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股份委托代持协议的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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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份委托代持协议的法律效力
合同编号:__________
第一章定义和解释
1.1定义
本协议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代持股份”指甲方持有的目标公司的股份,由乙方代为持有。

“委托方”指甲方,即实际出资人,享有目标公司股份的实际权益。

“代持方”指乙方,即名义股东,根据本协议代甲方持有目标公司股份。

1.2解释
除非本协议另有规定,否则:
(1)本协议的条款和附件构成本协议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协议的仅为阅读方便而设,不构成本协议的一部分,不影响本协议的解释;
(3)本协议中的条款序号仅为方便阅读而设,不影响本协议的解释;
(4)本协议中的“包括”和“包括但不限于”表示列举不限于所列项目,还包括其他类似性质的项目。

第二章代持股份的转让和登记
2.1股份转让
甲方同意将其持有的目标公司的代持股份转让给乙方,乙方同意接受并代为持有该等股份。

2.2股份登记
乙方应根据本协议的约定,将代持股份登记在其名下,并承担相应的股东义务。

2.3股东权利和义务
在代持期间,乙方作为代持股份的名义股东,享有目标公司的股东权益,并承担相应的股东义务。

第三章代持期限
3.1代持期限
本协议自双方签署之日起生效,代持期限为____年,除非双方另有约定。

第四章代持费用和报酬
4.1代持费用
乙方代持股份期间产生的相关费用,包括但不限于税费、手续费等,由甲方承担。

4.2代持报酬
在本协议约定的代持期限内,乙方不得要求甲方支付代持报酬。

如代持期限延长,双方可另行协商代持报酬。

第五章保密义务
5.1保密义务
双方同意,对本协议的内容以及与代持股份有关的信息,承担严格的保密义务,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

5.2保密期限
双方的保密义务自本协议签署之日起生效,至本协议终止或代持股份全部转让给第三方之日止。

第六章股息和红利的分配
6.1分配权利
在代持期间,代持股份所产生的股息、红利及其他利益分配,归甲方所有。

乙方应根据甲方的指示,及时将甲方应得的股息、红利及其他利益分配支付给甲方。

6.2支付方式
乙方收到目标公司的股息、红利及其他利益分配后,应在收到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按照甲方提供的银行账户信息,将甲方应得的金额支付给甲方。

6.3税费承担
双方同意,根据中国税法的相关规定,代持股份产生的股息、红利及其他利益分配所需缴纳的税费,由甲方承担。

乙方应根据税法规定,及时办理税务申报和缴纳手续。

第七章股东权利的行使
7.1股东权利
甲方作为代持股份的实际出资人,享有目标公司股东的权利,包括但不限于参加股东大会、行使表决权、选举和被选举权等。

7.2权利行使
甲方行使股东权利时,乙方应予以配合,并在必要时提供必要的协助。

乙方应根据甲方的指示,参加股东大会,行使表决权,并将会议情况及时通知甲方。

7.3决策参与
甲方有权参与目标公司的经营管理决策,乙方应保证甲方的决策权得到充分尊重和执行。

第八章股份的回购和转让
8.1股份回购
在代持期间,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照本协议的约定,将其代持的股份转让给甲方或甲方指定的第三方。

8.2转让价格
代持股份的转让价格,由双方根据当时的市场价格协商确定。

如双方无法达成一致,可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中介机构进行评估,以评估价格作为转让价格。

8.3转让程序
代持股份的转让,应按照中国法律和目标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相应的法律程序。

乙方应提供必要的协助,确保转让的顺利进行。

第九章争议解决
9.1协商解决
如双方在代持期间发生争议,应通过友好协商的方式解决。

协商期限为三十天,自争议发生之日起计算。

9.2仲裁
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将争议提交至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按照申请仲裁时该会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

仲裁地点在北京,仲裁语言为中文。

9.3继续履行
在争议解决期间,除争议事项外,本协议的其他条款应继续履行。

第十章其他约定
10.1完整协议
本协议构成双方就代持股份的完整协议,取代了双方之前的所有口头或书面协议。

10.2修改和补充
本协议的修改和补充,必须以书面形式进行,并经双方签署。

10.3法律适用
本协议的签订、效力、解释、履行和争议的解决,均适用的法律。

10.4通知和送达
本协议项下的所有通知和送达,应以书面形式进行,并通过挂号邮件、快递或专人送达的方式,发送至本协议首部所列的地址。

通知和送达自发送之日起第三个工作日视为送达。

10.5可分割性
如果本协议的任何条款被认定为无效或不可执行,不影响本协议其他条款的有效性和可执行性。

第十一章股东大会的参与和表决
11.1参与股东大会
乙方作为代持股份的名义股东,应按照甲方的指示和要求,参加目标公司的股东大会,并在会议上行使表决权。

11.2表决权的行使
乙方应根据甲方的指示,对股东大会上的决议事项进行表决。

甲方应提前将表决意向通知乙方,乙方应按照甲方的指示进行表决。

11.3表决结果的通知
乙方应在股东大会结束后,立即将会议的表决结果通知甲方。

如甲方对表决结果有异议,乙方应协助甲方采取相应的法律措施,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

第十二章股东权益的维护
12.1股东权益的保障
乙方作为代持股份的名义股东,应积极维护甲方的股东权益,确保甲方享有的股东权益不受侵害。

12.2信息披露
乙方应确保甲方能够及时了解目标公司的经营状况、财务状况、重大决策等信息。

乙方应将收到的目标公司的通知、报告等文件及时转交给甲方。

12.3监督权
甲方作为实际出资人,有权对目标公司的经营管理进行监督。

乙方应积极配合甲方的监督行为,提供必要的协助和支持。

第十三章股份的质押和处置
13.1股份的质押
在代持期间,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将其代持的股份进行质押。

乙方应按照甲方的指示,办理股份质押手续,并将质押的权利证明交付给甲方。

13.2质押股份的处置
如甲方因贷款违约等原因需要处置质押的股份,乙方应按照甲方的指示,协助甲方办理股份的处置手续,包括但不限于股权转让、拍卖等。

13.3处置所得的分配
处置质押股份所得的价款,乙方应在扣除相关费用后,按照甲方的指示,将剩余款项支付给甲方。

第十四章保密义务的持续
14.1保密义务的持续
本协议终止后,双方仍应对本协议的内容以及与代持股份有关的信息,承担保密义务。

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

14.2保密期限的延长
双方的保密义务自本协议终止之日起延长____年。

延长期间,双方仍应严格遵守保密义务。

第十五章协议的终止和解除
15.1协议的终止
本协议因代持期限届满、股份全部转让给第三方等原因终止。

协议终止后,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终止。

15.2协议的解除
在代持期间,如发生不可抗力等特殊情况,导致双方无法继续履行本协议,双方可协商解除本协议。

协议解除后,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终止。

15.3协议解除后的处理
本协议解除后,双方应根据协议的约定,办理代持股份的转让手续,并按照约定分配代持期间产生的股息、红利及其他利益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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