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生态环境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环境管理的通知 粤环发[2021]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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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生态环境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环境
管理的通知粤环发[2021]8号
无
【期刊名称】《广东省人民政府公报》
【年(卷),期】2021()35
【摘要】各地级以上市生态环境局,各有关单位: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工矿用地土壤环境管理办法(试行)》等要求,加强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以下简称重点单位)环境管理,防止土壤和地下水污染,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定期公布重点单位名录各地级以上市生态环境局每年制定更新本行政区域重点单位名录。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企业事业单位,各地应纳入重点单位名录。
【总页数】4页(P42-45)
【作者】无
【作者单位】广东省生态环境厅
【正文语种】中文
【中图分类】X53
【相关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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