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量管理奖惩考核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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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管理奖惩考核制度
为积极推广全面质量管理,进一步完善质量责任制,促进质量管理,提高工程质量,项目部将根据工程质量实行奖惩制度。

各项奖惩、考核办法如下:(1)工区每月20日组织一次质量检查,检查的内容为:内业资料(现场质量管理资料、质量控制资料、保证措施)、现场质量管理(路基、桥梁等单位工程各工序的施工),参加检查的人员:项目部安质部、各现场工程师、施工队质检人员。

按照检查的内容进行打分与排名,排名第一且质量管理较好的施工队奖励1000元(其中主要领导、质检人员各奖励300元),排名最后且质量管理较差或存在重大质量隐患且措施不力的施工队罚款1000元(其中主要领导、质检科各罚款300元);
(2)对在日常质量检查中,存在的质量问题未采取有效措施进行及时整改或整改不力的施工队(工班),视实际情况对施工队(工班)处以300~2000元罚款并对相关责任人进行处罚;
(4)对造成质量事故的施工队,除按照集团公司相关条款进行处罚外,工区将根据实际情况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追加处理;
对违规施工和工程质量上的问题,质检部门应提出纠正意见和要求,必要时签发质量问题通知单。

如遇严重影响工程质量的情况,可责令停工,必要时有权予以经济处罚,并及时报告领导处理;
对质量检查人员工作设置障碍或对检查人员进行打击报复的,追究责任人的责任。

对玩忽职守,粗制滥造,偷工减料,造成重大质量事故的主要责任人,要追究行政责任,对特别严重者追究法律责任。

对弄虚作假情节严重者,酌情给予
处罚,并追究领导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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