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河发展和改革局2017年部门预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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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河县发展和改革局2017年部门预算
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二十日
(公章)
目录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2017年部门预算信息相关报表一、一般公共预算
表一:部门预算收支总表
表二: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分类表
表三:一般公共预算总支出功能分类表
表四:部门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功能分类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经济分类表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
表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表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
表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总表
表九:政府性基金基本支出经济分类表
四、政府采购预算
表十:2017年政府采购预算表
第三部分2017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1、拟定并组织实施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提出全县国民经济发展和优化重大经济结构的目标和意见,提出运用各种经济手段和政策的建议;受县政府委托向县人大作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报告。
2、研究分析全县以及国内外经济形势和发展情况,进行经济的预测、预警;研究并提出经济调节政策建议,综合协调全县经济社会发展。
3、研究经济体制改革和对外开放的重大问题,组织拟定全县综合性经济体制改革方案,协调有关专项经济体制改革方案,指导和推进总体经济体制改革。
4、提出全县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规划重大项目和生产力布局;指导和监督政策性贷款的使用方向;引导民间资金用于固定资产投资方向;研究提出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的战略和结构优化的目标和政策;衔接平衡需要安排国家及省政府投资和涉及重大建设项目的专项规划;重大外资项目、境外资源开发类和大额用汇投资项目;组织和管理重大项目稽查工作;指导、协调和监督全县招投标工作。
5、推进产业结构战略性调整和升级;提出全县国民经济重要产业的发展战略和规划;研究并协调农业和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有关重大问题,衔接农村专项规划和政策;提出工业县建
设的规划,推进工业化和信息化。
6、研究分析区域经济和城镇化发展情况,提出区域经济协调发展规划和城镇化发展战略以及重大政策措施;负责全县区域经济协作的统筹协调,指导区域经济协作工作。
7、研究分析全县及国内外的市场状况,负责重要商品的总量平衡和调节;编制重要农产品、工业品和原材料进出口总量计划,监督计划执行情况,并根据经济运行情况对进出口总量计划进行调整;提出全县现代物流业发展的战略和规划。
8、做好人口和计划生育、科学技术、教育、文化体育、卫生等社会事业与全县国民经济发展的衔接平衡;提出经济与社会协调发展、相互促进的政策,协调社会事业发展的重大问题。
9、推进可持续发展和生态县建设战略。
研究拟定资源节约综合利用规划、生态建设规划,提出资源节约综合利用的意见,协调生态建设和资源节约综合利用的重大问题;组织协调环保产业工作。
10、确定和规划全县重点建设项目。
建立重点项目储备库,负责全县重大建设项目的调度、检查和管理,制定管理制度,并监督实施。
及时反映全县重点项目建设工作的经验和问题,提出解决问题的建议和意见,为县委、县政府提供决策依据。
11、负责编制柳河县生态县中长期规划及关于生态县建设项目的审批申报工作。
12、组织制定全县科技发展的战略、方针、政策;研究确
定全县科技发展的重大布局和优先领域,推动科技创新体系建设,提高科技创新能力;组织编制全县民用科学技术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
研究提出科技体制改革的政策措施;指导县直部门和乡镇的科技体制改革工作;负责归口管理的科技事业费、科学技术经费、科技专项资金和科技发展资金等有关费用的预、决算;负责重大高新技术发展计划、科技攻关计划、科技创新工程、社会发展科技计划和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计划的制定与实施;管理高新技术重点新产品工作;负责火炬计划、星火计划、成果推广计划等科技开发计划和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计划的制定并指导实施;研究科技人才资源的合理配置,提出充分发挥科技人员积极性、创造有利于科技人才成长良好环境的相关政策;研究制定和组织实施全县对外科技合作与交流计划;研究提出制定地方性科技法规、规章的建议;归口管理全县科技成果、科技奖励、科技保密和技术市场工作;制定科学技术普及工作规划,推动科普工作发展;促进科技咨询、招标、评估等社会中介组织的发展,推动科技服务体系的建立;负责民营科技企业的管理工作;负责科技信息、科技统计工作;审核科研机构的组建和调整;负责组织协调全县保护知识产权工作;负责地震监测预报、地震灾害预防、地震应急、震后救灾与重建等管理工作。
13、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机构设置
根据以上职责,县发展和改革局共设置6个职能科(室)。
(一)办公室
组织协调局内日常政务工作,制定机关各项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会议组织、人事劳资、财务和资产管理、文秘事务、档案管理、信访保密、安全保卫、老干部管理等行政事务工作;协助局领导班子对机关干部实施业绩考核,进行干部培训;负责纪检、监察工作。
(二)工交科(县国防动员委员会国民经济动员办公室)
研究提出全县工业、能源、交通发展战略;组织制定中长期规划和年度发展计划;衔接平衡行业规划;研究分析工业经济运行态势;监测、分析能源、交通发展情况;审核申报工业、能源、交通基本建设项目;组织编制全县国民经济动员预案、中长期规划、掌握全县经济动员潜力;会同有关部门提出国防物资储备计划,提出平战结合工程项目建设的建议。
衔接平衡财政和金融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研究分析全县资金平衡状况及财政、货币政策的执行情况;组织研究编制全县利用外资、内外贸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跟踪监测和分析市场发展状况;审核申报境外投资项目和外国贷款项目;研究提出全县第三产业发展战略,编制中长期发展规划;审核申报第三产业贷款贴息项目;衔接平衡商品市场建设的发展规划;组织实施粮食、植物油等主要商品的出口计划;指导监督重要商品的订货、储备、轮换和投放。
负责国家和省投资的技术改造和重大
技术装备研制项目的管理、重要工业品原材料的进出口计划编制。
(三)农村科(含生态办)
研究提出全县农村经济发展战略;编制农村经济发展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衔接平衡农业、林业、水利、畜牧、特产、农机、气象、水产等行业发展规划;编制和组织实施全县生态农业建设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监测、分析全县农业和农村经济的发展;审核申报农业基本建设项目;组织协调和推进农业产业化。
研究提出全县农村脱贫计划,组织开展全县农村扶贫开发工作,管理扶贫开发项目;指导、监督和检查扶贫开发资金的使用情况。
研究提出全县小城镇发展战略,组织编制小城镇发展规划和生态县建设规划;研究经济与环境、资源协调发展问题;做好水、土地资源开发与综合利用计划的衔接工作;审核申报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环境保护和污染治理项目;负责全县气候变化对策协调工作。
研究解决全县经济、社会与环境、资源协调发展的重大问题,推进可持续发展战略;提出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的战略、政策及规划,参与编制全县环境保护规划;组织协调环保产业有关工作;组织协调相关重大示范工程和新产品、新技术、新设备的推广应用;组织编制并实施生态县建设规划、协调督促
各部门生态建设规划的实施,承担生态县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四)综合科
监测分析全县经济和国内外经济发展变化,进行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预测预警;研究总量平衡,提出经济调节的目标以及运用各种经济手段和政策的建议;组织拟定年度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编制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长期规划、全县主体功能区规划,并对计划和规划实施情况进行监测与评估;起草重要文件。
研究全县社会发展状况,提出全县社会发展战略,拟订、协调社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监督执行情况;协调人口和计划生育、文化体育、教育、卫生、广播电视、出版、旅游、政法、民政等发展政策,安排社会发展专项资金,协调社会事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
(五)投资科(行政审批办公室)
研究提出全县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结构和资金来源;编制全县固定资产投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监测全县固定资产投资的运行;参与安排全县财政性资金的建设项目,指导监督政策贷款的使用方向;负责县以下的基本建设项目初步设计审查、竣工验收;确定全县重点工程项目,建立重点项目储备库;负责房地产开发项目的规划和审核;负责重点项目的调度工作;研究提出城市设施建设项目规划;审核申报或审批城市
基础设施项目;指导和协调全县招投标工作。
组织开展对重大建设项目的稽查;跟踪检查相关行业和地方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投资政策和规定情况;组织开展对中央和省财政性建设资金投资安排实施情况的监督和检查;对违规问题,按国家有关规定提出处理意见;随时了解和掌握项目进度,根据项目进展情况划拨国债资金;监督项目资金的使用方向,跟踪项目资金的落实;对项目资金进行档案化管理。
负责行政审批事项的受理和审核。
(六)科技科
负责全县科技创先活动的指导、检查、考核工作;负责技术开发咨询服务机构和民营科技企业管理和审核;负责制定全县技术市场的政策和管理办法,技术市场的统计、技术交易管理、技术合同仲裁;研究科技人员有关政策,推动科技干部培训及科普工作;负责科技兴农组织协调、农业科技示范园区建设、指导农村科技服务体系建设、科技扶贫等涉及农村的科技工作;负责科技信息、保密、条例和管理办法的起草和科技统计工作。
负责组织协调全县保护知识产权工作;负责全县地震监测,群测群防及防震减灾工作。
负责科技创新体系建设和科技与经济结合的政策措施的制定;负责拟定我县高技术发展计划;组织实施重大科技攻关计划和科技创新工程;负责筛选、编制、审报、申报科技开发、火炬计划、星火计划、重点新产品、高新科技企业、科技型中
小企业创新项目、农业科技成果转化基金、中药现代化项目并组织实施和管理;负责星火计划密集区,星火支柱产业的管理工作;负责对本县所管辖各行业科技项目进行可行性研究、试验方案选定、专家论证等常规项目管理工作;负责编制归口管理的科技事业费、科学技术经费、科技专项资金和各项科技发展资金等有关费用的预、决算,对经费的使用管理进行监督;负责对外科技合作与交流计划的制定和实施;指导推广厂办科研工作。
第二部分2017年部门预算表
一、一般公共预算
表一:部门预算收支总表
表二: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分类表
表三:一般公共预算总支出功能分类表
表四:部门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功能分类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经济分类表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
表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表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
表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总表
表九:政府性基金基本支出经济分类表
四、政府采购预算
表十:2017年政府采购预算表
第三部分2017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17年部门收支总预算情况
2017年部门收入总预算42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42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结余7万元;部门支出总预算42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427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
与2016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14万元,增长3.27 %。
主要原因:根据市场物价调整小幅上升。
二、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收支情况
2017年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收入420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20万元,非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结余7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427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支出427万元,非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
三、2017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情况
2017年部门政府性基金收入预算0万元,支出预算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四、2017年部门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2017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42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420万元,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
五、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17年部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27万元,其中:
基本支出350万元,项目支出77万元。
六、2017年“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2017年部门“三公经费”支出5.5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公务接待费0.5万元,公务用车费5万元。
七、2017年政府采购预算支出总计0万元
八、2017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为保障行政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印刷费5万元、邮电费2万元、差旅费5万元、日常维修费3万元、培训费2万元、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4万元、办公用房水电费0.5万元、劳务费8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5万元以及其他费用2万元。
九、部门预算专业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通过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3、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除上述“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事业收入”、
“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预计当年的“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7、结转下年:指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8、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9、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0、上缴上级支出:指附属单位上缴上级的支出。
11、事业单位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2、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13、“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
费和公务接待费。
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费的国际旅游、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4、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