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股权赠与协议参考模板(二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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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股权赠与协议参考模板
甲方(赠与方):_____
身份证号:_____
通讯地址:_____
联系电话:_____
乙方(受赠方):_____
身份证号:_____
通讯地址:_____
联系电话:_____
鉴于甲乙双方秉持互利互惠之原则,经充分协商,就股权赠与事宜达成以下协议,以供共同遵守。

本协议由甲方与乙方于____年____月____日在_____签订。

第一条赠与股权
1. 甲方为_____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合法股东,持有公司股权。

2. 甲方同意无条件赠与乙方不超过公司股权总额_____%的股权。

3. 乙方同意接受上述赠与,成为公司股东。

第二条赠与条件
1. 作为取得赠与的条件,乙方需为公司提供如下服务:_____。

2. 每当乙方为公司连续服务满____年,甲方将赠与乙方占公司股权总额1%的股权,但累计赠与不超过公司股权总额的_____%。

3. 乙方的服务应保持连续性,未经甲方同意,不得中断。

第三条赠与程序
1. 每当乙方服务期满____年,甲方应在届满之日起____日内,请求公司办理股权变更登记,并在股东名册上记载股权变动,同时向乙方出具《出资证明书》。

2. 如赠与需取得公司其他股东同意,甲方应负责取得此项同意。

第四条赠与的撤销
1. 出现以下情况,甲方有权撤销赠与:
(1)乙方严重侵害甲方或其近亲属;
(2)乙方严重损害公司利益或造成损失;
(3)乙方未提供约定服务或擅自中断服务。

2. 如因第1款(1)、(2)项撤销赠与,乙方应返还所有受赠股权并配合办理股权变更;如因第1款(3)项撤销,乙方无需返还已取得的股权。

3. 赠与撤销后,本协议终止执行。

4. 除第1款规定外,乙方已提供约定服务,甲方不得撤销赠与。

第五条承诺与保证
1. 甲方保证对赠与的股权拥有完全处分权,且股权未设定任何抵押或担保。

2. 乙方承认并遵守原公司章程及股东间合同,承担股东权利、义务和责任。

3. 未经甲方事先同意,乙方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经理等高级职务。

第六条法律后果
1. 赠与完成后,乙方成为公司股东,按股权比例分享利润、分担风险及亏损。

2. 公司现有债权债务不受股东变更影响。

第七条费用分担
与本协议执行相关的所有税费,由甲乙双方各承担一半。

第八条违约责任
如一方违反协议,应承担违约责任,守约方因此产生的所有损失由违约方赔偿。

第九条法律适用与争议解决
1. 本协议受中国法律管辖并按其解释。

2. 任何因本协议引起的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向公司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条其他
1. 本协议经双方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后生效。

2. 本协议正本共五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公司保留一份,其余交由政府部门存档。

(以下无正文)
甲方(签字):_____
联系电话:_____
乙方(签字):_____
联系电话:_____
2024年股权赠与协议参考模板(二)
股权期权赠与协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并遵循《公司章程》之条款,各方就有限公司股权期权赠与事项,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股权赠与
1. 赠与人系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之原始股东,其出资额为人民币______元,于本协议签订时,赠与人持有公司______%的股权,并为公司之实际控制人。

2. 为促进公司长期稳定发展,激励并保留优秀人才,赠与人同意将其持有的不超过公司股份总额特定比例的股票期权,平均赠予受赠人一、二、三、四、五。

受赠人可在公司实际上市之日(即指定行权日期)起,享有公司普通股权益。

3. 受赠人一、二、三、四、五均同意接受上述赠与。

4. 本协议项下赠与之股票期权,自公司实际上市之日起生效。

受赠人自公司上市次日起,可行使相应期权权利,即股权生效以公司上市为必要条件。

5. 受赠人有权在期权生效之日起三个月内认购全部受赠期权。

若在此期间内未完成认购,则视为受赠人拒绝接受赠与,剩余股票期权自动失效,相应权利回归赠与人。

6. 受赠人在完成股权认购后,方成为公司股东,并依法享有股东权利,承担股东义务。

7. 本协议旨在通过股权赠与方式,激励公司中高层管理人员积极发挥主观能动性,推动公司可持续发展。

在行权期实现前,赠与人将根据公司绩效考核标准,对受赠人工作情况进行审核。

若成绩优异,赠与人将向该等受赠人额外赠与股票期权,具体数量依据绩效考核结果确定。

第二条受赠人丧失行权资格的情形
在行权条件成就前或受赠人未实际行使股权认购权时,若受赠人出现以下情形之一,则丧失股权行权资格:
(1)因辞职、辞退、解雇、退休、离职等原因离开工作岗位;
(2)全部或部分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或死亡后无继承人;
(3)因刑事犯罪被追究刑事责任;
(4)执行职务时违反《公司法》或《公司章程》,损害公司利益;
(5)执行职务时因错误行为导致公司利益遭受重大损失;
(6)未达到规定的业务指标、盈利业绩,或对公司亏损、经营业绩下降负有直接责任。

第三条受赠人转让股权的限制性规定
受赠人成为公司股东后,其股权转让应遵守以下规定:
1. 赠与人对受赠人拟转让之股权享有优先购买权,该权利优先于公司其他股东及任何外部人员。

转让价格按以下方式确定:转让发生在受让股权后三年内的,每1%股权转让价格需支付认购款人民币______元,且每年转让比例不得超过50%。

转让发生在受让股权三年后的,每1%股权转让价格依据公司上一个月财务报表中的每股净资产确定。

2. 若赠与人放弃优先购买权,公司其他股东有权按前述价格购买。

若其他股东亦不愿购买,受赠人有权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

3. 赠与人及其他股东自收到受赠人股权转让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

4. 受赠人不得以任何形式将公司股权用于抵押、质押、担保、交换或偿债。

第四条免责声明
在下列情形下,赠与人、受赠人均不承担违约责任:
1. 本协议系依据协议签订时国家现行政策、法律法规制定。

若因法律、政策变化导致赠与人无法履行本协议的,赠与人不承担法律责任。

2. 在行权条件成就前或受赠人未实际行使股权认购权时,若公司因破产、解散、注销、吊销营业执照等原因丧失民事主体资格或无法继续经营的,本协议可不再履行。

3. 若因公司并购、重组、改制、分立、合并、注册资本增减等原因导致赠与人丧失公司实际控制人地位的,本协议可不再履行。

第五条附则
1. 本协议自各方签章之日起生效。

2. 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 本协议一式七份,签字方各执一份,公司留存一份,七份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赠与人(签字):_________
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
受赠人一(签字):_________
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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