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中学校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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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中学校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全面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全面适应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需要,促进学校连续、稳固、健康进展,保证学校依法自主治理,保证学生与教职工合法权益,全面提高办学品质,促进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爱护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学校全称为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中学校(简称“彭水中学”)。
学校创办于1925年,校址为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绍庆街道河堡社区学府路1号。
第三条学校由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举办,是一所全民事业单位性质的全日制高级完全中学校,为实施六年制完全中学教育的全日制公办教育机构,具有法人资格,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第四条学校理念系统
【文化主题】山水清晖钟灵毓秀
【办学理念】厚土嘉禾
【校训】智仁勇善
【校风】达德敦化渐善渐美
【教风】博见有容守正出奇
【学风】勤径竞秀奋楫争流
【办学特色】“山水审美”特色教育
【学校精神】厚德包容恒毅常新
第五条本校办学宗旨: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执行国家制定的教育方针,面向全体学生,全面实施素养教育,努力推进教育现代化进程,为把受教育者培养成德、智、体等方面全面进展的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奠定基础。
第二章治理体制
第六条学校由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教育委员会主管,办学经费要紧由财政拨款。
第七条学校实行“校长全面负责、党委保证监督、教代会民主治理”的校长负责制。
校长是学校法人代表,学校行政总负责人,在学校领导体制中处于中心地位,由上级主管部门依据干部治理权限任免或聘任。
校长对外代表学校,对内有如下职权和职责:
(一)校长的职权。
1. 重大事务决策权:在广泛听取、综合各方面意见的基础上,校长对学校的教育、教学和行政事务等重大问题有最后决定权。
2.人事治理决定权:从学校的需要和实际动身,组建校领导班子,聘用中层干部;聘任教职工并依照学校岗位设置实际,安排调整干部、教职工的岗位。
3.财经审批权:在服从上级教育行政部门统一规划和治理的前提下,决定学校内部布局、规划建设,在法律法规承诺的范畴内,筹集、治理和使用学校行政经费。
学校财务原则上由校长实行一支笔核批。
4.奖惩戒理权:校长对在教育、教学和其他工作中成绩优秀的干部、教职工进行奖励,对在工作中犯有错误或在工作中显现事故的干部、教职工按分管权限进行处理或处罚;
5.课程设置实施权:按照国家课程标准要求,依照学校实际和办学特色,调整、开设符合学生进展需要的课程。
在具体课程实施方面,校长有指挥、指导和评判权。
6.招生权:学校按教育主管部门有关政策完成学生任务。
(二)校长的职责。
1.坚持正确的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贯彻国家教育方针,加强德育工作,依法治校,遵循《宪法》、《教育法》和《教
师法》确定的差不多原则,认真组织开展学校的教育教学工作,依法爱护师生的合法权益;
2.同意上级主管部门的领导、指导和监督;
3.按照教育规律办学,坚持德育放首位,教学为中心,按照国家规定的课程方案、教学大纲,设置学校各门课程,建立和完善教学治理制度,搞好教育、教学常规治理;
4.加强师资队伍建设和治理,注重师德建设,不断提高教师业务能力,不断提高教师队伍的整体素养,保证教育教学质量稳固提高;
5.注重校园、校舍、教学设施、设备等硬件建设,努力改善办学条件,争取校园面貌不断改善,教学设备设施等不断完善;
6.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实行校务公布制,充分发挥领导班子的集体聪慧和力量,并同意党委的监督,支持教职工代表大会参与民主治理;
7.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安全事故的发生,保证师生的人身安全;不断改善师生工作、生活、学习条件,创设优美育人环境。
8.廉洁勤政,以身作则,为人师表,团结协作,开拓进取。
9.遵纪守法,清正廉洁,以身作则,为人师表,离任时,同意上级主管部门审计。
第八条学校党委发挥政治核心作用和保证监督作用,党委书记由上级主管部门依据干部治理权限任免或聘任,除完成好上级党组织交给的各项任务外,在学校的任务要紧包括:
(一)宣传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宣传和执行党中央、上级组织和本组织的决议,保证监督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上级教育行政部门政策在学校的贯彻执行。
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榜样作用,团结、组织党内外的干部和群众,努力完成本单位所担负的任务。
(二)组织党员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决议,学习党的差不多知识,学习科学、文化和业务知识。
(三)领导学校党、工、团工作和思想政治教育工作。
监督保证党和国家各项方针、政策及学校各项决定的贯彻执行。
(四)支持校长依法行使职权,完善校长负责制。
党委参与学校重大问题讨论决策,党委书记参与学校重大工作的研究、政策制定与实施;党政领导在重大问题决策前要沟通协商并深入实际,广泛听取党员和群众的意见,意见一致后提交各级会议研究。
(五)依照干部治理权限和程序,加强干部考察和队伍建设,鼓舞和支持他们在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奉献自己的聪慧才智。
(六)领导实施民主评议领导干部工作,监督党员干部和其他任何工作人员严格遵守党纪国法,严格遵守国家的财政经济法规和人事制度,不得侵占国家、集体和群众的利益。
(七)对党员进行教育、治理和监督,提高党员素养,增强党性,严格党的组织生活,开展批判和自我批判,爱护和执行党的纪律,监督党员切实履行义务,保证党员的权益不受侵犯。
(八)紧密联系群众,经常了解群众对党员、党的工作的批判和意见,爱护群众的正当权益和利益,做好群众的思想政治工作,充分发挥党员群众的积极性、制造性。
(九)加强党委队伍建设,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教育和培养,按照积极慎重的原则,做好经常性的进展党职员作,重视吸取在第一线的优秀分子入党。
(十)教育党员和群众自觉抵制不良倾向,坚决同各种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
(十一)认真贯彻执行党的统一战线政策,尊重民主党派,并积极支持民主党派开展正常活动。
第九条教职工代表大会是学校依靠教职工民主治理学校、监督干部的差不多制度和差不多形式。
教职工代表大会
按照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和有关法律、法规行使职权,其中要紧职权包括:
(一)听取并审议校长的工作报告,讨论审议学校办学指导思想、学校工作打算、进展规划、教学改革方案、财务预决算、重大基建项目、教职工队伍建设、重要规章制度等学校教育教学和治理中的重大问题,并依照需要提出意见和建议。
(二)审议通过学校提出的岗位责任方案、考核方法、奖罚规定以及其他与教职工权益有关的重大规章制度,并作出相应决议,由学校颁布施行。
(三)讨论教职工福利费的使用原则和方法,以及其他有关教职工生活福利事项。
(四)参与评议监督、评议、考核学校的领导干部。
建立评议学校领导干部制度,依照主管部门的部署参与民主举荐学校行政领导人选。
教职工代表大会代表每届任期三年,每年召开1-2次全体代表大会。
学校工会委员由全体教职工选举产生,任期三年。
闭会期间,日常工作由选举产生的学校教代会主席团成员和工会委员会委员负责,依照需要可临时召开教职工代表大会全体代表会议。
在专门情形下,教职工代表大会能够提早或延期召开。
第十条学校副校长在校长领导下,作为校长的助手,协助校长分管学校某一方面或几方面工作。
副校长由上级主管部门依据干部治理权限任免或聘任,其具体职责:(一)协助校长参与学校行政工作,正确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法规,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团结依靠教职工,保证学校的社会主义方向,积极稳妥推进教学改革;按教育规律办学,确保教育质量,努力培养德智体全面进展的社会主义现代化的建设者和接班人。
(二)协助校长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和岗位责任制。
(三)参与具体制定学校的进展规划和学年、学期工作打算,并认真予以实施检查和总结。
(四)协助校长领导和组织德育工作。
把德育放在首位,坚持治理育人,教书育人,服务育人,环境育人的工作方针,会同党支部建设精干得力的德育工作队伍,采取切实措施,坚持不懈地加强对学生的政治、思想、品德教育。
(五)协助校长领导和组织教学工作。
坚持学校工作以教学为主,按照国家统一编制的教学打算、教学大纲,遵循教学规律组织教学,建立和完善教学治理系统,搞好教学常规治理,深入教学第一线,指导教师正确进行教学改革,努力提高教学质量。
协助校长领导和组织体育、美育、劳动教育工作,保证学校体育、卫生、美育、劳动教育工作生动爽朗、卓有成效地开展。
(六)协助校长建设教师队伍。
必须十分重视教师队伍建设,注重培养青年教师,组织教师进修,使之不断提高政治思想、职业道德、文化业务水平,充分调动他们的工作主动性、积极性和制造性。
(七)协助校长民主治理学校。
学校的重要问题决策前,主动征求党支部的意见,听取教代会意见,自觉同意党支部和群众的监督。
(八)副校长对安全工作负分管责任,在所治理的职责范畴内对安全实行分级治理;学校制定安全事故应急处置预案,成立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小组、救援抢救小组、善后处理小组、事故调查小组等组织机构;制定针对各种可能发生的事故和险情的救援方案与应急措施。
(九)校长因故无法主持学校工作时,在教代会或校长提议下,副校长代理行使校长职权,领导开展学校各项工作。
(十)完成校长托付的其它工作任务。
第十一条团委是学校先进青年的群众组织,是青年在实践中学习共产主义的学校,是党的助手和后备军,是行政的参谋和帮手,是学校精神文明建设的突击队。
团委对党委和上级团委负责,在工作上同意校长的指导和关心。
第十二条学校设校务行政办公室、党委办公室、教诲处、教科室、政教处、安稳办、体卫艺处、电教部、总务处等职能部门。
行政办公室:具体负责校务的和谐、人事、宣传、档案、对外联络、收、制、发文件、安排行政会议、每周工作及检查会议决议贯彻执行情形。
党委办公室:是学校党委的办事机构,具体负责学校党委年度工作打算的起草工作,负责做好党的建设及组织进展中的一系列具体工作,负责党报党刊的订阅及机要文件的治理、清退工作,负责党员年报工作以及党费的收缴与治理工作,做好其职责范畴内的其它工作。
教诲处:具体负责全校教育教学工作安排和教务治理等工作,以教研组和备课组为治理脉络,策划和指导学校教学工作。
做好课务安排、考试安排、学籍治理、教学用具购置、教材征订和教辅材料预订等教学常规工作,确保学校教学质量的稳固和提高。
教科室:负责学校中长期进展规划、教师进展指导、学校教育、教学方面的科学研究和课题研究指导、治理及成果推广工作;做好教师的业务考核和进展培训、业务档案建立工作;不断收集最新教育教学成果,供校长决策参考。
政教处:具体负责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和班主任治理工作,以年级组和班主任队伍为治理脉络,开展学校德育工作。
指导团委学生会积极开展丰富多彩、有益学生身心健康的活动。
安稳办:负责学校安全教育工作,部署学校安全工作任
务,负责保卫人员及有关人员的考核工作,建立学校安稳工作台账和档案,制定好学校的安全工作应急预案并组织好应急疏散演练和紧急避险演练,配合有关部门定期检查并整治好校园周边环境,做好学校安排的其他工作。
体卫艺处:负责制定学校体育、卫生、艺术教育工作打算,各项规章制度,检查落实学校体卫艺活动打算及其各项活动,包括学校体育训练打算,艺术培训打算及其各项活动;建立健全相关体育档案、卫生档案、艺术档案、健康档案。
电教部:学校信息技术开发运用、设备保证和信息交流工作,使信息技术为教育教学工作提供优质的服务保证。
总务处:负责校园绿化、基建、后勤、保卫等工作,具体负责学校的物业、财务治理工作。
各职能部门设主任1人,副主任1—2人。
职能部门的负责人由校长提名,学校党组织考察后由校长聘任,并报上级相关部门备案。
按照责权益相结合的原则,职能部门主任是该部门工作质量的要紧责任人,如职能部门不作为或显现重大责任或质量事故时,职能主任应当引咎辞职。
第十三条学校校长办公会是学校党政领导班子研究制定学校重大决策的形式,也是学校集体领导的表达。
校长办公会由校长主持,成员为校级党政班子成员。
第十四条学校行政会议是学校日常治理的差不多形式,要紧工作内容为贯彻执行学校工作意见,交流、总结、
改进时期性工作打算。
行政会议由校长主持,成员为校级中层以上行政职能和技术职能部门负责人。
依照需要可邀请其他相关人员出席会议。
第十五条校同意政府和上级教育行政部门的督导、评估、检查、审计、监督;同意财政、物价、审计、监察等部门的检查监督。
第十六条学校应成立“三结合”教育委员会,同意社会、家长、学生的舆论监督,定期听取他们的意见,自觉规范治理行为。
第十七条学校实行教职工聘任制。
学校按上级有关规定,在县编委核定的总编制范畴内,结合学校实际情形,定岗、定人、定责、定工作量。
教职工由校长聘任,聘期一样许多于五年。
关于不胜任现聘任工作的教职工,学校能够不聘或安排其他工作。
未聘人员按有关规定处理。
专业技术人员实行评聘分开,一样按实际评定的职务聘任,但能够对少数人实行低职高聘或高职低聘,低职高聘者和高职低聘者享受相应待遇。
第十八条学校实行校内结构工资制。
教职工校内结构工资由专业技术职务工资和绩效工资、岗位津贴等组成。
第十九条学校建立校内师生申述制度,教师体罚学生一次性申告待岗制度,建立校长信箱。
第二十条学校实行校务公布制度,校务公布的差不多内容为“学校办学方向、规划和教育教学改革方面的重大事项;学校领导班子建设、党风廉政建设方面的重大事项;涉及教职工权益的重要事项;学校重要财务收支情形和教职工普遍关怀的热点问题等”。
校务公布三条途径:校务公布告示栏;校园网校内公告;教职职员(代表)大会。
第二十一条校定期召开教育教学和学校治理方面的研讨会和各种专项研讨会,广泛征求教职工的意见。
依照需要召开工会、教工党团员和女职工等各类代表举办对话会,听取对学校教育教学、行政事务工作等方面的意见。
第三章教育治理工作
第二十二条在校长主持下,政教处对学校教育治理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二十三条贯彻中小学德育大纲,加强和改进德育工作,通过学科教学、班团活动、劳动实践形式向学生进行爱国主义教育、国际主义教育、集体主义教育、理想道德教育、劳动实践教育、民主法制教育、遵纪守法教育、优良传统教育、民族精神教育和生命意义教育等。
第二十四条面向全体,因材施教,全面进展,学有特长,使学生在德、智、体等方面都得到进展,在思想觉悟、道德
情操、知识视野、爱好特长、体魄心理等方面的素养均得到提高。
第二十五条注重基础,提优补差,合理负担,讲究学习方法,不断增强学生的主体意识和主动精神,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使学生学会做人,学会求知,学会动手,学会交往,学会健体。
第二十六条加强和改进德育工作,在实践中不断制造学校德育工作的新体会。
把培养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作为办学的全然任务。
(一)对教职工进行思想政治教育、社会公德教育、职业道德教育、法纪教育,家庭美德教育,培养教职工高尚的师德。
(二)对学生进行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教育,进行正确的世界观、人一辈子观、价值观教育,进行遵纪守法和自力更生、困难奋斗的思想教育以及传统美德教育。
培养学生良好的行为适应和道德情操。
(三)加强日常治理,加强班级建设,提高班主任、任课教师和干部职工的教育水平,增强全员育人意识,形成良好的班风、校风。
(四)健全班、校两级家庭教育委员会,办好家长学校支持、指导家庭教育委员会制造性地开展工作,使学校教育、
家庭教育、社会教育三结合的教育网络切实发挥应有的作用。
(五)学校成立共青团、少先队、学生会等群众组织。
第二十七条建立健全年级组、班主任、德育干事、学生干部等德育机构及工作网络,使学校的德育工作有打算、有目标、有措施、有实效。
学校实行全员德育工作责任制。
(一)各学科课程有机渗透德育教育,加强班集体建设,做好团委学生会工作。
(二)贯彻执行《中学生守则》和《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培养学生良好的日常行为适应,树立健康向上的整体形象。
(三)学校主动与社会、家庭积极配合,建立以班级为点,家庭为面,社会为体的全方位教育模式。
第二十八条学校整体规划学校德育,明确了一个目标,即培养高素养的现代中国人。
抓好两支德育队伍:一是在党委、校长室及学工处领导下的以班主任为骨干的全员参与的教职工德育队伍,二是团委、学生会带领下的以精神文明倡导队为核心的学生自我治理队伍。
第四章教学治理工作
第二十九条在校长主持下,教诲处对学校教学治理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三十条坚持以教学为中心,积极进行教育教学改革,开展教学研究,更新教育观念,改进教学方法和考试方法,采纳现代化教学手段,提高教学质量。
(一)加强教育理论和教学业务学习,确立现代教育观念,在实施素养教育的过程中,全面提高教师队伍素养。
(二)积极推广本校教改体会,注意引进教改成果,学校对在教育教学研究方面做出成绩的教师给予奖励。
(三)重视加强基础知识、差不多理论和差不多技能的学习和训练,培养学生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和创新精神,注意发觉和培养学生个性特长。
第三十一条加强常规教学治理,认真抓好“教学七认真”,加强对备课、上课、布置批改作业、课外辅导、命题、课外活动等教学环节的治理,开展质量评估活动,建立健全教职工业务档案。
第三十二条依照国家制定的课程纲要以及课程标准,按照国家课程、地点课程、校本课程的打算实施教学,加强课程实施全过程的治理。
第三十三条学校执行国家教育考试制度。
学校教务处组织好期中、期末考试,认真做好学生成绩的统计和分析工作。
教研组、备课组在征得教务处同意的基础上可组织单元考试,但必须严格操纵考试次数,任何考试后严禁将学生成绩排列名次公布。
第五章教育科学研究工作
第三十四条确立“教育上台阶,科研须当先”的理念,坚持“以课题带动科研,以科研促进教学”的原则,通过多种途径开展学校教育科学研究活动,提高教师教科研水平,促进学校素养教育全面、健康进展。
第三十五条建立健全以校长领导的、分管处室具体负责的、学科教研组、年级组共同参与的教科研组织网络,组织精干的教科研队伍,制定教科研整体方案,并具体组织和指导课题研究工作。
第三十六条组织教师撰写教育教学论文,做好参加各级各类教育教学论文竞赛工作,开展论文评选、论文报告会等活动。
第三十七条普及信息技术教育,加强对教师信息技术教育的培训工作,努力推进教育现代化进程。
第三十八条充分发挥学校青青年科技辅导员协会的作用,组织和指导学生科普活动的开展,积极参加各级各类科普竞赛活动,提高学生的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
第六章总务工作
第二十九条坚持总务工作为教育教学服务、为教育科研服务、为师生生活服务的宗旨,实行服务承诺制度。
坚持教育性原则和实效性原则。
第四十条学校经费来源以国家财政拨款为主,多渠道筹措为辅。
学校依法向上级有关部门提出经费投入意见,申请经费支持。
学校按照上级教育、物价、财政部门确定的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依法向学生收取有关费用,实行收费公示制度。
第四十一条坚持困难奋斗,勤俭办学,合理使用资金。
搞好经费的预算、执行和决算,坚持统筹打算、保证重点、照管一样、严格审批的原则,提高经费的使用效益。
第四十二条建立健全财务制度。
成立学校民主理财机构,经费开支实行民主治理。
严格遵守财经纪律,并同意政府经济监督部门和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内审机构的监督。
第四十三条按校园建设整体进展规划,有打算、分步骤合理地进行差不多建设和修理治理。
第四十四条制定学校校产治理制度,切实加强校产治理、严防财物流失和白费。
第四十五条做好全校的消防安全治保工作,排除危房,防止火灾、失窃和破坏事故的发生。
第七章办公室工作
第四十六条协助校长筹备校长办公会议和行政办公会议,做好会议记录,记好学校大事,组织制定学校学年工作打算和学期工作打算,督促学校各处室实施学校工作打算,及时做好学期和学年工作总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