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责任制是一项最基本的安全生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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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责任制是一项最基本的
1、安全生产责任制是企业岗位责任制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它是根据哪个原责制定的
“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这一制度与措施是根据国务院1963年3月30日颁布的《关于加强企业生产中安全工作的几项规定》(即《回五项规定》)中的要求:“企业的各级领导、职能部门、有关工程技术人员和生产工人,各自在生产过程中应负的答安全责任,必须加以明确的规定。
”发展到今天的。
2、什么是安全生产责任制
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是企业中最基本的一项安全制度。
它根据\"管生产必管安全\"的原则,综合各种安全生产管理,安全操作制度,对企业各级领导,各职能部门,有关工程技术人员和生产工人在生产中应负的安全责任作出明确的规定。
安全生产责任制是加强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教育的一个重要手段,对提高干部职工实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自觉性有很大的作用。
同时,有了安全生产责任制,发生工伤事故后,就能比较清楚地分析事故原因,弄清楚从管理到操作各方面的责任,对吸取教训,搞好整改,避免事故重复发生而言,是一项制度保证。
二,安全生产责任制在企业整个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中的地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在整个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中处于核心地位,是一个中心环节。
所有规章制度中的各种要求,只有通过安全生产责任制,才能分解到各岗位的工人,各级领导,各级横向职能部门及其工作人员身上。
这种要求的具体化,是各种规章制度得到贯彻执行的保证。
安全生产责任制与企业奖惩制度的结合,使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贯彻有了保证。
奖惩要分明,绝不能没有根据,安全生产责任制就是一个具体依据。
经过充分酝酿制定的安全生产责任制是公正的,也是大家尽职尽力能够办的,是各岗位工作实绩考核的标准。
企业的一切安全规章制度,都是为了预防事故而设,也为分析事故提供依据,而安全生产责任制能在事故分析中起到分清责任的特殊作用。
处罚的依据在于此,在重大责任事故或玩忽职守事故中追究刑事责任的依据也在于此。
所以安全生产责任制不论对企业还是对个人都是非常重要的。
3、安全生产责任制是根据什么原则制定的?
安全生产抄责任制是根据管生产必管安全原则制定的。
安全生产责任制是根据我国的安全生产方针“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和安全生产法规建立的各级领导、职能部门、工程技术人员、岗位操作人员在劳动生产过程中对安全生产层层负责的制袭度。
安全生产责任制是企业岗位责任制的一个组成部分,是企业中最基本的一项安全制度,也是企业安全生产、劳动保护管理制度的核心。
(3)安全生产责任制是一项最基本的扩展资料企业单位的各级领导人员百在管理生产的同时,必须负责管理安全工作,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关劳动保护的法令和制度,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的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工作(即“五同时”制度);
企业单位中的生产、技术、设计度、供销、运输、财务等各有关专职机构,都应在各自的企业务范围内,对实现安全生产的要求负责;
企业单位都应根据实际情况加强劳动保护机构或专职人员的工作;企业单位各生产小组都应设置不脱产的安全生产管理员;企业职工应自觉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4、安全生产责任制是什么?
5、安全生产责任制是一个什么样的制度?
安全生产责任制主要指企业的各级领导、职能部门和在一定岗位上的劳动者个人对安全生产工作应负责任的一种制度,也是企业的一项基本管理制度。
安全生产责任制是根据我国的安全生产方针“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和安全生产法规建立的各级领导、职能部门、工程技术人员、岗位操作人员在劳动生产过程中对安全生产层层负责的制度。
安全生产责任制是企业岗位责任制的一个组成部分,是企业中最基本的一项安全制度,也是企业安全生产、劳动保护管理制度的核心。
实践证明,凡是建立、健全了安全生产责任制的企业,各级领导重视安全生产、劳动保护工作,切实贯彻执行党的安全生产、劳动保护方针、政策和国家的安全生产、劳动保护法规,在认真负责地组织生产的同时,积极采取措施,改善劳动条件,工伤事故和职业性疾病就会减少。
反之,就会职责不清,相互推诿,而使安全生产、劳动保护工作无人负责,无法进行,工伤事故与职业病就会不断发生。
安全生产责任制是经长期的安全生产、劳动保护管理实践证明的成功制度与措施。
这一制度与措施最早见于国务院1963年3月30日颁布的《关于加强企业生产中安全工作的几项规定》(即《五项规定》)。
《五项规定》中要求,企业的各级领导、职能部门、有关工程技术人员和生产工人,各自在生产过程中应负的安全责任,必须加以明确的规定。
《五项规定》还要求:企业单位的各级领导人员在管理生产的同时,必须负责管理安全工作,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关劳动保护的法令和制度,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的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工作(即“五同时”制度);企业单位中的生产、技术、设计、供销、运输、财务等各有关专职机构,都应在各自的企业务范围内,对实现安全生产的要求负责;企业单位都应根据实际情况加强劳动保护机构或专职人员的工作;企业单位各生产小组都应设置不脱产的安全生产管理员;企业职工应自觉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安全生产责任制是生产经营单位和企业岗位责任制的一个组成部分,根据“管理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安全生产责任制综合各种安全生产管理、安全操作制度,对生产经营单位和企业各级领导、各职能部门、有关工程技术人员和生产工人在生产中应负的安全责任加以明确规定的制度,《安全生产法》把建立和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作为生产经营单位和企业安全管理必须实行的一项基本制度,在第二章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保障呼经十七条第一款作了明确规定,要求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要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并对其负责。
生产经营单位和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的主要内容是,厂长、经理是法人代表,是生产经营单位和企业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对生产经营单位和企业的安全生产负全面责任;生产经营单位和企业的各级领导和生产管理人员,在管理生产的同时,必须负责管理安全工作,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的时候,必须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生产工作;有关的职能机构和人员,必须在自己的业务工作范围内,对实现安全生产负责;职工必须遵守以岗位现任制为主的安全生产制度,严格遵守安全生产法规、制度,不违章作业,并有权拒绝违章指挥,险情严重时有权停止作业,采取紧急防范措施。
国务院1963年发布的《关于加强企业生产中安全生产工作的几项规定》要求企业劳动保护管理必须坚持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并明确规定:企业领导(厂长、经理)对本单位构劳动保护工作负全面责任(或总的责任),在管理生产的同时要管理安全生产工作,认真执行国家劳动保护的方针、政策和法规。
1978年,中共中央下发的《关于认真做好劳动保护工作的通知》规定:一个企业发生伤亡事故,首先要追查厂长的责任,不能姑息迁就。
由于生产经营单位和企业采取的防止伤亡事故和职业病危害的措施,常常不是哪一个职能部门就能单独完成的,需要各有关职能部门和车间相互配合,因此,
没有生产经营单位和企业主要负责人对安全生产的全面负责,这些措施就难于实现。
实践证明,实行安全生产责任制有利于增加生产经营单位和企业职工的责任感和调动他们搞好安全生产的积极性。
生产经营单位和企业由各个行政部门、采区、车间、班组(工段)和个人组成,各自具有本职任务或生产任务。
而安全不是离开生产而独立存在的,是贯穿于生产整个过程之中体现出来的。
只有从上到下建立起严格的安全生产责任制,责任分明,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将法规赋予生产经营单位和企业的安全生产责任由大家来共同承担,安全工作才能形成一个整体,各类生产中的事故隐患无机可乘,从而避免或减少事故的发生。
因此,许多生产经营单位和企业在实行中、按照责,权、利相结合的原则,对安全工作采用目标管理的方法,并与奖惩制度紧密结合,使生产经营单位和企业的安全工作得到了加强,这种做法是将生产安全所要达到的目标事先制定,并层层分解,落实到部门、各班组,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或达到以这个目标,在奖金或其他方面要给予奖励;若完不成目标,要扣罚奖金或给予其他处罚。
在实行时,通常考虑了责、权、利统一的原则,即,权力大,所应承担的责任就重,因此在奖惩方面也要重奖、重罚,就象国务院领导所讲的那样做到有权就要负责,责权统一。
6、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关键是什么
安全生产责任制是根据我国的安全生产方针“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和安全生产法规建立的各级领导、职能部门、工程技术人员、岗位操作人员在劳动生产过程中对安全生产层层负责的制度。
安全生产责任制是企业岗位责任制的一个组成部分,是企业中最基本的一项安全制度,也是企业安全生产、劳动保护管理制度的核心。
实践证明,凡是建立、健全了安全生产责任制的企业,各级领导重视安全生产、劳动保护工作,切实贯彻执行党的安全生产、劳动保护方针、政策和国家的安全生产、劳动保护法规,在认真负责地组织生产的同时,积极采取措施,改善劳动条件,工伤事故和职业性疾病就会减少。
反之,就会职责不清,相互推诿,而使安全生产、劳动保护工作无人负责,无法进行,工伤事故与职业病就会不断发生。
培训制度
为确保企业的安全生产,提高全员的自我保护和保护他人意识,在员工中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使员工懂得安全生产的基本知识,掌握安全生产的操作技能。
特制定本制度。
安全教育
企业的培训由安全生产管理部门组织实施,车间的培训由各车间的主要负责人组织实施,班组的培训由各班组长负责组织实施。
计划制定
根据企业制定的年度培训计划,由安全生产管理部门负责制定半年、季度、月培训计划;各车间、班组根据企业的培训计划,制定相应的培训计划。
原则
要本着“要精、要管用”的原则,培训应有针对性和实效性。
形式与内容
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基本知识、管理制度、操作规程、操作技能、及事故案例分析等。
企业培训以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规范和企业的规章制度为主;车间、班组培训以
安全操作规程、劳动纪律、岗位职责、工艺流程、事故案例剖析等为主;特种作业人员培训以特种设备的操作规程、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知识为主;重大危险源的相关人员培训以危险源的危险因素、现实情况、可能发生的事故、注意事项为主。
学习可采取灵活多样的培训形式。
如课堂学习、实地参观、实际演练、安全技能比赛、看录像、研讨交流、现场示范等。
学时要求
(高危行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的资格培训学时不得少于48学时,每年不得少于16学时;其他行业主要负责人培训不得少于24学时,每年不得少于8学时;新从业人员不得少于24学时,高危行业不得少于48学时)
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在使用前,必须进行安全教育培训;新从业人员和转岗人员在上岗前,必须进行安全教育培训,新从业人员必须经“三级”安全教育培训后方可上岗。
特种作业人员必须参加有关部门的培训取得《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做到持证上岗。
建立档案
要建立培训台帐,培训结束培训计划、培训名单、课程表等有关资料存入培训档案。
二、为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明确建筑施工安全生产责任人、技术负责人等有关管理人员及各职能部门安全生产的责任,保障生产者在施工作业中的安全和健康,特制定本责任制。
本责任制由公司安全科负责监督执行,各级、各部门、各项目经理部组织实施。
各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如下:
与安全生产责任制是一项最基本的相关的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