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挂靠单位帐务的最佳处理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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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挂靠单位帐务的最佳处理方法?
B公司用A公司的名义进行投标、施工、结算等,然后B公司以A公司的名义开发票给建设公司,A公司收到建设公司的工程款后扣除相应的管理费等,再将余款付给B公司,B公司不开具任何的材料或分包发票给A公司。
在这一事项中,A公司可以将支付给B公司的款挂“其他应收款”或“其他应付款”,但这种工程如果多而且金额大的话,两个科目就会像雪球一样越滚越大。
在此想请教各位,如何处理A公司的帐务最佳?
如果纳入你们自己公司核算,也就是你们自己施工,这个核算分录你应该知道,就是你们自己施工,不存在A或者B公司
如果那样的话,你代收款时
借:银行存款
对于挂靠来说,一般的处理方式有两种
1、纳入本公司核算,即作为本公司一个项目部或内部队伍核算
2、作为公司的一个分包对于核算,公司作为总包,让对方开具分包发票,这里有一个分包资质问题视当地情况评风险大小做处理
贷:其他应付款-B公司
支付给B公司时,扣除管理费等
借:其他应付款-B公司
贷:银行存款
这样势必逐步增加其他应付款的余额,如果你体现出两个法人单位之间的管理费问题,那么在税法上来说对于这个管理费要缴税并确认收入,如何避免这个问题呢,也就是2楼所说的第一种方式,可以作为你们一个项目部核算,公司(被挂靠方)负责工程款资金的收取和拨付,项目部(挂靠方)负责收入、成本、税金、利润的全部核算。
好,公司收到工程款时:
借银行存款
贷应付账款——xx项目部
拨付时:
借应付账款——xx项目部
贷银行存款
代缴税:
借应付账款——xx项目部
贷银行存款
公司保存发票记账联、纳税凭证等相关原始凭证,同时将原始凭证复印件交给项目部记账,同时收取项目部的收款收据。
项目部收到发票复印件时(小企业、老制度简单一点)
借应收账款——xx工程
贷主营业务收入
同时计提税金:
借工程结算税金及其附加
贷应交税金
收到公司拨款时:
借银行存款
贷应收账款(也可以做预收账款)——xx工程
公司代缴税款时:复印件入账
借应交税金
贷应收账款
好了,大功快成了。
公司收取项目部的管理费是施工管理费,是公司在管理过程中所投入费用的来源,不属于服务性质的管理费,不应缴纳营业税。
对于管理费的核算较为复杂的情况是收缴不及时的时候。
为了准确核算,及时收取。
可以采用计提管理费的办法。
项目部:
按当期产值计提上管费。
产值*x%
j 管理费——上级管理费
d 其他应交款——管理费
自己缴纳和公司代扣时
j 其他应交款——管理费
d 银行存款(应收账款——xx工程)
公司机关:
本地、外地工程管理费的收取
按项目部报产值报表和发票计提管理费。
产值*x%
j 其他应收款——××工程管理费
d 其他应付款——记提管理费
收到项目部缴纳的管理费(代扣管理费)
j 银行存款(应付账款——xx项目部)
d 其他应收款——××工程管理费
月末,将当月计提的其他应付款—记提管理费红字记入管理费—上级管理费科目如果管理费科目有红字余额,可在将计提的管理费冲上级管理费时按比例处理,以保证不出现红字。
其他应付款—记提管理费的余额也就是管理过程中形成的管理利润,可直接转入本年利润。
工程完工了,利润形成了,可是利润是挂靠方老板的,怎么转出去,我也没办法(呵呵呵。
规矩的办法是没有,因为是违规的事所以无法)。
间接地办法就因人而异了,可以说是项目部承包的奖金(要有承包合同哟),也可以将利润做小,做到老板能够承担的额度(那是有点难度的)。
如果税务不管的话你也可以什么都不管,公司的报表只反映自己的实际利润。
楼上虽然讲得非常详细,但本人认为其方法可能适用中铁中建之类的大公司,对于一些小公司来说,并没有解决到实际问题。
因为小公司一般不存在独立核算的项目部,无论是工程款的收取、拔付,还是收入、成本、税金、利润的核算,全部都是由其独自承担,因此项目部的核算方法不可行。
本人所在公司经常扮演着被挂靠方角色。
工程名义上是本公司在做,但实际上都是其他公司在做,其中有的工程是纯粹的挂靠关系,有的是本公司不做而转包给其他公司做的。
由于老板和其他原因,此类要开具发票给建设方的工程肯定要做为本公司的收入,而本公司并没有此工程的材料发票和相关费用,其他公司也不会出具分包发票给本公司,本公司唯一的成本就是开具发票时的税金和极少量的应酬费等。
目前本人处理此类工程的帐务如下:
1、开具发票给建设方时,
借:应收账款
贷:主营业务收入
借:应交税金
贷:现金
2、收到工程款时:
借:银行存款
贷:应收账款
3、付给挂靠方或分包方时,因为收不到相应的发票,只有,
借:其他应付款/其他应收款/预付款/应付账款等
贷:银行存款
4、月末计提税金等
前面两个分录没有问题,问题在第三个分录的借方,不论借方采用哪个科目,都只是一个暂时的过渡方法,而借方的余额会随着此类工程的增加不断增加,并且一般情况下是没办法将它变小的,这样一来报表自然就不怎么好看啦。
注:不要建议阻扯这种事情的发生,因为现实中有很多原因会导致这种情况的发生,比如为啦公司的发展需要增加业绩时,明知该工程亏本也会要接单,现在就只是针对这种情况而讨论有些什么其它的方法可以将帐务处理得好看些。
你所说的无论在税务还是会计核算都是站不住的
首先,你所说的小公司不能实现项目独立核算,是片面的观点,项目独立核算是公司自身的核算方式,即便是中铁、中交这样的大公司也可能不用项目核算,而是所谓的报账方式,这和项目是否独立核算没关系,你在公司核算仍然可以独立核算出该项目利润等;
其次,核算中只有收入没有成本,对于一个核算主体来说,不符合会计核算中的配比原则;
再次,对于核算主体来说,尤其查账征收企业来说你这种方式没有一个企业会做;再次,对于挂靠操作而言,法律意义上是不允许,而在实际中存在的实务,那么作为会计你如何把不合规的东西用相对比较合规的方式做出来是一种能力,当然,我们不提倡,起码不公开提倡;
最后,会计讲究事实,没有程序的东西是站不住脚的,那么你所做的那些从经济事实中以何为据,尚需探讨。
我是这样处理
收甲方款
借:货币资金
贷:预收帐款
支付项目时
借:预付帐款
贷:管理费收入
应交税金
货币资金
同时
借:工程施工
主营业税金及附加
贷:预付帐款
月末
借:主营业务成本
贷:工程施工
借:主营业务收
贷:预收帐款
首先没有管理费收入这个科目,其次,你反映管理费收入不好通过税务和审计,这样从账面就可以发现你是挂靠操作,国家对这个是不允许的,对于挂靠,最好不要反映管理费,以总分包形式操作或自营操作是比较常见的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