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仪征化纤公司220kV输配电站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扬固〔2019〕2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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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仪征化纤公司220kV输配电站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的批复
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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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仪征化纤公司220kV输配电站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扬固〔2019〕27号
中国石化仪征化纤有限责任公司:
你公司报送的《仪征化纤公司220kV输配电站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和扬州市仪征生态环境局预审意见均悉。

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项目建设内容
本项目为中国石化仪征化纤有限责任公司220kV输配电站工程,建设内容为:
(1)仪征化纤220kV总降变工程:新建1座220kV总降变,主变本期3×150MVA,远景规模为4×180MVA,主变户外布置;
(2)220kV总降变配套线路工程:自仪征化纤220kV总降变新建双回220kV线路至220kV农歌变,线路路径长度约3.56km,其中双回架空线路3.1km,双回电缆线路0.46km。

220kV农歌变配套扩建2个220kV 间隔,在原预留间隔内进行;
(3)110kV架空线路改造工程:将接至110kV三总降变的110kV线路改接至220kV总降变,同时新建220kV总降变至110kV三总降变线路。

本工程新建110kV双回架空线路总长度约2.4km,拆除现有110kV线
路约2.3km;
(4)110kV三总降变主变更换工程:将110kV三总降变内现有4台50MVA主变全部更换为63MVA主变,主变户外布置。

根据你公司报送的《报告表》评价结论,在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和管理措施后,该项目运行对周围环境产生的影响能符合辐射环境保护要求。

我局原则同意《报告表》评价结论。

二、在工程设计、建设和环境管理中,建设单位要严格执行环保“三同时”制度,并应注意做好以下工作:
(一)输变电工程应严格执行环保要求和相关设计标准和规程,优化设计方案,工程建设应符合项目所涉区域的总体规划。

(二)新、扩建变电站和输电线路工程应严格按照《报告表》中规划设计要求进行建设。

变电站和输电线路运行后,确保周围辐射环境能满足电场强度不大于4000V/m、磁感应强度不大于100?T。

(三)落实施工期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尽可能减少工程施工过程中对土地的占用和植被的破坏,采取必要的水土保持措施,不得发生噪声和扬尘等扰民现象。

施工结束后应及时做好植被、临时用地的恢复工作。

(四)建设单位须做好与输变电工程相关科普知识的宣传工作,会同当地政府及有关部门对居民进行必要的解释、说明,取得公众对输变电工程建设的理解和支持,避免产生纠纷。

三、项目建设必须严格执行配套建设的环保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

项目建成后,建设单位应按照《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组织项目验收,验收合格后项目方可投入正式运行。

项目建设和运行期间的辐射环境现场监督管理由扬州市仪征生态环境局负责。

四、本批复自下达之日起五年内建设有效。

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拟采取的环境保护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应当重新报批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扬州市生态环境局
2019年4月18日
——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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