邯郸市教育局关于做好寒假春节期间学校安全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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邯郸市教育局关于做好寒假春节期间学校安全工作的
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邯郸市教育局
•【公布日期】2020.01.16
•【字号】
•【施行日期】2020.01.16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教育综合规定
正文
邯郸市教育局关于做好寒假春节期间学校安全工作的通知各县(市、区)教育局(文教体局)、各大中专院校、市直各学校:当前,中小学寒假和春节临近。

省教育厅印发了《关于做好2020年元旦春节寒假期间有关工作的通知》(冀教明电〔2019〕76号)和《关于岁末年初加强学校安全工作的通知》。

市安委办印发了《转发省安委办省应急管理厅〈关于做好岁末年初安全防范工作的通知〉的通知》(邯安办传〔2019〕51号)。

为切实做好寒假、春节期间我市学校安全工作,严防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广大师生生命和财产安全,现就加强寒假、春节学校安全工作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学校安全工作
年末岁尾,是学校各项工作关键时期。

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进一步提高对寒假、春节期间学校安全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增强政治责任感和大局意识,结合冬季学校安全工作特点和实际,认真分析本地本学校安全工作形势,研究防范对策,明确安全工作任务,细化工作措施,切实把各类安全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维护校园和谐和师生平安。

主要负责同志要履行安全第一责任人责任,亲自主持召开一次本单位学校安全工作分析研判会,带头深入一线督导检查,动真碰
硬、盯牢看紧,把安全责任压牢压实,形成密切配合、分兵把守、责任到人、措施到位的工作局面。

各分管负责同志要认真履行“一岗双责”责任,部署本辖区、本学校、本业务范围内寒假前的安全工作。

各有关处室和部门要按照“一岗双责”要求,落实业务范围内安全工作措施;学校教职工要按照安全工作岗位职责,履行好对学生的教育、管理和保护职责。

二、集中开展隐患排查整改
冬季是冰面溺水、取暖、消防、交通、雪灾、煤气中毒、饮食、活动等安全事故的易发和多发期,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结合市教育局《全市教育系统进一步深化安全生产集中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等有关要求,开展为期三个月的集中整治,在寒假放假前、开学前后、全国“两会”期间等重点时段全面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对校舍、场地、食堂、宿舍、校车、取暖设施、实验室、特种设备、危化品、燃气设施、供电用电设备、校园欺凌、大学生校外住宿、校园非法传销等重点部位进行细致排查。

对发现的各类安全隐患,要迅速落实整改措施,对一时无法整改的安全隐患,落实监控防范措施、整改方案和责任人。

对于发现的各类隐患,按要求录入网格化管理平台。

同时,在假期严格按照要求,按时报送各类数据。

重大隐患上报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努力消除各类安全隐患,严防各类安全事故发生。

三、深入开展师生安全教育和预防冰面溺水专项活动
各学校在放假前和开学初要开展安全教育周活动,通过扎实开展好“四个一”活动(即:上一节安全教育课,给每一个学生印发一份假期安全提示卡,开辟一块安全宣传阵地,向全体学生家长发放一封公开信),对学生进行防冰面溺水、防交通事故、防食物中毒、防火、防震、防踩踏、防校园暴力、防煤气中毒等师生安全教育、法制教育,提高师生遇到突发事件的自护自救能力,防止安全事故发生。

要将寒假期间学生安全的各项注意事项列入致学生家长的公开信中,向学生家长进行
告知、宣传,提示家长做好孩子的安全教育,尽好孩子的监护责任。

并要做到每个学生及家长有签字、有回执,形成学生寒假安全家校联防的合力。

要把以往发生的冬季溺水事故作为典型案例向学生深入解析,利用各种途径和方式向中小学生传授防溺水知识,教育中小学生不到水库、池塘、河流等非专门滑冰、游泳水域滑冰、玩耍,避免因盲目施救导致更大伤亡,教会学生避险、自护、自救、求救常识,增强学生防溺水意识。

各高等学校要专门开展一次防范传销和金融诈骗的警示教育活动。

寒假、春节期间是传销组织和金融诈骗组织的活跃期,各学校要教育广大学生认清传销组织的欺骗性、危害性和非法性,警惕传销组织及人员的“攻心”和“洗脑”。

四、切实加强重点环节安全管理
(一)加强学校内部安保管理。

各学校要切实落实国家、省、市有关学校安全保卫工作要求,充分利用视频监控系统,发挥人防、物防、技防作用,做到定期巡查,每查有记录。

要对学校各项设施进行加固、维护。

防止盗窃、火灾等事故发生,确保学校财产安全。

要加强与学校所在辖区派出所等部门联系配合,严防社会不法分子滋扰校园和故意破坏学校设施等事件发生。

(二)加强消防安全管理。

要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认真组织开展冬春季学校消防安全专项行动,及时检查和消除火灾隐患,加强形势研判,采取有力措施,严防发生校园火灾事故。

要集中力量对高低压配电间、油气输送管道、学校食堂燃气储存间等重点部位加强巡视检查;面向学生公寓、教学楼、图书馆、餐厅等人员密集场所和博物馆、文物建筑等重点保护场所开展消防隐患排查;加强用火用电用气安全提示,增强消防安全意识,对学生宿舍、教师公寓内违规使用大功率电器、楼宇内违规对电动自行车充电等问题集中整治。

(三)加强实验室安全管理。

要进一步建立健全实验室、二级单位、学校三级联动管理责任体系,对校内实验室危险化学品等重点危险源认真自查,重点开展对
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和剧毒、易制毒、易制爆试剂采购、储存、使用、废弃物处置等环节的专项整治工作,全面加强和完善危险化学品和易燃易爆危险品的管理,建立完善危险化学品安全工作长效机制。

对现场管理不到位、危化品储存不合要求、危废物处置不当等方面排查出的安全隐患要做到分类处置,针对突出风险要敢于曝光,坚决关停实验室,采取约谈、通报等形式推进整改,通过挂牌、整改、销号的闭环管理对安全隐患逐项消除。

(四)加强学校食堂和食品安全管理。

要切实履行校园食品安全管理主体责任,落实食品安全管理校长负责制,原材料和餐具的釆购、验收要严格管控,员工晨检、食品加工、餐具消毒、成品留样等重点环节要严格管理。

积极推进“明厨亮灶”工作,定期开展学校生活用水和师生饮用水水质监测,保障师生“舌尖上的安全”。

继续做好食堂肉类菜品供应,保持食堂菜价基本稳定。

(五)加强校舍及建筑施工安全管理。

要加大校舍安全隐患查改力度,增加电梯、压力容器等特种设备专项检查频率,加强新建改建工程、装饰装修工程的监管,加强校舍装修和购置家具用品质量管理,对新竣工交付使用的宿舍及教室等校舍空气质量、新釆购设施设备用品质量进行检测,防止发生校舍室内空气质量不达标的情况,有关检测情况要及时公示。

对室内空气质量、室内家具用品等质量不合格的,要及时整改,保障学生健康。

要特别关注危旧房屋、楼宇地下室、建筑工地宿舍等重要部位,防止因冰冻雨雪天气发生次生灾害,严防因违规使用取暖设备发生消防安全事故。

(六)加强校车及交通安全管理。

一是切实加强交通安全教育。

寒假放假前及开学前,各学校要把交通安全教育纳入到安全教育周的内容,普及交通安全知识,要求学生自觉遵守交通法律、法规,增强自我保护意识,严禁乘坐无牌、无证、超载、及非法营运车辆,确保放假、假期及返校学生乘车安全;要在“致家长一封公开信”中明确交通安全内容。

要通过会议等方式,对广大教职员工进行交通安全提
示,提醒广大教职员工注意出行安全。

二是加强校车及接送学生车辆管理,确保学生交通安全。

对校车司机、照管人员进行专题培训,进一步明确各自职责、工作规范和法律责任;对乘车学生进行乘车安全专题教育,进一步明确乘车要求,确保学生遵守乘车秩序;召开乘车学生家长会议,让家长明确自身职责和法律责任,配合学校、照管人员做好学生安全乘车工作。

利用寒假时期,对校车和接送学生车辆进行检修,确保开学后校车运行安全。

开学前后,学校要与校车服务者、司机、照管人员、学生家长签订安全协议。

三是加强学校周边交通秩序治理。

各县(市、区)教育局、各学校要协调和配合相关部门,切实做好学校门口交通安全标识设置、重点时段交通疏导、交通安全宣传等工作,维护校园周边交通秩序。

积极配合公安交管及交通管理部门,依法加强对所有承运学生车辆登记备案、日常监管、定期检测,确保上路车辆车况良好,要加强对司乘人员的安全教育,促使其遵守驾驶和乘坐规则,做到车辆不超速、不超载,司机无疲劳驾驶,师生文明乘车,坚决禁止携带易燃易爆易腐蚀等危险品上车。

同时,严厉打击黑校车、违规运营车辆接送学生行为。

(七)加强重要时点的安全管理。

寒假和春节期间,大中专院校要高度重视因各种原因留校学生的管理,明确管理责任人,建立留校人员管理台账,加大假期校园安全巡查力度,严防社会社会闲杂人员寻衅滋事和暴力恐怖事件发生。

教育学生遵守校规校纪,加强自身安全防范。

假期学校要加强饮食、消防、宿舍用电等管理,坚决避免发生留校学生食物中毒、火灾、意外伤害等事故。

对各类外来留守工作人员做好关心慰问,主动了解和掌握假期、节日期间网络舆情,及时回应师生关切。

中小学校要加强假期安全警示教育,提醒学生放假离校期间注意防范交通、水电火危险和传销组织诈骗、滑冰溺水、自然灾害、触电、煤气中毒和食物中毒等。

要积极开展大学生心理疏导教育,密切关注思想动向,防范自杀、自残行为发生。

五、严格执行假期清校、净校制度
各中小学幼儿园要严格执行清校、净校制度。

对于必须组织的大型校内外活动,必须按有关要求进行审批,成立临时安全管理机构,安排足够的安全管理人员,配备必要设施、设备,做好各项应急预案和安全教育。

严禁组织中小学生利用假期参加商业性庆典、演出活动。

六、切实做好值班和信息报告工作
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严格落实值班责任,坚持执行24小时专人值班和领导在岗带班制度,严禁脱岗、迟到、提前离岗等现象发生。

值班人员要做好学校值班记录,做好值班期间的巡查,对每日值班情况要认真汇总,对在值班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时上报学校领导和主管教育行政部门。

对重大事件迟报、漏报、瞒报和带班、值班人员擅自脱岗、离岗的,将严格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邯郸市教育局
2020年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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