芦荻山乡地块总体规划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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芦荻山乡地块总体规划说明书
第1条项目背景
为了贯彻国家和湖南省关于城镇化和城市建设的相关政策,坚持建设两型社会和新型城市化的要求,协调城市快速发展和环境保护间的矛
盾、应对重大基础设施建设对城市空间结构与布局的新要求,常德市人民政府提出对1999年编制的城市总体规划进行修编。

根据湖南省建设厅
《关于同意修改常德市城市总体规划的批复》(湘建规[2009]128号),特编制《常德市城市总体规划(2009-2030)》。

第2条指导思想
以国家提出的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为指导,以中部崛起、建设“两型“社会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为契机,贯彻实
施湖南省关于大力推进新型城市化的意见,走新型城市化道路,加强中心城市建设,构建城市长远发展骨架,提高城市创新能力,加快产业结
构调整和城市职能的转换。

实现常德市经济社会的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第3条规划原则
生态优先、集约发展:以“资源节约”和“环境友好”为前提,实现可持续发展;
促进发展、改善民生:以推进新型工业化为动力,推动城市的空间整合和城市职能的提升;
区域协调、城乡统筹:以区域协调和城乡统筹为原则,增强城市辐射带动作
用,促进平原与山区、城区与郊区、市区与周边市县的和谐发
展;
远近结合、留有弹性:以远近结合为原则,建立立足长远的空间结构,深化近期的用地布局,提高可操作性与弹性;
立足事权、注重实施:以政府职能转型为目标,以空间政策和实施制度保障为重点,实现规划由技术性文件向公共政策的转化。

第4条规划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08)
2.《城市规划编制办法》(2006)
3.《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办法》(2010)
4.《湖南省城镇体系规划(2001-2020)》
5.《湖南省3+5城市群城镇体系规划(2009-2030)》
6.《常德市城市总体规划(2009-2030)》
7.国家、省、市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

8.常德市其它相关文件
第5条规划期限
本次规划期限为2009年-2030年,其中:近期为2009年-2015年,中期为2016年-2020年,远期为2021年-2030年。

远景规划为2030年以后。

第6条规划区范围
该规划区范围北至洞庭大道东段,东至二广高速,南至沅江沿线,西至石长铁路沿线,规划面积21.96km²。

第7条发展总体目标
以规划区内的农产品物流园为主体功能,定位为常德市未来的物流集散中心之一,同时匹配相应的商业、商务、办公、居住、仓储等功能,以衔接常德江北城区及德山工业园区的关键地段。

第8条经济发展策略
做大做强主导产业,巩固轻工业优势产业群,提升城市整体经济实力;融入常德市整体发展,打造产业走廊,实施产业对接;培育发展新兴工业,走新型工业化道路;重点发展就业吸纳能力强的产业,增强常德自身劳动安置能力;大力发展商贸物流业,提高常德城市竞争力;发挥常德农业优势,打造绿色食品基地;充分挖掘旅游文化资源,建成文化休闲旅游名城;优化产业空间布局,加强分工协作,推动常德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

第9条社会发展策略
注重城乡统筹,着力缩小城乡差距;大力发展教育事业,巩固和扩大“普九”成果,加强职业教育;推进产学研结合,实施农村科技富民行动,提升科技竞争力;提高医疗卫生服务水平;推进文化体育事业发展;完善社会保障体系。

促进
本片区内由于是以农产品物流园为其主导功能,因此规划了较大范围的一类物流仓储用地,主要分布于二广高速连接线南侧,以服务于农产品物流园;同时在长常城际铁路沿线与石长铁路沿线布置一类物流仓储用地,为将来德山工业园的功能扩展提供预留用地。

1、道路与交通设施用地
考虑到本地块内有二广高速连接线经过,是连接洞庭大道的关键道路,因此安排一个加油加气合建站。

2、公用设施用地
公用设施用地23.02公顷,占总规划用地的1.05%。

其中,包括供电、供气、加油站、电信、垃圾处理站、变电站和消防站用地。

3、绿地与广场用地
绿化系统以水域空间及成片轴带空间为特色,结合居住区、水面布局公共绿地。

此外按照相关标准规划主次干道绿化带。

规划区内的绿地以公园绿地、防护绿地形成绿地系统。

绿地面积294.37公顷,占总规划用地的13.40%。

其中公共绿地32.55公顷,防护绿地262.18公顷。

规划广场3处,广场面积15.62公顷,占总规划用地0.71%。

第12条地块划分的原则
1、根据开发方式和管理方式的需要划分地块,尽量保证地块性质的单一性。

2、尊重现有使用权边界,分析土地经济价值及区位级差,注重在规划实施中进一步重组的可能性(小地块合并成大地块或大地块细分为小地块)。

3、地块划分保持用地性质的完整性和唯一性,对公共设施用地、市政设施用地、公园绿地等尽量单独划分,以保证优先建设。

4、规划区内建议划分的地块可根据实际建设情况进行适当调整,建议路不作为最后道路实施的依据。

第13条土地使用性质分类和代码依据国标《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执行。

第14条规划指标控制原则
1、根据不同用地性质、不同区位条件、不同环境景观要求,以空间利用及环境质量控制为依据,确定各地块的开发建设控制指标。

2、以有利于片区良性开发和方便城市管理为目标,从片区可持续发展的角度确定片区土地的建设强度。

3、考虑建设过程中的某些不可预见因素,本规划增加了土地使用的兼容性规定。

第15条土地开发建设及城市规划管理必须严格按照土地使用的各项控制性指标执行。

各项控制指标分为强制性指标和非强制性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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