参考。

[1]
一、会计资料审阅技巧。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