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度接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业务指南
2018版 就业流程、信息收集、简历、自荐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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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招聘数量和报名办法。
户口问题。
职业信息的来源
(一)职业介绍机构; (二)招聘洽谈会;
(三)新闻媒介;
(四)网络; (五)电话; (六)亲自观察; (七)通过亲友、邻居、校友了解; (八)学校的职业指导部门。
职业信息的分类和整理
(一)职业信息的分类
– 1.宏观职业信息。包括国家有关经济发展的规划, 与自己的求职方向相关的产业发展状况,本地 区劳动力、人才供求的情况和变动趋势,有关 就业和人才流动的政策、法规,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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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毕业生填写《 毕业生解除就业协议申请表》
(2)征得原就业单位的同意,并由原就业单位出具解除原协议书的公函或证明,并把原协议 书(三份)交回学校; (3)现拟签约单位出具同意接收的书面函件,录取公务员的出具拟录用公函或调档函,升学 (考博、考研、专升本)出具录取通知书或调档函; (4)毕业生向所在学院递交申请表及以上材料,学院签署意见; (5)学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审批,收回原就业协议书三份,按现单位书面函件编制就业方 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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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约责任(违约金);
附加条款;
双方签章;
5、签约程序
毕业生签署意见 用人单位签署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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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学院签署推荐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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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就业中心)审核签章,协议书生效
纳入就业建议计划,办理就业报到证
LOREM IPSUM DOLOR
• • 6、毕业生哪些行为属于违约行为:未经同意不愿意履行协议 。(具体情形省略) 7、如何办理违约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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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上择业代理信息登记、修改及确认;打印确认书并签名确认;缴纳代理费 25元/人/月(毕业生可选择代理期限为6、12、18、24个月);领取省就业办下发 的《择业代理协议书》 。 5、取消择业代理,开出报到证的程序 代理期间内毕业生如需办理派遣手续,需将《择业代理协议书》、就业协议书 (或者合同、调档函、派回生源地申请表)等有关材料交至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 由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代办派遣手续,毕业生也可自行前往省就业办办理。
2018年北京市引进非北京生源毕业生工作管理办法
北京市引进非北京生源毕业生工作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更好地服务首都“四个中心”功能建设,落实《北京城市总体规划(2016 年—2035 年)》要求,发挥引进非北京生源毕业生(以下简称引进毕业生)工作人才储备作用,营造开放、规范、有效的毕业生选拔培养环境,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非北京生源毕业生(以下简称毕业生)是指列入国家统一招生计划,培养方式为非定向,在校期间未与任何单位存在劳动(录用、聘用)关系(在校或休学期间自主创业除外),按时毕业并获得相应学历学位的非北京常住户口应届毕业生。
第三条引进毕业生工作按照控制数量、提升质量、优化结构的原则,实行统一政策、分级管理、多元评价,建立权责一致、分工合理、决策科学、公开透明、监督有力的管理机制。
第四条建立市人力社保局、主管单位、用人单位构成的引进毕业生工作三级管理体系,依据职责分工,实行当年引进、次年落户。
(一)市人力社保局负责制定引进毕业生政策并组织实施,对各主管单位、用人单位开展引进毕业生工作进行管理和监督(二)主管单位按照本市引进毕业生政策及要求,制定本系统(地区)引进毕业生计划并组织实施,建立完善评价制度,对用人单位引进毕业生工作进行管理和监督。
(三)用人单位按照本市引进毕业生政策及条件办理引进,对引进的毕业生进行管理,加强培养使用,提供良好的工作与成长环境。
第五条用人单位应按照以下渠道,申请办理引进毕业生:(一)市级党政机关(含垂直管理单位)、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以本单位作为主管单位向市人力社保局申报;市属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以一级企业作为主管单位向市人力社保局申报;(二)区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区属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以本区人力社保局作为主管单位向市人力社保局申报;(三)非公有制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法人)及其他用人单位,以登记注册地的区人力社保局作为主管单位向市人力社保局申报。
登记注册地与纳税地不一致的,经纳税地的区人力社保局同意,可通过纳税地的区人力社保局向市人力社保局申报。
2018年应届毕业生校园招聘实施方案
XXX有限公司2018届校园招聘项目实施方案人力行政中心2018年10月11日一、项目背景:为满足公司发展对人才在数量和质量方面的需求,优化人才结构,为公司发展储备人才,特启动2018年的校园招聘项目。
二、项目目标:1.顺利完成2018年的大学生的招募工作,为各用人部门提供符合要求的优秀的大学毕业生;2.招聘过程加入创新元素,在大学生群体中,提高XX的品牌知名度和雇主形象;3.与全国各大高校建立良好的合作关系,及时掌握应届毕业生的整体情况,为今后的校园招聘打下良好的基础。
三、校招对象:2018年应届本科生为主,个别岗位可放宽至专科。
四、校招主题:我在XX,期待与你最美的相遇五、校招原则:1.德才兼备:招聘过程中不仅要考察毕业生的专业知识,更要考察其人品和素质;2.双向选择:招聘人员在招聘过程要要尊重毕业生的职业选择;3.择优录取:在同等条件下应选择相对优秀的毕业生;4.准确原则:招聘人员在招聘过程中要准确的预测到毕业生未来的工作表现;5.公平原则:招聘人员要给予毕业生平等的获选机会;6.认同原则:招聘人员在招聘过程中要侧重与公司价值观趋同的认识。
六、招聘职位:设计类、营销类、商品类、供应链系统类及其它综合类,具体详见附件(一)七、招聘院校:以艺术类,二本以上高校为主,其它院校可连带招聘,具体详见附(二)八、招聘方式:现场面试为主,视频面试为辅,需加入各类测评及考试。
九、项目实施细则:1.校招时间段:2017年10月24日-12月15日,宣传贯穿整个招聘周期2.入校宣讲及招聘时间:2017年11月1日-12月15日3.校招项目组成员:总策划:总统筹:执行人:及各用人部门4.校招毕业生阶段性人数:5.校招整体工作事项及分工:十、应聘毕业生薪酬福利标准:1.见习期:见习期为2个月,薪酬标准:50元/天;2.见习期福利标准:见习期公司包食宿;若因岗位安排不能在公司食堂就餐,每天予以补贴餐费20元,由所在见习部门负责申报;见习期安排在店铺岗位,予以15元/天补贴交通费;3.正式录用后,首次签订3.5年劳动合同,试用期6个月;4.录用后总部岗位薪酬标准:(说明:销售类岗位,若仍在店铺工作,参照试用期三个月后薪酬执行,转正后分配到总部/分公司岗位,则按转正后薪酬执行。
2018-应届毕业生人事代理、户档托管宣传手册-优秀word范文 (5页)
本文部分内容来自网络整理,本司不为其真实性负责,如有异议或侵权请及时联系,本司将立即删除!== 本文为word格式,下载后可方便编辑和修改! ==应届毕业生人事代理、户档托管宣传手册201X届应届毕业生人事代理、户档托管宣传手册(仅供201X届重庆市内高校毕业生使用)制作单位:重庆市大学中专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一、人事代理基本概念1、人事代理是指由政府人事部门所属的人才服务中心,按照国家有关人事政策法规要求,接受单位或个人委托,在其服务项目范围内,为多种所有制经济尤其是非公有制经济单位及各类人才提供人事档案管理、户口托管、职称评定、转正定级、出国政审等全方位服务,是实现人员使用与人事关系管理分离的一项人事改革新举措。
2、人事代理与档案托管的区别(1)档案托管是只对档案进行物理性的管理,防止遗失,不能开具除档案存放证明外的其它证明。
(2)人事代理不仅进行物理性的管理,还按照国家规定提供相关服务(转正定级、合同鉴证、连续计算工龄、申报职称、关系转接等)。
(3)都是针对档案提供服务,二者只能办理一项。
3、人事代理的方式可由单位委托,也可由个人委托。
4、人事代理的服务对象(1)应聘到外商投资企业(包括外国商社、外国企业派出机构)、集体企业、乡镇企业、民营企业及无人事主管部门或不具备人事管理权限的单位,实行聘(任)用制的国有企事业单位、股份制单位及社会团体就业的大中专毕业生;(2)毕业后尚未落实工作单位、自谋职业、灵活就业、自主创业、自由职业的大中专毕业生;(3)其他政策规定应实行人事代理的单位及其工作人员。
5、人事代理的具体内容由代理方和委托方协议确定,代理方可以提供如下服务:(1)接收、保管、转递人事档案,接转人事关系;(2)按有关政策规定连续计算工龄;(3)为见习期满的统招大中专毕业生办理转正定级;(4)出具因公或因私出国(出境)政审;(5)按党章的有关规定结转管理党组织关系;(6)按有关规定查阅人事档案;(7)以档案为依据出具相关人事证明;(8)办理用人单位与受聘人员的聘用合同鉴证(限重庆市内单位);(9)办理社会人才集体户口;(10)评定专业技术职称。
陕西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18届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报到证办理工作的通知
陕西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18届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报到证办理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陕西省教育厅办公室•【公布日期】2018.06.07•【字号】陕教生办〔2018〕7号•【施行日期】2018.06.0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招生考试正文陕西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18届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报到证办理工作的通知各普通高等学校、研究生培养单位:为做好2018届陕西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报到证》(以下简称“就业报到证”)办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加强领导,认真做好准备工作高校毕业生就业报到证办理工作是毕业生就业工作的一个重要环节。
各高校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精心组织,按照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8届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派遣准备工作的通知》要求做好相关工作,按照规定的时间节点为毕业生办理相关手续,确保按时完成2018届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报到证办理任务。
二、规范派遣、严格落实相关政策1.离校未就业毕业生。
汉中市、榆林市、安康市、渭南市、铜川市生源毕业生,派至上述市所属的区(县)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咸阳市、延安市、商洛市、杨凌示范区、韩城市、神木市等市(区)生源毕业生,派至上述市(区)人才交流服务中心;西安市生源非师范类毕业生,以及上学期间户口落在西安市内(非学生集体户口)的未就业毕业生派至西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档案关系转至户口所在区(县)人社部门所属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西安市生源师范类毕业生,以及上学期间户口落在西安市内(非学生集体户口)的未就业毕业生派至西安市教育局(免费师范生除外),档案关系转至西安市教育局;宝鸡市生源非师范类毕业生派至宝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宝鸡市生源师范类毕业生派至各区(县)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其中,岐山县、麟游县生源师范类毕业生分别派至县区教育行政部门);外省生源的毕业生,按其生源地省市区要求派遣。
3 2018届毕业生就业手续解读(双面)
2018届毕业生就业手续解读一、就业工作程序(一)总体时间安排1、9月—10月:建立基础数据库;发放推荐表和协议书;就业指导。
2、10月—次年6月:参加专场招聘会和大型双选会;办理协议书盖章、回生源地、升学等各类就业手续。
3、次年6月—7月:整理派遣数据;办理、发放报到证(具体时间以教育厅安排为准)。
注:①2018届毕业生在领取就业协议书后,及时登录“就业综合管理系统”,查看核对个人基本信息(包括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生源所在地等,如信息有误,本科生请到教务处更改,研究生请到研究生院更改,现代科技学院学生请到现代科技学院教务部更改),并填写个人联系方式(包括毕业前联系电话、毕业后联系电话、电子邮箱、QQ号码、家庭详细住址等)以便于日后因就业问题学校及学生取得联系。
②生源地信息是非定向毕业生基本信息中的一项重要内容,如毕业生选择回生源地,生源地信息将直接影响《就业报到证》的派遣去向及户口、档案的迁转。
生源地的界定:本科生生源地是入学前的户籍所在地;研究生生源地分两种情况:情况一:入学前未参加工作的,其生源地为本科入学前的户籍所在地;情况二:入学前有过工作经历并已在工作地落户的,其生源地为研究生入学前的户籍所在地。
③截至2018年5月底前,所有毕业生(国防生除外)须登录“就业综合管理系统”选择并填写毕业去向信息方可派遣,除档案调至升学院校的毕业生,其他毕业生可在毕业后领取到报到证回生源地或就业单位办理报到手续。
(二)信息发布平台1、太原理工大学就业创业信息服务网2、微信公众平台:tyut_zsjy(三)就业综合管理系统端口1、学院端口:http:// 202.207.247.38:8018/Manager/index.aspx2、学生端口:http:// 202.207.247.38:8018/student/login.aspx(四)学生就业管理办公地点及业务办理时间1、办公地点:迎西校区清泽餐厅四层招就处304室2、业务办理时间:除周二下午、周五下午以外的其他工作日。
2018届毕业生单位就业信息填报与手续办理说明 非定向毕业生
2018届毕业生单位就业信息填报与手续办理说明非定向毕业生一、网上填报1.点击页面左侧任务栏“派遣手续办理”2.进入“派遣手续办理”填报页面,选择“就业(非定向)”3.进入“就业(非定向)”填报页面,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北京上海单位就业”或“非北京上海单位就业”4.在“北京上海单位就业”或“非北京上海单位就业”点击后,根据自身情况选择“户档回原籍”或“户档暂缓在学校”或“户档派遣至用人单位”用人单位不接收户档,户档回生源地用人单位正在为毕业生办理户档接收手续,户档暂缓在学校用人单位接收户档,户档派遣至用人单位系统根据户档去向为逻辑进行分类填报,请毕业生根据用人单位接收户档情况进行判断、选择。
以下为不同类别户档去向填写指南:【北京、上海单位就业】——户档回生源地(1)毕业生已与用人单位签订三方协议“就业形式”选择“签订就业协议”若用人单位已在三方协议上盖章,需上传单位出具不解决户档的说明若用人单位未在三方协议上盖章,需提交未盖章三方协议填写具体就业单位、报到证信息,户口、档案迁转回生源地(俗称“二分回生源地”),学校为毕业生打印二分回生源地报到证,档案由学校寄送至生源地区就业主管部门,户口毕业生持报到证迁回家庭所在地。
(2)毕业生未与用人单位签订三方协议,单位出具用人证明或劳动合同“就业形式”选择“单位用人证明”/签劳动合同,上传单位用人证明/签劳动合同,之后填写具体就业单位、报到证信息,户口、档案迁转回生源地(俗称“二分回生源地”),学校为毕业生打印二分回生源地报到证,档案由学校寄送至生源地区就业主管部门,户口毕业生持报到证迁回家庭所在地。
页面中“报到证和户档信息”即为二分回生源地报到证打印信息与档案转寄信息,非常重要,请毕业生注意以下几点:①毕业生点选“生源所在地”,系统会根据《各省市政策文件汇编》内容,自动置入报到证抬头、档案转寄单位名称、档案转寄单位地址、联系人、联系方式、邮编等。
②由于部分省市存在信息不全的情况,请仔细阅读提示信息,在页面上方点击下载并查看《各省市政策文件汇编》,仔细阅读相关文件,并与文件中生源所在地就业工作部门取得联系,核实档案转寄单位名称、档案转寄单位地址、联系人、联系方式、邮编等重要信息,在信息栏补全或修改。
2018-接收高校毕业生备案函,怎么填-word范文 (8页)
本文部分内容来自网络整理,本司不为其真实性负责,如有异议或侵权请及时联系,本司将立即删除!== 本文为word格式,下载后可方便编辑和修改! ==接收高校毕业生备案函,怎么填篇一:接收函填写说明关于毕业生就业的几点说明1.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填写要求:为了便于毕业生就业资料的整理,顺利派遣。
要求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必须在封面毕业生姓名一栏后填写班级及学号,但往年发现不少毕业生没有按照要求填写,给就业统计工作带来极大不便,请各学工办在协议书盖章时仔细审核,符合要求再盖章,共同做好毕业生就业工作。
协议书里关于要求毕业生填写的必须填写规范完整,包括学生签名、学生意见、签署时间等,用人单位信息要填写完整,包括联系人、电话、邮编、所有制性质、通讯地址、单位性质、组织机构代码、档案、户口转寄地址等。
2.关于集体盖章的说明:因工作需要,各二级学院联系单位需要提前盖章的,请先在就业指导处登记,并提供详细名单(姓名、班级、单位)后盖章,盖章后2周内返回协议书,返回协议书要求填写完整。
各二级学院自行组织招聘的,如有其他二级学院的毕业生,由具体组织二级学院完成相应后续工作。
3.各二级学院报送就业率及统计说明:就业率统计公式为:就业人数/毕业生人数。
所有返校毕业生不能算为就业。
各二级学院统计本学院毕业生就业情况,表格中数据为截至报送当天(周五),如果没有资料,不能算就业。
11月后每周五11:00前通过OA报送就业指导处。
4.接收函格式:接收函必须为原件,单位印章必须为公司全称章或人事部门章,必须为录用毕业生。
一人一函,试用、试用后录用、实习等不能确定毕业生就业确切单位的不能算就业。
纸质规范,质量好,不能为复印件或扫描打印件,A4或16K大小,字迹必须清楚、规范、涉及学生的姓名专业必须准确;在合同或接收函右下方写上毕业生班级、学号,毕业生必须亲笔签字,不能打印;合同必须签两年以上(必须符合劳动法关于试用期的有关规定)。
为了便于联系,请单位写上联系电话(固定座机,确保联系人为公司人员,电话畅通),联系人,地址,网址、单位组织机构代码、邮编等信息。
2018年毕业生报到流程一览表
到登记住宿处办理后续流程
二、备注:
1.妥善保管自己的贵重物品、证件,注意个人安全;
2.严格遵守二公局规定的关于新生报到、培训的规章制度,时间安排,否则后果自负;
3.爱护宾馆、餐厅、报告厅等物品;
4.没有照片的学生,请到就近相馆补照后及时交到会务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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验证毕业证、学位证、毕业证电子注册备案表
(毕业生必须出具)
说明:如无证件,需学校出具的相关证明
交报到证处
交报到证
(毕业生必须上交)
说明:如无证件,需学校出具相关证明
党员资料递交处
党员、预备党员交转党组织关系
档案递交处
自带档案学生递交档案
⑥体检表填写处
填写体检表、交1张照片,粘贴在体检表右上方后交回。
2018年毕业生报到流程一览表
一、报到流程:
(一)
登记、审察、交转各种手续
(二)
登记住宿
(三)
体检
(四)
培训
(五)
办理退房手续
(等待局属各单位接收)
办理完流程(一)的以下分项后再依次进行后续流程。
报到登记处
核对、填写报到学生情况登记表
说明:内容如有变动,请在表内填写。并在备注栏说明。
毕业证、学位证审验处
【2018-2019】应届毕业生报到及档案查询等相关须知-实用word文档 (3页)
本文部分内容来自网络整理,本司不为其真实性负责,如有异议或侵权请及时联系,本司将立即删除!== 本文为word格式,下载后可方便编辑和修改! ==应届毕业生报到及档案查询等相关须知一、报到(一)离校未就业烟台生源毕业生,《报到证》左上角一般为“烟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毕业生可直接到生源地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事局)报到。
报到时,需持《报到证》和《户口迁移证》,身份证及毕业证复印件,升学时未迁移户口的不需户口迁移证。
(二)离校前已经落实工作单位的毕业生,《报到证》左上角一般为用人单位名称。
毕业生与用人单位签订网上就业协议后,可持《报到证》直接到同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事局)报到。
到市属单位就业的,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毕业生就业科报到;到县市区属单位就业的,直接到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事局)报到。
二、落户已就业毕业生--->毕业生到单位同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事局)报到后,持《就业报到证》、《毕业证》和《户口迁移证》到单位所在地公安部门办理落户手续。
未就业烟台生源毕业生--->毕业生持《就业报到证》、《户口迁移证》到生源地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事局)开具《落户介绍信》,持以上材料到家庭户口所在地公安部门办理落户手续。
三、档案查询离校未就业烟台生源毕业生的档案,由学校统一发到烟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毕业生就业科,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整理后,分发到各县市区。
由于来档时间集中,数量大,整理档案需要一段时间,毕业生可通过烟台市毕业生就业信息网()查询档案去向。
离校时已落实工作单位,报到证已派遣到用人单位的毕业生,档案由学校统一发送到单位所在地人才服务机构。
四、二次派遣二次派遣是指离校时就业报到证签发回生源地的毕业生,在规定期限(自派遣之日起2年)内落实就业单位后办理的派遣手续。
1、非烟台生源毕业生在烟台落实就业单位--->登陆“就业信息网”--->网上签协议--->打印并签字盖章--->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鉴证协议书 --->持协议书、报到证到生源地地市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办理派遣手续--->到就业单位同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报到。
2018毕业生就业流程
2018毕业生就业流程_个人简历网---------------------------------------2018毕业生就业正确流程√√√(非2018毕业生跳过往后看)√1.签订《就业协议书》与单位签订《就业协议书》(也成“三方协议”),该协议具有法律效力,违约要赔偿,签订劳动合同后失效。
√2.报到毕业生到单位就业时,需携带报到证。
用人单位凭报到证为毕业生办理手续,完成档案转移手续。
报到证:一式两联,上联蓝色的叫“报到证”(研究生为粉色),下联白色的叫“通知书”。
√3.签订劳动合同如果需要迁户口,报到时需携带《户口迁移证》。
毕业后档案怎么处理?√√√情形一:没找到工作,档案能在学校存多久?可将档案转至生源地或经学校同意暂时留校,按照政策,学校只能代管2年,超过2年为落实工作单位,学校会将档案发回原户籍所在地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保管。
温馨提醒:2年内未就业的,一定及时回学校办理档案转移,以免档案丢失,不允许个人“私藏”档案,“私藏”档案超过2年,档案会成为“死档”。
情形二:去留学,档案怎么处理?一般存放留学服务中心或人事代理机构,关于海外学历有专门认证机构。
情形三:去机关、事业单位、国企就业,档案如何处理?高校毕业生到具有档案管理权限的机关、事业单位、国企就业的,由单位直接接受、管理档案。
情形四:到私企外企,档案如何处理?工作单位无档案管理权限的,可交由当地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一般都是当地的人才交流中心)负责提供档案管理等人事代理服务。
温馨提醒:不建议档案交由公司管理,离职时有可能会出现扣留等相关问题;5年内没有交档案保管费被人才市场封存的,也会成为“死档”。
情形五:去基层,户口、档案、党团关系怎么处理?户口:到西部县以下单位和艰苦边远地区就业的高校生,可留原籍或迁往就业地;人事档案:原则上统一转至就业单位所在地县级政府人社部;党团组织关系:转至就业单位,在工作期间积极要求入党的,由乡镇一级党组织按规定程序办理。
广东2018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
广东2018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店铺高考网为大家提供广东2018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更多高考资讯请关注我们网站的更新!广东2018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为做好我省2018年普通高等学校(以下简称高校)考试招生工作,确保高校选拔出符合培养要求的新生,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关于做好高校考试招生工作文件精神,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规定。
一、报名工作(一)报名工作按《关于做好广东省2018年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报名和建档工作的通知》(粤招〔2017〕21号)执行。
(二)报名结束后,各市、县(市、区)招生办公室要做好考生电子档案和纸介质档案建立工作。
(三)考生电子档案是考生考试、录取、高校学籍管理以及发放毕业证书的依据,考生应对其真实性、准确性负责。
因考生本人信息填报疏漏或失误造成无法考试、录取和影响高等教育毕业证电子注册的,其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
(四)考生纸介质档案由市或县(市、区)招生办公室统一管理,按规定整理、密封好考生档案,任何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更改考生档案内容或收取考生建档费。
被录取考生凭高校录取通知书到市或县(市、区)招生办公室领取,报到时自带到录取高校注册。
未被录取的,12月31日前退回考生原所在中学或单位。
二、招生体检(一)体检工作按《关于做好2018年普通高校招生体检工作的通知》(粤招〔2017〕23号)执行。
所有考生均须参加身体健康检查,如实填写本人的既往病史。
(二)体检要求按《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教学〔2003〕3号)《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2号)执行。
毕业生接收、报到、改派
毕业生接收、报到、改派一、毕业生接收(一)申请材料1.接收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呈报表2.身份证原件3.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4.就业证明材料(就业协议书、社保缴费证明或就业登记材料);5.本区工商登记的营业执照副本(二)办理流程1.登录南海人才信息网,进入表格下载专区,下载打印《接收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呈报表》一份2.按表格样式填写《接收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呈报表》,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加盖公章3.将申办材料送南海区人才服务管理办公室人才综合服务窗口办理4.南海区人才服务办开具《毕业生接收函》(三)办理期限:现场即办二、毕业生报到(一)申请材料1.身份证原件2.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原件3.学位证原件4.报到证原件5.就业证明材料(社保缴费证明或工作证明)(二)办理流程1.用人单位按工作证明样式出具证明并加盖单位公章(或申办人到社保窗口打印社保缴费清单)2.将申办材料送南海区人才服务管理办公室人才综合服务窗口办理3.用人单位具有人事档案管理权的,凭我办开出的工作介绍信到单位报到4.人事关系和档案需委托人才服务办管理的,填写《佛山市南海区人事关系及档案登记表》、签订《个人委托人事关系及档案保存协议书》(一式两份)5.填完后将登记表和协议书送回备案,个人保存一份《个人保存人事关系及档案委托协议书》(三)办理期限:现场即办三、毕业生改派(一)申请材料1、已落实工作单位的毕业生改派:(1)身份证原件(2)接收方同意接收函件原件,由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3)同意解除劳动关系证明2、未落实工作单位的毕业生改派:(1)身份证原件(2)接收方同意接收函件原件,由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3)报到证原件(二)办理流程1.申办人到接收单位所在地县级以上政府人事部门开具毕业生接收函2.将申办材料送南海区人才服务管理办公室人才综合服务窗口办理3.南海区人才服务办出具同意改派意见,毕业生档案通过机要交通转递到对方部门四、查询网址:www.XX五、受理机构:XX区人才服务管理办公室,(地址:XX区南海大道北53号人力资源大楼一楼人才综合服务窗口),咨询电话:X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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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度接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业务指南
政策依据:《深圳市接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实施办法》(深人社规〔2016〕24号)《深圳市户籍迁入若干规定》(深府函〔2016〕59号)
本指南是办理接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的操作指引。
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是指纳入全国统一招生,统一派遣计划的国内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
一、办理时间
全年度工作日
二、接收条件
毕业生符合下列条件,可申请接收:
(一)具有全日制大专以上普通高等教育学历;
(二)身体健康;
(三)未参加国家禁止的组织及活动,无刑事犯罪记录。
三、办理方式
可选择以下其中一种方式办理毕业生接收手续:
(一)单位申办。
由接收单位申办毕业生接收手续。
(二)个人申办。
毕业生本人直接申办毕业生接收手续。
(三)个人委托代理机构申办。
毕业生以个人名义委托人才引进代理机构申办毕业生接收手续。
四、重要提示
(一)2018年6月11日前已填报信息且尚未报到的毕业生。
2018年6月11日前已在人才引进系统申报信息并打印《毕业生接收申请表》但未办理报到和户籍迁入手续的毕业生,可在6月24日前根据《毕业生接收申请表》标注的时间、报到地点及有关要求现场办理报到手续。
也可等待6月25日系统正式运行后按照本业务指南的办
理流程第(三)(四)办理报到和户籍迁入手续。
(二)关于申报条件的截止时间计算
毕业生申报的各项条件的截止时间计算,以在人才引进系统扫描上传材料并正式提交系统为准,在提交申报成功时,毕业生需具备与所申报信息一致的相关资质。
(三)关于申请人在人才引进系统已存在调令信息的问题
根据我市户籍系统管理规定,同一申请人只能存在一条入户指标信息。
如果申请人之前曾申办过我市人才引进并获批,再次申报时人才引进系统将会有提示,申请人需根据提示以及本人情况在下列选项中选择一种: 1.“曾申报人才引进取得调令但未办理入深户手续。
”,2.“之前曾申报人才引进并入户深圳,之后户口迁出我市,现需再次申报人才引进;或之前曾申报人才引进并入户深圳,后因学历晋升需再次办理毕业生接收。
”,选择后点击按钮“确认属实,同意作废之前信息并继续申报”进行申报确认后,方可继续申报。
本次调令获批时,之前的入户指标信息将作废。
第1种未入深户的,之前调令予以撤销;第2种曾入深户的,之前调令改为待查状态,申请人今后在办理退休或其他业务需使用之前调令信息的,可向调令使用部门提供之前的入户证明材料来判定该调令的有效性。
(四)关于“农转非”问题
原则上农业户籍毕业生不在深圳办理“农转非”手续。
根据国家、省普通高等学校学生办理户口问题相关规定,农业户籍毕业生应在户籍地办理“农转非”,农业户籍毕业生在申请毕业生接收时,系统填报信息应填写“非农业”,待取得《普通高校毕业生接收申请表》(以下简称《毕业生接收申请表》)后,在户籍地办理“农转非”手续。
如户籍地确有政策规定不予办理毕业生“农转非”手续的,方可在深圳办理“农转非”手续,系统填报信息时应填写“农业”。
(五)关于子女信息填写及子女随迁问题
申请人在人才引进系统填报子女信息时,填报“有随迁子女”的,需填写随迁子女信息,非随迁的子女信息不用填写。
根据我市人口管理的相关规定,申请随迁的子女应符合以下规定:(1)本人生育且抚养权归属本人的未满18周岁的子女(大中专院校在校生除外);(2)随迁子女需与本人在同一户口本上,且同为城镇户籍或同为农业户籍;具备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或副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或技师及以上职业等级资格且申请人与随迁子女户口性质一致的(同为城镇户籍或同为农业户籍),可申请办理异地随迁。
(六)其他事项
用人单位如委托代理机构代办毕业生接收手续,在测评通过后需选择所委托的代理机构,并联系代理机构办理后续手续。
五、办理流程
(一)网上申报信息并提交测评
1.个人申办网上申报流程:
2.单位申办网上申报流程:
单位申办可由个人填报信息后经用人单位提交测评,或由用人单位直接填写毕业生信息并提交测评。
(1)个人填报信息后经用人单位提交测评:
(2)用人单位直接填写毕业生信息并提交测评:
3.个人委托代理机构网上申报流程:
网上信息填报注意事项:
1.未上传材料并提交信息的毕业生,如申报信息有误,可由本人或呈报单位(用人单位或代理机构,下同)登录人才引进系统并按以下方式办理:进入人才引进系统,点击“业务进度查询”—选择“毕业生业务进度”—选择人员—点击“撤回”,修改信息,保存并成功提交后打印《毕业生接收申请表》,毕业生持修改后的《毕业生接收申请表》办理后续手续。
2.户籍地以户口本记载为准。
农业户籍的毕业生,如在户籍地无
法办理“农转非”,需在深圳办理“农转非”手续的,系统填报信息时户籍类型选择“农业”,其它人员选择“非农业”。
3.如“毕业院校”及“专业”未在系统已列出范围之内,可自行进行编辑录入,毕业院校名称须与毕业证加盖的毕业学校公章一致。
4.毕业生及呈报单位须认真填写并核对所有申报信息(包括个人信息、学历信息、户籍信息、拟入户地信息等),如因信息填报不实或不准确导致无法后续办理毕业生入户等手续的,责任由毕业生本人或呈报单位承担。
(二)毕业生办理派遣及户籍迁出手续
毕业生持《毕业生接收申请表》到毕业院校办理《就业报到证》(报到地址应为深圳市),并持《毕业生接收申请表》和《就业报到证》到户籍地办理《户口迁移证》(农业户籍毕业生须在户籍地办理“农转非”;如申报信息时申请在深办理“农转非”的,需以农业户籍性质迁出;不涉及迁户的深圳户籍毕业生不需办理户口迁移证),户口迁往地址应为深圳市。
(三)毕业生在人才引进系统上传所需材料并提交
毕业生需在《毕业生接收申请表》上标注的时限内,按系统提示扫描上传所需材料并提交(以单位申办方式办理的毕业生,可由毕业生本人或单位经办人上传材料并提交)。
非深圳户籍的毕业生扫描上传《毕业生接收申请表》、毕业证、学历验证报告及身份证等材料并提交系统,待系统显示“学历信息审核通过”后,等待市公安部门短信通知;如系统显示“学历信息审核不通过”,此业务自动办结,毕业生自行核实信息后重新申报。
深圳户籍的毕业生扫描上传《毕业生接收申请表》、毕业证、学历验证报告、身份证及《就业报到证》等材料
人才引进业务进度可登陆人才引进系统查询。
(四)毕业生办理户籍迁入及报到手续
非深圳户籍的毕业生在收到市公安部门短信通知后,按照短信通知要求,持《就业报到证》(验原件,留复印件)、《户口迁移证》及其
他材料到拟入户地派出所办理入户手续(材料要求及办理流程详见《办理毕业生户籍迁入操作指引》),无须到人力资源部门办理报到手续。
深圳户籍的毕业生在材料上传并成功提交系统后,由毕业生本人(以单位申报方式办理的,也可由用人单位经办人)按照《毕业生接收申请表》上备注的报到时间,持身份证、《就业报到证》原件到人力资源部门办理报到手续(报到地址详见本人的《毕业生接收申请表》备注栏),无须到公安部门办理入户手续。
非深圳户籍毕业生办理入户手续(深圳户籍毕业生办理报到手续)后,毕业生或用人单位可自行登陆人才引进系统打印《毕业生介绍信》,并将《毕业生介绍信》和《就业报到证》交档案保管单位存入个人档案。
(五)党组织关系转移
市属和驻深内联等单位接收毕业生,由接收单位持“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统一到市老干部活动中心1楼老干部服务窗口办理接转手续(地址:上步中路东侧1002号,深圳科学馆对面,市总工会房;电话12371党员咨询服务电话)。
各区接收的毕业生,由接收单位持“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统一到各区委组织部办理接转手续。
六、毕业生接收报到材料
(一)毕业生接收申请表(扫描上传人才引进系统)
(二)毕业证(扫描上传人才引进系统)
(三)学历验证证明(扫描上传人才引进系统)
学历验证证明可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此
表可登陆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以
下简称“学信网”)进行在线验证, 有效期选择180天以上(含
180天);也可提供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出
具的《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
(四)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上传人才引进系统;深圳户籍
毕业生前往人力资源部门办理报到时,验原件)
(五)就业报到证(非深圳户籍毕业生持原件及复印件到公
安部门办理迁户;深圳户籍毕业生扫描上传人才引进系统,持原
件到人力资源部门办理报到)
七、监督管理
根据《深圳市接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实施办法》第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人才引进代理机构及毕业生本人应确保申报信息和申报材料的真实性。
用人单位或人才引进代理机构有以下行为之一的,记入本市人才引进征信系统,该用人单位或人才引进代理机构及其法定代表人、经办人5年内均不得办理人才引进业务,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一)用人单位为非本单位人员办理毕业生引进的;(二)违反相关规定代办毕业生引进的;(三)申报虚假信息或提供虚假材料的;(四)不严格核实申报材料造成不良后果的;(五)有行贿、受贿或索贿情形的;(六)有其他相关违法犯罪行为的。
毕业生有申报虚假信息或提供虚假材料等行为的,不予办理毕业生引进手续,记入本市人才引进征信系统和个人信用征信系统,5年内不得申办人才引进业务;已领取毕业生介绍信的,予以撤销;已入户的,予以注销,退回原籍;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附件:1.普通高校毕业生接收申请表
2.办理毕业生户籍迁入操作指引(公安部门制)
3.2018年度人才引进业务代理机构名单
2018年接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流程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