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00元瓷器换走了2亿元的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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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USINESSMAN USINESS
800 YUAN OF CHINA
FOR THE 200000000 YUAN OF THE COMPANY?文/本刊记者 廖中华
作为一家注册资金1.84亿元人民币,经营九大系列960种水产精深加工品,产品远销东南亚、欧、美等68个国家及地区,年销售额超过20亿元人民币的福建元盛食品工业有限公司来说,竟在网络上搜索不到自己的官方网站。
更为蹊跷的是,自2009年11月以来,围绕公司法人控制权之争,让这家地处福建沿海的民营企业变得更为复杂。
作为公司的创始人兼法人的林明被神奇地掉包,上演了一出现代版的狸猫换太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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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HENXIANG
真相B BUSINESSMAN USINESS
在百度上搜索福建元盛食品工业有限公司(简称元盛公司),记者找不到其官方网站。
反倒在一个名为的网页上查到了元盛公司的简介:
元盛公司前身系福建海鼎环球食品工业有限公司,由香港骏鼎集团全额投资,公司注册资本金1.84亿元人民币。
公司集加工制造、研发、养殖及贸易为一体的大型水产品生产企业。
公司加工生产经营九大系列480种水产品,产品远销美国、比利时、荷兰、波兰、俄罗斯、马来西亚、泰国、印尼、新加坡、日本、韩国、巴西、智利及以色列等68个国家和地区以及沃尔玛、上海福记、好又多、永辉等国内大型商超。
创立以来先后通过了ISO9001、HACCP、HALLE等多项国际认证,并获得“全国农产品加工业出口示范企业”、“福建省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福建省水产业产业化龙头企业”以及 “福建省品牌农业企业金奖”等称号 ,“海味岛”商标还被各级相关部门认定为“福州市知名商标”、“福建省著名商标”、“福建省名牌”、“国际名牌”等多项国内外荣誉。
一个如此知名的水产企业,为何出现创始人兼法人被神秘调包,从而上演了一出现代版的狸猫换太子大戏呢?
“上市”藏祸患
1999年,林明及其家人在福州市晋安区福兴投资区租地创建福建海鼎环球食品工业有限公司(下称“海鼎公司”),主要从事海鲜产品的生产、加工及分销。
2001年,为了开展海外业务,林明在香港独资注册成立香港中鼎国际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下称“中鼎公司”),负责海鼎公司海外贸易业务。
2005年7月12日,海鼎公司、中鼎公司共同出资在福州马尾区注册登记成立福建元盛,主要经营的范围包括水产品加工、粮食、蔬菜、水果、禽兽产品的储存及加工。
并向马尾区政府征地200余亩用于建立元盛工业园。
林明出任福建元盛法定代表人,100%控股企业。
公司成立后不久,林明经人介绍认
识原福建省政府办公厅退休干部陈树
泉。
2006年,林明通过陈树泉认识了香港
人陈少达。
为了做大做强公司业务,拓展国际
市场及竞争力,引进先进的管理经营和
境外人才,林明经陈少达介绍,与亚太
恒富资本(香港)有限公司(下称亚太恒富
CLSA)商谈引进资金,并有意将成熟后的
福建元盛整体业务包装上市等事宜。
不久,为了资本运作需要,林明根
据他人建议,先后在香港注册成立金力
公司(林明为股东)、誉辉公司(金力控股子
公司)、骏鼎公司(誉辉控股子公司)等三家
公司,此三家公司的控股顺序依次为:
金力——誉辉——骏鼎,林明为金力的
股东之一。
骏鼎公司成立后不久,林明家族按
照国家法律规定,经国家外管局核准设
立了特殊目的公司开始返程控股元盛
公司原股东股份,并成为其唯一股东,
其实际控制人经国家相关部门登记为林
明。
据业内人士分析,这种金字塔式构
架体系为日后元盛公司法人控制权易帜
埋下了隐患,
在金力——誉辉——骏鼎——福建
元盛等金字塔式体系中,真正拥有实体
资产的只有元盛公司,其它都是空壳公
司。
此时,元盛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为林
明。
2007年3月,亚太恒富CLSA及其附属
公司与金力公司签订《可转换股债券认
购和投资协议》,约定由亚太恒富CLSA认
购2000万美元的可转换股债券和贷款500
万美元给金力公司,之后,林明将金力
公司的全部股票共计1万股质押给CLSA的
附属公司KPⅠ和KPⅡ。
CLSA亦将第一期款
项1500万美元注入金力公司,运作金力
及其附属公司上市事宜。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CLSA必需将全部
2500万美元资金汇入外管局资本账户,而
后由外管局出具证明,到外经贸厅办理
元盛公司股权质押。
林明说:“由于CLSA
到账资金不足600万美元,余下的资金并
没有到位,此举不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因此其股权质押未或国家批准。
”
在元盛公司法人控制权演变过程
中,有一个人扮演着极其重要的角色,
那就是陈树泉。
林明说:“2009年11
月23日,陈趁我在看守所,不在单位之
机,利用伪造文件非法变更‘元盛公
司’工商登记,将元盛公司的法定代表
人由林明变更成为陈树泉本人。
”
伪造与变更:狸猫如此换太子
2009年10月22日,马尾经济犯罪侦
查大队接到群众举报,以偷税漏税将
林明带走并羁押。
林明称,这是一个离
职员工提供给公司的几张假发票引起。
2010年12月12日,法院判决起诉林明及
家人的罪名不成立。
但是又以妨害作证
罪,判林明14个月的羁押刑期有效,10
天后法律生效林明被释放恢复自由。
决定福建元盛及林明本人命运的一
切,就发生在这14个月的羁押期间。
林明被羁押后,企业失去了领航
人,家族成员缺乏管理经验,这给企业
法人及控制权的无端变更创造了外部条
件。
就在林明被羁押的第六天,即2009
年10月28日,依据林明本人的说法,公
司主导权等开始由此发生如下一系列变
故:
陈树泉凭借自己的特殊身份,拿着
伪造的企业法人代表《授权书》,套取
了林明的签名及其它虚假文件,并依此
在相关部门办理了公司法人变更、董事
会变更等相关事项。
2009年11月23日,在非法取得福建
元盛工商登记及《营业执照》后,又盗
用福建元盛印章等其他重要资料文件,
趁机控制福建元盛,实施资产转移计
划。
为使此次变更具备合法外衣,陈树
泉又伪造“林明家族董事会决议”等文
件,再次变更林明家族在香港设立的
“特殊目的公司”——金力公司股权,
将誉辉公司唯一董事——林明变更为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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树泉。
为使变更具有欺骗性,将变更时间倒签为2009年7月17日,造成林明被羁押前就已经完成企业法人变更假象。
2010年4月12日,陈树泉将公司印章移交给王吉鹏,让王到前台来运作公司,自己退居幕后。
此后,资产转移和库存变卖,随之展开。
林明称:元盛公司账面资金三千七百多万人民币在此时消失,七千五百多万库存也被盗卖干净。
在自己羁押期间,陈树泉还将元盛公司的数亿优质资产抵押给某银行,并骗取获得1亿元人民币贷款,这笔资金1800万元随之落入不法之徒口袋,其余被银行发现停止发放。
接着陈树泉以元盛公司经营状况不佳不良声称对外负有已申报或主张的债务总计约2.4亿元人民币,将公司作价4500万元,转卖给李广德等人,其真实目的是陈树泉等人怕事情败露,达到变卖资产并瓜分的目的。
“元青花”之迷:
800元与4500万元
2010年11月30日,李广德买来一批景德镇瓷器,包括“元青花”瓷2个和珐琅瓷盘1个,由拍卖行鉴定出具证明,证明这两个元青花瓷和一个珐琅瓷盘价值4500万元。
随后,李广德与骏鼎公司(香港注册,林明100%控股)与sequedge 签订重组委托协议。
包括“元青花瓷”2个和珐琅瓷盘1个共三件“宝物”所拍卖的价值,正好用来冲抵公司欠债。
这样,元盛公司就完全被kunpeng I limited公司收购。
事后林明从元盛公司的电脑中查知,购买这批“宝物”李广德等人用去了800元人民币。
这800元钱最终还是元盛公司给报销的。
此时,尚在看守所羁押的林明一无所知。
2011年,林明出狱之后,为了拿回自己企业,走上了维权之路。
作为福建省水产加工流通协会的副会长,林明向协会反馈了相关事实,福建省水产加工流通协会发出了《请求加快督查“元盛”巨额资产被侵占事件处
理函》的005号文件,递交至福建省人大
常委会。
艰辛维权与林明的无奈
林明一边维权,一边收集证据,以
证自己清白。
此后,林明跑遍了文物鉴
定所,笔迹鉴定所,确定自己找到了陈
树泉笔迹造假,李广德密谋夺取公司等
众多重要证据。
2011年10月8日,福州工商局认定陈
树泉提供虚假信息成立,并依法撤销了
陈树泉等人的工商登记,作出了《行政
处罚决定书》。
但开发区工商局不予办
理核发新的《营业执照》。
开发区工商
局认为“林明曾被拘禁14个月,虽然最
终其税务指控无罪,但仍不具备担任法
定代表人的资格”。
2012年6月15,张祖义出任元盛公司
法人。
马尾区公安局经调查后,发现张
祖义为诈骗犯罪现行人员,于是发《公
函》通知开发区工商局涉嫌违法。
2012年8月6日,开发区工商局将
“元盛公司”的工商登记法人代表变更
为吴松霞。
2012年8月28日晚10时许,一百多名
社会人员,手持砍刀、钢管冲击林明家
人看管的元盛工厂厂区,并将林明年迈
的老父亲砍为重伤,头部被砍缝了十余
针,把林明妹妹林峥嵘手筋砍断,至今
手仍未恢复正常,把林明叔叔双脚动脉
砍断,鲜血喷射满地,另外3名亲戚也都
被砍为重伤、轻伤。
2012年10月30日,相关部门来到
林明家族看管的“元盛工业园”,宣布
“元盛公司”属吴松霞所有。
面对采访,林明一直反复问记者:
福州市检察院相关部门明确以“福
州开发区工商局涉嫌渎职犯罪”的案
由,并得到福州市公安局《鉴定结论》
的铁证下,为什么没有将工商局的涉案
人员作出任何处理;外经贸厅在明知道
自己批复错误,并且在我家族提供了香
港经司法部传递公证文件明确证明其批
复错误的情况下,为什么坚决不撤销其
错误的变更批复?即将“元盛公司”的
投资者实际控制人由我被变更为与我家
族企业无任何关联的社会不明人士?
这些记者显然无法回答。
而林明的麻烦还很多。
林明说: 福州部分法院系统对我家
族提请的相关多项维权诉请或审而不决
(如福州鼓楼法院:林明诉福建省外经
贸厅非法变更),或受而不理(如福州
马尾区法院:我家族诉马尾区工商局的
非法变更),或干脆回避(如福州晋安
区法院:我家族诉福州市工商局不予受
理决定)。
有多少事情值得企业家深思?
一个民营企业,因法人被羁押,仅
仅14个月,一个前途光明的企业,倾
刻间工厂变成了战场,办公室成了博斗
场,车间变成刀光剑影之地,无所是从
社会维稳的角度,还是从企业合法所有
权来说,都具有深远的警世意义。
此外,一个伪造的签名就可以套取
一个大型企业的法定代表人资格,一个
在押的服刑人员也可以出任企业法人,
一个价值800元的瓷器居然可以通过“专
家”鉴定,并最终得到4500万的定价,
这些都值得我们深思。
当不法份子盗抢库存时,为何得不
到警方的帮助?当工商部门撤销了错误
的处罚决定后,新的措施为何得不到贯
彻?为何在福建省委、省政府多名领导
都过问此事后,元盛公司的问题依然得
不到有效解决,最终的症结又在何处?
为何每一次企业纠纷的背后,都隐藏着
刀光剑影的拼杀,给整个社会都留下了
不安定的隐患?等等,这些都值得所有
人的深思。
就此事件,记者曾致函福州开发区
工商局,提交采访提纲,希望福州开发
区工商局正面回应相关问题。
但截止发
稿前,依然没有得到任何回复。
同时,记者也采取多种途径,联系
此事件中的当事人陈树泉,李广德等
人,均无反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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