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线项目办公人员考勤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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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一线项目办公人员的管理,确保项目顺利进行,提高工作效率,特
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一线项目所有办公人员。
第三条本制度旨在规范一线项目办公人员的考勤行为,保障项目各项工作有序开展。
第二章考勤时间与工作制度
第四条一线项目办公人员实行标准工时制,每周工作五天,每天工作八小时。
第五条上班时间:上午8:30至12:00,下午13:30至17:30。
第六条周末及国家法定节假日休息。
第七条项目办公人员应按时上下班,不得迟到、早退、旷工。
第三章考勤打卡与记录
第八条一线项目办公人员应使用考勤打卡机进行打卡,打卡时间精确到分钟。
第九条项目办公人员应按照规定时间打卡,不得代打卡、串岗、漏打卡。
第十条项目负责人或指定考勤员负责考勤记录,确保考勤数据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第四章迟到、早退与旷工处理
第十一条迟到、早退、旷工处理如下:
(一)迟到:上班时间未按规定时间打卡,视为迟到。
迟到一次,扣除当月工资的5%。
(二)早退:下班时间未按规定时间打卡,视为早退。
早退一次,扣除当月工资的5%。
(三)旷工:未经批准擅自离岗,未按规定时间打卡,视为旷工。
旷工一天,扣除当月工资的10%。
第十二条旷工累计达到三天,或连续旷工两天,公司将做无条件解除劳动合同处理。
第五章请假与休假
第十三条项目办公人员因事、因病需请假,应提前向项目负责人或指定考勤员请假,并说明请假原因。
第十四条请假审批权限如下:
(一)事假:3天以内,由项目负责人审批;3天以上,由公司人事部门审批。
(二)病假:1天以内,由项目负责人审批;1天以上,由公司人事部门审批。
第十五条请假期间,项目办公人员应按公司规定履行请假手续,否则按旷工处理。
第六章附则
第十六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由公司人力资源部门负责解释。
第十七条本制度如与国家法律法规相冲突,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
第十八条本制度如有未尽事宜,由公司根据实际情况予以补充和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